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文档检索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下载专利文件执行如下操作:
1、打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www.sipo.gov.cn/,点击右下方“专利检索”,进入专利检索页面
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o.gov.cn/)
(1)专利文档检索扩展阅读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主要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六)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
1.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时间,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2.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3.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商务部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商务部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
3.与国家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准备不同的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具有说明书附图时须提供)。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关于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在专利权授予后,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的根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根据,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是记载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必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它是一种包括另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进一步加以限制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进行权利要求的撰写必须十分严格、准确、具有高度的法律和技术方面的技巧。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o.gov.cn/)
⑵ 怎样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文档
一、查阅和复制的原则
(1) 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
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
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
(2) 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
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3) 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
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
(4) 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
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
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5) 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
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
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6) 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当事人提
供的各种文件,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但查阅和复制行为可
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
等情形的除外。
(7) 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内部业
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复制。
二、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1) 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
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
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
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
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
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
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
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
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
利单行本,专利登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
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 中
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
书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
正文。
(4)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
利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
后,参照上述第(1) 和(2) 项的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专利申
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5)除上述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或者复制。
⑶ 欧洲专利的Publication info中S1、A1、A2、A3、B1、B2、B3分别是什么意思
S1— 表示专利的状态为已授权。
A代表的是还没授权的出版文本,代表的是已经授权的版本,具体为:
A1—附有检索报告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
A2—未附检索报告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
A3—单独出版的检索报告。
B1——欧洲专利说明书;
B2——经修改后再次公告出版的欧洲专利说明书;
B3——指经过实质性审查授予专利权的,后经限制性修改程序修改后再次公告出版的欧洲专利说明书。
(3)专利文档检索扩展阅读:
欧洲专利申请程序
欧洲专利的授权条件,基本上与中国相同,欧洲专利申请程序上与我国有所差异。欧洲申请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以英语、法语和德语这3种官方语言之一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文件所包括的内容应与中国专利申请文件一致,一般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如果通过巴黎公约的途径,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欧洲申请,并要求中国的优先权,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此后,欧专局会发出通知,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无论申请人是否进行过修改,都可以递交权利要求的修改,但此期限不可延期。
2、欧洲专利局检索。欧专局通常对与申请的专利性有关的现有技术文件进行检索,并把检索结果通知欧洲专利律师。当申请人接到此检索报告时,通常需要根据检索结果来评估其发明的专利性和获得授权的可能。
3、公布专利申请。欧专局将于自优先权日(申请日)起18个月内公布专利申请,并希望检索报告能在公布之前做出,以便申请人能作出是否继续申请程序的选择。但由于欧洲专利申请的数量太大,公布后才发出检索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
4、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同时或在欧专局的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同时需从欧洲成员国中指定具体成员国,并交纳审查费和指定费。如果缴纳7份指定费,欧洲专利条约的全部缔约国都可以被指定,但延伸国的指定费需要单独交纳。
在提出实质审查后进入实审程序,并通常在提出实审后1~3年内收到欧专局的审查意见。在答复审查意见时,通常是根据审查员的意见进行辩驳或修改申请文件。
但当答复无法驳回反对意见时,申请人会被给予机会参加在欧专局举行的“口审程序”,申请人可以亲自向欧专局处理本案的3名成员陈述意见。当申请在口审阶段被驳回,申请人还有权利向欧专局的上诉委员会进行上诉。
5、欧洲专利授权。当审查通过后,欧专局将发出授权通知复印件。申请人选择同意授权文本并允许本申请进入授权程序,或按自己的意志对文本或权利要求进行修改。
同时(2002年7月1日后开始实行)付授权费并递交权利要求的其他两个语种的翻译译文。另外,需查询是否已经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译文。上述工作完成后,欧洲专利被正式授权并发出授权证书。
6、在欧洲成员国生效。一般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就必须决定在指定国名单中选择生效国,通知欧洲专利局该专利在哪些国家生效。
根据各生效国的规定,一般都需要将此项欧洲专利的全部内容翻译成该国的语言,并提交给该生效国,以便此项欧洲专利在该国生效。
一般欧洲成员国要求在授权公告起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各国生效。因此,如果申请人需要在许多国家生效,则需要准备较多的费用。
完成在不同国家生效的工作后,申请人则拥有不同国家的专利,他们相互独立,每一项都需要每年交纳年费。
⑷ 你好:请问免费专利在哪里查找下载文本
要看你下载的是哪个国家的专利。
如果是中国的,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去查;
如果是美国的,可以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去查;
另外推荐如下的网站,可以通过输入公开号得到各国的专利公开文件。
⑸ 怎样免费查看专利文件
已授权的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可以查询并查看的。
在申请中的专利通过初步审定后都会公开的,也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看。
您也可以通过第三方专利检索引擎,检索和查看更迅速和快捷
⑹ 什么是授权公告文本专利证书第二页什么是发明专利登记簿副本如何取得急!
