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電刷的發明
❶ 誰最早發現電
1、美國的科學家富蘭克林最先發現電。
2、1732年,美國的科學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認為電是一種沒有重量的流體,存在於所有物體中。當物體得到比正常份量多的電就稱為帶正電;若少於正常份量,就被稱為帶負電,所謂"放電"就是正電流向負電的過程(人為規定的),這個理論並不完全正確,但是正電、負電兩種名稱則被保留下來。此時期有關"電"的觀念是物質上的主張。
3、富蘭克林做了多次實驗,並首次提出了電流的概念。富蘭克林的這一說法,在當時確實能夠比較圓滿地解釋一些電的現象,但對於電的本質的認識與我們的"兩個物體互相磨擦時,容易移動的恰恰是帶負電的電子"的看法卻是相反。
4、1752年,他提出了風箏實驗(據傳,沒有實際證據證明富蘭克林做過此類實驗。)。其他科學家在實驗中,將繫上鑰匙的風箏用金屬線放到雲層中,被雨淋濕的金屬線將空中的閃電引到手指與鑰匙之間,證明了空中的閃電與地面上的電是同一回事。後來他根據這個原理,發明了避雷針。
5、富蘭克林讓別人做了多次實驗,進一步揭示了電的性質,並提出了電流這一術語。富蘭克林對電學的另一重大貢獻,就是通過設計1752年著名的風箏實驗,"捕捉天電",證明天空的閃電和地面上的電是一回事。
6、科學家用金屬絲把一個很大的風箏放到雲層里去。金屬絲的下端接了一段繩子,另在金屬絲上還掛了一串鑰匙。當時富蘭克林一手拉住繩子,用另一手輕輕觸及鑰匙。於是科學家立即感到一陣猛烈的沖擊(電擊),同時還看到手指和鑰匙之間產生了小火花。而且科學家的手被彈開了,這個實驗表明:被雨水濕透了的風箏的金屬線變成了導體,把空中閃電的電荷引到手指與鑰匙之間。一年後富蘭克林總結製造出了世界上第一個避雷針。
(1)放電刷的發明擴展閱讀:
1、物質中的電效應是電學與其他物理學科(甚至非物理的學科)之間聯系的紐帶。物質中的電效應種類繁多,有許多已成為或正逐漸發展為專門的研究領域。比如:
2、電致伸縮、壓電效應(機械壓力在電介質晶體上產生的電性和電極性)和逆壓電效應、塞貝克效應、珀耳帖效應(兩種不同金屬或半導體接頭處,當電流沿某個方向通過時放出熱量,而電流反向時則吸收熱量)、湯姆孫效應(一金屬導體或半導體中維持溫度梯度,當電流沿某方向通過時放出熱量,而電流反向時則吸收熱量)、熱敏電阻(半導體材料中電阻隨溫度變化而變化)等等。
3、對於各種電效應的研究有助於了解物質的結構以及物質中發生的基本過程,此外在技術上,它們也是實現能量轉換和非電量電測法的基礎。
❷ 飛機上的靜放電刷的放電原里
尖端放電原理!
帶電體表面的電場強度與導電體表面的曲率有關,曲率越大,電力線越密回,電場答強度越大!鋼絲放電刷的端面很尖,曲率很大,因此帶靜電的鋼絲尖端的電場強度也很大,容易電離附近的空氣產生尖端放電現象,實現釋放靜電的目的!
