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煤廠發明
㈠ 煤泥浮選技術的新進展
浮選也叫浮游選礦,包括泡沫浮選、油團浮選、表層浮選和沉澱浮選等。由於實際上常用浮選機泡沫浮選分選細粒物料,所以通常所說的浮選主要指泡沫浮選。
1860年,人們利用一些礦物親油的物性,首次在英國使用「全油浮選」,用該法使硫化礦和脈石分開。這種方法用油量很大,大約為礦物入選質量的30%-40%。選煤中也曾使用此法。不少人致力於減少用油量的研究,使油量降到礦物質量的5%左右,使親油的礦物之間形成密集的團聚體,與脈石進行分離,這種方法稱為油團團聚,也稱為球團浮選。
到20世紀初期,開始有了泡沫浮選,用硫酸和碳酸鹽進行作用,產生氣泡,實現分選。其再發展直接向礦漿中引入空氣或CO2,牛成氣泡。1903年蘇曼和皮卡德提出:向礦漿中注入大量氣泡時,呵以減少用油量,從而提高浮選效率。
1910年發明了浮選機,很快就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到1925年,一般的浮選機和浮選葯劑都已問世,人們開始從理論上對浮選進行研究。浮選在選礦領域很快就壓倒了其他的選礦方法,成為該領域的最重要的分選力方法。對選煤來說,浮選也是一種應用相當廣泛的方法,其應用僅少於重力選礦。隨著採煤機械化的發展,水力採煤的推廣,煤泥還會不斷增大,浮游選煤是分選煤泥的一種有效方法,而選煤廠通常把粒度在0.5mm以下的濕煤叫煤泥。煤泥的來源有二,一為入選原煤中所含,即開采和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稱為原生煤泥;一為選煤過程中粉碎和泥化產生的,稱為次生煤泥。煤泥的數量與煤、矸的易碎程度有關。一般原生煤泥占入選原煤的10%-20%。次生煤泥占入選原煤的5%-10%,兩者合計約佔15%-30%。這些煤泥被洗選產品帶走約3%-5%。其餘留在煤泥水中。為了從大量的煤泥中選出精煤,提高精煤產率,增加經濟收益,選煤廠廣泛採用浮選方法分選煤泥。因為浮選不僅可以處理粒度很細的物料,其理論分選下限可以為零,而且可以處理品位很低的貧礦石。選銅礦石時,品位可達0.5%,可以應用浮選法進行分離。對於復雜礦石,其分離過程可以比重選簡單。
煤泥浮選需要的浮選機設備基建投資和生產費用都較重選高。因此,在選煤過程中應盡量發揮重選設備和脫水設備的效能,使0.5mm以上的煤粒得到分選並小進入浮選系統,控制浮選人料上限。
㈡ 劉炯天的事跡介紹
落後技術和災難激發了他無悔的人生追求
1983年,劉炯天從東北大學畢業,來到地處蘇北的中國礦業大學工作,來學校報到後,他就被派往淮北的蘆嶺煤礦勞動與實習半年。當年僅20歲的他接受這樣的工作安排時,心裡是有情緒的,因為當時高校的年輕教師已掀起了學習外語出國的熱潮。到現場後,有兩件事深深地打動了他。一件是當時聞名全國的蘆嶺煤礦火災事故,煤礦工人歷險升井後那惶恐無助的眼神以及礦工家屬被隔離在大門外那期盼哀求的目光,使他至今都歷歷在目。另一件事是他所在的選煤廠,由於技術落後再加上系統不完善,造成產品質量差,煤泥水到處流淌,不僅只有穿靴子才能進入廠內,而且附近農田也到處是煤泥水,既浪費了煤炭又污染了環境。當穿著笨重的靴子去上班時,他感受到了作為一個選礦人的愧疚,更感受到了作為一個選礦人的責任。這兩件事情的經歷,使他的內心久久不能平靜,並最終促使他下定決心,要為改變這種狀況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勞動實習結束後回到學校,他經過認真思考,鄭重地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並向黨組織表示要把自己的青春和智慧獻給煤炭科教事業。
求索路漫漫,辛勤耕耘才會有不凡收獲
煤炭是我國的主要能源,中國的發展離不開煤炭。但硫和灰份是與煤伴生的有害成份,如何脫硫降灰潔凈煤炭是一項世界難題,也是各國能源科學家研究的重點。面對我國煤炭雜質含量高、分選難的特殊情況,國家組織了「八五」、「九五」重點科技攻關,並把這項艱巨任務交給了中國礦業大學。這是國家賦予中國礦業大學相關專業教師的職責。在這樣的情況下,他選擇了細粒煤脫硫降灰的研究方向,開始了攻克這一難題的艱苦歷程。
萬事開頭難。課題組成立了,但一切都是白手起家,缺經費、沒設備自己想辦法,沒有場地他們自己開辟,搭建試驗台他們自己割鋼板、焊構架。切割和粘結有機玻璃放出的煙塵和難聞氣味,使他常常感到頭痛甚至嘔吐,干一會兒就得出去呼吸一下新鮮空氣。就這樣,經過兩個月努力,他們建起第一個試驗裝置。也就是在這套因陋就簡的設備上,他們完成了試驗並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我國的煤炭集中在西部 ,他們的戰場也隨著煤炭開發戰略的變化而轉移。無論是在重慶的偏僻山區,還是在內蒙古荒涼的沙漠,他帶領課題組住簡陋廠房,與現場人員同勞動,一呆就是幾個月。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的努力得到了回報:他作為第一設計人獲得了美國、澳大利亞和中國共四項發明專利及六項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形成了自主知識產權。十幾年來,他作為項目負責人先後承擔了國家傑出青年基金、「863」、「九五」、「十五」國家重點科技攻關、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國家重點科技推廣、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22項國家、省部級以及國際合作項目,提出了梯級優化分選理論並研究出了旋流-靜態微泡柱分選方法,完成了六乘六米國際上最大規格設備的研製任務,並使該研製技術總體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該設備在國內近兩百家企業應用,並出口印尼與越南,據不完全統計,其年效益超億元。1997年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2002年獲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還被評為「九五」國家重點科技攻關優秀成果。
