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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专利侵权

发布时间: 2021-02-06 18:12:11

专利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有什么不同


(一)直接侵权行为的形态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版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间接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所谓间接侵犯专利权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间接侵犯人与直接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Ⅱ 什么是专利间接侵权 间接侵权行为有哪几种

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但却故意诱导、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他人专利,发生直接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诱导或唆使别人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客观上为别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间接侵权的对象仅限于专用品,而非共用品。这里的专用品是指仅可用于实施他人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方法专利的中间产品,构成实施他人专利技术(产品或方法)的一部分,并无其它用途。
对于一项产品专利而言,间接侵权是提供、出售或者进口用于制造该专利产品的原料或者零部件;对一项方法专利而言,间接侵权是提供、出售或者进口用于该专利方法的材料、器件或者专用设备。间接侵权人在主观上应当有诱导、怂恿、教唆他人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行为人明知别人准备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仍为其提供侵权条件的,构成间接侵权。
间接侵权一般应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条件,没有直接受权行为发生的情况下,不存在间接侵权。
发生下列依法对五种侵权行为不予追究或者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况,也可以直接追究间接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1)该行为属于专利法第63条所述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2)该行为属于个人非营利目的的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Ⅲ 专利间接侵权和共同侵权有何区别

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直接实施他人专利的侵权,但却教唆、帮助版、诱导他人实施专利权,发生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诱导或教唆他人侵犯专利的故意,客观上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共同加害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Ⅳ 专利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有什么不同


(一)直接侵权行为的形态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间接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所谓间接侵犯专利权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间接侵犯人与直接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Ⅳ 什么是专利间接侵权

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但却故意诱导、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他人专利,发生直接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诱导或唆使别人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客观上为别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间接侵权的对象仅限于专用品,而非共用品。这里的专用品是指仅可用于实施他人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方法专利的中间产品,构成实施他人专利技术(产品或方法)的一部分,并无其它用途。 对于一项产品专利而言,间接侵权是提供、出售或者进口用于制造该专利产品的原料或者零部件;对一项方法专利而言,间接侵权是提供、出售或者进口用于该专利方法的材料、器件或者专用设备。间接侵权人在主观上应当有诱导、怂恿、教唆他人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行为人明知别人准备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仍为其提供侵权条件的,构成间接侵权。 间接侵权一般应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条件,没有直接受权行为发生的情况下,不存在间接侵权。 发生下列依法对五种侵权行为不予追究或者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况,也可以直接追究间接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1)该行为属于专利法第63条所述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2)该行为属于个人非营利目的的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Ⅵ 什么是专利间接侵权

什么是专利间接侵权?专利间接侵权在很多专利领域中常有发生,一般的专利侵权为整体的一个侵权,随着侵权的手段逐步提高,专利侵权的方式也逐渐增多;间接的专利侵权一般会是侵权其中的一部分,通过专利部分使用的方式来利用专利技术或者是通过他人指使侵权的方式;因此处理专利间接侵权也是广大专利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什么是专利间接侵权网络上专利间接侵权是这样讲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但却诱导、怂恿、教唆、帮助别人实施他人专利,发生直接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诱导或唆使别人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客观上为别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把间接侵权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的间接侵权是,出售专利产品或者用于使用专利方法的设备的一个主要零件,并且明知道这个主要零件是为了侵犯专利权而特别制造的,不具备除了侵犯专利权以外的其他用途,这种间接侵权被称为共同侵权。第二中形式的间接侵权是,积极引诱和教唆他人侵犯专利权。这种间接侵权被称为引诱侵权但是侵权人需要注意了,纵使是通过间接的方式使用专利获取商业利益,也难逃法网;法律上规定,明知道这个组成零件是为了侵犯专利权而特别制造的,不具备除了侵犯专利权以外的其他用途,他就负有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因此那么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其实我们都可以了解到,就是使用了一方的技术使企业惨遭赔款的多不胜数。

Ⅶ 专利间接侵权行为认定需要把握的几点

专利间接侵权行为认定需要把握的几点,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应是指销售利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而制造的专利核心技术产品的行为。专利间接侵权行为认定专利间接侵权行为认定需要把握的几点有哪些呢?在具体认定时,应把握以下几点:1.专利间接侵权行为是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实施的行为。权利人对其专利有自由处分权,经权利人同意或许可的实施专利权的行为,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权利人的同意,有意思表示即可,包括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的同意包括许可合同授权,默示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销售专利核心技术产品的行为所形成的许可。2.间接侵权的产品需是使用了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即专利核心技术)的产品,使用专利技术附加技术特征的产品,不能认定为间接侵权。3.间接侵权行为是一种销售行为,其他行为类型不能构成。4.间接侵权行为不仅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即明知专利权的存在和有效,以及明知购买人购买的目的是用于侵害专利权,还要求行为人具有谋取非法利益之目的。专利间接侵权行为认定需要把握的几点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Ⅷ 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中的间接侵权

