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創造誰負責
㈠ 如何理解工作是為誰工作為誰負責
人們需要生存而需要工作的一個平台,每個人的性格和潛意識決定了你的喜歡版和不喜歡,然權而需要生存的條件又不是以你的意志為轉移的,所以你需要在這個社會里生存就必須符合生存條件的需要,而去工作和生活,這對你來說,可能是無奈的,可這是大自然對每個需要生存的人的一種必然的條件約束,人來到這個世界上,就是要完成和創造人類生存需求的一切條件。
㈡ 百度是由誰創造的
李彥宏,抄網路公司創始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全面負責網路公司的戰略規劃和運營管理,經過多年發展,網路已經牢牢占據中文搜索引擎超過7成的市場份額。創立網路之前,李彥宏已經躋身全球最頂尖的搜索引擎工程師行列,其擁有的「超鏈分析」技術專利,是奠定整個現代搜索引擎發展趨勢和方向的基礎發明之一。李彥宏曾經獲得 「CCTV2005中國經濟年度人物」、「IT十大風雲人物」,「改革開放30年30人」等榮譽稱號,美國《商業周刊》和《財富》等雜志,也多次將李彥宏評為「全球最佳商業領袖」 和「中國最具影響商界領袖」。
具體看看 李彥宏的網路
㈢ 誰創造了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的最早組織是在上海首先建立的。1920年8月,上海共產黨早期組織正式成立。參加者有陳獨秀、李漢俊、李達、陳望道、俞秀松等,陳獨秀任書記。上海共產黨早期組織成立後,實際上成為各地建黨活動的聯絡中心,起著中國共產黨發起組的重要作用。
1920年10月,由李大釗、張申府、張國燾3人發起成立北京共產黨早期組織,李大釗為負責人。羅章龍、劉仁靜、鄧中夏、高君宇、何孟雄、繆伯英、范鴻劼、張太雷等先後加入,成員大多為北京大學馬克思學說研究會的骨幹。
1920年秋,董必武、陳潭秋、包惠僧等在武昌秘密召開會議,正式成立武漢共產黨早期組織,推選包惠僧為書記。
1920年秋,施存統、周佛海等在日本東京建立旅日共產黨早期組織,施存統為負責人。
1920年秋冬之際,毛澤東、何叔衡等在長沙,以新民學會骨幹為核心秘密組建共產黨早期組織。
1920年底至1921年初,王盡美、鄧恩銘等在濟南建立共產黨早期組織。
1921年春,在與無政府主義者組織的「共產黨」分道揚鑣後,陳獨秀等重新組建廣州共產黨早期組織,成員有譚平山、陳公博、譚植棠等,陳獨秀、譚平山先後任書記。
1921年,張申府、周恩來、趙世炎、劉清揚等在法國巴黎也建立了由留學生中先進分子組成的共產黨早期組織,張申府為負責人。
這些共產黨早期組織的名稱不一,有的叫「共產黨」,有的叫「共產黨支部」或「共產黨小組」,它們的性質相同,都是組成統一的中國共產黨的地方組織,後來被通稱為「共產主義小組」。
㈣ 是誰創造了我們人類
奉至仁至慈之主的名義
活在世上真不容易 生來就在苦難里 這種氣那種氣 煩惱無數不可計
疑難雜症與痼疾 令人痛苦不已 人生不過如此而已 許多事編織在一起
甜蜜苦澀憂傷痛苦歡喜 終日奔波勞累吃苦受罪換來短暫享受而已
若只為生存而受苦有何意義? 所以定要弄清人生的真諦
吃喝玩樂毫無顧忌 只求自身安逸 不求人生意義 人與牲畜 相差無幾
人生在世滄海一栗 赤條條來赤條條去 名與利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錢財沒有是不可以 但那並不是目的 需求而已 切不可為需求而將目的忘記
皇帝們都已死去 宮殿與墳地 都還在那裡 成了古跡 成了廢墟
時光之河滾滾東去 從未停息 短短幾十年裡 老的老去的去
一切都會過去 去了多少無法統計
美貌與俊體 不值一提 終將腐爛在墳坑裡 不過蛆蟲的食物而已
恩愛夫妻 相知相愛相伴在一起終歸還是要分離 有識之士遭人排擠無知者洋洋得意
有多少人與你稱兄道弟有多少人可以稱為知己 人生在世難免孤寂 哪怕有再多知己
假如人生只是一出戲 婚禮與葬禮 有多大差異 一切將毫無意義人生如夢而已?
