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疫情工作者
⑴ 參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可免徵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回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答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第一條規定,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准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准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准。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第三條規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⑵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讓你明白了什麼道理
這次新冠肺炎讓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尤其是對那些奮戰在一線的醫護工作者,以及志願者都充滿了敬佩之心,也不再是像以前一樣盲目追星,通過這次疫情,也可以看到中國人民上下團結的力量,同時也明白了中國走社會主義這條道路是正確的,而中國人民堅韌不拔的毅力也是為之讓世界而感嘆。
同時,當疫情爆發之時,英國已經放棄治療,提出群體免疫,而我國卻做好積極防控,不希望每一個生命無辜的死去,可以看得出來,我國走社會主義道路是正確的,在黨和國家的帶領下,我國疫情也逐步趨於穩定,這些都可以看得出中國近幾年發展迅速,綜合國力已經十分雄厚。,
⑶ 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單位和個人有哪些義務
《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第五十六條規定:「受到自然災害危害或者發生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並採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同時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其他單位應當服從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做好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並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所在地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第五十七條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公民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所屬單位的指揮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全國普法辦編寫)
⑷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怎麼找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組織各級各類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常態化開展線上招聘,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線上培訓,積極穩妥做好農民工、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加強失業人員生活保障,加快落實援企穩崗政策,努力維護就業大局穩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切實關心激勵表彰疫情防控人員
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王優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30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發現先進典型,及時挖掘先進事跡,對在醫療救治、疫苗研發、基礎預防、物資援助、搶建設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尤其是廣大醫務工作者和醫務團隊給予及時性表彰,進一步鼓舞士氣、堅定信心、凝聚力量。
通知指出,要對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貢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特別是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有關規定開展及時獎勵。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30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增強工作前瞻性,對就業形勢、農民工流動、人力資源市場、勞動關系等情況進行密切監測和研判,深入評估疫情影響,提前研究應對舉措,做好政策儲備。要調整優化一季度就業服務活動,有針對地向勞動者發布節後企業開工信息,引導農民工安全有序流動。
通知強調,要組織各級各類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常態化開展線上招聘,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線上培訓,積極穩妥做好農民工、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加強失業人員生活保障,加快落實援企穩崗政策,努力維護就業大局穩定。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對因疫情防控引發的勞動關系處理、工資支付、工傷保險等問題,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通知指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繼續做好公共就業服務、社保經辦、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人才人事服務、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等窗口服務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推行不見面服務,減少非必須的現場辦理,配備必需設備,科學安排業務辦理流程,避免出現人員密集辦理業務情況。要指導技工院校、培訓機構等重點場所和農民工密集的企業,按照國家和當地黨委政府疫情防治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強本單位幹部職工科學防護,切實保障好乾部職工身體健康。
⑸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特定人群如何防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定人群個人防護指南
本指南用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專工作中屬,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隔離病區及醫學觀察場所工作人員,參與病例和感染者轉運、屍體處理、環境清潔消毒、標本採集和實驗室工作等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