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肺炎病毒財政
Ⅰ 因履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職責死亡,是否屬於工傷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對從事傳染病預防、醫療、科研、教學、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並給予適當的津貼。
人社部、財政部、國家衛健委 2020 年 1 月 23 日印發《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 號),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Ⅱ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間運輸蔬菜的車輛會不會堵在路上
農業農村部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嚴格執行「綠色通道」制度。嚴禁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維護「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流通秩序。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確保「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緊急通知
農辦牧〔202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近期,因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些地方「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運輸受阻,出現蔬菜等「菜籃子」產品出不了村、進不了城,畜禽養殖所需飼料難以及時補充,種畜禽無法調運等問題。為確保「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和農業生產穩定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綠色通道」制度。各地要堅決落實《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優化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發〔2019〕99號)要求,確保鮮活農產品運輸暢通。
二、保障「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流通秩序。嚴禁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維護「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流通秩序。要加強「菜籃子」產品價格變動和市場供求的監測,積極協調產區和銷區構建穩定的對接關系,強化調運組織管理,確保重點地區「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飼料生產和屠宰企業在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礎上,要加快生產恢復、滿足畜禽養殖飼料需求,增加畜禽產品有效供給。要做好生產指導和技術服務,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全力保障農產品穩定生產。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充分認識保證當前農產品市場供應充足和價格基本穩定,對於維護老百姓正常生活秩序、有效防控疫情的極端重要性。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防控疫情的科學措施,為「菜籃子」產品流通和農產品生產創造必要的便利條件,確保「菜籃子」產品產得出、運得走、供得上。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2020年1月30日
Ⅲ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可以治癒嗎
已經有一部分患者,在醫生的積極治療下,戰勝了新型冠狀病毒,最後達到了治癒的目的。Ⅳ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離我們多少米,才不會被感染
新冠病毒,從寒假走到暑假,但是還沒有完全結束,有如森林大火,還有一些零星的火苗,如果不加小心,隨時都有復燃的可能。都擔心新冠病毒會通過患者的呼吸或者咳嗽傳播,離我們多少米才不會被感染呢?專家稱,跟別人交談的時候,要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離,但還有個條件就是雙方都要正確佩戴口罩。
在疫苗研製和普及之前,提高自己的抵抗力,對於預防新冠肺炎和其他疾病都有一定的重要意義。每天合理飲食,營養均衡,最近就不要減肥節食了。還要適當運動,保證充足的睡眠,這些都是提高抵抗力的有效辦法。
Ⅳ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已經成為全球性流行病了嗎
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 因2019年武漢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發現,在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衛生組織命名。冠狀病毒是一個大型病毒家族。新型冠狀病毒是以前從未在人體中發現的冠狀病毒新毒株。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真的已經成為全球性流行病了嗎?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目前尚未成為 “全球性流行病”,早發現,早隔離,我們已經採取了最有效的措施,加上有無數的醫護人員和研究人員都在一線奮斗,現在疫情情況已經逐漸好轉,對抗疫情,我們眾志成城,武漢加油,中國加油。
Ⅵ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暴發、流行地區,地方政府可以採取哪些緊急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二)停工、停業、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
(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採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時作出決定。
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一)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五)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六)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七)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八)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九)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十)採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全國普法辦編寫)
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夠用嗎
財政部:
截至2020年1月29日下午5點,各級財政累計下達疫情防控補助資金273億元,確保疫情防控經費需要。各級財政部門要不折不扣按照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合理調度資金,確保不因經費問題影響疫情防控工作。
各級財政累計投入273億元用於疫情防控
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申鋮)財政部網站30日發布消息稱,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各級財政部門積極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截至1月29日下午5點,各級財政累計下達疫情防控補助資金273億元,確保疫情防控經費需要。
財政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日前召開第四次會議稱,要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態勢,進一步加強財政支持措施研究,及時完善疫情防控財稅措施,加大財力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不折不扣按照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合理調度資金,確保不因經費問題影響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