醒來之際身處何地?假若夢幻融入了記憶混雜在一起 已經過去成為回憶
夢幻與現實的差異在哪裡? 都只不過是回憶 當你死去誰來回憶?
許許多多的人行走在大地 精神枯萎內心空虛 到處尋找刺激
感官的刺激怎能填滿內心的空虛? 心兒無所依 無助與空虛 形影不離
即使所有人都把死亡忘記 死亡也會時刻把人們惦記
時間尚早?不急不急? 讓我們問問自己生死之間還有多少距離?
我們怎麼能不珍惜 不要自己騙自己 正視人生尋求真理
問問自己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 活著有什麼意義?人們對此觀點不一
意見分歧 標准在哪裡? 唯物主義荒謬之極 否定一切精神的東西
物慾橫流罪惡叢生道德淪喪是他們的偉大功績
他們要去哪裡?又要把人們帶到哪裡去?他們怎麼不問問自己?
生命豈有自然形成之理 凡人造之工藝 自然形成是否可以? 不可思義
道理簡單至極 還有人不解其義? 看看手機 再看看任何一生命體
誰者更精密? 想想我們自己視力聽力思維能力是誰賦予?是我們自己?
科學家們多麼了不起!可他們卻無能創造一隻蒼蠅或者螞蟻!
迷信宗教不等於 宗教科學不對立 愛因斯坦語 二者互助之關系
污垢要洗滌思想垃圾要清理 一粒粒灰塵日月累積也能把心鏡蒙蔽
迷信邪說歪理 連根拔起
晝夜輪回四季交替 變幻莫測看天氣 有條不紊的規律 難道沒有主宰來管理
打雷刮風下雨 星星月亮陽光空氣吸引力 自然規律?沒有目的?
「自然」是個怎樣的定義? 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看看教室裡面的桌椅整整齊齊
自然偶然有能力創造天地卻不能創造桌椅?
沙灘上的腳跡難道還不能證明曾有人到過那裡?
宇宙間一切的奧秘 知識的終極 認主獨一 才是真理
宇宙必有主宰來管理 主宰有幾?只能是一 否則不會如此有規律
萬事萬物全歸一 他擁有一切至高無上的權利 他使太陽升起他對大地降下及時雨
他無限的慈愛是宇宙運行的動力 萬事萬物生長的規律只是按他的旨意
他全知一切隱秘他絕無匹敵 他讓人榮華富貴讓人一貧如洗 考驗而已
就算全世界都把你拋棄主也不會不管你 萬物都靠他供給他的偉大不言而喻
休想認知他的本體與玄機 那是理智無法涉及的領域
切莫探究他的本體 否則只會傷害自己 徒勞無益 堅信他的存在獨一就可以
千萬不要忘記你只是一微弱的僕人而已 你有什麼權利有什麼能力
真主賜予人類的知識只是智海一滴 好好認識自己
區區螞蟻怎能認識海底奧秘 主啊!讓弱仆為你哭泣讓淚滴把罪惡沖洗
貪官污吏 功利主義 不擇手段謀取暴利 蠅頭小利 爭奪不已
許多人為了利益 侵犯別人生存最基本的權利
坑蒙拐騙燒殺搶掠如此等等之不義 就這樣隨它而去?
善惡最終的結局都在墳墓里? 聖女與妓女 竟毫無差異?歷史上無數的慘劇 任它隨風而去? 正義在哪裡?
