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析驰名商标
著名驰名商标的好处:
1、可以跨类别保护,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新商标法规定: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参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⑵ 为什么要进行驰名商标认定 商标认定影响和重要
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有意向好处
1、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除了依法享有商标注专册所产属生的商标专用权以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
2、在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3、在侵权认定时,如果原告是驰名商标所有人,则行政执法或司法机关判定被告与其商标近似的可能性就很大。
4、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已延伸到了这个与现实相对应的虚拟空间中。也就是说,驰名商标的权力已经扩张到了网络领域,即绝对禁止他人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权和注册、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
具体的讲,申请驰名商标对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如下好处: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他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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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诉求,采用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来进行认定,认定机关有:(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
1、根据商标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认定驰名商标是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定期统一认定的方式,
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被动认定,个案审批”。
2、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有恶意侵犯当事人权益的,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裁定并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由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即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个案认定,被动保护”。
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程序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工商行政管理管理局报送材料。
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条件
1 企业申请驰名商标应当是经省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
2 商标的知名度高、信誉好。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的条件考察: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
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3企业申请驰名商标具有法律诉求。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商标权受到以下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1)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
(2)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3)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在境外被他人恶意注册,可能对申请人在境外的业务发展造成损害的;
(4)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的权益受到其他损害而难以解决的。
企业申请驰名商标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主要经济指标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企业申请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驰名商标认定时,主要是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同时参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⑷ 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一、定义不同
1、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2、国名牌,是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内地优秀企业的一个奖项,其标志为圆形,中间有两个S形,“中国名牌”标志自2001年启用。
二、享受的时间不同
1、中国名牌标志的有效期为五年。每五年复评一次。
2、中国驰名商标 永久使用。
三、主体不同
1、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2、中国名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四、标准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则是: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五 认知度的不同
1、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
2、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六、评定标准
1、依据不同。中国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
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2、客体不同。中国名牌是对质量而言,驰名商标是对商标而言。中国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国名牌广。同时中国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4)法析驰名商标扩展阅读
一、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和保护政策不同
1、中国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是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权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的特殊保护。
2、中国名牌则只在国内受到保护。
二、 认定法律依据不同
1、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国名牌则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吕管理办法》。
⑸ 中国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还是法院判的
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证的
一,驰名商标的条件
1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 2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 3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 4 )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 5 )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 6 ) 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 7 )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
二。驰名商标的申请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