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请求
① 专利无效中,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提交证据的规定
一、对于请求人,按照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和一个月后的时间段,分别规定允许提出或补充的理由和证据。
(一)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提出理由或证据及提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的规定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及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提出或补充任何法定的无效理由及各种证据,但必须在该一个月期限内对无效理由具体说明,提交证据的应当结合证据具体说明。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实践中常有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或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只笼统提出或增加无效理由,不具体说明,提交或补充证据的也不结合证据具体说明无效理由,在口头审理中才详细说明,给专利权人造成突然袭击。
(二)请求人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增加理由和补充证据的规定
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求人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同时,针对客观现实的特殊情形,分别规定允许请求人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的例外情形及相应期限、形式或证据种类等要求。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求人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
这样规定,是因为请求人请求宣告一项专利权无效时应该指出该专利所存在的缺陷及无效理由,需要证据的应该提交证据,且请求人此时可以知晓这些缺陷及无效理由,一般也可以获得有关证据。若提请求时所提出理由或证据不全面或不具体,在一个月内也应该能够补充所欲提出的所有理由和证据。这样规定,可以避免请求人随意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或拖延提出无效理由及证据,滥用和拖延无效宣告程序,也可以避免请求人随时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给专利权人造成突然袭击。
2、例外情形下可以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
(1)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允许增加理由的例外情形
第一种例外情形,前提条件是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权利要求;期限要求是必须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形式要求是必须对所增加的无效理由具体说明。
因为在此情况下,合并后的权利要求可能出现新的属于应该被宣告无效的缺陷,例如合并后出现不清楚等缺陷。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可能预先知晓这些缺陷,因此,请求人补充理由不应该受该一个月期限的限制。同时,为了避免无效宣告程序拖延和给专利权人造成突然袭击,规定了请求人补充理由的期限和形式要求。
第二种例外情形,前提条件是请求人已经提出无效理由和证据,但二者明显不相对应,增加理由的要求是变更为与证据相对应的无效理由。
此种情况往往是由于请求人法律知识缺乏造成的。如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的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提交中国专利文献D并与权利要求1进行详细对比。但实际上,专利文献D不能用于评价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在无效程序中,请求人要求将无效理由变更为该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应该是被允许的。因为请求人在提请求时已经提出无效理由和证据,并结合证据具体说明无效理由,其理由和证据不相对应是因为其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法律知识不足造成的,不是故意拖延提出无效理由,且变更理由后所主张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没有变化,只是法律适用有变化。
(2)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允许补充证据的例外情形
第一种例外情形,前提条件是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或者提交反证;期限要求是必须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形式要求是必须在该指定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请求理由。
因为在此情况下,合并后的权利要求可能出现新的技术特征组合或技术方案,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可能预先知晓这些特征组合或技术方案。同样,请求人在该一个月期限内不可能预先知晓专利权人将提交何种反证。因此,请求人补充证据不应该受该一个月期限的限制。同时,为了避免无效宣告程序拖延和给专利权人造成突然袭击,规定了请求人补充证据的期限和形式要求。
第二种例外情形,补充证据种类只限于两类,一类是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另一类是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和原件等证据;期限要求是必须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形式要求是必须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理由。
② 专利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专利无效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如下几种情况之一: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
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2)专利无效请求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
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③ 如何申请专利无效
专利需要具备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里只说新颖性,所谓新颖性就是说,在专利申请日之前,从来没有过这个产品,才具有新颖性。由于贵公司已经在申请日前出售过该产品,这种情况下就叫使用公开;因此,贵公司申请日前出售的该产品使这个专利丧失了新颖性。因此,可以以此为依据对该专利进行无效。实际操作则需要证据,证明贵公司在此之前出售过该产品。还要确定贵公司的产品和专利中的产品是否一样。如果不一样的话,无效就没有意义了;你也不构成侵权。无效程序比较复杂,建议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
④ 如何申请专利无效申请专利无效流程是什么
如何申请专利无效?申请专利无效流程是什么?很多专利在申请成功之后,被宣告专利无效,那么专利无效到底是指什么?专利无效需要经过人申请才可能做出宣告,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专利无效宣告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如何申请专利无效?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就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2、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3、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申请专利无效流程是什么?(一)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如何申请专利无效?申请专利无效流程是什么?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⑤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有哪些
你好,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
《专利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一)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如果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和原创性,外观设计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则可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在先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
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应当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判决。
(二)发明创造不符合合法性条件
我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果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违反合法性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则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三)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的领
(四)专利文件的撰写不合法定要求
专利文件不合法定要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另一种是取得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五)专利权的主体不合法
即违反《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后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取得了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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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怎样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需要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内门授予并公容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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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什么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的无效请求。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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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包括:
(1)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关于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
(2)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即违反国家法律、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获取或者利用的遗传资源;
(8)专利无效请求扩展阅读
案例:一“重磅”药物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2015年08月,制药巨头吉联亚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联亚公司)因不服其拥有的“含核苷酸类似物的组合物及其合成方法”(专利号:ZL200710196265.3)发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已受理此案。据了解,此案涉及到较为复杂的马库什权利要求的认定问题。
据了解,“含核苷酸类似物的组合物及其合成方法”的专利权人吉联亚公司是全球重要的艾滋病药物生产商,该专利涉及吉联亚公司生产的一种治疗乙肝和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替诺福韦。
替诺福韦是一种新型核苷酸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吉联亚公司2010年年报显示,替诺福韦及其复方制剂当年的销售额已经超过60亿美元,在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艾滋病治疗指南和中国艾滋病治疗指南中被推荐为艾滋病的一线治疗药物。
“含核苷酸类似物的组合物及其合成方法”的专利权独立权利要求为马库什权利要求。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如果一件申请在一个权利要求中限定多个并列的可选择要素,则构成马库什权利要求。
2013年,上海奥锐特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联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含核苷酸类似物的组合物及其合成方法”专利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