主造生死之規律 為的是要考驗你 一舉一動天使在記
以便復活之時考核每個人的成績 看誰的工作最優異
善的在天堂惡的在火獄 刑滿才能出獄 天堂里無憂無慮火獄里的食物是荊棘
天堂的代價昂貴得幾乎讓人支付不起 因為克制私慾確確實實不容易
可每個人都有這個能力 關鍵要看你有沒決心有戰勝自己
死後復活無懷疑 不可思議? 理智真理不對立 但理智豈有超越真理的能力
想想你自己來自哪裡 誰創造了天地?誰創造了你?再看看大地 一個好證據
冬季死去 春季主降春雨復活大地 勃勃生機 鮮花滿地蝴蝶飛舞螞蟻築巢蜜蜂采蜜
海底各種各樣千奇百怪的魚 鳥兒的歡聲笑語 到處都有奇跡 只是人們沒在意
習以為常了而已 假若在人們出生之際 所有的馬都可以在天上飛來飛去
誰會感到驚奇 面對無數的奇跡人們麻木了而已
世界宗教不僅猶太基督佛教伊斯蘭而已 唯有猶太基督伊斯蘭教認主是獨一
三教並立 雖一脈相承也大有分歧 誰是真理
拿來《聖經》《古蘭》比一比 三位一體可笑之極 認主獨一 伊斯蘭才最為徹底
數不盡的社會問題 離婚率失業率自殺率犯罪率
為什麼公開盜竊的行為那麼多人看在眼裡 沒人吭聲沒人出氣? 為什麼女司機遭人非禮
那麼多人看在眼裡 竟坐視不理? 戰爭屠殺暴力無數的禍端讓鮮血淋漓讓淚如雨
道德禮儀踩在腳底 亂七八糟的關系 盜賊四起 非法同居 妓女 假幣 還有貧富之間的差距 怎樣處理
解決辦法在哪裡 人為的法律 哲學家的理 文學家的筆 多麼無力
根本問題信仰危機 伊斯蘭是神醫 歷史上無數的病例統統都治癒
主在人中遴選使者導人向真理 降下天啟說明道理解決問題
沒有先知的指引誰能揭示真理 解開謎題? 耶穌是使者無懷疑 被人神化了而已
穆罕默德使者之一 最後先知無懷疑 品德高尚無人可比 高尚品德舉世稱奇
23年裡傳揚真理被人迫害不已 最終完成大統一
眾先知的封印人類的導師!你擁有今後兩無比的榮譽 天堂里最高的品級 你的美名你的豐功偉績
時刻都有人在提起 白天黑夜總有人在祝福你 敵人也對你稱贊不已
你的降臨如太陽升起 似春雨普降大地 你就是陽光就是雨
你不忍心見人們生活在苦難里 渴望人們認識真理 他們卻打你罵你迫害你 其中也有你的親戚
你不得不遷徙 可你仍心懷仁義 你的心胸能容天地 光復麥加之際
你把高貴的頭顱低 你恕饒了昔日罪大惡極的仇敵 他們對你戰栗 你卻說自己
不過是一個吃干肉的古萊氏婦女的兒子而已
你無視今世的美麗 你把自己交給真主把一切施濟
粗布是你身上衣 你睡的是草席 你給絕望的苦難中的人帶來慰籍帶來希冀
你為世人把幸福之門開啟 你的容光是晨曦 你的話語是白鴿的羽翼
你博大的愛把世界擁抱在懷里 在你辭世之際 山川河流花草樹木小螞蟻海里的魚
痛哭流涕 與世長存的是你帶來的真理和你的英氣
對於這一切你的一生是最好的證據 主的平安與祝福永遠圍繞著你 比艾比歪穩眯!
《聖經》是天啟無懷疑 可惜因為人的私慾 遭到篡改的惡遇 《聖經》版本各不一
都是譯文而已 原文不知丟到哪裡去 《古蘭經》最後天啟無懷疑以往天啟的代替
無與倫比人力所不可及 1400多年裡無人有擬作的能力 婚姻家庭處世准則道德禮儀
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法律 生物歷史天文地理 社會中各種各樣的問題
都有所涉及 優美的誦讀聲使人心醉神迷 比喻借喻排比對偶與隱喻
押韻諧音對照雙關語 修辭藝術的造詣 登峰造極
直到如今人們對《古蘭經》的研究與誦讀從未停息
難道《古蘭經》不能解決人們的問題?難道《古蘭經》的引導還不能夠讓人們滿意?
