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实例
以圆柱形没有手柄的杯子为例:
发明专利:你发明一个内带矿石的,可以将水变成矿泉水的杯子,就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及新型:你设计一个带有手柄的杯子,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一般杯子是圆柱形的,你设计一个4棱柱体的,可以申请外观专利。
⑵ 外观设计专利,什么外观设计具体的例子
当然可以。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回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答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包括平面产品和立体产品。平面产品如花布、瓷砖、信纸、毛巾、包装纸、地毯等,立体产品就更多了,服装、家电、家具、餐具、玩具、劳动工具、交通工具、体育用品、电子产品、机器、型材、工艺品、仪表、洗浴用品、文具、包装盒、灯具等等各种人工物品,只要是有新的形状或者图案的产品都可以报外观设计。
除了自然物、不可复制的建筑、无定形的物质,主要起到标识作用的标贴等之外,只要是人工制作出来或者设计出来的东西几乎都可以报外观设计专利。
⑶ 求外观专利侵权案例,带图的,带分析的!
您好!我给您讲一个关于外观专利侵权的案例(选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姜颖女士讲述的案例。)
北京李先生加州牛肉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李先生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营牛肉面生意。自2008年开始,陆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几项餐具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2009年9月,李先生公司偶然发现北京志瑞祥美国加州牛肉面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志瑞祥公司)也做着牛肉面生意,并且在经营场所,也使用着和李先生公司专利一样的餐具。于是李先生公司以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将志瑞祥公司告上了法庭。
由于案件起源就是这些餐具,那么先分析一下李先生公司为什么会获得外观专利权呢?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并不要求具有多么高深的技术,或是解决多么大的技术难题,只要对工业产品做出的富有美感的新颖设计就可以。但是这种工业设计必须要不同于之前已经存在的设计,这种不同不仅仅指不相同,而是不同之处要有足够的区分度,使得我们乍一看就能将两者区别开来。
李先生的餐具,明显不同于我们日常接触的餐具,他们或是设计了独特的部位,或是独特的设计形状,不仅使它们与日常餐具区分开来,也丰富了我们的视野和生活,应该得到法律的鼓励与保护。
而对比李先生公司和志瑞祥公司的餐具,从对比中发现,无论形状,还是大小,无论款式还是颜色,无论是正面还是背面,都区别不大,几乎是完全一样。虽然局部细微有差别,但不会影响盘子的整理的视觉效果,对于消费者而言说,不会仅仅是乍一看就能区分两者的不同。
志瑞祥公司在接到诉状之后表示,自己所使用的餐具并不是自己仿造生产的,也不是刻意定制与之相似的餐具,而是在福建的某供销商处购买的,并拿出了一份《购销合同》的复印件,以证明自己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而来。 同时进一步提出,即使两家餐具构成近似,自己也是无心之失,所谓不知者无罪,不应该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进一步提出,即使两家餐具构成近似,自己也是无心之失,不应该赔偿经济损失和侵权责任。
我国专利制度对被告是否知道原告专利,采取的是推断原则,换言之,只要侵权产品进入了专利保护范围,就推定被告是知道或应该知道原告的,实际上是不是知道在所不问,这就是专利制度的特殊之处。专利申请一旦提出之后,就被要求向社会公开,广而告知,任何人都有可能或有渠道知道包括专利方案,设计图片等专利的具体情况。专利权人只有公开技术,才能换来法律上10年或者20年的专有保护。专利权限一过,大家就可以自由使用。但对专利信息的公开不是无偿奉献,所以任何人都有责任避免对他人专利造成损害,否则就会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不知者无罪不能适用于这项专利制度。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既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产品。” 换言之,外观设计专利并不禁止他人使用外观设计专利,是允许使用的。
而志瑞祥公司的情况,是用于生产经营,虽然非属制造和进口,但事实上,志瑞祥公司以加盟费的名义将餐具打包在硬件设备费用中,连同其他硬件设备提供给加盟商,视为销售餐具的行为;而在当年制作的网站背景上,展示了各种餐具衬托下的菜品,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加盟,并从中收取加盟费,所以网页展示的行为构成了许诺销售。
但即便是这样,志瑞祥公司也不并一定要赔偿李先生公司的经济损失。因为根据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制作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志瑞祥公司认为,提供的《购销合同》复印件,可以证明自己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而来,自己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如果追究责任,也是追究福建的供销商的责任。
法官审理认为:该《购销合同》存在三大致命伤。
第一,缺乏原件,能被法院认可的证据必须满足真实性的要求,所以所有提供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都是原件,而复印件是容易修改和伪造的,法院自然难以凭复印件认定其真实性;
第二、时间错位,也就是签订购销合同时,公司甚至都还没有成立,那么合同上怎么能出现公司的公章呢?
