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图片要求
1.立体外观设计产品?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版图、左权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2.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3.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保证在该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4.图片中的文字? 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标记外?例如A-A?1?2?3?外?图中不得有文字。若图片需要用文字说明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加以说明?并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5.图片绘制要求
①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
②绘图应使用制图工具和不易褪色的黑色墨水。彩色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③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④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
⑤剖视图应标明剖视方向和在被剖视的图上的位置。
⑥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建议统一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
㈡ 外观设计专利的照片都有什么要求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视图要求为:
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必要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
此外,申请人可以提交参考图,参考图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
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对于简要说明中声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具体到照片拍摄的要求,为:
(1) 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2) 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3) 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4) 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5)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㈢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有什么要求
外观专利的申请
1、 申请外观专利的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公告—授权
2、 外观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 请求书:包括外观专利的名称、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等。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至少两套图片或照片(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如果必要还是提供立体图)
2)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必要时应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㈣ 专利申请的附图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以下是专利实施细则里面涉及附图的相关内容,详细的还请参看《审查指南》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几幅附图应当按照“图1,图2,……” 顺序编号排列。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
第十九条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 或者“如图……所示” 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第三十九条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 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 未使用中文的;
(三) 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 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 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 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第四十条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第六十九条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
第一百零四条申请人依照本细则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以中文提交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写明国际申请号和要求获得的专利权类型;
(二) 缴纳本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必要时缴纳本细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的宽限费;
(三) 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中文译文;
(四) 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中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发明人的姓名,上述内容应当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 的记录一致;国际申请中未写明发明人的,在上述声明中写明发明人的姓名;
(五) 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摘要的中文译文,有附图和摘要附图的,提交附图副本和摘要附图副本,附图中有文字的,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国际申请以中文提出的,提交国际公布文件中的摘要和摘要附图副本;
(六) 在国际阶段向国际局已办理申请人变更手续的,提供变更后的申请人享有申请权的证明材料;
(七) 必要时缴纳本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附加费。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 项要求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给予申请号,明确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以下简称进入日),并通知申请人其国际申请已进入中国国家阶段。
国际申请已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但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 项至第(七) 项要求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第一百一十三条申请人发现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者附图中的文字的中文译文存在错误的,可以在下列规定期限内依照原始国际申请文本提出改正:
(一) 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准备工作之前;
(二) 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
申请人改正译文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请求并缴纳规定的译文改正费。
申请人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书的要求改正译文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办理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手续;期满未办理规定手续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一百二十一条各类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呈黑色,整齐清晰,并不得涂改。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
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申请文件的文字部分应当横向书写。纸张限于单面使用。
㈤ 专利附图要求有多重要呢
专利附图要求有多重要呢?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需要经过一个重要的流程,他就是专利撰写,专利撰写中需要对专利说明书还有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撰写,说明书表现出来的是需要详细让审查员了解专利的基本概况,而权利要求书则需要以精准的描述让该专利获取相应的专利权,什么是专利权利要求,需要如何要求呢?关联文章《专利实质审查》专利附图要求有多重要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或专利申请中除说明书部分之外,由一系列有编号的表达式,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名词词组组成的部分。权利要求以科学术语定义该专利或专利申请所给予的保护范围。它们不论在专利申请还是专利诉讼中都起着最关键的影响。权利要求经常包含精确的语言。权利要求中广泛使用的某些词语具有由之前的法庭裁判所决定的很特别的含义。这些含义与日常所用的含义可能有出入。例如,在美国专利的权利要求中,comprise的意思是至少包括。相反的,词语consists的意思是仅仅包括,而这可以导致专利的保护范围有极大的不同可能刚涉及专利的申请的专利人不是很了解专利申请的详请,对于专利权利要求书的理解更是一头雾水,所以对于没有经验的专利人来说强烈建议不要随便写,还是交给专业额代理机构帮忙撰写专利比较好,其实为了专利的成功,只需花钱办事,专利成功率大大提高,而不必在意眼前,因为专利独占市场影响更为深远
㈥ 外观设计专利照片类图片有哪些要求
申请外观设计需提交产品的照片或图片以及设计要点说明。
外观产品应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六面正投影视图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1.照片的拍摄时镜头应当正对着产品的中心部位。
2.照片应当背景单一;
3.照片应当背景单一;
4.照片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
5.照片应当清晰地显示外观设计;
6.图片大小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并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
7.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8.各视图的比例应当一致,且投影关系相对应;
㈦ 实用新型专利的附图制作有什么要求呢
纽乐康知识产权专业为您解答: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申请人应该提供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申请人提交了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没有提交附图的,不能受理, 故说明书附图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作用非常重要。
实用新型专利附图的制作应当按照下述要求进行:
(1) 附图不得使用工程蓝图、照片。
(2) 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着色和涂改;附图的周围不得有与图无关的框线。
(3) 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用图1、图2等表示,并应当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
(4) 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当零件横向尺寸明显大于竖向尺寸必须水平布置时,应当将附图的顶部置于图纸的左边。一页图纸上有两幅以上的附图,且有一幅已经水平布置时,该页上其他附图也应当水平布置。
(5)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6)一件专利申请有多幅附图时,在用于表示同一实施方式的各附图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同一技术特征或者同一对象)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说明书中与附图中使用的相同的附图标记应当表示同一组成部分。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也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
(7)说明书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8)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得含有其他的注释;词语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可以在其后的括号里注明原文。
(9)结构框图、逻辑框图、工艺流程图应当在其框内给出必要的文字和符号。
(10)同一幅附图中应当采用相同比例绘制,为清楚显示其中某一组成部分时可增加一幅局部放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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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外观专利申请图片有哪些要求
这些你找代理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都会跟你讲的,凯德盟还是挺细心的。
㈨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图的要求
1、线条构成的黑白示意图
2、无底色、无背景色、无尺寸标记
3、最好无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