難道還有比《古蘭經》更能引導人類的真理?
讓懷疑的人們拿出證據 他們只憑猜疑 他們絕無能力 執迷不悟是不義 眼見真理
置之不理 不義之極 人們啊!至仁主已派譴使者為我們把幸福之門開啟 (幸不幸由你)
我們怎麼能不進去 為什麼有人要置之不理 甚至還想要把它關閉
人啊!是什麼具有那麼大的誘惑力 讓你連創造你供給你慈愛你的至仁主都背離?
「伊斯蘭」阿拉伯語的音譯 含和平 順服 平安之意
宗教只是人們的定義 伊斯蘭決不僅此而已 其教義不偏不倚是真理
涉及生活的一切領域 給予婦女以權利 讓乞丐可以和國王平等地站在一起
讓世界各地不同膚色種族國籍的人團結在一起 史無前例
你被創造的目的就是你人生的意義 行主之所喜棄主之所棄 方為敬主愛人之意義 「五功」不可棄 成功的根基 飲酒賭博拜像求簽罪大惡極 要成功須遠離 無論走到哪裡身處何地 敬畏真主是第一 真主的禁忌要遠離
憑著決心和毅力 沒有戒除不了的道理 為了真理有什麼不可以放棄?
每個人都最清楚自己 但真主比你的命脈還要接近你 在真主清算之前先清算自己 在真主考驗之前先考驗自己
金錢權力美女 不義之財垂手可得之際 你能否克制私慾 所學知識要緊記 切不可成為馱經的驢 知識雖多若不運用到實際
負擔而已 毫無裨益 「真言常記於心裡」 莫把前人教訓忘記 自受其益
任何人不知道自己受其益將於何時死於何地 想想自己為明天准備了什麼東西
要保持謙虛與警惕 時刻提醒自己尚須努力
不信主義 只信真理 主義只是一些人的主觀意見的集合而已 怎能被奉為真理 他們有什麼真憑實據? 他們只憑猜測而已 那些所謂主義把人民奴役 把人性扭曲 把人格貶低 把思想絆羈 把精神分離
主義畢竟是主義 真理畢竟是真理 主義豈能與真理並論相提
有些主義也能揭示真理 但再好的主義也之能揭示部分而已 難道主義不應當服務於真理?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一切贊頌全歸真主,眾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報應日的主,我們只崇拜你,只求你佑助求你引領我們正路,你所佑助者的路,不是受譴怒者的路,也不是迷誤者的路。(1) 艾列弗,倆目,米目。這部經,其中毫無可疑,是敬畏者的向導。他們確信幽玄,謹守拜功,並分舍我所給與他們的。他們確信降示你的經典,和在你以前降示的經典,並且篤信後世。這等人,是遵守他們的主的正道的;這等人,確是成功的。(2:1-5)如果你們懷疑我所降示給我的僕人的經典,那末,你們試擬作一章,並舍真主而祈禱你們的見證,如果你們是誠實的。如果你們不能作——你們絕不能作——那末,你們當防備火獄,那是用人和石做燃料的,已為不信道的人們預備好了。(2:24)
他創造諸天,而不用你們所能見的支柱;他在大地上安置許多山嶽,以免大地動搖,使你們不安;他在大地上散布各種動物。他從雲中降下雨水,而在大地上滋生各種優良的植物。這是真主所創造的,你們指示我吧。你們舍真主而崇拜的(偶像)究竟創造了什麼呢?不然,不義的人是在明顯的迷誤中的。難道你不知道嗎?真主使黑夜侵入白晝,使白晝侵入黑夜,並制服日月,各自運行,至一定期。真主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31:10-11-29) 是他們從無到有被創造出來呢?還是他們自己就是創造者呢?難道他們曾創造天地嗎?不然,是他們不確信真主。(52:35)除真主外,假若天地間還有許多神明,那末,天地必定破壞了。贊頌真主--寶座的主--是超乎他們的描述的。(21:22) 「賴買丹月中,開始降示《古蘭經》,指導世人,昭示明證,以便遵循正道,分別真偽故在此月中,你們應當齋戒(2:183) 我降示這部經典,只為使你對他們闡明他們所爭論的(是非),並且以這部經典作為信道的民眾的向導和恩惠。(16:64) 他們怎麼不沉思《古蘭經》呢?難道他們的心上有鎖?(47:24) 我確已使《古蘭經》易於記誦,有接受勸告的人嗎?(54:17)人們啊!確已降臨你們的,是從你們的主發出的教誨,是治心病的良葯,是對信士們的引導和慈恩。(10:57) 難道你們以為我只是徒然地創造了你們,而你們不被召歸我嗎?(23:115) 他為我設了一個譬喻,而他忘卻了我曾創造他。他說:「誰能使朽骨復活呢?」你說:「最初創造他的,將使他復活;他是全知一切眾生的。他為你們用綠樹創造火,你們便用那綠樹燃火。」難道能造天地的,不能造象他們那樣的人嗎?不然!他確是善造的,確是全知的。(36:81) 復活確是要來臨的,毫無疑義,真主要使墳墓里的人復活起來。有人爭論真主,但他既無知識,又無指導,且無燦爛的經典。(22:8) 行一個小螞蟻重的善事者 ,將見其善報 ;作一個小螞蟻重的惡事者 , 將見其惡報。(99:8) 真主必定要使信道而且行善的人們入下臨諸河的樂園。不信道的人們,在今世的享受,是象畜牲樣飲食,火獄是他們的歸宿。(47:12)
\
