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實用新型
德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流程,在德國申請專利所需要的流程,需要結合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這些分類來進行考慮的,那麼德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德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流程德國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流程:准備申請文件提交申請受理形式審查授權與公告1、准備申請文件;2、向德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申請;3、德國專利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4、德國專利商標局對專利進行格式及明顯實質性缺陷等方面的審查;5、如果專利申請符合法律要求,德國專利商標局對該發明創造授予專利權並公告授權專利。
② 德國實用新型的法律狀態怎麼查
家知識產權局中國站進入專利檢索與查詢頁面輸入專利相關信息申請號/專利號申請等信息進行查詢
③ 哪些國家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全球有57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實用新型制度,它們包括中國、德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奧地利、白俄羅斯、巴西等國家。
詳細可查看這篇文章的介紹國外有實用新型專利嗎?
④ 德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有哪些程序
德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有哪些程序?據統計,中國申請人的向外專利申請日趨增多,其中,德國是中國申請人在對外專利布局中比較重視的地區。德國的專利類型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其中,實用新型專利採用注冊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提交後,無需經歷實質審查程序,1~3月即可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權。德國實用新型的保護期自申請日開始計算,最長為十年。下面我們就來介紹一下德國實用新型專利如何申請?有哪些程序?德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有哪些程序?申請書其中應寫明發明人和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請人是法人還應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發明名稱和優先權日(如果要求了優先權);專利說明書(需要翻譯)、申請人以及發明人的姓名地址(中英)、必要時應有附圖、摘要、如果要求了優先權還應提交優先權文件、提交委託書。1、申請時間: 6–14個月可以授權。2、優先權主張(如果有):他國第一申請案之申請日起 12個月內提出要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3、審查制度: 可以另行請求新穎性調查。4、專利維持費:自 申請日起第四、七、九年前繳納。5、專利期限:自申請日起 10年。德國實用新型專利所採取的是登記制加檢索報告制度。在申請是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專利局就應當在登記簿中進行注冊登記。對於申請主題並不作新穎性、創造性和及實用性的審查。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採用形式審查所採取的是: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這三個階段;;受理、初審以及授權。關於德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有哪些程序?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德國實用新型專利,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一流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一定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⑤ 德國的專利為什麼那麼難拿
就我所知,德國專利也分發明和實用新型,在中國發明也沒那麼容易拿(實用相對容易很多),德國難拿也是發明專利而已,因為檢索麵比較廣,技術也比較先進,中國檢索國外的情況並不多。相反,美國專利的挺容易拿的
⑥ 世界上哪些國家有實用新型專利制度
全球有57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實用新型制度,它們包括中國、德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奧地利、白俄羅斯、巴西等國家。
⑦ 中國與德國的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有什麼不同
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解答,德國專利制度(申請和審批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主要區別:
(1) 德國就同一發明創造可同時申請專利和實用新型,並且同時取得專利保護,中國專利也可就同意發明專利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不同之處在於,申請人可以先獲取實用新型專利保護,但當發明專利即將授權時,必須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否則不得授予發明專利權;
(2) 德國專利提實審期限為申請日起7年,中國發明專利為3年;
(3) 德國實用新型的新穎性標准為相對新穎性(口頭公開、在德國外的公開使用、優先權日前6個月的寬限期申請人的自行公開,均不喪失新穎性),中國為絕對新穎性。
德國專利制度(授權後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主要區別:
(1) 德國發明從申請日起第3年需要繳納維持費/年費,無論專利是否授權,中國發明只有授權了,才需要繳納年費;
(2) 德國實用新型從申請日起第3年、第6年、第8年繳納延展費維持實用新型的有效性,而中國實用新型是從授權起每年都必須繳納年費來維持實用新型的有效性
(3) 外觀專利保護期限不同,德國外觀專利保護期限是5年,此後每5年續展一次,直至滿25年為止,中國外觀專利保護期限是固定的,即申請日起10年。
⑧ 怎麼在德國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德國專利商標局對與實用新型僅進行形式審查。而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則作為對注冊實用新型提出撤銷請求的理由在異議程序中提出。
申請流程大致是:准備文件→受理回執→受理通知書→專利審查→授權通知→繳納授權費→專利證書
申請所需資料如下:
1. 專利名稱
2.中國專利申請受理書(如在國內已申請專利)
3.中文專利申請文件(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
4. 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蓋章)或身份證(申請人簽名)
3. 申請人和發明人的中文名稱和地址
5. 申請人和發明人的名稱和地址慣用的英文翻譯,
6. 保密審查請求書和優先權副本請求書(如要求優先權)
7. 外國專利代理委託書
⑨ 德國的專利如何從專利號上區分是發明專利還是實行新型專利
德國專利商標局對其授權或注冊的各類知識產權的官方案號在不同時期有不同規定。
現行規定方法(從2004年開始)為:KZ JJJJ NNNNNN.P
其中:JJJJ為申請年份;NNNNNN為流水號,每年從000001開始;P為校驗號;
KZ表示種類,具體如下:
10:德國發明專利申請
11:指定德國的PCT申請
12:補充保護證書
20:實用新型申請
21:源自PCT申請的實用新型申請
22:布圖設計申請
30:商標申請
40:外觀設計申請
41:印刷字體
50:德文的歐洲專利德國部分
60:英文或法文的歐洲專利德國部分
以前採用的規定方法,這里僅介紹1995-2003/2004的情況:K JJ NNNNN.P
其中:JJ為申請年份;NNNNN為流水號;P為校驗號;
K表示種類,具體如下:
1:德國發明專利程序
2:實用新型和布圖設計
3:商標
4:外觀設計和印刷字體
5:德文的指定德國的歐洲專利
6:英文或法文的指定德國的歐洲專利
⑩ 歐洲有沒有實用新型專利
當然有咯~比如德國
德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中的「專利(Patent)」類似於我國的發明專利,而「實用新型(Gebrauchsmuster)」相當於中國實用新型。
大多數歐洲國家都通過歐洲專利局或各國專利局提供專利保護。在經濟地位較高的國家中,只有部分國家(德國、西班牙和義大利)擁有實用新型體系。在這些國家中,德國實用新型體系提供了一種廉價、高效地保護知識產權的措施,並可覆蓋多達8,000多萬的德國居民。大概出於這樣的原因,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收到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數量能達到專利申請的30%之多。在2017年,德國實用新型的申請數量大約為 19,000件(而發明專利申請量約為60,0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