郑成思在其《版权法》曾经将著作权侵权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并认为间接的含义有两种,其一,是指某人的行为系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其二是指某人需对他人的侵权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活动。(郑成思,《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40页)。对于第一种含义下的间接侵权,也称为共同侵权。

除此之外,李明德的观点与郑成思殊途同归,他用了第三人责任来指代间接侵权的责任,所谓第三人责任,是指第三人虽然没有直接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但由于他协助了第二人的侵权,或者由于他与第二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应当由他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三人责任主要有帮助侵权和替代责任两种。(李明德,《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第88页)。
按照李明德的观点,实际上郑成思所说的间接侵权的第一种含义就是帮助侵权,第二种含义是替代责任,正好跟郑成思对于间接的两种定义相一致,这说明了至少在著作权侵权中,间接侵权指的是帮助侵权和替代责任。
从间接侵权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出,间接侵权似乎并不考虑主观状态,但是从帮助侵权的帮助来看,这种帮助应当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才具备可惩罚性,特别是其单独行为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下,主观要素需要考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规定 则体现要具备上述主观要素,该条规定:“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发明创造的原材料、零部件、中间物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将该产品提供给无权实施该专利的人或者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的人实施,权利人主张该提供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的帮助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Ⅸ 间接侵权的概念

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直接实施他人专利的侵权,但却教唆、帮助、诱导他人实施专利,发生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诱导或教唆他人侵犯专利的故意,客观上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
林建军、杨金琪:《对间接和共同侵犯专利权的分析探讨》,载于程永顺主编《专利侵权判定实务》,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把间接侵权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的间接侵权是,出售专利产品或者用于使用专利方法的设备的一个主要零件,并且明知道这个主要零件是为了侵犯专利权而特别制造的,不具备除了侵犯专利权以外的其他用途,这种间接侵权被称为“共同侵权”。第二中形式的间接侵权是,积极引诱和教唆他人侵犯专利权。这种间接侵权被称为“引诱侵权”。
程永顺、罗李华著:《专利侵权判定》,专利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90页。 专利间接侵权概念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保护专利权的实践过程中,有时行为人为了避免侵权,并不完全实现权利要求中所限定的每一项技术特征,而只实现权利要求中的一部分技术特征或分别实现技术要求中的技术特征。
吴玉和:《专利间接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载于程永顺主编《专利侵权判定实务》,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间接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以间接的方式实施其发明的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并不构成专利侵权,但是却鼓励、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
田力普:《关于专利保护与专利侵权中若干基本问题研究》,载于《专利法研究》,1995年版,第69-92页。 我国学术界关于间接侵权的理解以是否有直接侵权行为相伴随而形成两种观点,即共同侵权说和独立侵权说:
以下学者的观点表述了共同侵权说的主张:
1、王利明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324页,“构成间接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条件为:(1)须存在直接侵权的事实;(2)须为直接侵权行为提供实施专利的必要条件;(3)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为他人提供实施专利侵权的条件。”
2、杨立新著:《侵权法论》(下册),吉林人民出版社,第956页,“在间接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中,这种行为是侵害专利权的直接行为的必要条件,它与直接侵权相结合,就构成了侵害专利权的直接因果关系,仅仅单一的间接行为,不构成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3、杨金琪编著:《专利商标技术合同疑难案例评析》,中国物资出版社,第131页,“由于间接侵权的成立主要依直接侵权事实的发生为条件,即只有发生直接侵犯专利权的事实后,才能确认间接侵权,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一般把间接侵权称之为共同侵权。”
以下学者的观点表述了独立侵权说的主张:
4、吴观乐:《浅议间接侵权》,载于《专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专利文献出版社,第45页,“间接侵权行为是第三者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向无权利用该项专利的人提供或供应其中关键部分的中间产品而故意怂恿和唆使其实施该项专利。”
5、尹新天:《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文献出版社,第111-112页,“间接侵权行为是第三者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向无权利用该项专利的人提供或供应其中关键部分的中间产品而故意怂恿和唆使其实施该项专利。”

Ⅹ 直接侵权是间接侵权成立的前提吗

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直接实施他人专利的侵权,但却教唆、帮助版、诱导他人实施权专利,发生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诱导或教唆他人侵犯专利的故意,客观上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林建军、杨金琪:《对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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