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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疑似病例應確診病例可

發布時間: 2021-02-02 12:05:52

新型冠狀病毒診療方案第五版涉及到哪些內容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2020年2月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以下簡稱「診療方案第五版」,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2019年12月以來,湖北省武漢市陸續發現了多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隨著疫情的蔓延,我國其他地區及境外也相繼發現了此類病例。目前報告的病例多數有武漢居住史或旅行史,在個別地區已發現無武漢旅行史病例。現已將該病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疫情發生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相關專家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試行第二版、試行第三版和試行第四版。


試行第五版內容包括冠狀病毒病原學特點、臨床特點、病例定義、鑒別診斷、病例的發現與報告、治療、解除隔離和出院標准、轉運原則和醫院感染控制等內容。


第一,冠狀病毒病原學特點介紹了冠狀病毒亞科分為α、β、γ和δ四個屬。加上這次新發現的冠狀病毒,已知感染人的冠狀病毒有7種。大多數冠狀病毒引起上呼吸道感染,而中東呼吸綜合征相關冠狀病毒、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相關冠狀病毒及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可引起肺炎、甚至重症肺炎,且可在人際間傳播。


冠狀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大部分消毒劑可有效滅活病毒,但氯己定不能有效滅活病毒,應避免使用含有氯己定的手消毒劑。


第二,流行病學特點。傳染源改為「目前所見傳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患者。無症狀感染者也可能成為傳染源」。


第三,臨床表現。潛伏期1~14天,一般為3~7天。以發熱、乏力、乾咳為主要表現。少數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瀉等症狀。因部分重症患者無明顯呼吸困難,表現為低氧血症,改為「重症患者多在發病一周後出現呼吸困難和/或低氧血症,嚴重者快速進展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膿毒症休克、難以糾正的代謝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礙等」。強調「輕型患者僅表現為低熱、輕微乏力等,無肺炎表現」。


實驗室檢查增加「部分患者可出現肝酶、LDH、肌酶和肌紅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見肌鈣蛋白增高」和「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糞便等標本中可檢測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


胸部影像學的早期呈現多發小斑片影及間質改變,以肺外帶明顯。進而發展為雙肺多發磨玻璃影、浸潤影,嚴重者可出現肺實變,胸腔積液少見。


第四,病例診斷根據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區別對待。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仍然分為「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兩類。基於已經發現沒有明確流行病學史的確診病例,故將「無明確流行病學史的,符合臨床表現中的3條(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學特徵;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也納入疑似病例進行排查。


確診病例診斷標准沒變(需有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行實時熒光RT-PCR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或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


湖北省增加「臨床診斷」分類。而且「疑似病例」標准修改為:無論有沒有流行病學史,只要符合「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和「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這兩條臨床表現,便可考慮為疑似病例。相當於疑似病例標准放寬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學特徵者,為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診斷標准沒變。


第五,臨床分型。根據是否有臨床症狀、是否有肺炎、肺炎的嚴重程度、是否出現呼吸衰竭、休克、有無其他器官功能衰竭等分為輕型(臨床症狀輕微,影像學未見肺炎表現);普通型(發熱、呼吸道等症狀,影像學可見肺炎表現的);重型(呼吸窘迫,RR≥30次/分;靜息狀態下,指氧飽和度≤93%;動脈血氧分壓(PaO2)/吸氧濃度(FiO2)≤300mmHg)和危重型(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出現休克;合並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監護治療)。


第六,鑒別診斷。引起社區獲得性肺炎的病原多達100餘種,其中病毒約佔30%,而且其他病毒導致的肺炎與常見的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狀病毒等有相似之處,單從臨床表現、胸部影像學難以鑒別,需依靠病原學檢測來區分。


第七,病例的發現、報告與排除。湖北省和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有所不同。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病例的發現與被告程序和第四版一樣,沒有變化,強調轉運要確保轉運安全前提下盡快將疑似患者轉運至定點醫院。


針對湖北省,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和臨床診斷病例後,應當立即進行隔離治療,疑似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要單間隔離,對疑似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要盡快採集標本進行病原學檢測。


疑似病例連續兩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檢測陰性(采樣時間至少間隔1天),方可排除。


第八,治療包括隔離、對症支持,同時密切監測病情變化,尤其是呼吸頻率、指氧飽和度等。


疑似病例應單人單間隔離治療,確診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


危重症病例應盡早收入ICU治療。


抗菌葯物使用:要避免盲目或不恰當使用抗菌葯物,尤其是聯合使用廣譜抗菌葯物。


抗病毒治療:增加「目前沒有確認有效的抗病毒治療方法。」 在可試用α-干擾素霧化吸入、洛匹那韋/利托那韋基礎上,增加「或可加用利巴韋林」。同時,要注意洛匹那韋/利托那韋相關腹瀉、惡心、嘔吐、肝功能損害等不良反應,以及和其它葯物的相互作用。