為完成好工作累了自己苦了家人
春節前,他們承擔的鞍鋼鐵礦項目開始了工業試驗,進行試驗期間遇上了多年少有的寒冷,廠房不保溫,滴水成冰,光閥門就凍裂了十幾個。試驗剛開始,系統不時漏水,稍不注意就會把棉襖濕透,而濕透的棉襖很快就結冰變硬,只好脫下來放在暖氣片上烘烤,人靠在暖氣片旁取暖。為檢查設備狀況,他下到七八米深的柱底,裡面到處結冰,又暗又滑,上面的水滴到他的頭上、脖子里,衣服上也結上了冰。他們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完成著試驗任務。
東北項目剛告一段落,西北的工業試驗又開始了,而這時已臨近過年,課題組年輕同志長年在外奔波,應該讓他們回去和家人團聚過個年,於是他安排其他人回家,自己轉車去西北。在火車上他打電話告訴妻子自己的行程安排,到試驗現場後立即投入工作,大年三十那天,直到晚上六點多鍾他才被企業老總從現場請回來。回到住處,他望著窗外不斷升起的焰火,聽著不時響起的鞭炮聲,思念遠在徐州的父母、妻子和孩子。母親常年癱瘓在床生活無法自理,父親年近80還要照顧母親,女兒獨自一人到外地上學,平時顧不上他們,又不能陪他們過年,他當時的心情可想而知。他撥通了家裡的電話,妻子聽到他的聲音半天沒說出話,他妻子也是一名黨員幹部,為了能讓他在外放心,最後只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用平靜的語氣對他說:「都挺好的,你多保重!」
剛結婚時,他愛人在徐州礦務局工作,沒有房子各自住集體宿舍。為照顧他科研出差,愛人就帶著小孩住到單位,孩子出生七個月就送進了托兒所。他與父母住得很近,但也常常是很長時間不能去看老人一次。為了事業,劉炯天同志真正是累了自己苦了家人。
把教師的責任盡到最大
他常常說:「作為一名黨員教師,參與科研是我的職責,而教書育人更是自己的應盡職責」。盡管科研和行政工作任務重,還指導多名博士和碩士研究生,但他堅持每年都要給本科生上課,並注意把自己最新的科研成果和了解到的新知識、新方法體現到講課中。他主講的兩門課程,一門被列為省一類優秀課程,一門被列為國家精品課程。
作為教師,他對自己提出了兩個「過得硬」的要求:一是專業知識過得硬,二是做人過得硬。他在指導研究生撰寫論文的過程中,要求他們修改十遍以上是常有的事。他也十分注重對學生在做人和提高實踐能力上提要求。他有一個碩、博連讀的學生,在派這個學生去雲南做實驗時,臨行前,他對學生在許多方面都提出了嚴格的要求。這個學生在實驗現場一呆就是四個半月,他通過電話與學生保持聯系,了解實驗進展情況並加以指導。等學生完成實驗任務返校後,他高興地看到這個學生身體變健壯了,溝通協調能力也提高了,在做實驗期間得到了現場人員的大力支持和誇獎。還有一個學生,在科研現場因方言表達上的問題,與工人師傅發生了爭執。他看到後,嚴厲地對學生說:我把做人看得比學術更重!人必須要學會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勞動!必須學會與人溝通、與人為善!為了教育這個學生,他親自找到那位工人師傅,向他解釋事情的緣由,並誠懇地向他道歉。他的這一舉動,教育了學生也教育了其他在場的每一個人。
當領導就要願意盡職和捨得奉獻
在劉炯天教授看來,當領導就要盡職和奉獻。他是這樣想的,更是這樣做的。2000年他擔任化工學院院長職務,從他上任時起,就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學院的工作中。上任伊始,正值國家進行重點學科評審,而他們的礦物加工工程學科是有實力沖擊國家級重點學科的,這是一個難得的發展機遇。於是,他和班子成員一起共同推進學科方向凝練、學術團隊整合等工作。在准備申報答辯的那一段時間,他滿腦子是答辯的內容,以致在夜裡做夢都在想著答辯的事。在把礦物加工工程學科建成了國家級重點學科以後,他又和班子成員一起,以礦物加工工程這個優勢和龍頭學科為基礎,努力構建以煤炭加工為特色的學科群。在他們的共同努力下,該院的化學工藝學科也已成為江蘇省培育國家重點學科的建設學科。
擔任院長這些年來,他十分注意和院黨委書記以及班子其他成員的溝通與合作,有難題大家一起攻關,有困難大家一起克服。在院領導班子的帶動下,學院形成了積極向上的和諧氛圍,大家團結一致,共同奮斗,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長足進步。學院本科教學一直保持學校評估優秀,科研經費連續兩年排全校第一,博士點由1個增加到4個,碩士點由3個增加到9個,建立了國家環境保護清潔煤炭與礦區生態恢復工程技術中心,化學基礎教學中心建成為省級基礎教學中心。2003年底,學校進行院級領導班子屆滿考核,化工學院領導班子被評為優秀。
劉炯天同志擔任院長期間,堅持把組織的需要看得比個人的需要更重要,把整體事業看得比個人名利更重要。2004年下半年,中央電視台《走近科學》欄目專題采訪他時,問他為什麼堅持在徐州工作?他說他的事業在礦大,他對事業充滿感情也充滿了激情。為了當好院長,他給自己立了兩條規矩:一是不做主要以贏利為目的的橫向項目,以省下時間投入到學院工作中來;二是涉及學科發展的科研項目,主要利用節假日和休息日來做,以不耽誤學院的工作。據有人估算,擔任院長五年,他至少損失了個人橫向科研經費1000萬。這幾年,他幾乎沒有完整地休息一個星期六、星期日,晚上在實驗室也常常一呆就到深夜。有人說他這樣做很不值得。但他卻認為,這樣做收獲了大家的信任與支持、收獲了人生的快樂與好評,比做什麼都值!