❸ 放電刷的原則是什麼
放電刷的原則要求正、負電刷之間得到最大的感應電動勢,或被電刷所短路的元回件中感應電動勢最答小,這兩個要求實際上是一致的,滿足哪個都可以。由於每個元件的幾何形狀對稱,如果把電刷的中心線對准主極的中心線,就能滿足上述要求。
被電刷所短路的元件正好是1、5、9、13,這4個元件中的電動勢恰好為零。
實際運行時,電刷是靜止不動的,電樞在旋轉,但是被電刷所短路的元件,永遠都是處於兩個主磁極之間的地方,當然感應電動勢為零。
實際的電機並不要求在繞組展開圖上畫出電刷的位置,而是等電機製造好,用試驗的方法確定電刷在換向器表面上的位置。
如果把電刷放在換向器表面其他的位置上,正、負電刷之間的感應電動勢都會減小,被電刷所短路的元件里電動勢不是最小,對換向將無利而有害。
❹ 電是誰發明的
你好,電的出現改變了社會的進程,讓社會進入到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模式,達到了一個更加「光明」的社會。關於電是誰發明的,很多人有誤會以為是愛迪生發明了電,這其實是錯誤的。愛迪生准備的來說不是發明了電燈泡,而是發現了可以耐高溫發熱的鎢絲而已。真正發明電的人是一名美國科學家,他的名字叫富蘭克林。
電的產生到應用其實也是經歷了很長的過程,在那個不那麼進步的社會,確實可以理解的。像現在社會科技進步那麼快,每一項新的發現可能只需要幾年時間就可以轉化到實際應用上。但是在那時候電的出現確實很大的改變了社會的進程,為後來的工業革命奠定了基礎。
❺ 避雷針是如何發明的
1746年,在美國波士頓舉行的電學實驗講演會上,有一位聽眾入神地聽著萊頓瓶實驗的故事,他就是富蘭克林(B.Franklin),那時他已40歲。他是美國著名的政治活動家和外交家,原先當過印刷學徒工,自學成才,對自然科學很感興趣,但直到40多歲,才有功夫從事電學研究。
他第一個提出電荷概念,用數學上的正負概念來表示兩種電荷的性質,並且通過實驗確定電荷守恆定律。大家都知道,避雷針是富蘭克林的一項重大發明,由於有了避雷針,人類避免了許多天然災害。然而,富蘭克林發明避雷針,原本並不是為了解決現實生活中的難題,而是出於對天電的探索研究。他的這項研究成果,不但有助於破除人們對自然的迷信,認識了雷電的真實性質,而且對電學的發展有重大意義。
自古以來,天電、地電互不相關,地面上人們已經進行了許多實驗,對電的性質已有所了解,但對天上的雷電卻仍感到是神秘莫測。到18世紀中葉,已經有不少人認為閃電和電火花類似。富蘭克林也和他們一樣,通過對比說明兩者的相似性,不過富蘭克林的認識比別人深刻,例如:他在一封書信中列舉了電流體與閃電在如下特點上一致:
①發光;②光的顏色;③彎曲的方向;④快速運動;⑤被金屬傳導;⑥爆發時有霹靂聲或雜訊;⑦在水中或冰中仍能維持;⑧劈開它所通過的物體;⑨殺死動物;熔化金屬;使易燃物燃燒;硫磺氣味。
然而他又認為,僅僅靠對比,還不足以作出科學論斷。要確證天電、地電的一致性,最好的證據是捉住天電,也就是把天電引到地面上來做對比實驗。為此他提出了一個方案,在高處安一崗亭,利用尖端把低雲掠過時所帶的電引到地面上來。
第一個按照富蘭克林建議進行實驗的是法國的達里巴爾德(T.F.Dalibrard)。他在巴黎近郊馬里村的高地上建造了一所崗亭,崗亭上樹立起高約14米的鐵桿。1752年5月10日,黑雲壓天,雷雨將臨,達里巴爾德和他的同事成功地把天電引進了萊頓瓶。5月13日,他向法國科學院報告了這一實驗,並且說,實驗的成功不但證明了閃電和電的等同性,還表明可以利用富蘭克林的方法保護房屋建築免遭雷擊。