信道的人們啊!我將指示你們一種生意,它能拯救你們脫離痛苦的刑罰,好嗎?你們信仰真主和使者,你們以自己的財產和生命,為真主而奮斗,那對於你們是更好的,如果你們知道。他將赦宥你們的罪過,並且使你們入下臨諸河的樂園和常住的樂園中的許多優美的住宅,那確是偉大的成功。(61:10)你們是為世人而被產生的最優秀的民族,你們勸善戒惡,確信真主。(3:110)你們把自己的臉轉向東方和西方,都不是正義。正義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神,信天經,信先知,並將所愛的財產施濟親戚、孤兒、貧民、旅客、乞丐和贖取奴隸,並謹守拜功,完納天課,履行約言,忍受窮困、患難和戰爭。這等人,確是忠貞的;這等人,確是敬畏的。(2:177)你們本族中的使者確已來教化你們了,他不忍心見你們受痛苦,他渴望你們得正道,他慈愛信士們。(9:128) 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們互相認識。在真主看來,你們中最尊貴者,是你們中最敬畏者。真主確是全知的,確是徹知的。(49:13) 誰在不義之後悔罪自新,真主必赦宥誰,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5:39)凡培養自己的性靈者,必定成功;凡戕害自己的性靈者,必定失敗。(91:10)
我創造精靈和人類,只為要他們崇拜我。我不望他們的供給,我也不望他們的奉養。真主確是供給萬物的,確是有權力的,確是堅定的。(51:56) 你說:「我的禮拜,我的犧牲,我的生活,我的死亡,的確都是為真主--全世界的主。他絕無夥伴,我只奉到這個命令,我是首先順服的人。」你說:「真主是萬物的主,我能舍他而另求一個主嗎?」各人犯罪,自己負責。一個負罪的人,不負別人的罪。然後,你們將來要歸於你們的主,而他將把你們所爭論的是非告訴你們。(6:163) 你的主曾下令說:你們應當只崇拜他,應當孝敬父母。如果他倆中的一人或者兩人在你的堂上達到老邁,那末,你不要對他倆說:「呸!」不要喝斥他倆,你應當對他倆說有禮貌的話。你應當必恭必敬地服侍他倆,你應當說:「我的主啊!求你憐憫他倆,就像我年幼時他倆養育我那樣。(17:24) 你們不要自殺,真主確是憐恤你們的。誰為過分和不義而犯此嚴禁,我要把誰投入火獄,這對於真主是容易的。如果你們遠離你們所受禁的一切大罪,我就赦宥你們的一切罪過,並使你們得入一個尊貴的境地。(4:31)偷盜的男女,你們當割去他們倆的手,以報他們倆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懲戒。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誰在不義之後悔罪自新,真主必赦宥誰,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5:38) 傷哉!稱量不公的人們。當他們從別人稱量進來的時候,他們稱量得很充足;當他們量給別人或稱給別人的時候,他們不稱足不量足。難道他們不信自己將復活,在一個重大的日子嗎?(83:5)我的小子啊!你應當謹守拜功,應當勸善戒惡,應當忍受患難,這確是應該決心做的事情。你不要為藐視眾人而轉臉,不要洋洋得意地在大地上行走。真主確是不喜愛一切傲慢者、矜誇才的。你應當節制你的步伐,你應當抑制你的聲音;最討厭的聲音,確是驢子的聲音。」(31:19)你不要驕傲自滿地在大地上行走,你絕不能把大地踏穿,絕不能與山比高。這些事,其惡劣是你的主所厭惡的。(17:38)你不要驕傲自滿地在大地上行走,你絕不能把大地踏穿,絕不能與山比高。這些事,其惡劣是你的主所厭惡的。(17:38)人應當想一想,他自己是用什麽造成的?他是射出的精液造成的。那精液是從脊柱和肋骨之間發出的。(86:5) 迷惑世人的,是令人愛好的事物,如妻子,兒女,金銀,寶藏,駿馬,牲畜,禾稼等。這些是今世生活的享受;而真主那裡,卻有優美的歸。(3:15)《古蘭經》如是語
伊斯蘭啊!你永恆的魅力無法抗拒令人著迷對你不需要任何修飾語 真善美都源於你
你的每一項規定都深含哲理 沒有你我早已失去生活的勇氣 愛你永遠不離棄 海枯石爛至死不渝!
那麼多的人都還生活在苦難里唯有伊斯蘭能使人們從中脫離
穆斯林婦女蓋頭要戴起 端莊儀禮 大方得體 遮蔽羞體保護自己 敬畏真主是第一
穆斯林皆兄弟 相互學習互相鼓勵 積極進取 細枝末節小問題 不必過分去在意
求大同存小異 團結一心不分離 一致對外向敵 端正舉意 誠心誠意 認主獨一
承擔責任從現在做起 不要灰心不要喪氣 主的援助永遠與信士們在一起
堅定信心加倍努力 向更多的人宣揚真理 無能為力唯憑真主賜予
㈤ 簡儀的創制是由誰負責的
簡儀的創來制是在1279年由元代天源文學家郭守敬負責的,現存於紫金山天文台的簡儀為明代正統年間的復製品,郭守敬原器已毀。因其簡化了渾儀的環圈重疊體系,又將赤道坐標與地平坐標分開,不遮掩天空,觀測簡便,故後人以此作為簡儀名稱之由來。
㈥ 電腦是誰創造的
1946年2月15日,世界上第一台通用電子數字計算機「埃尼阿克」(ENIAC)宣告研製成功版。「埃尼阿克」的權成功,是計算機發展史上的一座紀念碑,是人類在發展計算技術的歷程中,到達的一個新的起點。「埃尼阿克」計算機的最初設計方案,是由36歲的美國工程師莫奇利於1943年提出的,計算機的主要任務是分析炮彈軌道。美國軍械部撥款支持研製工作,並建立一個專門研究小組,由莫奇利負責。總工程師由年僅24歲的埃克特擔任,組員格爾斯坦是位數學家,另外還有邏輯學家勃克斯。「埃尼阿克」共使用了18000個電子管,另加1500個繼電器以及其它器件,其總體積約90立方米,重達30噸,佔地170平方米,需要用一間30多米長的大房間才能存放,是個地地道道的龐然大物。
㈦ 是誰提出領導是創造並實現夢想的人
你喜歡?拿著很多人抄的想法,現在都是靠自己未能實現自己的夢想是感慨頗多遺憾。我覺得是這樣,因為我們不容易實現的夢想,他遇到這樣的事情並不可怕,它可以被認為是一個正常的事情,關鍵是你是不是在未來有一個正確的人生觀,了解世界上大多數人都做的非常普通的未知的工作,以達到理想的或極少數人的夢想,畢竟,他自己的一套切合實際的目標,一些比較困難的考慮,認為這個問題是負責一些遇到挫折的樂觀,那麼你也成為一個成功的人。
