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創造與
1. 錄口供和我說的不一樣,我有一部分錄音可以做證據嗎
1、錄音是否有效,主要看來源合法,是否經過剪輯,來源合法的完整的錄專音是不需要本人同意的,也可屬以做為法院判案的證據
2、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製件。提供復製件的,調查人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來源和製作經過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製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製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與證人證言的根本區別
被告人口供與證人證言的根本區別有:
第一,主體不同
(一)證人證言
證人證言是證人對自己所感知的案件事實向法庭所作的陳述,法官對證人還需要進行如下的考查判定證人證言的效力。需要認真審查證人的資格和審查證人證言的形成過程,對證人自身的品德、智力狀況、知識、經驗、法律意識和專業技能進行綜合判斷。最後,還需要審查證人是否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
口供就是犯罪嫌疑人口頭陳述的供詞,過去對口供的過度重視,往往造成了很多冤假錯案和刑訊逼供現象。
二、證明效力和證明方式不同
(一)證人證言
因為證人始終是案件的第三者,證人證言永遠不等同於當事人的承認。因此,證人證言的效力是有限的,而且這有限的效力也要經過法官的認證,達到內心確信,才能成立,證人在作證時,其證言往往包含一些假性事實,即一些猜測,推斷或評價性的東西。法官在判斷證人證言時,要將證人證言中的假性事實予以拋棄,保證案件的客觀情況,才能予以慎重定案。
只有具有作證能力的人,並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證言,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經控辯雙方質證、法庭查證屬實的,證人證言應當作為定案的根據。
(二)口供
如何正確認定被告人的口供的證明力,直接關繫到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關繫到司法公正,意義重大。就口供而言,由於絕大多數情況下口供都是直接證據,因此認定了口供,就等於認定了基本的犯罪事實。對於如何認定口供有如下三種情況:
1、法律規定,孤立的口供,未經查證和查證不實的口供當然不具有證據效力。
2、關於查證屬實的口供的證據效力。依法獲取的口供一經查證屬實,當然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但是應當看到,對口供的查證過程,同樣是一個收集其他證據,審查判斷所收集的證據的過程,審查口供的真實性必須有足夠的其他證據,口供作為一種對案件事實有直接證明作用的證據,根據邏輯規則,其自身在不能證明自身真實性時,亦即喪失了獨立證明案件事實的可能性。
3、非法獲取的口供,雖經查證屬實,也不應承認其證據效力。現行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
3. 派出所前期口供與後期不一樣咋辦
派出所的口供在法院上重要,真實的口供,無論是有罪還是無罪的辯解,都可能版成為證權明力很強的證據。犯罪嫌疑人是否實施了犯罪,其本人最清楚。事實證明,經過調查核實符合案件客觀情況的口供能使在偵察案件迅速突出。從這一角度看,口供所具有的作用的確獨特,不可替代。這也是口供在偵查階段一向被重視的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第61條也有類似規定。
作證是每個中國公民應盡的光榮義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作證,任何人都沒有拒絕作證的特權。
證人在訴訟中依法負擔的義務主要有:
( 1)接到司法機關的通知後,應按時到場作證。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2)據實陳述和正確回答詢問,如有作偽證或隱匿證據,要負法律責任。
(3)對司法機關詢問的情況和本人陳述的內容保守秘密。
(4)遵守法庭紀律。
4. 口供可以作為證據嗎口供幾個人以上可以作為證據
僅憑三個的供述是不能定罪的,還應有其他證據佐證,證據確實充分內的才能定罪。只有被告容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證實,不能認定有罪。《刑訴法》條文: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5. 口供和筆錄有什麼區別
這個問題涉及到有關規定,不能全部回答你,我可以回答你第五個,即血跡指紋照片錄音筆跡等
6. 錄口供是什麼意思 啊
口供是指 受審者口頭陳述的供詞。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所作的口頭供述(包括對其他人的揭發檢舉)。在我國,公安、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