1、关于授权公告文本
发明专利的申请到授权的过程中会公开两次,初审合格后(满18个月)会公布一次,授权时会公告一次。公布的时候是公开文本(专利文献代码最后一位是A),授权公告的时候是授权公告文本(专利文献代码最后一位是B)。
授权公告文本一般可以在各专利检索网站下载。另外专利证书所附的也是授权公告文本。
2、专利证书第二页是授权公告文本的扉页,记载的是该专利的著录项目信息(比如申请日、申请号、文献号、分类号、申请人、发明人、摘要、摘要附图等)
3、关于专利登记簿副本
专利登记簿是专利授权以后建立的,其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保密专利的解密,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以及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登记簿副本依据专利登记簿制作。专利权授予公告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应当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有下载),通过邮局挂号信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流程部发文处即可。(从寄出请求书到收到登记簿副本大概要20几天)
⑺ 如何把专利请求书从知识产权局里检索出一份具体问题在补充里。麻烦大家了
可以的
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和复制
专利局可以向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专利申请文档中按照规定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如专利申请人依法提交的相关申请文件、审查程序中专利局依法发出的各类通知书和决定书等。请求人通过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文档中的文件,可以了解专利申请审批流程的相关信息。
一、专利申请文档及组成
专利申请文档是在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中以及专利权有效期内逐步形成、并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各种文件的集合,包括案卷和电子文档。专利申请文档是专利局进行审批和作出各种结论的依据。专利申请文档中的文件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时,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审查的过程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作出的各种答复。
3、提出专利申请之后申请人主动办理各种手续时提交的文件及证明材料。
4、在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中以及专利权有效期间内,任何人依法对专利申请(或专利)提交的各种文件以及人民法院等部门对这些文件审理后产生的文件。
5、其他相关文件。
二、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和复制的原则
1、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
2、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3、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
4、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5、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6、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文件,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但查阅和复制行为可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情形的除外。
7、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复制。
三、专利申请文档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1、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文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专利登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的正文、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审结前仅限于本申请的当事人;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其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仅限于本申请的当事人。
4、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参照上述第(1)和(2)项的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四、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和复制方式
1、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专利查询系统,根据自己的查询身份,对申请日为2010年2月10日以后的专利申请进行专利申请文档查阅;对申请日为2010年2月10日之前的专利申请可以通过专利局专利审查流程服务窗口办理专利申请文档查阅手续。
纸件申请人可以社会公众的查询身份,通过中国专利查询系统进行相应的查询,也可以通过专利局专利审查流程服务窗口办理专利申请文档查阅手续。
注:中国专利查询系统的网址为:
http://cpquery.sipo.gov.cn
2、专利申请文档的复制
(1)普通专利申请文档的复制
请求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复制准予查阅的专利申请文档中的文件。该种复制方式专利局提供的相关文件只包括专利申请文档中的文件复制副本。
(2)以证明方式对专利申请文档的复制
请求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以证明方式对准予查阅的专利申请文档中的文件进行复制。该种复制方式专利局提供的相关文件由证明页和专利申请文档中的文件复制副本组成。
五、请求办理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和复制所需材料
1、专利申请人或当事人请求对未公开的专利申请文档进行查阅和复制
(1)需提交有申请人或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专利申请文档查阅复制请求书》。
(2)申请人或当事人为个人的,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或当事人为法人的,委派工作人员办理的,需提交申请人盖章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应声明经办人的姓名,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
(4)申请人或当事人为法人的,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业务时,需提交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应声明经办人的姓名,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
2、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对未公开专利申请文档进行查阅和复制
专利代理机构需提交有代理机构签章的《专利申请文档查阅复制请求书》及代理人或经办人的代理人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对已经公开或公告的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和复制
提交有请求人签字或盖章的《专利申请文档查阅复制请求书》。
4、以证明方式对专利申请文档的复制
请求人请求专利局以证明方式对专利申请文档进行复制,除提交上述相关文件外,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或说明文件。
例如:
(1)提供海关、法院、工商、业务主管部门、上级领导机关等出具的相关文件,以此来说明需要使用专利局以证明方式对专利申请文档的复制文件,作为相关的证据材料。
(2)请求人签字盖章的陈述意见,说明需要使用专利局以证明方式对专利申请文档的复制文件,作为相关的证据材料。
(3)上述(1)或(2)提供其一即可。
六、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和复制的请求方式
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和复制可以通过面交或邮寄请求的方式办理。
(1)面交请求可以通过专利局受理大厅专利申请流程服务窗口办理。
(2)邮寄请求
请求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业务发文管理处(专利局初审部发文处)
邮政编码:100088
七、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和复制办理时间
面交请求:自递交请求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文件。
邮寄请求:自业务办理部门对请求数据采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文件。
注: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请求文件由于存在邮路及专利局收发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信函交接时间,一般文件的出具自请求人邮寄请求文件之日起需要十五至二十个工作日。
⑻ 哪里可以检索外国专利,并且将专利文档下载下来
可以通过欧洲专利局进行查询和下载:
http://worldwide.espacenet.com/?locale=en_EP
得到查询结果后,通过左栏的版“original document”即可下载专利权文档。
⑼ 申报专利的文档规范
确定是申报来专利?
还是软件著源作权登记???
申请专利的话.
进这个网站:http://www.sipo.gov.cn/sipo2008/
右边有个"专利申请指南"
下面有个"申请前"的分支,进去可以看到需要准备的所有东西.
如果需要相关的范文的话,可以在上面那个网站检索,关键词设置为"软件"
⑽ 发明专利检索,拿技术文档怎么检索呀,检索出来干嘛,现在正处于申请专利中,求大神解答
检索以后可以判断你的技术是否具备新颖性,与别人的相似技术有什么区别特专征,有助于批判你自己的属专利是否能获得授权啊。
西安朴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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