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防控監督
A.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居家隔離防控要注意什麼
新型抄冠狀病毒特殊場所防控指南之六(居家隔離防控指南)
居住空間安排:可疑症狀者需住在通風良好的單人房間,並拒絕一切探視。
家庭成員應生活在不同房間,如果條件不允許,應至少保持1米距離,分床睡。可疑症狀者應減少活動,限制居住空間,確保需要共用的空間(如廚房和衛生間)通風良好(保持窗戶持續開放)。
照顧者安排:
最好固定一位家庭成員照顧,這位家庭成員應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沒有慢性疾病。
防止傳播:
家庭成員與可疑症狀者在同一房間時,都應該佩戴與面部嚴密貼合的醫用外科口罩。隨時保持手衛生,避免直接接觸身體分泌物,不要共用任何可能導致間接接觸感染的物品。
污染物處理:
使用過的手套、紙巾、口罩以及其他廢物都應該放在患者房間專用的垃圾袋裡,標記為污染物再丟棄。
出現以下症狀時應立即停止居家隔離並及時就醫:
1. 出現呼吸困難(包括活動後加重的胸悶、憋氣、氣短)
2. 出現意識問題(包括嗜睡、說胡話、分不清晝夜等)
3. 腹瀉
4. 高燒超過39攝氏度
5. 其他家庭成員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可以症狀
B. 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工業企業如何防控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公眾預防指南之二十六(工業企業防控篇)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間,工業企業應做好職業人群管理、工作環境管理、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C.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辦公場所公共場所如何防控
一、工作前的准備1. 保障防護物資配備
准備口罩、消毒劑、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劑、體溫計等防控物資。強化人員培訓。安排專人進行消毒操作規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訓,提升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2. 在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入口處要提醒人員,必要時佩戴口罩
在醒目位置張貼健康提示,利用各種顯示屏宣傳新冠肺炎及其他傳染病防控知識。
3. 可增設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用於投放使用過的口罩,並注意及時清理。
4. 預防性消毒
日常以通風換氣和清潔衛生為主,同時對接觸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進行預防性消毒。必要時對地面、牆壁等進行預防性消毒。
5. 對員工進行健康監測
實行每日健康監測制度,建立體溫監測登記本。外地返回工作人員需進行登記,並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管理。每天上班前應當對員工進行體溫測量。
6. 健康教育
對復工人員發放宣傳手冊,在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人流量大的地方張貼衛生防護海報,播放宣傳視頻以及通過微信公眾號、微博定向推送防護知識資料
二、場所內的衛生要求
1. 通風換氣
優先打開窗戶,採用自然通風。有條件的可以開啟排風扇等抽氣裝置以加強室內空氣流動;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時,應當保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轉正常。應關閉回風,使用全新風運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量;
應當保證廂式電梯的排氣扇、地下車庫通風系統運轉正常。
2. 空調運行
採用全新風方式運行並關閉空調加濕功能,確保新風直接取自室外、進風口清潔、出風口通暢;
定期對空調進風口、出風口消毒採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強對風機盤管的凝結水盤冷卻水的清潔消毒;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按照《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范》進行。
3. 垃圾收集處理
分類收集,及時清運。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口罩等防護用品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垃圾筒及垃圾點周圍無散落,垃圾存放點各類垃圾及時清運,垃圾無超時超量堆放。
清潔消毒。垃圾轉運車和垃圾筒保持清潔,可定期用有效氯5o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或擦拭消毒垃圾點牆壁、地面應保持清潔,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
4. 自動扶梯、廂式電梯
建議盡量避免乘坐廂式電梯,乘坐時應當佩戴口罩;
廂式電梯的地面、側壁應當保持清潔,每日消毒2次;
電梯按鈕、自動扶梯扶手等經常接觸部位每日消毒應當不少於3次。
5. 地下車庫
地下車庫的地面應當保持清潔。停車取卡按鍵等人員經常接觸部位每日消毒應當不少於3次。
6. 會議室、辦公室、多功能廳
保持辦公區環境清潔,建議每日通風3次,每次20-30分鍾,通風時注意保暖;
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交談時保持1米以上距離;
減少開會頻次和會議時長,會議期間溫度適宜時應當開窗或開門。建議採用網路視頻會議等方式。
7. 餐廳餐飲場所(區域)、食堂和茶水間
保持空氣流通,以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
採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勵打包和外賣,避免人員密集和聚餐活動;
餐廳每日消毒1次。
8. 衛生間
加強空氣流通。確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離效果;
每日隨時進行衛生清潔,保持地面、牆壁清潔,洗手池無污垢,便池無糞便污物積累;
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對公共檯面、洗手池、門把手和衛生潔具等物體表面進行擦拭,30分鍾後用清水擦拭乾凈。
三、疫情應對
1. 設置應急區域
可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內設立應急區域;當出現疑似症狀人員時,及時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再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2. 加強健康監測
員工在崗期間注意自身健康狀況監測,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原則做好自我管理。經營單位應當合理安排員工輪休。