第三、履行无据,合同目的在于履行,商业化活动中能够证明合同得到履行的证据就是往来发票和收据,然而志瑞祥公司同样没有提交合同得到履行的证明凭证。
法院判定:
综合考虑上述三大因素,法院没有支持志瑞祥公司对餐具具有合法来源的主张,认定志瑞祥公司的行为构成对李先生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侵犯,判决志瑞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综合考虑餐具的实际价值,志瑞祥公司持续销售侵权餐具的时间,由此可能给李先生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以后,判决志瑞祥公司赔偿李先生公司经济损失22000元。
以上,希望对您有帮助!请采纳!
⑷ 这个案例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有效
如果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是在2000年7月9日之前,就不会被无效掉。
如果像你上面的描述,申请日是2000年11月10日,那肯定会被无效掉。
被无效掉的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所以不算侵权。
⑸ 急需各种专利实例,越详细越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国家专利局网站
⑹ 专利的类型有三种,具体能用例子说明吗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发明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产品发明应是经人工制造或机器制造的具有特定功能或性质的有形或无形物。如机器、设备、仪表、药品、化学品、合成气体等。但是未经加工的天然产品不能作为发明给予专利保护,如天然宝石、矿石、石油等。
方法发明是指生产加工制造某种产品的方法。这里所说的方法可以是化学方法、机械方法及工艺流程等,可以是一种新产品的制造方法,也可以是一种已有产品的新的制造方法。发明可以是首创发明,亦可以是改进发明,还可以是组合发明、用途发明等。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通俗一点说,实用新型实际上是结构发明,也就是通过特定的结构达到某种功能的产品发明。这种结构与功能密切关联的产品发明,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保护,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同时还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亦可三者同时都申请。具体申请哪种专利保护,往往从发明的创造性、市场及技术本身的各种因素综合加以考虑。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是一种产品,而且这种产品是可视的,具有一定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这种产品不是精雕细琢的、不能形成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品。可以是产品的本身,也可以是产品的包装、装潢,产品的标贴等,可以是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产品的某个零部件。可以是专门为某种产品的外观所进行的设计,也可以是结合产品的结构所进行的设计,因此外观设计专利在一定程度上亦对某些产品的结构起到类似实用新型的保护作用,即间接保护了产品的结构。
⑺ 设计与技术1 请各举一个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得例子。
最简单的例子 电话(发明) 壁式电话(实用新型) 把电话做成卡通外观或者动物外观(外观)
⑻ 谁能提供外观设计专利示例,送我个吧!!!!!
可以自行登录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网站查看申请申请,回里面有申请范答例
www.sipo.gov.cn
⑼ 谁能发我一份外观专利申请书例子呢
外观专利申请范文来源: 作者:
1.格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
使用该外观设│⑴
⑶│
计的产品名称│
──┬─────────────────────┤(外观设计)
⑷│姓名├───────────
设├─────────────────────┤
计│地址│⑵
人││
──┼─────────────────────┴───────────
⑸│姓名或名称电话
├─────────────────────────────────
│邮政
申│地址□□□□□□
请│编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⑹│名称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政编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登记号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份每份页│□代理人委托书
│□要求优先权声明
2.图片或照片份每份页│□优先权证明材料
│□不丧失新颖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份每份页│□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签章
││
││年月日
────────────┴─────────────┴─────────
2.说明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
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
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
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
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7)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写在第⑽、⑾栏中。本表第⑿栏应由第⑸栏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
字或盖章。
(8)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9)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0)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所续栏编号。
(11)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申请
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⑽ 请各举一个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例子。
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