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人格創造
㈠ 如何創造多重人格
雙重人格可能很常見,多重人格是精神病的一種,你可以去精神病院找這樣志同道合的人。
㈡ 多重人格形成
多重人格(MultiplePersonality
)是一種心因性身人份的障礙,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礙。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三版中,把多重人格界定為「在個體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特的人格,每一個人格在一特定時間占統治地位。這些人格彼此之間是獨立的、自主的,並作為一個完整的自我而存在」。一般說來,在任何特定的時間階段,內陸諸意識層的只有一種身份,稱為主體人格。此時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體人格的方式活動,不顯出另一身份的痕跡。不定期一段時候,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後,可突然轉變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後繼人格的方式行事。這時,個體對過去的身份完全遺忘,彷彿從心理上另換了一個人。從一種人格到另一種人格的轉化通常是突然發生的,當後繼的人格開始「執政」時,原先的主體人格是意識不到的,並忘卻業已發生過的事情。
【產生原因】
在精神分析學派看來,多重人格的實質是心理過程的分離,一部分行為和經驗被單獨保持,彼此之間沒有交流,後繼的人格通常能意識到主體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為客體(「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我」),當分離尚未全面時,主體人格還有可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他」、「她」或「它」。可是,當分離全面進行時,主體人格便會忘卻自己的身份,並由後繼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學家P。費登所說,在這種情況下,「主體的經驗類似紀覺,從中產生的『思想』被體驗為好像它是一種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覺』」。
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在其情感、態度、知覺和行為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不時甚至處於劇烈的對立面。在主體人格是積極的、友好的、順應社會的和有規可循的地方,後繼人格可能是消極的、攻擊的、逆社會的和雜亂無章的。J。G。沃特金斯和R。J。約翰遜的研究表明,如果個體在童年期年處的家庭環境是蠻橫的和忽視的,則兒童的需要就會常常遭受挫折,從而引發憤怒或不滿。如果這一環境對兒童的憤怒或不滿拒絕接受,或者說在兒童的憤怒或不滿出現時立即予以處罰,則兒童就會被迫壓抑真正的情感,僅僅展現社會認可的遵奉行為。於是,兒童處於矛盾或沖突之中:一方面為避免處罰而壓抑真正的情感,另一方面被壓抑的情感並未消失,而是想千方百計出來表現一番。在這種情況下,兒童只有通過創造想像中的游戲夥伴,即把自我中的有些部分體驗成客體(「他」、「她」或「它」),藉此與孤獨或寂寞作干斗爭。爾後,凡那些無法為父母或其他成人接受的行為,或者經常受到處罰的沖動,便函有可能被分離出來,壓抑入想像中的游戲夥伴之中:我是好人,他是環人。這里,「我」是主體人格,「他」是另一種人格或後繼人格。此時,主體人格尚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客體(即想像中游戲的夥伴)。
