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創造價值的勞動的認識
㈠ 怎樣深化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認識
勞動創造價值,勞動價值論是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基礎。是馬克思闡述剩餘價值的回來源與答本質,因為是創立剩餘價值學說的最根本依據
第一:深化對創造價值的勞動的認識,對生產性勞動作出新的界定。(對勞動的含義有了拓展,絕大部分非生產領域也創造價值,比如說藝術領域{齊白石的畫})
第二:深化對科技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在社會生產和價值創造中所起作用的認識。
第三:深化對科技、知識、信息等新的生產要素在財富和價值創造中的作用的認識。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
第四:深化對價值創造與價值分配關系的認識。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生產關系。
總結:勞動的內涵以及相應的分配,隨著歷史的發展和人類社會需要的變化不斷拓展。
㈡ 如何深化對馬克思主義勞動價值論的認識
勞動創來造價值,勞動價值論自是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基礎。是馬克思闡述剩餘價值的來源與本質,因為是創立剩餘價值學說的最根本依據
第一:深化對創造價值的勞動的認識,對生產性勞動作出新的界定。(對勞動的含義有了拓展,絕大部分非生產領域也創造價值,比如說藝術領域{齊白石的畫})
第二:深化對科技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在社會生產和價值創造中所起作用的認識。
第三:深化對科技、知識、信息等新的生產要素在財富和價值創造中的作用的認識。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
第四:深化對價值創造與價值分配關系的認識。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生產關系。
總結:勞動的內涵以及相應的分配,隨著歷史的發展和人類社會需要的變化不斷拓展。
㈢ 當前如何深化對創造價值的勞動的認識
馬克思的剩餘勞動的論述
㈣ 從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出發,聯系當今實際,對創造價值的勞動應如何認識
首先,「創造價值的勞動」多種多樣,差距非常巨大,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非常難以判別;其次,在表象上,資本營利超過了勞動營利。具體的例子就不舉了,前者參見不同行業的勞動報酬分配,後者,比如說炒股炒房。
㈤ 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對勞動價值論的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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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推薦 (資料通訊)』98年第2期刊登了江振林同志(關於價值源泉和收入分配的若干爭論)一文,引起了筆者對勞動價值論的進一步思考。勞動價值論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理論基礎和核心內容。圍繞著物化勞動是否創造價值這一問題,經濟理論界曾打過異常激烈的「筆墨官司」,但至今仍無定論。一元論者認為只有活勞動創造價值,物化勞動僅轉移價值;多元論者認為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共同創造價值。基於此,筆者談點膚淺之見。 一、從收入分配理論看勞動價值論 研究理論問題必須從實際出發,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要求。十五大報告明確地提出了「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理論。這就說明,資本、技術、土地、管理、信息等五種非勞動生產要素參與了物質財富的創造,所以應合情合理合法地獲得收入分配。這一收入分配理論的前提基礎是勞動價值論。若從勞動價值論出發,我們是否可以得出這個推論:由於資本等五種非勞動生產要素即物化勞動創造了價值,所以能獲得價值的分配?我想答案應該是肯定的。
㈥ 對勞動價值論的看法
我又沒確實是這樣的,你做多少工作你就拿多少的報酬,這個是確實的
㈦ (1)如何正確認識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的時代性 (2)當前如何深化對創造價值的勞動的
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的時代性
科學的理論本質上是不斷發展的理論。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是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馬克思通過對自由競爭資本主義時期各種經濟現象的深入剖析、研究,批判地繼承了古典經濟學關於勞動價值理論的一些基本觀點,建立了科學的勞動價值理論,並運用這一理論揭示了資本主義社會中諸多經濟現象的本質。列寧在新的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運用這一理論進一步分析了壟斷資本主義階段的各種經濟現象,特別是對壟斷價格和壟斷利潤的分析,使勞動價值理論繼續得到豐富和發展。列寧逝世後,斯大林繼續根據新情況運用這一理論分析新的經濟問題,使勞動價值理論在分析社會主義經濟中得到進一步豐富。當今生產社會化進一步發展,我們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處在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經濟環境下,研究和認識勞動價值理論,必須結合現代資本主義經濟和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新情況,作出符合時代特徵的新解釋。
