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地理标志
❶ 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区别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并进行地域专利保护。如问题中的左图,带有被保护的产品名称的PGI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包括:一是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二是原材料来自本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三)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所指的专用标志,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为地理标志产品设立的专用标志,用以表明使用该专用标志的产品的地理标志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专用标志的构成专用标志的基本图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中英文字样、中国地理标志字样、GI的变形字体、小麦和天坛图形构成,绿色(C:60 M:0 Y:100 K:0; C:100 M:0 Y:100 K:50)和黄色(C:0 M:20 Y:100 K:0)为专用标志的基本组成色。工商专用标志应与地理标志一同使用,不得单独使用。
综上所述,如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才能使用带有被保护的产品名称的PGI标志,如果该产品同时也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可同时使用专用标志。如果还没有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只能使用带有被保护的产品名称的PGI标志。
❷ 原产地和地理标志商标有什么区别
地理标志,也称原复产地制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
产地标记,也称货源标识或产地名称,由名称、标识或符号组成,用以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或特定的地方。
尽管产地标记与地理标志都有表明所 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但产地标记只表明商品的制造地。
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区别在于:
1、商标所识别的是某一经营者不同于其他任何经营者的同一种商品或服务;而地理标志识别的则是某一特定地区不同于其他任何地区生产的同一种商品。
2、一般来讲,商标只能为特定的经营者所专用,而地理标志则可以由某一特定地域范围内生产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种商品的所有经营者共同使用。
❸ 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有什么区别
一个是产品,实实在在的东西;一个是商标,一般只是一个标志,logo,是完全不相同的两个范畴。
唯一的联系是,地理标志产品一般是经地理标志商标认证的。
❹ 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区别
你好。
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区别
1、地理标志用来区别某产地与其它地方的同类产品,商标则与生产者的关系紧密:同一地方的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类产品,只能用商标来加以区别。
2、商标可以转让,地理标志不能转让。
3、客观性不同:地理标志是千百年历史的积淀,是客观存在的,而商标则是个人或少数人主观努力的结果。
4、地理标志不受时间限止,而商标有时间限制。
5、表达的质量联系程度不同: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完全或基本决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色,而商标一般与质量关系不大。
6、地理标志属于公权,商标属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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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地理标志与商标有何区别
商标权具有独占性、转让性。地理标记因不被某人独有,而与特有的地区密切相关,所以不具有独占性、转让性,排斥在产自地区范围外产品上的使用。
地理标志的所有人更多承担的是义务,有义务许可本地区范围内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任何人使用,而且不能是以盈利为目的;有义务对地理标志使用者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地理标志的使用者在获得使用权利的同时要承担严格按标准使用的义务,否则丧失使用权。
❻ 地理标志和商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区别的主要是同类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生产经营者,表示商品出自何“人”;而地理标志区别的是不同产地,表明商品源自何“地”。
商标可许可给他人使用,商标权也可转归他人所有。地理标志则不可转让,只能由该地域内的人使用。
商标的权利主体是获得商标注册的企业或个人。地理标志的权利主体,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
地理标志具有永续性,不受时间限制。即使一段时期产地里的生产者不使用,只要地理标志仍被消费者认可,它就依然有效。而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其续展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须连续使用,且还不能违规使用以至被撤销。
❼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什么区别和关系一个是质检一个是工商,搞不懂哦。
一、地理标志与原产地名称的相同点
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是属于同一概念的,所有的原产地名称都是地理标志,但一些地理标志不是原产地名称。
原产地证明商标是将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纳入证明商标制度中,在《商标法》之下加以保护的一种类型,即: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类中的一类,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是保护原产地名称的有效方式,可以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并不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理论上认为,该名称因在该使用中产生了“第二含义”,即人们由地名联想到的不仅是一个地方而是该地方出产的特定的商品,如涪陵(榨菜)、郫县(豆瓣)等。原产地证明商标强调的是该地域特定的(地理人文)环境,以及该环境对商品品质特征的本质影响。
在TRIPS协定中,原产地名称被地理标志所代替,该协定第三节第22条规定:“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家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将TRIPS协定对地理标志的定义与巴黎公约、里斯本协定对原产地名称的定义进行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出,TRIPS协定是在原产地名称的基础上来界定地理标志的,二者内涵相同。
