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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化

发布时间: 2021-02-06 00:38:52

『壹』 一件发明专利是怎么被外观设计无效掉的

如果一年前市场上确实有存在该款产品,该外观专利可以通过无效程序无效掉。
对方利用专利投诉其他厂商,其他厂商通过无效掉其专利就化解危机了。
如何无效,可以委托代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得扩大,但是可以缩小,而且利权人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修改权利要求书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如果您的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被无效了,您可以将其删除。而关于方法的权利要求,虽然引述了权利要求1,但是其仍是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即使独立权利要求1无效了,经您修改删除后,该项安装方法的权利要求仍然可以作为独立权利要求而有效存在。
失效专利是因
1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初审要求
专利申请人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递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等5份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案后,就要对其进行初步审查,或者叫形式审查。主要包括: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全、著录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发明主题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是否已交纳申请费等。上述各项若有不符合要求,则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则被驳回。无论是“视为撤回”还是“被驳回”的申请专利都是一种失效专利。之所以“失效”,主要是著录格式、申请人的身份等几个项目中,可能有某一项不符合要求所致。初审不涉及申请内容,因而这种失效专利大多可以参考利用,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2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撤回或放弃
中国专利法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的发明,将申请内容(说明书摘要)通过《发明专利公报》发表,同时出版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在专利申请公布后,不立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而是由申请人决定在法定期间内是否请求实质审查。在此期间,如果申请人不请求实质审查,则视该申请撤回或放弃,成为失效专利。这是因为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经初审合格,但并不意味着该申请最终必然授权,它仅仅说明该申请的内容与形式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并不说明该申请的内容符合授权条件。这类失效专利有一定开发价值,但若稍不注意,易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故在开发利用时,务必先进行查新,待确证无误后,才予以考虑。
3无正当理由拒不递交国外申请材料,视该申请为撤回
发明专利已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递交该国为审查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这主要指《巴黎公约》成员国在中国再次申请专利保护所享受的“优先权”原则而言。所谓“优先权”是指《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就发明创造向某个缔约国首次提出申请专利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所有其它缔约国申请专利保护,并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在后提出申请的日期。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递交国外申请材料,则该申请被视为撤回,该项专利申请对于中国来讲,就是失效专利。由于这类申请有的在国外可能已被授权,科技含量较高,中国专利法不保护这类国外专利,国民尽管放心大胆使用,而不必耽心引起知识产权纠纷。
4专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复,视该申请为撤回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或知识产权局认为有必要而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其目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别是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审查的重点是说明书是否公开了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是否表述了一个达到发明目的的完整技术方案;以及该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性等。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则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则视该申请为撤回,由此成为失效专利。这类专利申请已通过初审,但在实质审查被发现问题,申请人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复,因而该申请案的专利性值得怀疑,应谨慎使用,防止出现纠纷现象。
5被驳回的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案
发明专利申请人按照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在指定的期限内对自己递交的申请案陈述了意见,并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然而,知识产权局仍然认为申请人的陈述和修改还是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因而申请案被驳回。这种情况一般指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因违反申请程序、技术本身不符合授权条件、申请文件内容书写不符合规定而丧失授权等。对这类失效专利一定要真正搞清未能授权的原因才作选择利用。对违反申请程序和技术本身不符合授权条件而未能通过实质审查的申请专利尽量不要利用,而因申请文件内容书写技术问题而丧失专利权的申请专利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应用价值,应多加开发利用。
6专利权的撤消与无效
专利权的撤消是指在专利权授予后的一定时期内,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依法撤消该专利权的活动。专利法第41条规定:“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6个月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撤消该专利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5条规定,指出撤消的理由是: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由此成为失效专利。专利权的无效是指对已授予的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活动。专利法第48条规定:“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该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三性”要求;该外观设计不符合法定要求;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或图片;照片表示的范围不符合在先申请原则等,因而成为失效专利。
由此可见,上述被撤消和被宣告无效的专利主要是自身不具备授权条件,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过程中疏漏了不能授权的条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未进行实质审查所致,最后沦为失效专利。这类专利有一定开发利用价值,但易与某些有效专利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贰』 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三、专利权无效的相关法条链接 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专利权无效的概念专利权无效是经第三人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对已授予的专利作出无效的决定。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利权无效。请求书应按规定格式撰写,一式二份,说明理由,必要时应附具有关文件。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应将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限期内陈述意见。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后,对该专利作出维持或无效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所作的无效或维持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宣告专利无效,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二、专利权无效的情形1、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叁』 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