一、 我國現行的分配製度的理論根源
由於我國現在尚處於社會主義經濟運行中的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基本建立,經濟運行中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形式並存,收入分配採取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
1、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是由我國所有制結構的多樣性決定的:我國所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生產力水平和公有制經濟的相互結合,決定了在公有制經濟中只能採取按勞分配的收入分配製度。另一方面,由於我國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並存,共同參與創造財富,要求按生產要素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就是指各種要素都應根據其在再生產過程中所做出的貢獻的大小來參與收益分配,獲得相應的報酬。基於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現實,只有按勞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收入分配製度,才是現階段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這種分配方式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也是公平的。在公有制經濟中,由於國家和集體是除了勞動以外的一切生產要素唯一的所有者,因此全體社會成員只能是勞動者而不能是其他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實行按勞分配,即按付出勞動量的多少來決定應該獲得的收入的數量。但是這種分配方式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由於人的天賦、能力、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擔任的工作的難易程度都是不一樣的,對社會、生產做出的貢獻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採用同一種分配方式同等的對待必然產生新的不平等。正如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說到「像一切權利一樣是一種不平[1]而「要避免所有這些弊病,權利就不應當是平等的,而應當是不平等的。」 [2]
2、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是由各種生產要素在財富的創造過程中所做出的貢獻決定的。我們知道僅僅有勞動者而沒有資本、土地等其他生產要素的參與,是不可能創造價值和財富的,在生產過程中三者缺一不可(應該注意這並不意味著資本、土地也創造價值)。對此馬克思曾經論述到:「沒有自然界,沒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麼也不能創造。它是工人用來實現自己的勞動,在其中展開勞動活動,由其中生產出和藉以生產出自己的產品的原材料。」[3]此外,隨著經濟的發展,知識、技術、信息和管理才能等過去不被重視的要素在現代的生產和經營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他們也要求參與分配。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指出,由於「消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所以應該允許資本和技術等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參與分配,這樣有利於生產要素向更有效的領域流動,有利於技術進步的加快,有利於我國產業結構的升級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有人認為,既然生產要素包括勞動,那麼按勞分配應該包含在按生產要素分配之中 ,因而認為我國應該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而不是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這種觀點的錯誤在於:他們把按勞分配中的「勞動」與按生產要素分配中的「勞動」混為一談,混同了按勞分配和按勞動力價值分配。事實上按勞分配中的「勞動」是指生產物質產品的活勞動,而按生產要素分配中的「勞動」是指在勞動力市場買賣的勞動力。按勞分配包含了必要勞動價值和剩餘勞動創造的剩餘產品價值中應該享有的那一部分,而按勞動力價值分配僅僅是必要勞動價值(如果真的是勞資雙方「等價交換」的話)。
其次,應該正確認識按生產要素分配不等於要素價值論。按生產要素分配是由於資本家對資本、土地所有者對土地的所有權,基於這種法律上的財產權,他們享有對剩餘價值的索取權,但並不能因此認定資本、土地等其他生產要素也創造價值。與此相反,要素價值論的最基本的觀點是土地、資本、勞動三種生產要素共同創造價值,現在還有人提出企業家作為第四大生產要素,把前三種生產要素結合起來共同創造價值。他們提倡按貢獻分配,他們認為,資本、土地也要參與分配正是因為它們也參與了價值的創造。要素價值論把使用價值的生產和價值的生產、價值的形成過程和價值的增殖過程混為一談。
為什麼有不少學者信奉要素價值論?看似合理的要素價值論真的合理嗎?這就要求我們弄清到底是什麼創造價值。此外知識經濟和信息時代的到來,也要求我們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的認識。
二、 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論的認識