㈧ 誰來承擔責任
可能三方都要承擔責任。
1、男孩家長應當對子女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
2、女孩家長是否承擔責任,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和其是否對子女盡到了安全教育義務。
3、學校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學校是否盡到了管理義務及是否存在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的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學生傷害事故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當的原則,及時、妥善地處理。
第四條 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指導學校落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措施,指導、協助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五條 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第六條 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第七條 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稱為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但法律有規定的或者學校依法接受委託承擔相應監護職責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事故與責任
第八條 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依法確定。
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葯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准、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十二)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條 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准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第十一條 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台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第十四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章 事故處理程序
第十五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應當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有條件的,應當採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六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屬於重大傷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學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學校要求或者認為必要,可以指導、協助學校進行事故的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十八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者學生家長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自願,可以書面請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教育行政部門收到調解申請,認為必要的,可以指定專門人員進行調解,並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調解。
第二十條 經教育行政部門調解,雙方就事故處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在調解人員的見證下簽訂調解協議,結束調解;在調解期限內,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者調解過程中一方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調解。調解結束或者終止,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二十一條 對經調解達成的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雙方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事故處理結束,學校應當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果,學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章 事故損害的賠償
第二十三條 對發生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的范圍與標准,按照有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的有關規定確定。
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時,認為學校有責任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相應的調解方案。
第二十五條 對受傷害學生的傷殘程度存在爭議的,可以委託當地具有相應鑒定資格的醫院或者有關機構,依據國家規定的人體傷殘標准進行鑒定。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根據責任大小,適當予以經濟賠償,但不承擔解決戶口、住房、就業等與救助受傷害學生、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無直接關系的其他事項。
學校無責任的,如果有條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本著自願和可能的原則,對受傷害學生給予適當的幫助。
第二十七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予以賠償後,可以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
第二十八條 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學生的行為侵害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經調解形成的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應當由學校負擔的賠償金,學校應當負責籌措;學校無力完全籌措的,由學校的主管部門或者舉辦者協助籌措。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舉辦者有條件的,可以通過設立學生傷害賠償准備金等多種形式,依法籌措傷害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有條件的,應當依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學校責任保險。
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鼓勵中小學參加學校責任保險。
提倡學生自願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在尊重學生意願的前提下,學校可以為學生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造便利條件,但不得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章 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學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學校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頓;對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三十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未履行相應職責,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可以給予相應的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是指國家或者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制的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本辦法所稱學生是指在上述學校中全日制就讀的受教育者。
第三十八條 幼兒園發生的幼兒傷害事故,應當根據幼兒為完全無行為能力人的特點,參照本辦法處理。
第三十九條 其他教育機構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參照本辦法處理。