专利因为缺乏实质性有效条件,可以被行政确权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后取消专利权。实践中,专利无效的宣告申请往往跟专利侵权纠纷关联在一起。原告起诉被告侵犯专利权,被告便以原告专利无效为由抗辩,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申请。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的专利律师在本文中便是要总结一下法律规定了几种可以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违法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在实践中,以此理由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的比例也是最高的,而其中以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又是最高。这次,专利法的修改涉及了专利新颖性的规定,提高了专利新颖性的要求。

6、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7、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8、说明书没有足够充分地公开技术内容。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9、权利要求书超出说明书的内容。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以上两条是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范围进行的要求。因为授权专利的前提是公开专利内容,这样才能促进社会技术进步。所以,法律只对已经公开的技术进行保护,对于没有公开的技术不予以保护。
同时,法律规定了专利申请过程中修改专利文件的时候不能超出原来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社会的发展进步需要人类物质及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知识产权律师在上文总结了可以申请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希望对读者有益。当然,专利侵权的案件是复杂的,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

『肆』 专利无效程序

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为了维护专利法的严肃性,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中国专利法在专利审查程序中设置了宣告专利无效程序。专利无效程序专利权无效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依照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对中国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一、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规定;二、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对说明书撰写要求)、第四款(对权利要求书撰写)规定;三、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修改文件超范围)规定;四、实施细则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定义)规定;五、实施细则第十二条(重复授权)规定;六、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的范围)规定;七、专利法第九条(专利权授予最早提出专利申请的人)规定。请求人在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中未说明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所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者在已提出的行政撤销专利权请求尚未作出决定前又请求无效宣告的,或者就行政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伍』 哪些情况下,专利会变成无效

如果一年前市场上确实有存在该款产品,该外观专利可以通过无效程序无效掉。对方利用专利投诉其他厂商,其他厂商通过无效掉其专利就化解危机了。如何无效,可以委托代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得扩大,但是可以缩小,而且利权人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修改权利要求书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如果您的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被无效了,您可以将其删除。而关于方法的权利要求,虽然引述了权利要求但是其仍是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即使独立权利要求1无效了,经您修改删除后,该项安装方法的权利要求仍然可以作为独立权利要求而有效存在。失效专利是因。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初审要求。

专利申请人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递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等5份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案后,就要对其进行初步审查,或者叫形式审查。主要包括: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全、著录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发明主题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是否已交纳申请费等。上述各项若有不符合要求,则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则被驳回。无论是“视为撤回”还是“被驳回”的申请专利都是一种失效专利。之所以“失效”,主要是著录格式、申请人的身份等几个项目中,可能有某一项不符合要求所致。初审不涉及申请内容,因而这种失效专利大多可以参考利用,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撤回或放弃中国专利法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的发明,将申请内容(说明书摘要)通过《发明专利公报》发表,同时出版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在专利申请公布后,不立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而是由申请人决定在法定期间内是否请求实质审查。在此期间,如果申请人不请求实质审查,则视该申请撤回或放弃,成为失效专利。这是因为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经初审合格,但并不意味着该申请最终必然授权,它仅仅说明该申请的内容与形式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并不说明该申请的内容符合授权条件。这类失效专利有一定开发价值,但若稍不注意,易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故在开发利用时,务必先进行查新,待确证无误后,才予以考虑。

『陆』 专利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那么专利权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八戒知识产权就带您一起了解相关知识。专利权的无效情形1、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柒』 请问什么叫 专利无效

实用新型无效复的情况:①在制你申请之前,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已经有就类似专利申请过;②在你申请之前,该技术已经流入市场,也就是说,用该技术做的产品已经在市场上流通.
一般无效的情况为这两种.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要文件没有问题,该技术能以实现,专利局就会下证书的,.你可以要求专利局做实质检索(官方费用为2500元.找代理机构代理费用差不多为3500左右)
如果是判定无效的,从始至终你就不享有该专利专有权.属于无效专利
之前申请的费用全部不退.
如有问题可以直接HI我 或者留言.点我资料有联系方式

『捌』 专利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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