這些年來,劉炯天的勞動與成績得到了社會關注,黨和政府也給了他許多榮譽與獎勵。他先後獲得全國模範教師、國家傑出青年基金、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中國青年科技獎、教育部全國優秀青年教師獎、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煤炭工業十大技術創新人才、江蘇省「333」人才工程第二層次、江蘇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江蘇省「十大」傑出青年、江蘇省首屆「十大」傑出專利發明人、江蘇省新長征突擊手標兵、江蘇省青年科學家等榮譽稱號。
2005年10月17日,江蘇省委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在南京舉行高校優秀共產黨員先進事跡報告會,劉炯天作為五位報告團成員之一,作了題為《獻身煤炭科教事業是我永恆的追求》的報告,所到之處,都引起了強烈的反響,並受到省委主要領導同志的好評。2005年10月18日,學校黨委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省委領導重要批示和講話精神開展向劉炯天同志學習活動的通知》。將獻身煤炭科教事業作為自己永遠的追求,劉炯天是這樣說的,也是以自己的實際行動這樣做的。
㈢ 煤礦相關資料
兗州礦區煤炭綜合生產技術研究與開發」項目於1997年獲煤炭部科技進步特等獎,1998年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兗州礦區自1990年1月至1 996年12月進行了歷時6年的科技攻關,第一次全面系統地研究並攻克了長期阻礙綜放發展的自然發火、煤塵、瓦斯和回採率、含夾矸等主要技術難題,實現了厚煤層開采技術的重大突破。該項目涉及開采、洗選、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等領域。
項目的主要創新與突破:
1.在國內外率先研製配套成功年產300萬t以上無煤柱綜放開采技術;
2.攻克了假頂下硬煤層、無煤柱孤島工作面和含夾矸煤層綜放開采技術難題;
3.研製成功大功率綜采支架及排頭支架,配套成功國內第一套日產萬噸以上大功率綜采生產線;
4.首創具有世界領先水平採煤機負壓二次降塵裝置,開發應用了極難注水煤層注水降塵技術和五種防滅火新材料、新技術;
5.研製成功低位放頂煤支架,該支架取得中國和澳大利亞發明專利;
6.首次試驗成功礦區鐵路下綜放開采技術、村莊下薄煤層大面積雙對拉協調不迂村開采技術;
7.首創選煤廠軟雜質及雷管清除技術;
8.應用「異比重流化床」煤泥鍋爐新技術,獨立完成了煤泥鍋爐燃料制備及高位上料系統,配套建成了世界第一座最大的煤泥鍋爐發電廠。
推廣應用情況:
1.兗州礦區1992年對綜放技術進行試驗,隨後在礦區全面推廣,目前國內許多礦並推廣應用此項技術。
2.大功率開采技術對提高中厚煤層單產極為有利,國內大功率技術應用推進不快,主要原因是造價高、系統不配套。兗州礦區採用引進關鍵設備和自行研製配套的辦法,解決了大功率開採的關鍵技術問題,在國內產生了極大影響。
3.洗煤廠軟雜質清除裝置,首先在兗州礦區鮑店煤礦研製成功,而後在礦區各煤礦推廣應用,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日本不僅要求加大兗州煤的出口量,而且有些商社提出對兗州煤實行免檢,維護了中國煤的聲譽,提高了中國煤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4.兗州礦區自1991年建成第一座35t/h煤泥鍋爐發電廠以來,目前煤泥發電裝機容量(包括在建)已發展到222Mw,鍋爐已發
㈣ 北京貴源房產在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區開辦了一個黑勢力的如意核源選煤廠!嚴重污染!
叫西,我不想你,紅太陽,叫我不愛你,浩瀚的大海無魚;告訴我忘記你,除非有沒有你,我最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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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霍州煤電集團公司李雅庄礦洗煤廠職工提問:我們的勞動法在哪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准,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條 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社會主義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 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 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
第九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勞動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工作。
第二章 促進就業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多種類型的職業介紹機構,提供就業服務。
第十二條 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第十三條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准。
第十四條 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定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定;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又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定。