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成功治療是降低病死率的關鍵。要積極防治並發症,治療基礎疾病,預防繼發感染,及時進行器官功能支持。患者常存在焦慮、恐懼情緒,應加強心理疏導。


病情監測,增加「有條件者,可行細胞因子檢測。」


呼吸支持:(1)氧療:重型患者應接受鼻導管或面罩吸氧,並及時評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緩解。(2)高流量鼻導管氧療或無創機械通氣:當患者接受標准氧療後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無法緩解時,可考慮使用高流量鼻導管氧療或無創通氣。強調「若短時間(1~2小時)內病情無改善甚至惡化,應及時進行氣管插管和有創機械通氣」。


(3)有創機械通氣:採用肺保護性通氣策略,即小潮氣量(4~8mL/kg理想體重)和低吸氣壓力(平台壓<30cmH2O)進行機械通氣,以減少呼吸機相關肺損傷。(4)挽救治療:對於嚴重ARDS患者,建議進行肺復張。在人力資源充足的情況下,每天應進行12小時以上的俯卧位通氣。俯卧位通氣效果不佳者,如條件允許,應盡快考慮體外膜肺氧合(ECMO)。


循環支持:充分液體復甦的基礎上,改善微循環,使用血管活性葯物,必要時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


其他治療措施:可根據患者呼吸困難程度、胸部影像學進展情況,酌情短期內(3~5日)使用糖皮質激素,建議劑量不超過相當於甲潑尼龍1~2mg/kg/日,應當注意較大劑量糖皮質激素由於免疫抑製作用,會延緩對冠狀病毒的清除;可靜脈給予血必凈100mL/次,每日2次治療;可使用腸道微生態調節劑,維持腸道微生態平衡,預防繼發細菌感染;可採用恢復期血漿治療;對有高炎症反應的危重患者,有條件可以考慮使用體外血液凈化技術。


關於中醫治療。本病屬於中醫疫病范疇,病因為感受疫戾之氣,病位在肺,基本病機特點為「濕、熱、毒、瘀」;各地可根據病情、當地氣候特點以及不同體質等情況,可參照推薦的方案進行辨證論治。


第九,解除隔離和出院標准。在「體溫恢復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基礎上,增加「肺部影像學顯示炎症明顯吸收」,連續兩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檢測陰性(采樣時間間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離出院或根據病情轉至相應科室治療其他疾病。


第十,轉運原則。為保證轉運安全,運送患者應使用專用車輛,並做好運送人員的個人防護和車輛消毒。

❷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兒童照護者出現可疑症狀時怎麼辦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種新發疾病。本指南根據目前對該疾病的認識制定,適用於疾專病流行期屬間0-6歲兒童的預防指導。
若兒童的家長或其他照護者出現發熱、乾咳、咽痛、胸 悶、呼吸困難、乏力、惡心嘔吐、腹瀉、結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狀,在家中也應佩戴口罩,並適當居家隔離。建議與兒童脫離接觸直至體溫恢復正常3天以上,所有症狀消失。期間兒童應暫時交由其他可靠照護者照顧。
若與兒童有密切接觸的家長或照護者被診斷為疑似病例、 確診病例,兒童需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無法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者,可集中隔離觀察。醫學觀察期限為自最後一次與病例發生無有效防護的接觸後14天。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根據病例排查結果,一旦排除診斷,可解除醫學觀察。