3. 出現疑似病例應對
當員工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可疑症狀時,要及時安排就近就醫,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工作活動場所及使用的物品進行消毒處理。經營場所須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密切接觸者開展排查,實施隔離觀察。
D.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交通工具防控要注意什麼
新型冠狀病抄毒特殊場所防控指南之四(交通工具防控指南)
1.發生疾病流行地區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崗工作人員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並每日做好健康監測。2.公共交通工具建議備置體溫計、口罩等物品。
3.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清潔與消毒頻次,做好清潔消毒工作記錄和標識。
4.保持公共交通工具良好的通風狀態。
6.做好司乘人員的工作與輪休安排,確保司乘人員足夠休息。
E.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學生假期如何防控
新型冠狀病毒來特殊人群源防控指南之三(學生防控指南)
學生寒假期間如何防控?1. 有疫情高發地區(如武漢等地區)居住史成旅行史的學生,自離開疫情高發地區後,居家或在指定場所醫學觀察14天。
2. 各地學生均應盡居家,減少走親訪友、聚會聚餐, 減少到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地方。
3. 建議學生每日進行健康監測,並根據社區或學校要求向社區或學校指定負責人報告。
4. 寒假結束時,學生如無可疑症狀,可正常返校。如有可疑症狀,應報告學校或由監護人報告學校,及時就醫,待痊癒後再返校。
F.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防控要注意什麼
新型冠狀病毒特殊場所防控指南之三(辦公場所防控指南)
1. 工作人員要自行健康監測,若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狀(包括發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乏力、惡心嘔吐、腹瀉、結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帶病上班。2. 若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狀者,工作人員應要求其離開。
3. 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觸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4. 保持辦公場所內空氣流通。保證空調系統或排氣扇運轉正常,定期清洗空調濾網,加強開窗通風換氣。
5.洗手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
6.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及時清理垃圾。
G. 佛山交通運輸系統全面加強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
根據1月21日下午佛山市政府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會議精神,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高度重視,迅速部署,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聯防聯控工作。
各級交通部門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的協調溝通,根據衛生健康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工作指引,研究部署落實交通運輸行業疫情聯防聯控工作。
要求加強對汽車客運站、客運港等重點場所和客運、公交車輛等交通運輸場所的通風、消毒等衛生防控工作。
摸排疫區特別是武漢線路車輛到佛山情況。
結合實際加派工作人員做好旅客出行票務退改簽服務。
加強應急運力儲備,為疫情防控人員、防治葯品等運送做好運力部署。
加強客運站、港口、交通執法等春運一線交通運輸人員安全防範。
各區、各單位落實春運、春節值班值守制度,發現疫情防控異常情況及時報告衛健部門,根據衛健部門工作指引採取措施落實防控。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H. 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具有哪些監督管理職責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監督檢查職責:
(一)對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履行本法規定的傳染病防治職責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的傳染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及其生產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飲用水供水單位從事生產或者供應活動以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進行監督檢查;
(五)對傳染病菌種、毒種和傳染病檢測樣本的採集、保藏、攜帶、運輸、
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六)對公共場所和有關單位的衛生條件和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對傳染病防治重大事項的處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傳染病疫情發生現場調查取證,查閱或者復制有關的資料和採集樣本。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發現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如不及時採取控制措施可能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的,可以採取封閉公共飲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關物品或者暫停銷售的臨時控制措施,並予以檢驗或者進行消毒。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應當予以銷毀;對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經消毒後可以使用的物品,應當解除控制措施。
I.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監獄如何防控
監獄新冠肺炎防控技術方案
1.監獄衛生管理 2.預防性衛生措施 3.個人防護 4. 疫情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