從此,到處都在重復金屬尖端做避雷器的試驗。富蘭克林則認為,巴黎實驗中用的鐵桿還不夠高,難以證明電是從雲端引下來的,一個新的思想掠過他的腦海,何不用風箏把天電引下來做試驗呢?於是,他用兩根輕的杉木條做成小十字架,用絲綢手帕蒙上,紮好。取一根尖細鐵絲固定在十字架的一頭,伸出約半米長,拴上牽引風箏的亞麻繩,亞麻繩的下端接絲綢帶,在接頭處掛一把鑰匙。在他兒子的陪同下,他把風箏放上天,只等雷雨天氣的到來。1752年10月19日他在給友人柯林孫(P.Collinson)的信中描述了實驗的情況。由於雨水打濕了風箏和牽引風箏的亞麻繩,雲層中的電沿濕繩傳到萊頓瓶里。等雨過後,拆下萊頓瓶,再按通常的方法使萊頓瓶放電,放出的電跟用摩擦起電機產生的電毫無兩樣。富蘭克林寫道:「由此即可完全證明電物質和閃電純屬同一回事。」
富蘭克林還做過一個有名的金屬桶實驗,目的是設法從帶電的金屬桶內取出電來,他用木髓球與金屬桶的內表面接觸,看木髓球是否帶電,可是無論如何都無法使木髓球帶電。富蘭克林只好寫信給他的英國朋友請教,這一請教,竟導致了一個新定律的發現。這個新定律甚至奠定了電學的基礎。這就是所謂的庫侖定律。
❻ 飛機上的靜電放電刷有什麼作用
飛機抄著陸時,為了防止乘客下飛時被電擊,飛機起落架上大都使用特製的接地輪胎或接地線;
以泄放掉飛機在空中所產生的靜電荷。我們還經常看到油罐車的尾部拖一條鐵鏈,這就是車的接地線。適當增加工作環境的濕度,讓電荷隨時放出,也可以有效地消除靜電。潮濕的天氣里不容易做好靜電試驗,就是這個道理。科研人員研究的抗靜電劑,則能很好地消除絕緣體內部的靜電。
❼ 電是怎樣發明出來的
電是自然界的存在物,不存在被發明出來的說法,應該說是被發現。
本傑明·富蘭克林美國科學家,1752年7月用風箏吸引雷電的危險試驗,使人們認識到雷電是一種電。此後富蘭克林發明避雷針,在歐洲廣為推廣。
1786年,義大利科學家伽伐尼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發現,放在兩塊不同金屬之間的蛙腿會發生痙攣現象,他認為這是一種生物電現象,1791年伏特得知這一發現,引起了極大的興趣,作了一系列實驗。1793年伏特發表一篇論文,總結了自己的實驗。後來,伏特通過進一步的實驗研究,終於發現兩片不同金屬不用動物體也可以有電產生,並據此發明了電池,伏特高興得稱它為人造發電器。伏特電池的發明,使得科學家可以用比較大的持續電流來進行各種電學研究,促使電學研究有了一個巨大的進展。
1839年英國法官William
Grove在一項業余的實驗中發現了神奇的燃料電池。
1866年,德國工程師西門子,發明強力發電機,並用於機車上,電真正進入人類社會生產
❽ 電是誰發明的
電不是發明,是發現
人類最早發現的電現象是摩擦起電現象。公元前600年左右,古希臘正處於文化鼎盛的時期,貴族婦女外出時都喜歡穿柔軟的絲綢衣服,帶琥珀做的首飾。琥珀是一種樹脂化石,把它對著光就呈顯出黃色或紅色的鮮艷色澤,是當 時較為貴重的裝飾品。人們外出時,總把琥珀首飾擦拭得乾乾凈凈。但是,不管擦得多干凈,它很快就會吸上層灰塵。雖然許多人都注意到這個現象,但一時都無法解釋它。有個叫 泰勒斯的希臘人,研究了這個神奇的現象。經過仔細的觀察和思索,他注意到掛在頸項上 的琥珀首飾在人走動時不斷晃動,頻繁地摩擦身上的絲綢衣服,從而得到啟發。經過多次實驗,泰勒斯發現用絲綢摩擦過的琥珀確實具有吸引灰塵、絨毛、麥稈等輕小物體的能力 。於是,他把這種不可理解的力量叫做「電」。
愛迪生發明燈泡前已有發電機了。歷史背景如下:
1660年居里克建造了世界上第一台轉動摩擦發電機,不過產生的是靜電,難有實用。
1780年義大利醫生加法尼通過從動物組織對電流的反應開始研究化學作用而不是靜電產生的電流。他宣稱動物組織能產生電。雖然他的理論被證明是錯的,但他的實驗卻促進了對電學的研究。