第三十四條 集體合同簽定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條 依法簽定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准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章 工 資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抱國務院備案。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准,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三條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五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十六條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傷亡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的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第五十九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六十六條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採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事業,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發展職業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第六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第六十九條 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度職業技能標准,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五條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修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十條 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又工會代表擔任。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第八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第八十四條 因簽定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
第八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並責令改正。
第八十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人員執行公務,有權進入用人單位了解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查閱必要的資料,並對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人員執行公務,必須出示證件,秉公執法並遵守有關規定。
第八十七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十八條 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於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三條 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第九十七條 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第一百零一條 用人單位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形事責任。
第一百零二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一百零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和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十三章 附 則
㈥ 錫林郭勒盟發改委公眾號是什麼意思
位於內蒙古自治區中部的錫林郭勒盟,面積20.3萬平方公里,其中草原面積19.7萬平方公里,佔全自治區的五分之一,是華北地區的重要生態屏障。總人口93.3萬,其中蒙古族有27萬人。錫林郭勒盟既是國家重要的畜產品基地,又是西部大開發的前沿。這里擁有豐富的煤炭資源,預測儲量達1882.8億噸,探明可采儲量1400億噸,其中褐煤可采儲量1396億噸,在全國居第一位,而且埋深淺、煤層厚,非常適宜露天開采。但是褐煤有高水分、易風化的特性,不適合遠距離運輸,大都是直接在當地燃燒利用,或者用於坑口煤化工或發電。錫林郭勒盟是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前沿,是國家規劃的蒙東遼西經濟區和環渤海經濟區的主要能源基地。錫林郭勒盟根據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的統一規劃確定了在坑口發展電力和煤化工為主體的褐煤開發戰略,而發展電力和煤化工需要大量的水。錫林郭勒盟地處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風沙大,降雨量少,蒸發量大。年降雨量僅為150~350毫米,年蒸發量2000-2700毫米,全盟草原和土地沙化面積目前達到2970平方千米,每年以143平方千米速度擴展,全盟共有湖泊1363個,現已大部分乾涸,大量乾涸湖底的細粉塵、沙化土地細沙塵被風吹起,形成了京、津地區浮塵、沙塵暴的主要發源地。