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权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在外观专利申请的过程中,是有哪些情形不授予专利权呢?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物本身;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8)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10)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11)与人机交互无关或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例如,开关机过程中与人机交互和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电子屏幕壁纸、画面;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游戏界面。?
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有效期限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2)外观专利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③ 同一个产品,分别被两个人都申请外观专利,而且都有专利权是怎么办
同一个产品,两个人是不能同时拥有专利权的,两人同时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专申请的人。属具体原因如下:
1、我国专利制度采取的是先申请原则,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2、以申请日作为判断先后的时间标准的,而不是以时刻为单位。
3、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日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在接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后自行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或确定各自的共有份额将发明创造作为共同发明申请专利;或一方在获得相应补偿的情况下放弃申请,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4、如果申请人协商不成,达不成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驳回各方申请。
(3)外观专利权扩展阅读:
1、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2、外观设计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3、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参考资料:网络:外观设计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