口供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一種證據。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沒有口供,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6)口供創造與擴展閱讀
所錄口供的流程:
1、嚴格遵守「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由於刑事訴訟是圍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展開的,作為刑事訴訟中被追訴的對象,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著直接的利害關系,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虛偽性極大。只有查證屬實的,有其它證據相佐證,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2、從口供的來源上,審查其訊問的程序是否合法。審查口供在什麼情況下提供的,是哪一次審訊時講的,供認的動機、目的,有無攻守同盟、有無串供的情況,有無刑訊逼供、誘供、騙供、指名問供的情況,有無翻供等。
3、要進行情理推斷,審查其供述與辯解是否合情合理。在當時當地的情況下是否會出現被告人供述或辯解的情況,對於口供的時間、地點、手段、過程、動機、目的、後果等,要結合被告人的身份及其與被害人的關系,分析這些情節有沒有可能發生和存在,是否符合情理,口供前後是否矛盾,等等。
4、審查、判斷幾個共同被告人的口供時,要考慮到他們既有共同的利害關系,又要考慮到他們每個人在共同行為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而有矛盾。如果他們供述一致時,要嚴防他們串供或有攻守同盟,如果供述有矛盾,應注意他們是否有互相推卸責任、嫁禍於人的情況。
5、審查被告人的品質。被告人的品質及其一貫表現如何,是他對案件事實能否作如實陳述的主觀因素之一。
6、審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與其他證據有無矛盾。審查、判斷證據常用而有效的方法是結合全案證據進行綜合審查、判斷,看證據之間有無矛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口供
7. 急求知道口供和筆錄有什麼區別
口供,是在被審問(訊問)時的記錄,重在供,有交待罪行的意思,人家警內察問你,你不能不容說,不能不供,警察主動你被動;筆錄,是在被詢問時的記錄,重在錄,是對案件有知情的詢問,你說什麼警察記錄什麼,你不說警察不會記,至少你與警察是平等的關系。
8. 口供的作品賞析
什麼是「口供」?失去自由的人向刑事訴訟機關陳述自我的言行、交待自己的動機、意圖,這就是所謂的「口供」。「口供」因之而具有了兩重含義:不得不「供」,老老實實地「供」。
那麼,聞一多又為什麼非得「招供」不可呢?這與他當時的思想變化有關。「五四」時期的聞一多曾經迸發出那麼昂揚的青春熱情,那麼瑰麗的人生幻想,盡管他時刻都忍受著污濁現實的刺激,他也從未放棄過青春期的追求、青年人的自信,在他所熱衷的唯美主義追求、「為藝術而藝術」的目標里,我們可以相當清楚地看到,聞一多堅信在這個世界上存在著那麼一些偉大、光輝而聖潔的事物,它值得我們去奮斗、去追求,甚至奉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而詩人自己,當然也就是一位品德高潔、精神超邁的仁人志士了。他願將自己的「脂膏」,「不息地流向人間,/培出慰藉底花兒,/結成快樂底果子!」搗破世人的監獄,救出那些受困的靈魂,(《紅燭》序詩)「啊!『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真個做了藝術底殉者!/忠烈的亡魂啊!」(《藝術底忠臣》)但所有這一切,都帶著初涉人生的青年人那特有的純凈的和稚嫩,因為它們畢竟是一位封閉在學校里的書生的一廂情願。此時此刻,他還沒有條件對中國社會的現實進行更真切地體驗和認識,同時也還是缺乏對自我的嚴肅認真的反省和剖析。在中國,一位偉大的思想家的成孰必當以這兩個方面為先決條件。清華畢業後,聞一多隨即赴美留學,在這塊工業化的西方土地上,他又表現出了異常濃厚的民族情緒與民族自衛心理,以致始終都與美國社會取著一種「格格不入」的疏離姿態。這一特殊的心境,也使得他格外地捍衛著自己的「純白」與「高潔」,以「東方底詩魂陶元亮」自比,(參見《憶菊》)因而要對自我作出深刻的「懺悔」,也是根本不可能的。所幸的在於,聞一多並不是那種停滯不前的藝術家,他的思想能夠隨著時代進步、人生閱歷的增加而不斷向前開拓,不斷深化發展。創作《死水》的1926年至1928年正是詩人廣泛接觸真實的人生、重新思索自我的時候。年前,聞一多由徐志摩介紹,結束了鄉村的「半隱居」生活,前往北京藝術專科學校任教務長。年初,他即回浠水將家眷接到北京,算是真正有了自己的獨立的「家」。至此,面對中國社會的真實人生是徹底地展開了。同《紅燭》里所顯示的思維習慣相似,詩人的所有人生體驗都是從對自我的體驗開始的。(這或許是現代中國知識分子的一個顯著特色吧)在實際的人生遭遇中,詩人對自己內心世界的細微體察執拗地糾纏住他的靈魂,讓他驚訝、嘆息,詩人不吐不快!這就是「招供」的緣起吧,至於「老老實實」,這自然是聞一多為人處世的一貫立場。
聞一多「供」了些什麼呢?
