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與創新是同一回事
Ⅰ 你們知道發明與創新雜志社的名譽嗎他是不是一個出名的雜志社,他的徵文廣告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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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創新和發明的區別
發明:invention;創新:innovation。
來看看巨人是怎麼說的:
熊比特老人家他一項重要的貢獻就是把發明和創新區別開來:熊彼特認為,「創新」就是一個經濟范疇而非技術范疇,它不僅是指科學技術上的發明創造,而更是指把已發明的科學技術引入企業之中,形成一種新的生產能力。也就是說「創新」就是把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系,即「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其目的是為了獲取潛在的利潤。其包括五種情況:一是創造一種新的產品;二是採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三是開辟一個新的市場;四是取得或控制原材料或半製成品的一種新的供給來源;五是實現任何一種新的產業組織方式或企業重組。熊彼特還指出創新是對新產品、新過程的商業化及新組織結構等進行的搜尋、發現、開發、改善和採用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C.Freeman老人家說:一項發明是一種新型的或改進的裝置、產品、工藝或系統的想法、草圖或模型。這種發明常可以獲得專利,但並不導致技術創新。在經濟意義上講,創新只是在實現新的產品、工序系統、裝置的首次商業交易時才算完成,盡管這個詞也用來描述全過程。當然,後續的發明常常在創新過程中產生。而且更多的發明和創新能可以在推廣的過程中實現。
Ⅲ 闡述發明創造和技術創新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狹義創造產生的成果所具備的新穎及有意義是指對全世界、全人類的范圍來說的「首創」或「前所未有」;而廣義創造產生的成果所具備的新穎及有意義是指對某一地區、部門、系統的范圍來說的。例如,愛因斯坦發明的相對論屬於狹義發明創造,屬於首創、前所未有的震驚世界的成果,對全世界和全人類都有重要的意義;而我國研製成功的原子彈、載人航天衛星等成果屬於廣義發明創造,雖不是世界首創,但卻是完全靠我國自己的力量研製出來的,對中國、中國人民的范圍來說仍是「首創」或「前所未有」,仍不失為震驚世界的偉大創舉。
經濟理論中關於創新的定義,是由熊彼特首先確定的,他認為:創新是指企業家實行對生產要素的新的組合。這包括五種情況:引入一種新的產品或提供一種新的產品質量、採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開辟一個新的市場、獲得一種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應來源和實行一種新的企業組織形式(建立一種壟斷地位或打破一種壟斷地位)。
創新和創造發明雖有一定的聯系,但仍有本質的區別:
首先,創新是一個經濟學范疇的概念,必須有收益。如果根據新的思想,生產出新的產品,雖然很新穎,若不能應用,沒有收益,這可以說是發明創造,但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創新。
第二,發明創造是一個絕對的概念,而創新則是相對的概念。例如,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時,先要考慮自己是不是第一個作的,若別人已經做過,你就不可能再申請專利了。它在「首創」或「第一」問題上是絕對的。創新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它不必像申請專利那樣要查清是不是「第一」或「首創」,是不是人家已經第一個做過了。創新有一個相對的范圍,不必先考慮在部門、系統內過去有沒有人做過,只應了解做的程度如何,我們做了以後有哪些進步,同時這個進步可以有收益,這就是創新。
第三,發明創造既有促進社會發展的積極發明創造,也有阻礙社會發展的消極「發明創造」;而創新必須是促進社會發展的積極創造。如計算機的發展是積極創造,而電腦算命、計算機病毒則是消極創造;核科學和技術的發展是積極創造,而核武器的發展則是消極創造;生物和化學科學的發展是積極創造,而生化武器、毒品提煉技術則是消極創造。但是,創新則不同,沒有人會將偽科學或假冒偽劣稱為技術創新。