隨著知識經濟和信息時代的到來,人力資本(主要是指企業家和技術創新者)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人力資本創造的價值也越來越多,現代生產中體力勞動所佔比重不斷降低、勞動復雜程度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不少學者對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產生了懷疑。在這種新的時代背景下,我們該如何看待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
有人認為馬克思不重視腦力勞動,認為馬克思所說的勞動指的就是體力勞動。因而在知識經濟到來的時候他們提出:商品中所含的體力勞動的成分越來越少了,因而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也不再適用了,商品價值應該從由勞動和勞動時間決定變為由「知識含量」決定、由知識來計量。事實上,馬克思從來就沒有忽略過腦力勞動。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清楚地論述到:「每當人生產某種使用價值時就運用體力和智力的總和」,[5]也就是說,無論是生產何種商品,都是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相結合生產的,只不過是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所佔的比例不同罷了。由於馬克思所處的時代是體力勞動居於主體地位的時代,因而《資本論》中更多的是以體力勞動為例來分析。而現在腦力勞動取代了體力勞動的主導地位,出現了「無人工廠」、「生產自動化」,體力勞動的作用逐漸被人們所忽略了。對於這種生產方式,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也有提及:「勞動表現為不再像以前那樣被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相反地,表現為人以生產過程的監督者和調節者的身份同生產過程本身發生關系。這里已經不再是工人把改變了形態的自然物作為中間環節放在自己和對象之間;而是工人把由他改變為工業過程的自然過程作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無機自然界之間。[6]在這里馬克思清楚地意識到了生產率的發展將使得體力勞動的主體地位會逐漸被腦力勞動所替代(但是由於歷史的局限性馬克思不可能詳細地闡述這一現象),但是這並不代表勞動創造價值的理論論斷不再適用,馬克思所說的勞動從始到終都包括了腦力勞動。歸根到底機器也是由勞動者勞動創造的;科技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但是這也是科技工作者大量腦力勞動的結晶。此外,如果不通過勞動將科技成果運用到生產中,科技的發展也不會對生產做出太大的貢獻。再者,前文引述的自動化生產方式所創造出的大量產品,是物質財富、是使用價值,而且馬克思的勞動二重性理論已經對勞動生產力與價值及使用價值的關系做了明確的論證。因此,產品的劇增並無法否定勞動價值論的科學性,在知識經濟的新形勢下,勞動價值論取得了一定的發展,但商品的價值仍然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原理是不變的,只不過這種勞動具有高效性、高能性和高質性等新的特點。
其次,應該搞清到底是什麼創造了價值,正確認識馬克思所說的「勞動是唯一的價值源泉」 [7]和「勞動並不是它所生產的使用價值即物質財富的唯一源泉」。[8]馬克思強調 「只有勞動才是我們在任何時候都能夠用來估計和比較各種商品價值的最後的和現實的唯一尺度」,[9]也就是說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准確地說應該是一般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或抽象的人類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這里的勞動是指創造價值的抽象勞動而非具體勞動,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明確地說到「一切勞動,從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作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它形成商品價值。一切勞動,從另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費;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它生產使用價值。」[10]雖然資本和土地等其他生產要素都參與了價值的形成過程,但是在價值的形成過程中,他們都不創造新的價值,僅僅轉移了原有的舊價值。需要指出的是,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勞動不再僅僅是指體力勞動還應該包括腦力勞動,而且腦力勞動正逐漸取代體力勞動的主體地位。因此上述的抽象勞動應該包括更高層次的腦力勞動,即技術創新、知識應用、理論研究和企業管理等類型的腦力勞動。「勞動不是一切財富的唯一源泉」
此外,還應該強調的是創造價值的只是勞動中的活勞動,物化勞動是已經凝結、物化的活勞動,是商品的價值。現代化生產中有這樣一種現象:活勞動在具體的生產過程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小,物化勞動(機器、設備等)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但是物化勞動並不創造商品的價值。這是因為:首先,機器、設備等生產資料也凝結了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是由活勞動創造;其次,這些生產資料是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縮短勞動者的必要勞動時間、延長剩餘勞動時間,以此來增加勞動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它本身並不創造價值。因而創造價值的只是勞動中的活勞動。
基於以上認識,在腦力勞動占據主體地位、信息技術和知識在生產過程中越來越重要的背景下,我們該如何認識企業經營者在生產中的作用以及他們該以何種形式參與分配?