根據全國第二次水資源評價資料,錫林郭勒盟水資源總量為34.92億m³/年,實際可利用水資源量為19.68億m³/年,其中地表水資源量為3.98億m³/年,地下水資源量16.34億m³/年.根據國家發改為發該能源[2004]864號文件發展工業禁止用地下水。錫林郭勒盟每年可提供有效水量僅為3.1億。2007年全盟用水總量已達到2.98億m³,「十一五」期間錫林郭勒盟國家計劃建設的重點項目已無水可供,而周邊地區也已無水可調。錫林郭勒盟引海水淡化循環經濟產業項目每年從渤海灣調海水3.65億m³,同時利用本項目年產100億立方米人工燃氣褐煤制氣工程的余熱蒸汽淡化海水,年產淡水3.1億立方米,以緩解錫盟水資源壓力。同時年產各類鹽化工產品1120萬噸。國家發改委對該項目十分重視,國家發改委發改投資[2007]2785號建議從規劃入手,委託大型綜合類工程咨詢機構進行充分論證。國務院研究室國研函[2007]23號文件對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2837好建議的答復,指出實施錫林郭勒盟引海水淡化開發草原生態產業項目意義重大。我室將積極跟蹤系鄰國惡魔引海水淡化開發草原生態產業項目的實施情況。並將調研報告送國務院領導及有關部門參考。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內發農函[2007]28號文件關於做好錫林郭勒盟引海水淡化一體化項目前期工作函,指出為加快前期工作,早日提交規劃成果報告,請抓緊做好項目的前期工作。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錫盟字[2007]77號文件成立項目前期工作推進領導小組,以常務副盟長王志遠任組長,有關副盟長和各業務主管局長20人組成。錫林浩特市錫市黨發[2005]40號文件成立以市長游曉陽為組長,各主管部門領導19人組成項目推進領導小組對項目實施起到重大作用。錫林浩特市國土資源局錫市國土資字[2006]19號文件規劃了23平方公里土地為海水淡化和100億立方米人工天然氣工業園區佔地。錫林郭勒盟水利局錫發[2008]244號文件,文件要求:對你公司引海水淡化項目的建設解決我盟缺水問題是最佳途徑。希望你公司能盡快實施該項目。為我盟工業發展和生態建設提供水資源支持。錫林郭勒盟發改委錫發改字[2007]525號文件,勝利東一號露天礦位於錫林浩特市勝利煤田中東部。礦區總體規劃已獲國家發改委批復,是海水淡化,煤氣化輸送京津項目的配套資源。根據以上文件精神,錫林郭勒盟泓元海水淡化有限公司組織全國22個大型院所,100多名有實踐經驗的科學家項目四年可行性研究,並委託中水北方勘測設計研究院設計輸海水工程可研報告,中國天辰化學工程公司設計褐煤制人工天然氣可研報告,中國中輕國際工程有限公司設計海水淡化及制鹽可研報告。為了向設計院提供必需地質和地形資料,委託錫林郭勒盟大中建設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完成23平方公里工業園區1:2000地形圖和可研階段的地質鑽探工作資料。以上工作是本項目的可研實際的基礎資料。項目的主要內容是建設六大工程:即煤化工工程、海水淡化及制鹽工程、引渤濟錫海水輸送工程、褐煤露天煤礦工程、選煤廠和矸石電廠。六大工程除海水輸送工程外均採用一次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煤化工工程本工程利用就地自產的精洗褐煤為原料3340萬噸/年,生產合成天燃氣100億標立米/年,其中一期建設規模為50億標立米/年,投資為115.2億元。本工程裝置屬於礦口型煤氣化裝置,可就地氣化、轉化、將次質褐煤製成高質量人工合成天然氣,達到國家天燃氣質量標准GB17820-1999一、二類技術指標。在煤制天燃氣生產過程中,副產優級品固體硫磺、15%農用稀氨水,以及部分純氧(O2)、純氮(N2)、純氬(Ar)和純CO2等氣體產品。褐煤氣化工藝流程是來自洗煤廠的精洗煤粉碎製成煤粉,經過300℃氮氣加熱後,由二氮化碳輸送至氣化爐中進行氣化,氣化產生的水煤氣經過變換工藝調整一氧化碳和氫氣的比例後進入低溫甲醇洗滌裝置,脫除其中的硫,經過凈化後送入甲烷合成裝置合成人工天燃氣。工程推薦採用多項世界領先的工藝技術和設備裝置:大型的褐煤干煤粉純氧加壓氣化爐,激冷工藝流程,CO2壓力氣流送煤技術。技術擬採用國內自行開發為主,引進為輔的全新設計組合,單爐日投粉煤量干基煤2000噸,氣化壓力4.0MPa。大型先進節能的空分裝置,單套制氧能力90,000標立米/小時,同時為工廠提供純氮、純氧、純氬及儀表空氣和工廠裝置空氣。大型空壓機擬引進國外設備,冷箱可採用國產化設備或國內外廠家合作設計製造。採用大型國產化的變換和低溫甲醇洗凈化工藝技術催化劑和設備,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可靠,節省投資。大型化的煤氣甲烷化裝置,設計採用5套並列生產線,每條生產線生產能力為10億標立米/年。催化劑及反應器可採用國外專利商用技術或國內新開發技術,待項目實施時通過考察和招標確定。本工程一起需用9.8MPa,540℃的過熱蒸汽每小時1342.3噸,由園區建設的矸石電廠鍋爐送來,本裝置用高壓蒸汽作為動力驅動壓縮機等設備,汽輪機背壓排出低壓蒸汽(包括煤氣化裝置副產蒸汽)為每小時4920噸,溫度為120℃,壓力0.08MPa,送海水淡化廠作為熱源。供熱可靠性高,經濟合理。海水淡化及制鹽工程海水中含有90多種元素,地球上自然界存在的所有元素,都可以在海水中找到它的蹤跡。大洋中,海水中的水佔96.5%,各種鹽類組成的溶質佔3.5%。我國近海海水溶度低於大洋水,鹽類溶質的溶度為3%左右。海水中存在的溶質種類繁多,但溶度差異極大。其中鈉、鎂、鈣、鉀、氯、硫、溴等少數幾種元素構成的鹽類占海水全部溶質的99.9%。採用適當的工藝技術,可將上述元素以氯化鈉(NaCl)、氯化鉀(KCl)、氯化鎂(MgCl2)、硫酸鎂(MgSO4)、硫酸鈣(CaSO4)、溴素(Br2)等化合物提取出來作為產品。根據本項目特點和對國內外海水淡化技術的綜合比較,取「低溫多效蒸餾濃縮淡化+多效蒸發結晶分離」方案淡化海水,工作流程是:海水經預處理後,進入低溫多效淡化裝置,經過多效濃縮分離過程,分離為淡化純水和10%濃縮海水。淡化後的濃海水採用多效蒸發濃縮工藝,增濃到濃度22%,並獲得淡水。濃縮過程中,二水硫酸鈣析出並分離經凈化成立為石膏產品,用於建築材料或其他用途。