第四,創造強調是第一次的首創,也可以是全盤否定後的全新創造;創新則更強調是永無止境的更新,它一般並不是對原有事物的全盤否定,而通常是在辨證的否定中螺旋上升。
綜上所述,創新與發明創造的概念,在一定意義上說有本質上的區別。
Ⅳ 分析說明發明和創新的區別
發明抄是原來沒有的去研發出來,而創新是原先有的基礎上加點想像使他不一樣
將創新與發明創造區別開來,被認為是熊彼特的另一大貢獻。熊彼特認為:只要發明還沒有得到實際上的應用,那麼經濟上就是不起作用的。無論是科學發明還是技術發明,在發明未能轉化為商品之前,發明只是一個新觀念、新設想,在它們沒有轉化為新裝置、新產品、新的工藝系統之前,不能創造任何經濟價值。他還認為:「作為企業家職能而要付諸實際的創新,也根本不一定必然是任何一種發明。」因此,可以說發明是創新的必要條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條件。對於源於科技發明的技術創新來說,發明僅僅是創新過程中的一個環節。換句話說,創新是人類創造活動的一種,其本質就是創造。創造在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習慣叫法,如科學領域的創造習慣稱為「發明」或「發現」;體育競賽中的創造習慣稱為「破紀錄」;文學藝術領域的創造習慣稱為「創作」;技術領域中的創造習慣稱為「革新」;等等。
創新和創造發明雖有一定的聯系,但仍有本質的區別。
首先,創新是一個經濟學范疇的概念,必須有收益。如果根據新的思想,生產出新的產品,雖然很新穎,若不能應用,沒有收益,這可以說是發明創造,但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創新。
Ⅳ 創新和發明是一回事嗎簡說其區別.
發明是產生了新的產品或技術方法。發明的對象是自然科學。
創新是指創造了新的事物;創造是產生了新事物。
三者的相同點是:都產生了新的事物。
不同點是:發明的對象只包括自然科學,新的產品和新的技術方法。
創新、創造的對象則既包括自然科學,又包括社會科學。
例如:企業制定了新的管理辦法,可以叫管理上的創新;或者說是一種管理方法的創造。
Ⅵ 創新與發明的區別是什麼
創新與發明的區別:意思不同、出處不同、側重點不同
一、意思不同
1、創新:
(1)拋開舊的,創造新的。
(2)指創造性;新意。
2、發明:
(1)創造出從前沒有
的事物或方法。
(2)專利上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
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發明可以獲得專利權。
(3)說明;發揮。
二、出處不同
1、創新:蕭乾
《一本褪色的相冊》十二:「在語言創新方面,享有特權的詩人理應是先驅。」
2、發明:曹禺
《北京人》第三幕:「要是我能發明一種像萬金油似的葯多好啊!」
三、側重點不同
1、創新:是指一個相對的概念。
2、發明:是指一個絕對的概念。
Ⅶ 發明和創新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將創新與發明創造區別開來,被認為是熊彼特的另一大貢獻。熊彼特認為:只要發明還沒有得到實際上的應用,那麼經濟上就是不起作用的。無論是科學發明還是技術發明,在發明未能轉化為商品之前,發明只是一個新觀念、新設想,在它們沒有轉化為新裝置、新產品、新的工藝系統之前,不能創造任何經濟價值。他還認為:「作為企業家職能而要付諸實際的創新,也根本不一定必然是任何一種發明。」因此,可以說發明是創新的必要條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條件。對於源於科技發明的技術創新來說,發明僅僅是創新過程中的一個環節。換句話說,創新是人類創造活動的一種,其本質就是創造。創造在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習慣叫法,如科學領域的創造習慣稱為「發明」或「發現」;體育競賽中的創造習慣稱為「破紀錄」;文學藝術領域的創造習慣稱為「創作」;技術領域中的創造習慣稱為「革新」;等等。
創新和創造發明雖有一定的聯系,但仍有本質的區別。
首先,創新是一個經濟學范疇的概念,必須有收益。如果根據新的思想,生產出新的產品,雖然很新穎,若不能應用,沒有收益,這可以說是發明創造,但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創新。
Ⅷ 發明和創新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為什麼說發明是一個創優的過程
發明要具有實用性 新穎性 創造性三種特性
Ⅸ 求一個發明與創新的網站,是生活中的一些小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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