1799年義大利物理學家伏特表明,加法尼的電流不是來源於動物,把任何潮濕物體放在兩個不同金屬之間都會產生電流。這一發現直接導致伏特在1800年發明了世界上第一塊電池。
1821年英國物理學家法拉第發明了世界上第一台電動機。雖然裝置簡陋,但它卻是今天世界上使用的所有電動機的祖先。這是一項重大的突破。只是它的實際用途還非常有限,因為當時除了用簡陋的電池以外別無其它方法發電。
1831年法拉第發現當磁鐵穿過一個閉合線路時,線路內就會有電流產生,這個效應叫電磁感應。是法拉第的一項最偉大的貢獻。並由此他發明了世界上第一台能產生連續電流的發電機。以後的發電機都是根據同樣的電磁感應原理製成的。
從此人類進入了電器應用時代,各種實用電器開始紛紛涌現。
1879年愛迪生發明了世界上第一隻實用的白熾燈泡。
自愛迪生發明了電燈後,各地的發電廠才迅速發展起來。
1882 年在紐約曼哈頓地區投運的珍珠街發電廠被稱為世界最早的發電廠,它擁有 6 台 120 kw 的蒸汽機發電機組。
中國最早的發電廠也是1882年建成的,它是英國人在上海租界設立的上海電光公司。當時的發電廠就是專為電燈照明供電的。老上海人把發電廠稱為電燈公司,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吧。
❾ 飛機上的靜電放電刷有什麼作用
飛機高速的復飛行與空氣的摩擦、穿過制帶電雲團以及自身內部機械摩擦會產生靜電並累積在機身內,如果不及時釋放靜電會造成靜電累積,累積到一定電荷下會造成放電現象,從而對飛機通訊甚至飛行安全造成影響。放電刷就是利用尖端放電的原理,將電荷集中於機體外側的尖端,使其不斷與空氣發生小的放電過程,從而減少機身電荷累積。
❿ 有哪些發明家發明了什麼東西的故事
列舉如下:
1、愛迪生發明電燈
美國發明家愛迪生。是鐵路工人的孩子,小學未讀完就輟學,在火車上賣報度日。愛迪生是一個異常勤奮的人,喜歡做各種實驗,製作出許多巧妙機械。他對電器個性感興趣,自從法拉第發明電機後,愛迪生就決心製造電燈,為人類帶來光明。
愛迪生在認真總結了前人製造電燈的失敗經驗後,制定了詳細的試驗計劃,分別在兩方面進行試驗:一是分類試驗1600多種不同耐熱的材料;二是改善抽空設備,使燈泡有高真空度。他還對新型發電機和電路分路系統等進行了研究。
愛迪生將1600多種耐熱發光材料逐一地試驗下來,唯獨白金絲性能量好,但白金價格貴得驚人,務必找到更適宜的材料來代替。1879年,幾經實驗,愛迪生最後決定用炭絲來做燈絲。他把一截棉絲撒滿炭粉,彎成馬蹄形,裝到坩鍋中加熱,做成燈絲,放到燈泡中,再用抽氣機抽去燈泡內空氣,電燈亮了,竟能連續使用45個小時。就這樣,世界上第一批炭絲的白熾燈問世了。
2、貝爾發明電話
貝爾,1847年生於英國,年輕時跟父親從事聾啞人的教學工作,曾想製造一種讓聾啞人用眼睛看到聲音的機器。
1873年,成為美國波士頓大學教授的貝爾,開始研究在同一線路上傳送許多電報的裝置――多工電報,並萌發了利用電流把人的說話聲傳向遠方的念頭,使遠隔千山萬水的人能如同應對面的交談。於是,貝爾開始了電話的研究。
1875年6月2日,貝爾和他的助手華生分別在兩個房間里試驗多工電報機,一個偶然發生的事故啟發了貝爾。華生房間里的電報機上有一個彈簧粘到磁鐵上了,華生拉開彈簧時,彈簧發生了振動。與此同時,貝爾驚奇地發現自己房間里電報機上的彈簧顫動起來,還發出了聲音,是電流把振動從一個房間傳到另一個房間。
貝爾的思路頓時大開,他由此想到:如果人對著一塊鐵片說話,聲音將引起鐵片振動;若在鐵片後面放上一塊電磁鐵的話,鐵片的振動勢必在電磁鐵線圈中產生時大時小的電流。這個波動電流沿電線傳向遠處,遠處的類似裝置上不就會發生同樣的振動,發出同樣的聲音嗎?這樣聲音就沿電線傳到遠方去了。這不就是夢寐以求的電話嗎!
