商标法10
A.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区别,即《商标法》第十条与第十一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 国旗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就是直接不能使用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还可以是当做商标使用,但是不受保护
B. 单选题40、我国现行的《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 )之日起计算。
B、核准注册
A、商标和品牌
B、品牌标志
A. 前向一体化
A. 现有市场一新产品
B. 下降
C. 产品形式竞争
A. 专家调查法
A. 导入期
C. 理智型
B. 差异性
C. 如何理解《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不良影响”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可能商标名字有点不太好的
D. 商标因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7页第三十条被驳回重新申诉能通过吗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7项是说商标具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而第三十条是说商标与在先已经注册或申请的商标近似。具体的需要看是什么样的商标,经过对商标进行分析之后才能判断经过复审是否能够通过。
E. 1.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于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注册不当商标,能够
答案D,商标主持人之外的任何人
F. 因为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为理由驳回的商标驳回复审怎样写
我公司前以XX申请注册,申请号为XX(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X类的“XX ”。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X年X月X日以第X号通知书引证XX已经注册的第X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X年X月X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G.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于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不能当商标,能够提请商标评
也不是你上面所说的那四个,不全面。让商评委撤销商标要提供撤销商标注册的原因。其主题资格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还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以前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现在新的商标法出来了,明确规定必须是相关行业的。
H. 2013新商标法全文第十条 哪些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I. 《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所规定禁止使用的文字!——————具体指什么呀
第十条 下列标志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制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