22%的濃縮母液與已分離出硫酸鎂的回收高低溫鹽混合,經多效蒸發結晶析出氯化鈉鹽漿經脫水,乾燥即為成品精製鹽。制鹽母液去綜合利用生產鹽化工產品。首先利用兌鹵蒸發法生產氯化鉀。即苦鹵與含氯化鎂為主的濃厚鹵混合兌鹵。混合鹵蒸發至128~130℃之間析出高溫鹽,主要成分為氯化鈉及一水硫鎂。高溫鹽經過兩步分離分別得到氯化鈉和硫酸鎂。蒸發母液澄清清液冷卻至30-35℃光鹵石結晶析出。加水分解製得粗製氯化鉀,粗製氯化鉀提純後製得精製氯化鉀。提取氯化鉀後濃厚鹵的溴含量提高,主要以溴化鎂和溴化鈉的形式存在,用氯氣氧化、水蒸汽蒸餾提取溴素。制溴的過程有預熱、氧化、蒸餾、溴氣冷凝、溴水分離及精餾等過程組成。提取溴素後的制溴廢液經鹵水預熱、蒸發濃縮、保溫沉降和冷卻結晶等工序生產出晶體氯化鎂。制鎂母液回收返迴流程,或使用蒸發法生產鹵片。流程中獲得的各種鎂化合物,可以作為產品,也可進一步那加工為高純氧化鎂和其他鎂系精細化學品。本工藝路線中低溫多效蒸餾裝置採用秦皇島新源水工業有限公司開發研製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並獲國家發明專利的新型低溫多效海水淡化裝置,,本裝置的特點有:採用抽屜式結構,製造裝配、檢修維護方便;採用歐冠板式蒸發器,可實現海水高倍濃縮,濃縮率可達到7倍;採用板式蒸發器,模塊化設計,便於大規模批量生產;裝置結構簡單,製造工藝性好,國內現有製造手段完全可以實現;裝置配套機電設備全部國產化;噸水裝置製造成本較國外公司降低30~40%。工藝路線中制鹽系統的工藝及裝備在國內外有已廣泛的應用。目前已投產的天津長蘆漢沽鹽場化工廠,採用蒸發結晶分離裝置年產海鹽15萬噸。海水淡化及制鹽工程所需熱源來自於煤化工工程副產預熱蒸汽,兩工程均是長條狀布置,並且相鄰,有利於低壓蒸汽的輸送,減少損失。本工程規劃設計總規模將達一年生產淡水3.1億立方米、生產各類鹽化工產品1120萬噸、具體為精製鹽800萬噸/年;氯化鉀20萬噸/年;硫酸鎂50萬噸/年;溴素2萬噸/年;氯化鎂200萬噸/年,並可生產出一定數量的其它海水化學資源產品。為匹配煤化工工程的余熱蒸汽,本工程一起建設規模達到總規模的70%,投資為65億元。本工程所產淡水就地用於煤化工、鹽化工等工業用水,草原生態、農業和治理沙漠化以及人民生活用水;精製鹽用於區內下游兩鹼化工用鹽、渤海灣地區和東北地區、華北地區兩鹼化工用鹽等;氯化鉀、溴素為鹽化工短線產品,緩解國內市場;硫酸鎂、氯化鎂鹽化工產品可直接銷往國內外市場,或加工生產鉀鎂肥、氫氧化鎂、氧化鎂和金屬鎂等下游產品。引渤濟錫海水輸送工程引渤濟錫海水輸送工程是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引海水淡化循環經濟產業項目的基礎性工程。規劃從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東檯子里東海岸取水,採用有壓埋管和無壓隧洞相結合的輸水方式,經過遼寧省的葫蘆島市、朝陽市、內蒙古赤峰到錫林浩特市,中途不分水。線路總長618.46㎞,設計輸水規模3.65億m³/年,設計流量12.8m³/s,全年不間斷輸水。本工程採用一期建成,完成投資,投資為159億元。一期運行規模達到設計規模的70%,二期時運行負荷100%。輸水線路地跨遼寧、內蒙兩省(自治區)。經過8次鐵路、29次公路、20次河流。工程主要布置有9級泵站、11條無壓隧洞、21條有壓埋管以及與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和河流等交叉建築物57座。為提高工程的供水保證率,設一座在線調水節水庫。九級泵站中4座在內蒙古境內,5座在遼寧省境內。設計總揚程1170m,總裝機容量28.08萬KW。每級泵站單揚程均為130m,單級泵站裝機6台,其中2台備用,單台設計流量3.2m³/s,單台裝機容量5200KW,每級泵站裝機容量為3.12萬KW。11條隧洞均為無壓輸水,縱坡1/5000,總長304.73㎞,長度大於10㎞的隧道有7條,其中9#隧洞為43.384㎞,最長的11#隧洞長度達142.4㎞.1#~20#有壓埋管均採用夾砂玻璃鋼管,總長313.73㎞,內徑3.2m,承壓在0.6~2.0MPa之間。21#有壓埋管布置在調節水庫和海水淡化之間,也採用夾砂玻璃鋼管雙管布置,雙管布置,內徑3.2m,承壓在0.6MPa以內。調節水庫的地理位置在錫林浩特市西北約18㎞,距離受水點約1.5㎞,根據地形條件,布置在錫林河南岸的塔黑牙其與堖滾勒蓋圍城的小盆地之間。總庫容1700萬m³,調節庫容1500萬m³,能滿足泵站或管道事故情況下連續15天的用水需求。每年最多可以滿足35天不連續事故停機的要求。調節水庫在東側通過埋管自流進水,,設計入庫流量為12.8m³/s,於西側兩丘陵之間出水,設計出庫流量為11.57m³/s。調節水庫的進出口均設閘門控制。沿線布置池水125個,用於在檢修時退水,可使檢修快速而方便。檢修完成之後,再將退水池的水放回原管道或隧洞。設計退水量為747.37萬m³。輸水線路按區域可劃分為四段:葫蘆島市轄地段,朝陽市轄地段,赤峰市轄地段,錫林浩特市轄地段。9座泵站廠區主要有進水系統、主副廠房、控制樓、出水系統、變電站及其附屬建築物組成。進水系統採用一機一管進流,通過連通壓力式前池和直徑為1.4m的進水支管向6台泵供水。出水系統採用一機一管出流。6條直徑1.2m的出水支管合流後入直徑3.2m出水總管向下一級泵站供水。11條無壓輸水隧洞,其中3#、9#、10#、11#四條長隧洞主要採用TBM隧洞掘進機施工,為圓形斷面,內徑4.3m。其它7條隧洞採用鑽爆法施工,為城門洞型,底凈寬4.0m,凈高4.9m。TBM法使用於長隧洞施工,與鑽爆法相比,TBM法施工具有安全、快速(平均日進尺為20~40m)、效率高質量好,支護費用低、臨建工程量小等優點,同時可減少示施工佔地,有利於環境保護。輸水管主要採用承插式纖維纏繞的夾砂玻璃鋼管,管道設計壓力為2.0~0.6MPa.管頂平均埋深約2m。輸水管在跨越河、溝(渠)時,輸水管道設計採用倒虹吸管形式。倒虹吸管頂覆蓋後距河床底最小厚度為2.0m。管道穿越河流時,首先要築攔河壩和開導流渠,壩堤完成後,抽出兩堤中間水泥,然後進行淤泥清理,清淤後河床用開挖出的好土進行回填、夯實,達到砌築基底標高,最後完成砌築工作。對於已乾涸的河流,可以採用開挖法施工。管道穿越公路和鐵路時。為保證運輸暢通,採用頂管法施工。針對頂管長度及地下質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頂管工藝。管底一般僅設砂基礎墊層,厚度20cm。