三、 正確認識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經營管理者的勞動
當今科學技術工作和經營管理工作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生產效率的提高,從而使得單位時間內生產的產品數量增加。這不僅僅是生產工人的勞動支出的增加,更多的是包括了科技工作者和經營管理者為了提高勞動生產率所付出的大量的復雜的腦力勞動。由於企業經營者的經營管理才能是企業能否生存和發展的關鍵、也是一個國家經濟實力能否大大加強的重要因素。這就要求我們對科學技術工作者企業經營者的經營管理勞動做出全面的評價,提出相應的激勵措施。對此,《建議》提出了指導性的意見:「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工作和經營管理作為勞動的重要形式,在社會生產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對企業領導人能和科技骨幹實行年薪制和股權、期權試點。」
關於科技工作者的勞動的價值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考察:一方面,科技工作者作為生產性勞動者,他們自身的勞動創造價值。對此,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也做過論述:「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腦工作,有的人當經理、工程師、工藝師等等,有的人當監工,有的人當直接體力勞動者或者做十分簡單的粗工,於是勞動能力的越來越多的職能被列在生產勞動的直接概念下,這種勞動能力的承擔者也被列在生產工人的概念下。」[11]由此可見,馬克思把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經營管理者也看作是生產勞動者,從而也參與了價值的創造。而且由於科技工作者的勞動是一種復雜勞動,因此在同樣的時間內,他們可以創造出比一般勞動者更多的價值。另一方面,科技工作者的勞動在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以及創造社會財富中均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科技工作者將先進的科技應用到生產過程中,不僅可以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來增加產品的數量,還可以提高產品的質量。因而,在評價科技工作者勞動的價值的時候,不應該僅僅根據他們的復雜勞動創造的價值的多少來衡量,還要看到他們在創造社會財富中的作用。
關於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勞動的價值,如前所述,馬克思把經營管理者看作是生產勞動者。不過,經營管理者創造價值的勞動不同於一般工人創造價值的勞動,他們對於企業的作用也不同於一般工人。一般勞動者只是生產商品,不用承擔其他的壓力,但是經營管理者不僅要管理生產過程,還要決定該生產何種產品、該如何定價等問題。一個好的經營管理者可以挽救一個瀕臨破產的企業,與此相反,一個沒有能力的經營管理者可以使一個原本盈利的企業變為虧損。企業經營者的價值不僅僅是對於企業生存和發展有重要作用,還包括了對社會的影響(外部效應)。由於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的價值不僅僅是創造價值,還承擔了更多的責任,承受了更大的壓力,他們從事的是更為復雜腦力勞動,是更多的自乘的簡單勞動,他們理所當然應該獲得比一般勞動者更高的報酬,這使他們自身人力資本價值得以實現。此外,為了防止「58」、「59」現象,為了調動經營者的勞動積極性,也應該使他們得到他們應該獲得的報酬,對經營管理者採取年薪制和股票期權制相結合的分配方法,以此調動經營管理者的積極性。對科技工作者實行科技入股制和年薪制相結合。
隨著企業經營者的勞動價值不斷被人們認識和肯定,有不少學者提出私營企業主的收入全部是他們的勞動收入,沒有剝削的性質,從而得出「資本家養活工人」、資本主義社會是最優越的社會等等荒謬的結論。這不禁引起了對私營企業主收入問題的再思考。
首先應該肯定私營企業主的收入里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勞動所得。對此馬克思在《資本論》描述到:「利潤中也包含一點屬於工資的東西。資本家在生產過程中是作為勞動的管理者和指揮者出現的,在這個意義上說,資本家在勞動過程本身中起著積極的作用。……這種與剝削相結合的勞動……當然就與雇傭工人的勞動一樣,是一種加入產品價值的勞動。」 [12]上面我們已經分析了企業主管理企業的勞動也是生產性勞動,因而私營企業主的勞動也創造價值。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私營企業主的收入中沒有剝削的成分,私營企業主的收入要大於一般的國企企業經營者,他們的收入中除了自己勞動應得那一部分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是與資本投入相應的利潤收入。如前所述,資本(代表機器等其他生產資料)這種物化了的勞動本身是不會創造價值的,因此這種利潤收入是資本增值的結果,是通過剝削勞動者的剩餘勞動得來的。