3、富蘭克林發明避雷針
1752年,46歲的美國科學家富蘭克林用綢子做了一個風箏,並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天氣里用麻線把風箏放上天空,麻線下端系了一把金屬鑰匙,當雨水把麻線澆濕以後就變成了導電體。這時,他把手靠近鑰匙,突然看到電火花在鑰匙和手指之間跳過,同時,手指感到一陣刺痛。這個實驗證明了天空中打雷實際上就是一種大規模的放電現象。
由此,使富蘭克林想到,如果在高大的建築物上裝一根金屬導線,導線下端接地,根據尖端放電的原理,就可避免建築物遭到雷擊的危險。這就導致了避雷針的發明。
由於避雷針的發明,人類生活的世界就多了幾分安全。關於避雷針的發明,似乎是一個偶然事件。一個巧合提醒了一位偉人突發奇想,導致了發明和創造。
4、史蒂芬孫發明火車
史蒂芬孫在煤礦工作時,每天看到運煤工人總是用力地把煤從礦井裡一點點地背出來,工作非常辛苦,就萌發了一個偉大的念頭:他要製造一輛既可以運很多煤又跑得很快的蒸汽機車。於是他就埋頭設計起這樣的機車來。
1814年,史蒂芬孫造出了一台名叫「半統靴號」的火車頭。當他駕駛這個火車頭,在煤礦進行試車表演時,很多人都嘲笑這輛只能拖30噸貨物,每小時只能走六七公里,樣子像笨鴨子一樣丑,走起路來像地震一樣響的破車。還有一些不懷好意的人竟然到處造謠,說:火車的聲音很響,這會使牛受驚,不敢吃草,從而牛奶就沒有了;
雞鴨受驚,從而蛋就沒有了;而且火車的煙筒里會放出毒氣,將殺絕飛鳥;火星四濺,將釀成火災;倘若鍋爐爆炸,後果更是不堪設想,乘客將遭斷手摺骨之痛!一些原來贊成火車試驗的官員,聽到這些謠言也開始極力反對,並且非常肯定地說用蒸汽機車做交通工具是根本不可能的。
面對技術上的困難和這些謠言帶來的壓力,史蒂芬孫並沒有像另外一些也在發明火車的人那樣灰心喪氣,止步不前。他始終相信自己發明的火車會給人類帶來巨大的幫助,因此鼓足勇氣,總結經驗,決心繼續研究和改進火車。
1825年9月27日,天還沒有大亮,居住在英國斯多林克頓的許多男女老少就紛紛起床了。他們有的步行,有的騎馬,向同一個地方趕去。他們去干什麼呢?原來,史蒂芬孫要在那裡舉行一次試車表演。正當機車緩緩啟動時,一個青年騎馬疾馳而來,他大聲叫喊著要與史蒂芬孫的火車比試比試。於是,火車和馬開始了一場驚心動魄的比賽。
一開始,只見火車緩慢行駛,而馬則狂奔不已。一會兒後,火車的安全閥升起來了,鼓風機嘶鳴著,騰起團團煙霧,車速逐漸加快,很快火車與馬並駕齊驅了。再過一會兒,火車毫無倦意,一往直前,馬卻漸漸累了。越往後,馬就越顯得力不從心,被火車甩得越來越遠。
這條飛奔的鋼鐵長龍,可載重90噸,乘客400人,最高時速24公里。這就是世界上的第一列火車——「旅行號」。
從此,火車得到了人們普遍的稱贊和重視,正式登上了歷史舞台,使陸上交通運輸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期。史蒂芬孫那不畏艱辛,百折不回,勤奮學習,勇於創新的精神,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稱贊,也永遠值得我們學習。
5、魯班造傘
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沒有傘。那時候,人們出門很不方便。夏天,太陽曬得皮膚火辣辣地痛;下雨天,把衣服淋得濕漉漉的。魯班想:要是能做個東西,又能遮太陽又能擋雨,那該多好呀!一天,天氣熱極了,他一邊做工,一邊抹汗。忽然看見許多孩子「撲通撲通」跳到荷花塘里去玩水,一會兒,一個孩子摘了一張荷葉,倒過來頂在腦袋上。
魯班覺得挺好玩,就問他們「你們頭上頂著張荷葉干什麼呀?」小孩子七嘴八舌地說了起來「魯班師傅,您瞧,太陽像個大火輪,我們頭上頂著荷葉,就不怕曬了。」魯班抓過一張荷葉來,仔細瞧了又瞧,荷葉圓圓的,一面有一絲葉脈,朝頭上一罩,又輕巧,以涼快。
魯班心裡一下亮堂起來。他趕緊跑回家去,找了一根竹子,劈成許多細細的條條,照著荷葉的樣子,扎了個架子;又找了一塊羊皮,把它剪得圓圓的,蒙在竹架子上。「好啦,好啦!」他高興得叫起來,「這東西既能擋雨遮太陽,又輕輕巧巧。」
魯班的妻子聽見他大呼小叫的,趕緊從屋裡跑出來問他:「出了什麼事了?」魯班把剛做成的東西遞給妻子,說:「你試試這玩意兒,以後大家出門去帶著它,就不怕雨淋太陽曬了。」
魯班的妻子瞧了瞧,又想了想,說:「不錯不錯,不過,雨停了,太陽下山了,還拿著這么個東西走路,可不方便了。要是能把它收攏起來,那才好呢。」「對,對!」魯班聽了很高興,就跟妻子一起動手,把這東西改成可以活動的,用著它,就把它撐開,用不著,就把它收攏。這東西是什麼呀?就是咱們今天的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