❸ 「無症狀感染者」為何沒納入確診病例


什麼是無症狀感染者?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中定義,新冠病毒的「無症狀感染者」指的是:無臨床症狀,呼吸道等標本新冠病毒病原學或血清特性IgM抗體檢測陽性者。1月28日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三版)》中,就將「無症狀感染者」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進行了區分,如果新冠病毒核酸檢查呈陽性,但沒有症狀,不納入每天發布的確診病例中。
解放軍呼吸病研究所原所長劉又寧表示,目前已確認「感染」卻無症狀者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尚在潛伏期,潛伏期一過就會有症狀,另一類則自始至終無症狀。
無症狀感染者為何不納入確診病例?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中定義,疑似及確診病例,需具備臨床表現。無症狀感染者因無臨床表現,需要集中隔離14天並做進一步的檢測來進行判斷。如果無症狀感染者在隔離期間出現了症狀,則將其作為確診病例報告並公布。
怎麼發現「無症狀感染者」,如何管理和救治?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中描述,目前主要通過密切接觸者篩查、聚集性疫情調查和傳染源追蹤調查等途徑發現。
武漢市一位感染科醫生介紹,無症狀感染並非新冠肺炎病毒的獨有現象。事實上,大多數傳染病都分為顯性感染、隱性感染。對於新冠病毒的無症狀感染者,目前採取的是隔離等積極防控政策。
金銀潭醫院副院長黃朝林介紹,在實際救治工作中,發現無症狀感染者後首先要隔離,防止其成為傳染源。由於他們只是病毒攜帶者,沒有症狀,一般不會對其進行治療,最多開點抗病毒葯。
多位醫生認為,此前疫情嚴重的時候,防控和醫療資源主要向確診、疑似、密接人群傾斜。隨著當前疫情進入新階段,為鞏固抗疫成果,防範疫情反彈風險,應高度重視無症狀感染者的問題,把進一步加強監測、隔離納入未來的工作重點中。
如何判斷自己是不是「無症狀感染者」
如今檢查是否為無症狀感染者唯一的確診方式就是核酸檢測,但是大部分地區核酸檢測盒的數量都是有限的,為了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可以進行自我診斷。
武漢市第三醫院光谷院區呼吸內科主任郭紅榮稱,如果無疫區旅行史,而且沒有家庭聚集性發病,沒有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不需要過度擔心。但如果有相關流行病學史,就算自身並無症狀也要及時上報,並且做好相關隔離工作。
外來輸入人員是否存在無症狀感染者,如何應對?
近期,隨著輸入性病例的增加,對於外來輸入人員中是否存在著無症狀感染者的疑問,湖北十堰市太和醫院呼吸與危重症醫學科黨支部書記雷懷定回答稱:「外來輸入病例無症狀者應該有一部分,安檢易被忽視,最好的方法就是外來入境人員均單獨隔離觀察14天。」 郭紅榮則建議:「在境外歸國人員隔離期間,對疫區來的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或基因測序,以此來確定是否存在無症狀感染者。」

❹ 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報告時限是多久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最新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回例監測方案(第三版)》,該答方案對「病例報告」做了明確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時,應於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查核實,於2小時內通過網路直報系統完成報告信息的三級確認審核。不具備網路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立即向當地縣(區)級疾控機構報告,並於2小時內將填寫完成的傳染病報告卡寄出;縣(區)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網路直報,並做好後續信息的訂正。
各縣(區)確診首例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三版)》中聚集性疫情,轄區疾控中心應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在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事件級別可先選擇「未分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對事件定級後,可對事件級別進行相應調整。

❺ 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機構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時應當及時採取哪些隔離防控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 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採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第三版) 》要求,醫療機構應按照《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的要求,重視和加強隔離、消毒和防護工作,全面落實防止院內感染的各項措施,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做好發熱門診、急診、及其他所有普通病(房)的院感控制管理。對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以及感染者中的輕症病例實行隔離治療,疑似病例應當進行單間隔離治療。如當地發生強度較大流行,醫療資源緊張時,輕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可採取居家治療和觀察。

❻ 如何判定自己是否屬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最新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第三版)》,該方案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判定標准做了明確界定:
密切接觸者指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發病後,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後,有如下接觸情形之一,但未採取有效防護者:
1.共同居住、學習、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如近距離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診療、護理、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家屬或其他有類似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如到密閉環境中探視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護人員;
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並有近距離接觸人員,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護理人員、同行人員(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經調查評估後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例(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感染者(輕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務人員。不同交通工具密切接觸判定方法。
4.現場調查人員調查後經評估認為符合其他與密切接觸者接觸的人員。判定的密切接觸者請填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登記表》。

