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河北
㈠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暴發、流行地區,地方政府可以採取哪些緊急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二)停工、停業、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
(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採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時作出決定。
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一)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五)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六)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七)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八)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九)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十)採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全國普法辦編寫)
㈡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間食鹽供應能保障嗎
發展改革委:
目前湖北儲備各品種食鹽96000噸,其中小包裝鹽56500噸,其他規格包裝食鹽39500噸,即使不考慮外地繼續調運安排和本地生產能力,僅靠儲備量就可滿足當地居民5個多月的需求量。目前全國食鹽政府儲備約78.8萬噸,生產流通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約100.6萬噸,可滿足全國2個月銷售量。
國家發改委:切實保障重點疫區食鹽供應穩定有序
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 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31日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為做好全國各地特別是重點地區食鹽供應工作,國家發改委加強與相關企業溝通協調,切實保障重點疫區食鹽供應穩定有序,保障人民群眾正常基本生活。
據介紹,湖北省鹽業集團公司成立了食鹽應急供應聯合指揮中心,全面保障食鹽供應,加強食鹽儲備及企業庫存的統計和定點投放。目前湖北儲備各品種食鹽96000噸,其中小包裝鹽56500噸,其他規格包裝食鹽39500噸,即使不考慮外地繼續調運安排和本地生產能力,僅靠儲備量就可滿足當地居民5個多月的需求量。同時,中鹽集團重點安排安徽、河南、陝西、江西、江蘇、河北等地食鹽生產企業對湖北保供聯動,無條件滿足湖北省內食鹽物資需求。中鹽集團加強配送保障,已於1月23日武漢交通管制前向武漢調運食鹽1000餘噸,同時與當地政府協商開通食鹽運輸「綠色通道」,確定24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確保武漢及湖北省疫區的食鹽需求。
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全國食鹽政府儲備約78.8萬噸,生產流通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約100.6萬噸,可滿足全國2個月銷售量。相關食鹽生產企業已全面開展生產,可以持續有效保障全國各地食鹽穩定供應。
㈢ 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檢疫傳染病」管理,對出入境人員主要有哪些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國境衛生檢疫法》第四條規定:「入境、出境的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都應當接受檢疫,經國境衛生檢疫機關許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第十二條規定:「國境衛生檢疫機關對檢疫傳染病染疫人必須立即將其隔離,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對檢疫傳染病染疫嫌疑人應當將其留驗,留驗期限根據該傳染病的潛伏期確定。因患檢疫傳染病而死亡的屍體,必須就近火化。」
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國境衛生檢疫機關對來自疫區的、被檢疫傳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為檢疫傳染病傳播媒介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應當進行衛生檢查,實施消毒、除鼠、除蟲或者其他衛生處理。」
(全國普法辦編寫)
㈣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圍是否受限制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癒前或版者在排除權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由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傳染性,因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癒或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以前,應當接受隔離治療或觀察,不得從事任何工作。
㈤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間糧油會不會不夠用
糧食和儲備局:
目前全國糧油庫存處於歷史高位,原糧儲備非常充裕,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米面油等成品儲備,調控物質基礎雄厚。我國糧油加工能力很強,如有需要,每天可加工稻穀150萬噸、小麥80萬噸,壓榨油料70萬噸。同時我國糧油市場體系和配送、供應網路健全,可以迅速將米面油投放終端消費市場。
糧食物資儲備部門:全國糧油供應充足
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王立彬)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表示,目前全國糧油供應充足,各地市場價格平穩。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盧景波30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目前全國糧油庫存處於歷史高位,原糧儲備非常充裕,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米面油等成品儲備,調控物質基礎雄厚。我國糧油加工能力很強,如有需要,每天可加工稻穀150萬噸、小麥80萬噸,壓榨油料70萬噸。同時我國糧油市場體系和配送、供應網路健全,可以迅速將米面油投放終端消費市場。
據介紹,疫情發生後,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成立了糧油保供工作小組並在30日召開視頻會議,強調全系統要把做好糧油市場保供穩價作為最重要、最緊迫的政治任務,確保不脫銷、不斷檔,確保市場運行平穩,全力服務疫情防控大局。要按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要求,保證區域內糧食供應不出問題;著力保障疫情嚴重地區、大中城市及價格易波動地區市場供應;密切關注個案,對排隊搶購等情況第一時間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強化監測預警,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發揮地方儲備「第一道防線」作用;保證糧源充足,組織糧油骨幹企業和應急加工企業及時開工復產,增加成品糧油投放。
據悉,目前中糧集團近20家駐武漢一線企業或單位正加班加點復工增供,每天發往武漢市場的大米超過200噸、麵粉面條合計約50噸、食用油約300噸。湖北區域的中糧集團旗下工廠還可新增生產600噸大米、500噸麵粉以及1500噸食用油。作為國內最大的玉米深加工企業,中糧生物科技服務疫情防控需求,產能方向迅速調整為主要供應醫用酒精,目前已向深圳、綏化、肇東等地供應首批365噸醫用酒精,向湖北省武漢市、孝感市、黃石市提供922噸燃料乙醇。
㈥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暴發、流行時,各地政府可以採取哪些緊急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回應當立即組織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二)停工、停業、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
(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採取前款所列 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時作出決定。
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