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發明者
『壹』 上班這種制度是誰發明的
招人者
『貳』 是誰發明了上班工作的
資本主義的某個資本家發明的,不記得名字,好像還發明了8小時工作制,然後在中國就變了
成了【8小時++】 工作制
『叄』 上班的打卡機是誰發明的
打卡機----發明者IBM公司 沃森
1920年代被用在公司考勤上.
『肆』 公司是誰發明的為何要上班才有錢
人是怎麼生活的?為啥吃飯才能活,😂你吃土能活就不用工作!
『伍』 世界上誰發明了的工作這件事
上班,你每天都在做的事 不管你住在地球的哪一面,每天早上九點鍾走上街道,你會看到這座城市裡最龐大的一個族群正快速移動而去。到下午五點鍾,這個族群會再度回來。每一座城市,每天。 是的,他們是本世紀人類在制度上的最大發明。他們是男人族群與女人族群之外最大的一個族群,他們每天都在為關於上班這件事煩惱或快樂。 很奇怪的是,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上班這件事重要過以往任何時代。每個城市裡,溫婉獨行的家庭主婦變少了,油頭粉面的西城惡少變少了,衣香鬢影的淑女紳士變少了,長袍行吟的詩人書生變少了,只有西裝革履的上班族變得愈來愈多了。這是一個企業的生命比我們的人生值錢、老闆的指示比老婆的指令嚴重的時代――辦公室變成我們人生最重要的場所,喜怒哀樂、是非成敗都發生在這里;上班這件事變成我們人生的主體,個人風格只是次要的附屬品。大部分人們活得像鍾面上的指針,滴答滴答,日復一日,跑都跑不掉。 當然,現代人其實要的很多,付出這樣的代價,人們要的是在上班這件事里尋求自己的定位、自己的價值,還有,別人的肯定和別人的認同。除了老闆用他的錢來換取你的人生,你用你的人生去換取他的錢之外,上班這件事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有它的意義。只是,任何有意義的事都仍然有其荒謬成分,就看意義和荒謬之間的對比到底有多大了。 對我個人來說,光是每天固定上班八小時(有人甚至更多)就荒謬得令我害怕。上班族所謂的成就感,在我看來更像是一個奴工辛勤敲打完一塊大岩石後對著自己說:「嗯,這塊石頭敲得不錯。」卻忘記了他腳上的鐐銬和滿手的老繭。 那麼,平衡點在哪裡呢? 我覺得,上班這件事就像婚姻一樣,你需要它,但它其實違反你的天性。比起分秒必爭的高效率工作,辦公室里的摸魚打混才是更接近人們天性的,就像婚姻里的男人女人還是會渴望甚至實驗其他的愛情一樣。現代人在一天上班八小時這件事上加了太多附加價值,每個人都想攀著企業這只大氣球飛上藍天,企業倒過來加在個人身上的各種管理制度,卻把大夥兒都變成了轉輪上的老鼠,每天對著懸掛在自己鼻子前的紅蘿卜跑上八小時或是更久,漸漸忘了工作本質里最單純的、無目的的樂趣。 人會結婚,因為多少有點犯賤;人會工作,因為多少能耍點賤。如果我們拋開成功、效率之類工作魔咒,在上班這件事上多一點摸魚打混,把它變得更單純,在人生這件事上多一點品質管理,把它變得更豐富,也許我們終於能為這個時代大多數人找出一些比較好的平衡點。 二十九歲那年的一個夜晚,我走路去上班。那是我第一份工作,時數少待遇高的報社漫畫編輯。已經遲到很久了,我卻愈走愈慢。我計算了一遍之前的歲月,竟然有二十五年我在上學退學、補習班軍隊和辦公室之間度過,因為我必須做別人認為我必須去做的事。第二天我辭職了,我不願意再花另一個二十五年必須去上班。 十五年過去了。就某種程度來說,現在的我依然是個上班族,因為我每天還是必須花固定的時間在桌前作畫。只是,那是我的書桌,不是別人給我的辦公桌。 也許,這就是我在上班的意義和荒謬之間選擇的平衡點。就像面對婚姻一樣,如果非要不可,你總可以選擇一種適合你自己的方式吧。
『陸』 上班是誰發明的
額... 國家規定的吧 .. 很久就有了吧 以前打仗時什麼造船之類的都是人類啊 只是那時不叫上班吧
『柒』 勞動上班是誰發明的
不是誰發明的,是為了吃飯、為了生存、為了生存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