❼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間用完的口罩怎麼處理

衛生健康委:
疑似病例或確診患者佩戴的口罩,不可隨意丟棄,應視作醫療廢棄物,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有關流程處理,不得進入流通市場。健康人群佩戴過的口罩,沒有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風險,一般在口罩變形、弄濕或弄臟導致防護性能降低時更換,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處理即可。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同風險人群防護指南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成員單位:
為指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同風險人群防護工作,降低因防護用品配備使用不當等引發的疾病感染風險,我們組織專家編制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同風險人群防護指南》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現印發你們,供指導加強個人防護使用。
疫情防控組
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代章)
2020年1月30日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同風險人群防護指南
為指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同風險人群防護工作,特製訂本指南。本指南適用於普通居家人員、出行人員、居家隔離人員、特定行業人員。
一、普通居家人員
(一)盡量減少外出活動。減少走親訪友和聚餐,盡量在家休息。減少到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尤其是相對封閉、空氣流動差的場所,例如公共浴池、溫泉、影院、網吧、KTV、商場、車站、機場、碼頭和展覽館等。
(二)做好個人防護和手衛生。家庭置備體溫計、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未接觸過疑似或確診患者且外觀完好、無異味或臟污的口罩,回家後可放置於居室通風乾燥處,以備下次使用。需要丟棄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處理。隨時保持手衛生,從公共場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後、飯前便後,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不確定手是否清潔時,避免用手接觸口鼻眼。打噴嚏或咳嗽時,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三)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居室整潔,勤開窗,經常通風,定時消毒。平衡膳食,均衡營養,適度運動,充分休息。不隨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紙巾包好,棄置於有蓋垃圾箱內。
(四)主動做好個人與家庭成員的健康監測,自覺發熱時要主動測量體溫。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額頭,如有發熱要為其測量體溫。
(五)若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乏力、惡心嘔吐、腹瀉、結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狀,應根據病情,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
二、出行人員
(一)日常生活與工作出行人員,外出前往超市、餐館等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佩戴口罩,盡量減少與他人的近距離接觸。個人獨處、自己開車或獨自到公園散步等感染風險較低時,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出現可疑症狀需到醫療機構就診時,應佩戴口罩,可選用醫用外科口罩,盡量避免乘坐地鐵、公交車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場所。就診時應主動告知醫務人員相關疾病流行地區的旅行居住史,以及與他人接觸情況,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相關調查。
(三)遠距離出行人員,需事先了解目的地是否為疾病流行地區。如必須前往疾病流行地區,應事先配備口罩、攜帶型免洗洗手液、體溫計等必要物品。旅行途中,盡量減少與他人的近距離接觸,在人員密集的公共交通場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時要佩戴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口罩在變形、弄濕或弄臟導致防護性能降低時需及時更換。妥善保留赴流行地區時公共交通票據信息,以備查詢。從疾病流行地區返回,應盡快到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進行登記並進行醫學觀察,醫學觀察期限為離開疾病流行地區後?14?天。醫學觀察期間進行體溫、體征等狀況監測,盡量做到單獨居住或居住在通風良好的單人房間,減少與家人的密切接觸。
三、居家隔離人員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採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醫學觀察期限為自最後一次與病例、感染者發生無有效防護的接觸後?14?天。居家隔離人員應相對獨立居住,盡可能減少與共同居住人員的接觸,做好醫學觀察場所的清潔與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觀察期間不得外出,如果必須外出,經醫學觀察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並要佩戴醫用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場所。
(二)居家隔離人員每日至少進行2次體溫測定,謝絕探訪。盡量減少與家人的密切接觸,不得與家屬共用任何可能導致間接接觸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煙、餐具、食物、飲料、毛巾、衣物及床上用品等。
(三)他人進入居家隔離人員居住空間時,應規范佩戴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期間不要觸碰和調整口罩。盡量避免與居家隔離人員直接接觸,如發生任何直接接觸,應及時做好清潔消毒。
四、特定行業人員
(一)對於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員、計程車司機、公共場所服務人員、武警、交警、安保人員、媒體記者、快遞人員等行業人員,因日常接觸人員較多,存在感染風險,其所在單位應為其配置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紙巾、體溫計等物品,並做好工作環境的日常清潔與消毒。工作期間,應做好個人防護,規范佩戴口罩上崗。口罩在變形、弄濕或弄臟導致防護性能降低時需及時更換。注意保持手衛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每日至少2次測量體溫。一般情況下,不必穿戴防護服、防護面罩等防護用品。如出現可疑症狀(如發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乏力、惡心嘔吐、腹瀉、結膜炎、肌肉酸痛等),應立即停止工作,根據病情居家隔離或就醫。
(二)對於隔離病區工作人員、醫學觀察場所工作人員、疑似和確診病例轉運人員,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醫用一次性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或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
(三)對於流行病學調查人員,開展密切接觸者調查時,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醫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與被調查對象保持1米以上距離。開展疑似和確診病例調查時,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醫用一次性防護服、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對疑似和確診病例也可考慮採取電話或視頻方式流調。
(四)對於標本採集人員、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人員,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雙層手套、醫用一次性防護服、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或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防護面屏、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必要時,可加穿防水圍裙或防水隔離衣。
(五)對於環境清潔消毒人員、屍體處理人員,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長袖加厚橡膠手套、醫用一次性防護服、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防水圍裙或防水隔離衣等。環境清潔消毒人員使用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時,根據消毒劑種類選配塵毒組合的濾毒盒或濾毒罐,做好消毒劑等化學品的防護。
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
口罩是預防呼吸道傳染病的重要防線,可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風險。口罩不僅可以防止病人噴射飛沫,降低飛沫量和噴射速度,還可以阻擋含病毒的飛沫核,防止佩戴者吸入。根據目前對該疾病的認識,就如何正確使用口罩制定本指南。
一、佩戴原則
基本原則是科學合理佩戴,規范使用,有效防護。具體如下:
(一)在非疫區空曠且通風場所不需要佩戴口罩,進入人員密集或密閉公共場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在疫情高發地區空曠且通風場所建議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進入人員密集或密閉公共場所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顆粒物防護口罩。
(三)有疑似症狀到醫院就診時,需佩戴不含呼氣閥的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
(四)有呼吸道基礎疾病患者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防護口罩。年齡極小的嬰幼兒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五)棉紗口罩、海綿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對預防病毒感染無保護作用。
二、推薦的口罩類型及使用對象
(一)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推薦公眾在非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使用。
(二)醫用外科口罩:防護效果優於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推薦疑似病例、公共交通司乘人員、計程車司機、環衛工人、公共場所服務人員等在崗期間佩戴。
(三)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防護效果優於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推薦現場調查、采樣和檢測人員使用,公眾在人員高度密集場所或密閉公共場所也可佩戴。
(四)醫用防護口罩:推薦發熱門診、隔離病房醫護人員及確診患者轉移時佩戴。
三、使用後口罩處理原則
(一)健康人群佩戴過的口罩,沒有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風險,一般在口罩變形、弄濕或弄臟導致防護性能降低時更換。健康人群使用後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處理即可。
(二)疑似病例或確診患者佩戴的口罩,不可隨意丟棄,應視作醫療廢棄物,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有關流程處理,不得進入流通市場。
四、兒童佩戴口罩的標准與注意事項
建議兒童選用符合國家標准GB2626-2006?KN95,並標注兒童或青少年顆粒物防護口罩的產品。兒童使用口罩需注意以下事項:
(一)兒童在佩戴前,需在家長幫助下,認真閱讀並正確理解使用說明,以掌握正確使用呼吸防護用品的方法;
(二)家長應隨時關注兒童口罩佩戴情況,如兒童在佩戴口罩過程中感覺不適,應及時調整或停止使用;
(三)因兒童臉型較小,與成人口罩邊緣無法充分密合,不建議兒童佩戴具有密合性要求的成人口罩。