開門見山就讓人大吃一驚:「我不騙你,我不是什麼詩人」這話從何談起呢?明明是一位大名鼎鼎的詩人,曾以他的《紅燭》震動了中國現代詩壇;又明明是一位熱愛這行的藝術家,為了詩,為了藝術,他甚至可以獻出自己的生命;況且就是在「口供」的前後,他還全身心地撲在《詩鐫》、《新月》等詩歌刊物的編輯組織工作上。一方面是超乎常人的熱愛和執著,一方面卻又是斷然決絕的表白,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是君子風度的謙遜之辭嗎?不是,在中國,故作謙虛的恭順往往都包含著某些令人作嘔的心理意識,聞一多不屬於這樣的人。這里的「詩人」,當有其特殊的含意,有它特殊的要求,聞一多認為,自己並沒有達到那樣的「要求」,也並不具備那樣的「內涵」,所以也就「不是什麼詩人」。
「縱然」一詞引出了一系的志趣、理想和情操,還似乎都是所謂詩人的特徵。歸納起來,特徵有五:
其一,志向純爭高雅、堅定不移,即詩中所謂的「白石的堅貞」。
其二,有豐富的想像力,善於創造優美的藝術境界,詩中描繪著這一境界:「青松和大海,鴉背馱首夕陽,/黃昏里織滿了蝙蝠的翅膀」。
其三是英雄主義的人格理想。「我愛英雄,還愛高山」。
其四是民族主義的情懷:「我愛一幅國旗在風中招展,/自從鵝黃到古銅色的菊花」。聞一多是素愛菊花的,他曾把菊花繁開的景象視為祖國昌盛的象徵(《憶菊》),這里的「菊花」亦當作此理解。
其五是自甘寂寞的人生態度,「我的糧食是一壺苦茶」。
這五個方面的精神特徵都是「詩人」的,因為它們都是這樣的典雅、高潔乃至有些「神聖」。正如聞一多在《紅燭·詩人》中所說,詩人具有超功利的「超世俗的精神價值,他的理想直奔白雲深處的天國。在那個時候,他所理解的「詩人」大體上是與這五個特徵相吻合的。但是,在今天,詩人除了繼續受到這些精神的浸潤外,又覺察到了內心世界的另一面。詩人另起一段,觸目驚心地展現了一個可怕的「我」:「蒼蠅似的思想,垃圾桶里爬。」有的評論家認為,這是描寫現實,寫「舊中國是黑暗的,令人厭惡的,形容之為『垃圾桶』,是一種沉痛的詛咒聲,如同說『一溝絕望的死水』一樣。」我認為這仍然未能充分意識到聞一多在這首詩中所表現的自我反省、自我解剖意圖,既然是「口供」,當首先與個人的思想行為密切相關。詩人既突出了自己屬於「詩人」的一面,又刻畫了自己內心深處那「黑暗」的一隅,不要責備它的醜陋,也不要嘲笑詩人竟有這樣的污穢,因為它實在代表了所有人性的本質:偉大與渺小、美麗與猥穢的奇妙結合,只不過別人不敢正視、不願承認,而聞一多卻有這一驚人的勇氣罷了!
恐怕也只有敢於正視人自身弱點的思想家才是真正偉大的思想家,也只有敢於表現人自身弱點的詩人才是偉大的詩人。聞一多以自我解剖為《死水》的序幕,是意味深長的。
在詩的韻律形式上,《口供》也開辟了《死水》的新道路。這首詩的句式大體整齊,兩句一換韻,雖仍然比較靈活,但在整體上顯得音律和諧,朗朗上口,與《紅燭》中絕大多數的自由體詩頗不相同。
9. 聞一多的《口供》原文及賞析
原文:
我不騙你復,制我不是什麼詩人,縱然我愛的是白石的堅貞,
青松和大海,鴉背馱著夕陽,黃昏里織滿了蝙蝠的翅膀。
你知道我愛英雄,還愛高山,我愛一幅國旗在風中招展,
自從鵝黃到古銅色的菊花。記著我的糧食是一壺苦茶!
可是還有一個我,你怕不怕?——蒼蠅似的思想,垃圾桶里爬。
賞析:
此詩共兩節,第一節是詩人的「供述」,從各方面表現其愛國情懷;第二節是詩人「供述」的補充,是詩人對自己另一面的自我揭露。全詩對比強烈,在韻律形式上,句式大體整齊,音律和諧,朗朗上口。
(9)口供創造與擴展閱讀:
創作背景:
此詩大約寫於1927年。1925年詩人回國之後,在國外時對祖國的熱切期望與回國之後所看到的軍閥專橫、政治腐敗,形成了強烈的沖突。創作此詩時也正是詩人廣泛接觸真實的人生、重新思索自我的時候。
在詩人眼中,真正的「詩人」是有其特質的。在這些特質之外,詩人在這首詩中又對自己做了自我反省、自我解剖,是為「口供」。
他認為,「只有敢於正視人自身弱點的思想家才是真正偉大的思想家,也只有敢於表現人自身弱點的詩人才是偉大的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