地理标志与原产地域产品(标志)其特性、功用、作用都是相同的。首先,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域产品(标志)其特性都是标明商品(产品)来源的某一地区,本质上都是个地域标志。其次,地理标志和原产地产品(标志)其功用都是标示该产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并且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属性)所决定,都是商品(产品)的品质标志。第三,无论是地理标志或者是原产地产品(标志)其作用都是区别商品(产品)来源,以实施对特定地域产品的特殊保护,目的是确保这些商品或产品的特定品质,促进和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尽管名称叫法不一致,其内涵和实质是一回事。地理标志保护与原产地产品保护都是对产自特定区域,特定品质产品的保护。
.二、地理标志与原产地名称的区别
“在国际上,只有驰名商标和证明商标才能得到特别保护。”我国的《商标法》已与WTO规则接轨,因此证明商标就成了特色农产品、工艺品走向国际的通行证和护身符。
(1)法律效力不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原产地域产品名称保护所依据的国家质检总局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这个规定是部门规章。因而两者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不相同。
(2)申请主体不同。证明商标的申请主体是指符合相关规定的国内法人、事业单位,也包括外国人或外国企业。而原产地域产品名称保护的申请主体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则为地方的质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生产者代表成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简称“申报机构”),是比较纯粹的一种管理组织。因此,证明商标的主体是“市场化”的,更能体现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与国际的接轨,体现了“对等原则”,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3)执法机关不同。根据《商标法》规定,证明商标的执法机关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原产地保护的执法机关是各级技术监督部门。
(4)标志形式不同。“证明商标”像普通商标一样,是一种标志,不同的证明商标具有不同的图形和文字的个性特征,没有固定的、统一的标志,而“原产地域产品”则通过固定统一的标志,实现公众对此的识别即,所有的原产地产品使用国家质检局确定“原产地域产品标记”所有商品千遍一律。
(5)受保护的区域范围不同。目前在加入WTO的100多个国家中,除法国等20多个国家实行的是对原产地域名称单独立法保护的外,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等绝大多数与我国贸易关系比较密切的发达国家都是通过商标法律、以证明商标的形式来保护的。证明商标在国际上受保护的范围比原产地名称保护的范围要大得多。按照国际惯例,在原产地名称与商标权发生冲突时,必须执行“申请在先原则”,原产地名称只有在国内注册证明商标后,才可以依据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去实现国际注册,对原产地证明商标进行注册保护,有效地提高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6)品牌提升不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如果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条件,可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的忠诚度和青睐度,加大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许可符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的企业使用。进而促进品牌效应,使生产经营者获取更大效益,原产地名称只有通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核准后才能实现。
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即文中的原产地域产品
❽ 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有哪些好处
你好,
01率先抢占先机把握地方唯一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具有惟一性和不可重复性。一个产品每个区域只能申请一个。如“章丘大葱”“胶州大白菜”。并依据先报先注册的原则受理,已申报产品则不再受理注册。同时申报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者可获得的"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管理权以及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02掌握产品的定价权提高产品的收益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经过跟踪调研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产品价格普遍比同类产品价格高出20%—90%。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价格比没有注册保护时的价格,平均增长了87.69%,将近翻了一番。
例如:章丘市的大葱在注册并使用“章丘大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其经济价值明显提高,由注册保护前的每公斤0.2—0.6元上升到1.2—5元,注册保护后的价格是注册前的2—5倍,每亩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主产区乡镇户均收入达到万元。胶州大白菜历史悠久,早在1000多年前就在胶州出现。注册成功后的胶州大白菜,身价由原来的几角钱一公斤,迅速上涨到平均每棵48元。
03有利于提高产品形象和企业原有商标品牌含金量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有形标志,可以直接印制在产品外包装和原材料说明书上。对于注册了商标的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共同使用时,便可以在本地和全国同行范围内打出差异化,增加竞争力的同时还体现出产品的高大上形象。对于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更是绝佳的品牌选择。
04获得地方政府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
地理标志产品更具有显著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一些地区开始利用地理标志打造地方特色经济的“名片”,扩大产品销售量,取得了显著的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章丘大葱”、“栖霞苹果”、“沾化冬枣”、“明水香米”等等。
对于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较为重视的地区,政府专门制定了一些奖励机制和措施。
05在法律上拥有维权、追损的民事诉讼权利
注册成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工商监管部门即可受理来自社会、群众或申报主体任何一方对于该产品的投诉维权。申报主体针对假冒、伪劣或损害产品信誉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追究违法当事人给予事实上的经济赔偿。
06获得对外贸易的针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产品的类型、海关和外贸政策不同,产品企业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