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专利
㈠ 如何针对一个新发现的化学药物申请专利
1、化学药品专利
一般是化合物、化学组合物、混合物、复合物等专利,也包括药物剂型专利,药物结构通常可以通过结构式、分子式、图谱等准确界定,在我国也称为西药专利。
2、化学药品专利的种类
化学药品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也可分为产品、方法、用途专利。
3、化学药品申请专利的步骤
签订保密协议——签订服务合同——申请人提供化学药品产品技术资料(可以是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结构确证试验资料、试食资料、稳定性研究资料、制备工艺资料)——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资料——初稿交申请人复核——递交专利局
㈡ 十万火急!!! 数学定理上的新发现,属于专利还是发明,或者其他请详细解答!!!(回答后再奖励)
请问,您的电脑进制是二进制还是八进制还是十六进制的,二进制的话,您计算错了额,1+1=10应该
㈢ 新发现,申请专利,什么情况下可以秒转黄金
你好,朋友,多想不停的想,在梦里就可以实现了!
㈣ 发现可否申请专利
发现是不能够申请专利的
《专利法》第25条明确规定了几种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内形,其中就容包括“科学发现”: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㈤ 万分火急!!! 数学定理上的新发现,属于专利还是发明,或者其他请详细解答!!!(回答后再奖励)
这个属于科学发现或者人类智力的活动方法,不是专利保护的客体。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㈥ 所有发明发现都能申请专利吗
专利法第二条来规定,本法所称的发自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因此,不属于发明、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发明发现不能申请专利.而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还包括:科学发现;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其中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㈦ 新发现的材料能否做发明专利
不能,发明是指对来产品、方法自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新发现的材料仅仅是发现不能申请发明专利的。
哪些客体没办法申请专利?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㈧ 学术发现能否申请专利
学术发现是不能够申请专利的。
《专利法》第25条明确规定了几种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其中就包括“科学发现”: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这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根据这种发现制造出的感光胶片以及此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因此,如果可以利用新发现的理论和规律制造出可解决技术问题的新产品,或发明了产品或物质的新用途,可以将该产品或用途进行专利申请。
否则,只能通过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来进行成果转化了。
㈨ 如何判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
如何判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三)等同侵权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需要一定的判断标准,如果未能符合判断标准则不能认定为侵权。那么如何判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主要有哪些方法?如何判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一)技术特征的比对方法1、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并以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所对应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比较。2、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3、进行侵权判定,不应以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直接进行比对,但专利产品可以用以帮助理解有关技术特征与技术方案。4、权利人、被诉侵权人均有专利权时,一般不能将双方专利产品或者双方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比对。5、对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比对,一般不考虑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专利技术是否为相同技术领域。(二)相同侵权6、相同侵权,即文字含义上的侵权,是指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了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的对应技术特征。7、当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采用上位概念特征,而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相应技术特征采用的是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时,则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8、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在包含了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的,仍然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但是,如果权利要求中的文字表述已将增加的新的技术特征排除在外,则不应当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9、对于组合物的封闭式权利要求,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在包含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的,则不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但是,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新增加的技术特征对组合物的性质和技术效果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该特征属于不可避免的常规数量杂质的情况除外。10、对于包含功能性特征的权利要求,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不但实现了与该特征相同的功能,而且实现该功能的结构、步骤与专利说明书中记载的具体实施方式所确定的结构、步骤相同的,则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11、在后获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对在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改进,在后专利的某项权利要求记载了在先专利某项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增加了另外的技术特征的,在后专利属于从属专利。实施从属专利落入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下列情形属于从属专利:(1)在后产品专利权利要求在包含了在先产品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2)在原有产品专利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发现了原来未曾发现的新的用途;(3)在原有方法专利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㈩ 我有个新发现,想申请个专利,谁能教我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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