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专利查询
① 什么是基因专利
基因专利保证了专利拥有者对基因应用领域的高度垄断,其潜在经济价值和高额回报使得各国的研究机构和大小公司纷纷投入巨额资金。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专利的保护,制药公司还会不会对基因开发下这么大的赌注,还会不会有基因相关产品走向市场。正是因为基因专利所赋予的高度垄断,生物技术领域每一项重要产品的问世几乎都会引来激烈的专利之争,这已成为生物医药业的悲哀。
② 基因序列能申请专利吗
第2部分 第10章
9.1.2.2基因或DNA片段
无论是基因或是DNA片段,其实质回是一种化学物质。这里所答述的基因或DNA片段包括从微生物、植物、动物或人体分离获得的,以及通过其他手段制备得到的。
正如本章第2.1节所述,人们从自然界找到以天然形态存在的基因或DNA片段,仅仅是一种发现,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的“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如果是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基因或DNA片段,其碱基序列是现有技术中不曾记载的,并能被确切地表征,且在产业上有利用价值,则该基因或DNA片段本身及其得到方法均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③ 基因专利的简介
目前,只有得到了确定功能的基因才能申请专利。
同时还要考虑,与已经公布的序回列不相同和答不相近似。
如果目前公开了序列但是不知道用途,而你们的发明是得到了该用途,也可以申请专利。
人类基因组发现的基因几乎都已经被抢注专利了。
④ 基因到底可不可以申请专利
人类基因不可以申请专利。
人类DNA是自然的产物,是科学和技术向前发展的基础工具,因此它不应当被赋予专利保护的权利。合成基因产物不在此限制范围内,每年数以亿计的资金投入到相关研究里,所以合成基因物质可申请专利是必要的,以此才能推进相关生物产业的发展。
⑤ 基因专利申请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基因专利申请中常见问题
a、单一性:基因专利对单一性也提出了挑战,由上文可知,基因专利的申请往往与蛋白质专利结合,同时物质专利与方法专利也在很多情况下是同时申请的。
所谓单一性,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就是说,一件申请只允许涉及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如果一件申请包括几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则只有在所有这几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之间有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相互关联的情况下才被允许。这是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专利申请应当符合单一性的要求主要是考虑:(1)经济上的原因:为了防止申请人只支付一件专利的费用而获得几项不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2)技术上的原因:为了便于专利申请的分类、检索和审查。
基因专利申请提出的权利要求如此广泛,它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这有必要了解单一性的特殊情况,即有关“总的发明构思”的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考虑,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上述条款定义了一种判断一件申请中要求保护两项以上的发明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方法。也就是说,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在技术上必须相互关联,这种相互关联是以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表示在它们的权利要求中的。上述条款还对“特定技术特征”作了定义。“特定技术特征”是专门为评定专利申请单一性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应当把它理解为是体现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那些技术特征,也就是使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那些技术特征,并且应当从每一项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整体上考虑后加以确定。由此可见,基因专利申请中蛋白、dna分子、表达载体、宿主细胞、产生蛋白的方法、药物组合物、蛋白的抗体、特异性检测xx