在學校注冊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學校管理范圍內發生的傷害事故,參照本辦法處理。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教委、教育部頒布的與學生人身安全事故處理有關的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
在本辦法實施之前已處理完畢的學生傷害事故不再重新處理。
㈨ 人民幣由誰負責管理並製造
刷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直屬的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負責。
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是國家法定貨幣回生產企答業,下轄22家大中型企業和1個技術中心,從事印鈔、造幣、鈔票紙、銀行信用卡的研製生產、印鈔造幣專用機械和銀行機具製造、高純度金銀精煉和印製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價證券、銀行專用票據、高級防偽證書等安全印務方面的生產經營活動。
人民幣的印刷是有計劃的,需要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社會實際貨幣流通情況制定計劃並報國務院批准,並不是想印多少就印多少。
㈩ 歷史到底是誰創造的:人民還是英雄
主觀唯心主義英雄史觀主觀唯心主義者把歷史的發展看作是由少數英雄人物和帝王將相的意志﹑品格﹑才能決定的﹐認為人民群眾不過是消極﹑被動的「惰性物質」﹐是少數英雄人物的盲目追隨者。中國近代資產階級思想家梁啟超說:「歷史者英雄之舞台也﹐舍英雄幾無歷史」。在他看來﹐大人物「心理之動進稍易其軌﹐而全部歷史可以改觀」。英國的T.卡萊爾(1795~1881)認為﹕全世界的歷史「實際上都是降生到這個世界上來的偉大人物的思想外在的﹑物質的結果」﹐「這些偉人的歷史真正構成了全部世界歷史的靈魂」。英雄史觀在德國哲學中有著深厚的基礎﹐19世紀德國青年黑格爾派中的一些人把具有「批判的頭腦」的個人看作是歷史的創造者﹐如鮑威爾﹐B.就說﹐「批判」是絕對精神﹐而他自己就是「批判」。在他們那裡﹐「改造社會的事業被歸結為批判的批判的大腦活動」。他們認為﹐只要少數傑出人物提出了更高的思想﹐歷史馬上就會改觀。在壟斷資本主義階段﹐德國產生了尼采﹐F.W.的「超人」哲學。尼采認為「超人」是歷史的主宰者﹐沒有「超人」就沒有歷史﹐而人民群眾則是「奴隸」和「畜群」﹐是「超人」用以實現其意志的工具。這種哲學後來成了法西斯主義獨裁政治的思想武器。客觀唯心主義英雄史觀某些客觀唯心主義者的歷史觀也帶有英雄史觀的色彩﹐黑格爾﹐G.W.F.雖然認為﹐歷史不是個人隨心所欲的結果﹐而是由某種客觀精神決定的﹐但他又認為偉大人物是「世界精神」的代理人。他曾把拿破崙(1769~1821)稱為騎在馬背上的世界精神。他認為這些偉大人物是為了滿足世界精神對於發現自己﹑實現自己﹑返回自身的需求而創造歷史的。他雖然看到沒有人民群眾﹐即「進行再生產的個人」﹐社會生活不能繼續下去﹔但他又認為﹐群眾只是一群無定形的東西﹐他們的行動完全是自發的﹑無理性的﹑野蠻的﹑恐怖的﹐而偉大人物的優越性就在於他能知道和表述絕對意志﹐所有的人都集合在他的旗幟下﹐他就是人們的上帝。十八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提出人是社會環境的產物。但是他們所說的社會環境主要指政治和法律制度。這樣﹐社會的發展仍然決定於少數具有思維理性的立法者﹐即開明君主一類的「偉大天才」人物。存在的根源英雄史觀在社會歷史發展中長期占據統治地位﹐有其深刻的社會的﹑階級的和認識的根源﹐人民群眾是創造歷史的決定力量﹐但他們的力量和智慧總是集中地體現在他們的代表者──領袖人物的活動中﹐並在領袖人物的領導下從事歷史的創造活動。當人們看不清隱藏在領袖人物行為的動機背後的﹑推動一個民族或階級行動起來的物質動因時﹐他們就會把個人看作推動歷史的決定力量。在剝削制度下﹐少數統治者憑藉權勢和所能支配的物質力量﹐可以在歷史上打上自己的印記﹐而創造歷史的勞動群眾則處於受剝削﹑被壓迫的地位﹐他們創造歷史的能力和作用的發揮﹐受到極大的壓抑和限制﹐他們作出的貢獻往往被湮沒﹐有的成果則為統治階級所竊取。剝削階級的思想家出於階級的偏見﹐總是把歷史說成是帝王將相創造的﹐極力貶低人民群眾的作用﹐以此欺騙和蒙蔽人民群眾﹐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與唯物史觀的區別歷史唯物主義關於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的原理同英雄史觀的根本區別並不在於是否承認個別傑出人物的作用﹐而在於如何回答誰是歷史發展中的決定力量。歷史唯物主義科學地闡明了人民群眾和個別人物的關系﹐使被顛倒了的歷史重新顛倒了過來。在現代西方哲學中﹐英雄史觀仍然以新的形式不斷出現﹐如存在主義主張少數領袖人物所體現的神秘化了的個人情感﹑意志的存在是歷史發展的支配力量﹐認為「負責的個人是社會變化的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