❽ 如果自己屬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應怎麼辦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第三版)》為了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和管理,有效控制疾病的傳播,特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制定了明確的管理要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應主動接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自己的管理。對 接觸者管理要求如下: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拒不執行者,可以由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1.實施醫學觀察時,應當書面或口頭告知醫學觀察的緣由、期限、法律依據、注意事項和疾病相關知識,以及負責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構及聯系人和聯 系方式。
2.密切接觸者一般採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無法居家隔離 醫學觀察者,可安排集中隔離觀察。醫學觀察期限為自最後一次與病例、感染者發生無有效防護的接觸後14天。確診病例和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在醫學觀察期間若檢測陰性,仍需持續至觀察期滿。疑似病例在排除後,其密切接觸者可解除醫學觀察。
3.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對象應相對獨立居住,盡可能減少與共同居住人員的接觸,做好醫學觀察場所的清潔與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具體內容見《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方案(第一版)》。觀察期間不得外出,如果必須外出,經醫學觀察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並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場所。
4.對乘坐飛機、火車和輪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及共同生活、 學習、工作中密切接觸者之外的一般接觸者要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囑其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以及腹瀉、結膜充血等症狀時要及時就醫,並主動告知近期活動史。

❾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高風險暴露人員如何選擇與使用口罩

(一)人員類別
1. 在收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病房、ICU和留觀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包括臨床醫師、護士、護工、清潔工、屍體處理人員等;
2. 疫區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醫生和護士;
3. 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的公共衛生醫師。
(二)防護建議
1. 醫用防護口罩;
2. 在感染患者的急救和從事氣管插管、氣管鏡檢查時加戴護目鏡或防護面屏;
3. 醫用防護口罩短缺時,可選用符合N95/KN95及以上標准顆粒物防護口罩替代,也可選用自吸過濾式呼吸器(全面型或半面型)配防顆粒物的濾棉,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的防護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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