但對於平面轉彎、鋼管、穿越地質條件較差及跨越河、溝段管道,擬採用漿砌石或混凝土剛性座墊。夾砂玻璃鋼管每節長12m,重約10t。在本工程所建玻璃鋼管廠內生產,用15t載重汽車運至工作面,20t~30t汽車吊吊裝。管道安裝前應夯實基礎和墊層,管道安裝後土方應分層回填,每層最大回填厚度不超過300mm,採用輕型機械壓實。褐煤露天煤礦工程本項目配套煤礦,東一號露天礦位於勝利煤田的中部,西鄰錫林河,礦田地表范圍為東西向5.0-6.5㎞,南北向6.5-7.8㎞,面積41.76km2。開采境界內地質資源量31.6億噸。根據煤礦的特點以及本地區的氣候特徵,採用單斗—自移式破碎機—帶式輸送機-半倆需開采工藝作為本礦的主要剝離開采工藝。露天礦的建設根據煤化工廠的用量情況,一次規劃,分期建設,滾動發展。根據煤化工廠用煤需求量,露天礦一期建設規模2000萬噸/年,投資為75.6億元;二期建設規模達到5000萬噸/年。選煤廠選煤廠洗選工藝採用國際先進的塊煤重介槽分選,末煤兩產品重介旋流器分選,粗煤泥離心機脫水、細煤泥篩網沉降離心機+快開式板框壓濾機聯合脫水工藝流程。全廠工藝流程系統簡單靈活、可靠性高,可以實現末煤全部入洗和部分入洗,可以根據產品煤要求,系統進行靈活轉換。系統採用國際先進的重介分選工藝,分選精度高,分選比重根據精煤灰分實現實時在線調節和控制。煤泥水系統濃縮機採用一用一備,確保選煤廠煤泥水全部廠內回收,洗水達到國家一級閉路循環,煤泥水不外排,滿足選煤廠內及周邊環境的環保要求。原煤經過選煤工藝流程,選出褐煤精煤、矸石和中煤,矸石和中煤分離脫水後用於矸石電廠發電,精煤經專用的設備打破褐煤水分子鍵,就可以進行和褐煤低溫脫水。脫水後的褐煤精煤灰熔點低,保留了褐煤原有的可燃揮發性,是最優秀的氣化用煤,可製成水煤漿用於德士古氣化爐氣化原料煤;也可製成褐煤精煤粉用於高溫粉煤爐氣化原料煤,該工藝使用於大規模的褐煤提質,可達到商品煤的標准,適合於長途運輸。本工程一期建設規模年處理2500萬噸褐煤原煤,投資為14.8億元;二期工程建成後總規模達到年處理5000萬噸褐煤原煤。矸石電廠鍋爐選用670噸/小時循環流化床鍋爐,蒸汽壓力為9.8MPa,溫度540℃,燃料問矸石和中煤,汽機發電機組選用凝汽式發電機組,單台發電30萬kw,汽機冷凝水返回脫鹽水經混合床精脫鹽處理後返回鍋爐房用於鍋爐給水。矸石總規模60萬kw,其中一期建設規模為30萬kw,投資為45億元。錫林郭勒盟引海水淡化循環經濟產業化項目六大工程的產品和原料之間相互鏈接,形成循環經濟產業鏈如下:首先,「褐煤露天礦」每日開采6.06萬噸褐煤,送往選煤廠。在選煤廠內,每日選出5.16萬噸精洗褐煤送往煤化工廠,作為褐煤制氣的原料。同時將洗選剩餘的2.41萬噸的中煤和矸石送往矸石電廠發電。煤化工廠利用這些精洗褐煤每日生產:煤制天然氣1370萬標准立方米;農用氨水235噸;硫磺139噸;灰渣6800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余熱蒸汽11.14萬噸輸給淡化制鹽廠,作為淡化制鹽的熱動力。有渤海經「海水輸送工程」每日輸往項目園區70萬立方米海水。這部分海水進入「海水淡化及鹽化工廠」,利用「煤化工廠」產出的11.14萬噸低壓蒸汽,在這里每日生產精製鹽1.09萬噸;硫酸鈣959噸;氯化鉀384噸;硫酸鎂959噸;溴素54.8噸;氯化鎂3835噸。同時,生產出淡化水59.5萬噸,除自用2.1萬噸外,提供給「煤化工廠」用水3.6萬噸,「矸石電廠」用水6.1萬噸,露天煤礦用水0.1萬噸,洗煤廠用水0.7萬噸。剩餘46.9萬噸淡化水作為商品水售出。在矸石電廠,利用中煤和矸石每天可發電720萬千瓦時。這些電力就近提供給「就、褐煤礦」77萬千瓦時;提供給「洗煤廠」78萬千瓦時,提供給「煤化廠」236萬千瓦時;提供給「海水淡化及鹽化工」145.6萬千瓦時。其餘183.4萬千瓦時電力並入國家電網,用於「海水輸送工程」。上述採用日生產規模為各個工程的一期規模。煤化工工程和海水淡化制鹽工程會產生大量低熱質的水,本項目擬建晾水塔消耗這部分熱量,但投資大,運營成本高,而且能源被白白浪費,沒有得到價值的有效轉換。如果用循環經濟方式根據農業部規劃設計院設計,可以考慮將這些低熱質的水循環利用,利用其熱能發展集約化農牧業,如建設溫室大棚生產優質青貯飼料,為養殖業提供優質的飼草料;建設集約化大型噴灌種植飼草,飼養肉牛20萬頭;建設配套的沼氣電站等,還可以發展相應的屠宰及皮革加工產業。通過一系列、多層次循環利用,這些低熱質水的能量會得到充分利用,提高了能源和資源的利用率。集約化農牧業的發展,可以提高當地沙漠化土地的使用價值,增加農牧業產品產量,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工業園區布置本項目廠址位於錫林浩特市北郊的泓元工業園區內,該園區東西長5000m,南北寬4000m,在泓元工業園區內規劃布置有海水淡化和鹽化工工程、煤化工工程以及園區內配套工程熱力站,矸石電廠,變電站以及公共服務設施和生活區等。在園區南側1.5㎞處為海水輸送工程的終點水庫。在園區東南側11㎞處為本項目工程用煤來源地勝利東1號露天煤礦,所用煤開采後經皮帶運輸到煤礦與園區中間洗煤廠,洗選後精洗煤由皮帶輸送到煤化工廠區,中煤和矸石由皮帶輸送到矸石電廠發電。泓元工業園區臨近鐵路和公路交通四通八達,交通條件十分方便。目前集—通鐵路、錫—桑鐵路從園區附近通過,距勝利煤田約5公里,兩條鐵路交通十分便利,207國道和303國道穿過市區,南連張家口,東到克什克騰旗。建廠時的大件運輸和超大件鐵路、公路運輸均有條件。項目總投資為706.6億元,其中一期投資474.6億元,二期投資232億元。靜態投資回收期包括建設期為稅前8.02年,稅後9.11年。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引海水淡化循環經濟產業項目,將為內蒙古地區開創循環經濟持續發展的新天地,同時為海水利用開辟了全新的領域,是海洋經濟模式新的突破,是海陸統籌發展戰略的具體實踐。本項目從渤海調取大量的海水,可以讓海上流動起來,使渤海得到一定程度的凈化。本項目相當於10萬公頃鹽田的產鹽量,可以置換沿海大量的鹽田,緩解濱海經濟發達地區的土地緊張問題。項目的建議,對於煤炭資源豐富、嚴重缺水的內蒙古、新疆乃至整個西部地區,有著極為深遠的意義
㈦ 洗煤廠全分析一個煤樣要多少成本
全分析一個煤樣要多少成本是根據購買的煤炭化驗設備配置的檔次來定義的!專
在不考慮時間長短的屬情況下,可以購買檔次低點的設備就行、低檔設備做樣需要25-30分鍾、中檔和高檔的則需要15分鍾就行!相對中檔和高檔設備來說成本較低點!