總之,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私營企業主的收入中既有他自己勞動所得,也有剝削勞動者的剩餘價值的部分。
㈧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正確認識創造價值的勞動
=.= 樓上幾位都是別處抄來的吧。。。
內容都是一樣的。。。
汗。。。同學還是自己做吧。。。
2000字的東西,你到這來問人家也是到網上搜了復制給你。。。
老實說很難相信會有人為了懸賞分去寫2000字議論文給你。。。
還不如你自己到網上搜索一下,挑選挑選,在挑選的過程中也多少可以記住一些東西。。。
簡單談談的對這個題目的看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寫一片議論文首先要解題。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正確認識創造價值的勞動?
這個題目中有兩個關鍵點:
1、什麼是新的歷史條件?
2、何為「正確認識」?
關於什麼是新的歷史條件,不知道這個題目在出出來的時候有沒有注釋。如果沒有注釋的話,我認為所謂「新的歷史條件」,是指在工業高度發達的今天,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所產生的社會價值已經呈現出巨大的差異。在復出同樣強度的勞動力(包括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以後,腦力勞動所產生的價值通常遠大於體力勞動。同樣工作8小時,科學家在這8小時也許可以創造幾千萬人都受益的價值,而搬運工人則只能創造令數人受益的價值。同樣的勞動,但得到的報酬也就因此而大不相同。
而在這樣一個環境下,就需要我們去正確認識相同勞動報酬不同的這種差異。除開報酬的差異,或者說是創造價值的差異。我們應當看到,每個人雖然創造價值的大小不同,但是在勞動過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創造了相應的社會價值。這種價值是不可否定的。不論大小,都是積極的,是全社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簡單的說科學家所創造的巨大價值,要通過無數普通人的微小價值才能予以實現,才能體現其價值。
在把握了這兩個關鍵點的同時,在予以闡述,加以論證,就成其為一篇文章了。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㈨ 在當今時代,如何深化對創造價值的勞動的認識
一、 我國現行的分配製度的理論根源
由於我國現在尚處於社會主義經濟運行中的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基本建立,經濟運行中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形式並存,收入分配採取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
1、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是由我國所有制結構的多樣性決定的:我國所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生產力水平和公有制經濟的相互結合,決定了在公有制經濟中只能採取按勞分配的收入分配製度。另一方面,由於我國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並存,共同參與創造財富,要求按生產要素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就是指各種要素都應根據其在再生產過程中所做出的貢獻的大小來參與收益分配,獲得相應的報酬。基於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現實,只有按勞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收入分配製度,才是現階段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這種分配方式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也是公平的。在公有制經濟中,由於國家和集體是除了勞動以外的一切生產要素唯一的所有者,因此全體社會成員只能是勞動者而不能是其他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實行按勞分配,即按付出勞動量的多少來決定應該獲得的收入的數量。但是這種分配方式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由於人的天賦、能力、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擔任的工作的難易程度都是不一樣的,對社會、生產做出的貢獻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採用同一種分配方式同等的對待必然產生新的不平等。正如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說到「像一切權利一樣是一種不平? 鵲娜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