dna的探针、检测疾病的方法、蛋白的用途等权利要求项必须具有相互关联性,如蛋白与产生蛋白的方法必须一致,否则就不符合单一性要求而不能获得专利。
b、充分公开和权利要求范围
说明书包括物质(dna、载体、宿主、多肽或蛋白质和组合物)和方法即制备方法的说明,应尽可能全面。说明书是权利请求的依据,权利请求中的每个必要技术特征都作为发明要件表达出来,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依照此重现,这是专利较低的要求。防止在权利请求中提出新的要求。同时,最初递交的权利要求本身就是说明书描述公开的最好证据。
技术的充分公开,这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垄断权)应该对社会付出的对价。应该限制过于宽泛的权利要求,应该遵循利益发明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应该平衡,权利人的垄断权不应该超过他对社会做的技术贡献。即要使申请人明白怎样算满足充分公开,又不能让他人采用简单替换方法就能饶过专利权人圈的地。只允许权利人将其要求限制在他们确实能够实施的技术方案范围内。
授予专利需要具体揭示基因的功能,如可以治疗某种疾病。该规则对人基因和其他生物基因都适用。基因的功能应该基于其表达的蛋白。只有发现基因在生物中的具体作用,才能授予较宽的保护范围。因为dna可能是进化上的遗迹,在有机体中可能没有任何功能。当然,如果识别了一个从遗传上证明功能已知的基因,如果控制眼睛的颜色,导致特定疾病等可授予专利。但如果仅声称编码某种产物,即使后来有证据,也不能授予,因为证据未揭示它的生物学功能。有相似性并不能实现任何具体实用性。因为基因可在不同时间、空间起作用。仅特定基因的一个具体功能的专利不能排除基于原来申请未预期的功能后续发现的专利。应严格限制仅就一部分同一就授予专利,只能授予能够实施的部分,猜测的不授予。最明显的例子是:ccr5.pio就基于序列的相似性,没有证据确定其配体或生物学功能,授予了可能是趋化因子受体的新基因专利。该专利的权利要求包括作为病毒受体(实际上,任何细胞表面分子都可以提出此要求)。后来他人在不知ccr5已经申请专利的情况下独立发现ccr5是hiv的关键辅助受体(co-receptor),可能是重要的药物靶子。这是专利人在申请中从未涉及的。但是由于过于宽泛的授权,专利权人却可以垄断这个关键的,他自己根本不知道的发明,而关键知识产权的发现者却无丝毫权利。
⑥ 查询:国家专利申请号:97106700.0
申请公开说明书 (19)页 审定授权说明书 (19)页申 请 号: 97106700.7 申 请 日: 1997.11.07
名 称: 一个与抗癌基因P53相作用的人类新基因P53BP3
公 开 (公告) 号: CN1178243 公开(公告)日: 1998.04.08
主 分 类 号: C12N15/12 分案原申请号:
分 类 号: C12N15/12
颁 证 日: 优 先 权:
申请(专利权)人: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
地 址: 200031上海市岳阳路320号
发 明 (设计)人: 敖世洲; 周锐 国 际 申 请:
国 际 公 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 代理 机构: 上海华东专利事务所 代 理 人: 费开逵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与抗癌基因编码产物P53相作用的人体蛋白质基因P53BP3,它的cDNA由5055核苷酸组成,编码序列编码815个氨基酸的蛋白质。它在人体的正常组织和肿瘤细胞株中广泛表达。P53BP3基因定位在第12号染色体p11.2—12.1区段。
⑦ 如何查看基因序列中哪段被专利保护过
据我所知来:
1 专利只保护创造的序源列(例如构建的质粒的序列),而不保护天然存在的序列(例如人的某个致病基因的序列);
2 专利保护的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应该没有被公开过。如果你在类似于NCBI的地方能查到10年、20年前的文章就有这个序列的报道,那即使有过专利保护,现在也过期了;
3 如果这个序列是你自己构建的,并且你检索最新的文献没有相关报道,甚至委托权威机构查新也没有查到,你就有很大机会申请新的专利,如果你不准备申请新专利,只想使用它而不侵权,那么就尽快从公开的渠道发布这个序列。例如在自己的blog里发布。只要公开了,那么今后谁都没有机会申请专利了。
4 在专利网站,只有进入公开期的专利你才能查到相关信息,但是如果已经申请了但还没有进入公开期,就没法查到。
⑧ 如何写基因新功能的专利,如何查专利有限年限
现正在注册来一有限公司,甲自方:投资方,乙方:技术专利方。其中乙方的专业技术,目前停留在实验室阶段,近期无法提供评估报告,但前景看好;甲方投入资金,以期实现量产,目前正在注册公司。同时,市场拓展是另外一方。甲乙双方已签订的协议中约定,市场销售达到某一条件后,才给予市场拓展方股份。 有以下两个问题亟待解决:
⑨ 什么是基因专利,基因专利申请如何审查
目前,只有得到了确定功能的基因才能申请专利。同时还要考虑得与已经公布的序列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如果目前公开了序列但是不知道用途,而你们的发明是得到了该用途,也可以申请专利。人类基因组发现的基因几乎都已经被抢注专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