高、中、低檔設備的性能、參數都一樣、低檔設備就是操作上相對高、中檔設備來說低檔設備需要手動操作!中檔設備是全自動的、高檔的則是微機軟體控制的!
中檔、高檔的設備成本當然會高些! 所以設備配置的高、中、低檔的成本自然不相等!
㈧ 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的歷史沿革
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各自有著光榮傳統和輝煌成就的原中煤國際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和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兩家中央科技型企業。 成立於1952年,是原煤炭工業部直屬科研設計事業單位,新中國成立最早的專業煤礦設計院。1999年轉制為中央直屬的科技型企業,2001年更名為中煤國際工程設計研究總院。
中煤國際擁有工程總承包及工程設計、勘察、監理等數十項甲級資質;擁有中國煤炭工程技術領域最雄厚的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是中國煤炭工程行業規模最大、技術最強、市場佔有率最高的工程公司。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技術創新為依託,以工程全過程服務為主業,加快發展成為科工貿一體化的國際型工程公司的發展方向,建立健全了貫穿工程全過程服務的技術服務體系,形成了咨詢、勘察設計、工程總承包、生產服務四大產品和礦井、露天、選煤、環保、電廠、水煤漿等十大專業的業務板塊布局。其主營業務國內市場佔有率超過60%,在礦井、露天采礦、洗選煤、水煤漿、清潔能源、環境工程等技術應用領域處於領軍地位,部分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是提升我國煤炭工程技術水平、提高我國大中型礦井現代化建設水平的主力軍,在國際市場上具有較強影響力。 成立於1957年,是原煤炭工業部直屬科研事業單位,煤炭行業唯一的綜合性科學研究院,1999年轉制為中央直屬的科技型企業。
煤科總院堅持技工貿一體的發展道路,擁有一大批煤炭工業重點實驗室及國家級、行業級質量檢測中心、研究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擁有包括中國工程院院士在內的大批高端專業技術人才,具備雄厚的科研開發實力。堅持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科技創新為核心,以自主發展為方向,做強做大主業、適度發展相關配套產業,發展形成煤機裝備製造、安全技術儀器設備、工程技術服務三大產業板塊,並積極發展煤化工產業板塊。承擔了70%以上的煤炭行業國家科技攻關項目,取得科研成果5000餘項,獲國家和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發明獎1000餘項,獲得各種專利500餘項;倡導和推動了我國煤炭工業歷次技術變革,持續引領與支撐了中國煤炭工業的科技進步,為我國煤炭工業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2008年6月,為適應培育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的需要,打造完整的產業鏈條,報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國資委決定對兩家煤炭工程和煤炭科技的「國家隊」企業實施戰略性重組,合並組建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
㈨ 天地科技是什麼性質公司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隸屬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是2000年3月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作為主發起人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A股股票於2002年5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600582。
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由中煤國際工程設計研究總院、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於2008年6月合並組建,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的中央科技型企業。2008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國資委批准,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所持天地公司股份無償劃轉到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主營業務包括:礦山生產過程自動化、機械化、信息化設備開發、製造和系統集成;煤炭洗選設備開發、製造和選煤廠工程總承包;儲裝運快速定量裝車成套裝備及工程總承包;地下特殊施工技術開發和地下特殊工程施工承包;煤炭高效生產的技術服務、技術咨詢和煤礦經營。
截止2009年底,公司在職員工總數8767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2457人;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高級職稱人員559人;中級職稱人員717人;博士45人,碩士533人,本科1659人。
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來,共取得科技成果325項,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122項,專利195項(其中發明專利14項),軟體著作權39項及專有技術500餘項。
公司建立了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科學的決策體系,進行了勞動、用工、人事三項制度改革,建立了適應公司發展的激勵機制。公司於2001年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公司以高科技、高質量、高效率服務於海內外客戶。
㈩ 中煤礦建集團的簡介:
中煤第三建設(集團)資產總額超100億元,注冊資金49381萬元,從業人員12800餘人,工程技術人員近2000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高級專家30人,建造師654人,各類工程機械設備13500餘台套,具有進出口經營權,通過了「三標一體」管理體系認證。
集團前身為1974年原煤炭工業部成立的淮北煤礦基本建設局,先後更名為淮北煤炭基地建設會戰指揮部、淮北煤礦建設指揮部、淮北煤礦建設公司、中煤第三建設公司、中煤第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7年11月,由安徽省國資委重組,新設中煤礦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分別持有中煤第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中煤特殊鑿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00%的股權。2010年12月中煤第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吸收合並中煤特殊鑿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集團先後參加了二十多個省、市、自治區的煤炭基地和基礎設施建設,共建成各類型礦井500多對,總設計生產能力超10億噸;建成選煤廠200多座,總設計洗選能力3億多噸;建成鐵路800多公里,公路及高速公路1000多公里;建設房屋上億平方米,為我國經濟發展特別是煤炭建設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
集團以科技為支撐不斷加快發展步伐,先後創出110項省及全國紀錄、3項世界紀錄;榮獲3項「魯班獎」、2項國優工程獎、100餘項省部級優質工程獎以及84項國家和省部級科技成果獎、32項省部級工法、6項國家級工法、60餘項實用新型專利、5項發明專利,擁有全國煤炭建設系統首家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煤礦深井建設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博士後科研工作站。2010年企業結算收入突破百億元,連續5年在全國煤炭行業施工企業綜合實力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