但是,當挫折繼續時,當憤怒或不滿因為不斷的拒絕或懲罰而變得日益增強時,這引憤怒或不滿就會越來越多地被壓抑入分離的人格部分。為了保持這些被壓抑的東西,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之間的「隔牆」就會加厚,並且就得不可滲透。慢慢地,主體便不再意識到它的存在。隨著年齡的增長,特別是在青春期,環境對個體的外部要求有可能變得更大。對個體來說,由這些外部要求引發的挫折和不滿也不可能變得更多。於是,在「隔牆」的那一邊,被壓抑的東西就會越來越多,所佔「空間」就會越來越大,從而削弱了主體人格。由於那個被隱匿和分離的人格強烈要求表現自己,它就會周期性地接管主體人格,成為後繼人格。這種接管方式是以激烈的和交替的人格變化表現出來的,具有周期性的性質。當後繼人格在一特定時間接管主體人格時,它的攻擊和憎恨,以及其他主體人格無法接受的紊亂行為,會變得格外明顯。極端的表現是:如果這種後繼人格指向他人,便會導致殺人;如果指向主體人格,便會導致自殘或自殺。當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表現出這種三性的行為。
㈢ 怎樣擁有多重人格
解離症,對大家來說這是一種較為陌生的精神疾病。一般來說,解離症的發生率也較其他疾病來的低,國外的發病率約0.01%。盡管如此,報章雜志、電影等媒體卻常常以這類疾病為題材,或許是因為此類精神疾病的戲劇性較強。解離症包括解離性失憶症、解離性迷游症、多重人格異常、及自我感消失症`等等。
多重人格異常( 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 ),是指一個人同時擁有不同的人格,而這些人格會在不同的時間表現出來;這種現象常令人好奇但是也令人懷疑,是否真的有可能如此?我們謹慎的說,在臨床上的確是有符合這些描述的個案。在定義上,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編制的手冊,將解離症界定為個人的意識、記憶、身份、或對環境知覺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壞,因而對生活造成困擾,而這些症狀卻又無法以生理的因素來說明。
簡單的說,解離性失憶症便是記憶不連貫,有暫時性失憶的現象。多重人格便是人格不連貫,不像一般人通常能跨情境、跨時間的表現完整的人格。照這樣說,大家可能覺得這些現象離自己很遠,但其實解離經驗對我們並不陌生。舉個例子,有時我們可能會分不清夢境與現實,有時會自己跟自己講話,有時會覺得自己好像不能控制自己的舉動。所以,可能我們與解離症者的差別只在這些經驗的多寡與嚴重程度。我們可以從民間的信仰習俗中觀察到某些類似的情況。例如乩童附身,在附身當下其本身的人格似乎暫時被取代;而近年來的醫療資料也指出,為數不少的精神病患有靈魂附身的現象。解離症的成因與治療仍是個尚待進一步清的議題,也是精神醫學中值得深入探索的領域。
㈣ 多重人格是怎麼形成的
從小開始的家庭教育方式及小時候所受到的創傷經歷,都有可能形成多重人格障礙。
㈤ 世上真有多重人格的人嗎多重人格又只什麼
多重人格屬於神經官能症的一種,和其他神經官能症一樣,也是由人體神經系統的功能失調引起的。多重人格可依據下述兩點進行診斷:(1)在同一個人中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明顯的人格或人格狀態,其中每種人格都擁有相對持久的對環境和自我的觀察、聯系與思考;(2)至少有兩種這樣的人格或人格狀態經常完全控制個體的行為。 國外報道一例患多重人格的女性病例,患者名南希。她一身兼具三個人格,除最常出現的人格「南希」外,又有「凱蒂」和「麗蓮」兩個人格。「南希」膽小怕事。常感焦慮和抑鬱,生活中依賴性很強。「凱蒂」對「南希」和「麗蓮」一無所知,似乎在一個「黑暗的地方」生活。而「麗蓮」則表現得頗為狡猾、迷人和世故;「她」對「南希」的一切了如指掌;對「凱蒂」的行為也稍有了解。後在治療中通過催眠誘導發現,「凱蒂」是從南希14歲的人格中分裂出來的,因為那一年她看到了母親的不軌行為,於是拿起刀子殺死了母親。其實當時她有殺母沖動,並無真正砍殺行為。但在「凱蒂」人格中,她一直以為她殺了自己的母親。「麗蓮」是南希生第二個孩子時分裂出來的人格。那一年南希的父母告訴她,他們看見南希的丈夫在路上吻了一個女人。這個消息令南希大為震怒,使她再度達到幾欲殺人的程度———於是便又分裂出「麗蓮」人格,以處理這種犯罪沖動。 有關研究表明,多重人格的每一種人格都有不同的生理和心理反應。它們往往表現出不同的性別、年齡、種族、家庭特徵;尚有不同的智商和視力;更甚者,有的對同一種葯物竟也有不同的反應。而尤具戲劇性的是,有些人格還可相互交換意見,並合作進行各項活動。 過去認為,多重人格在人群中的比率是非常低的。但近年的發現表明,多重人格其實並非那麼少見。此症以女性為多,其發病率通常為男性的三至九倍。 多重人格往往由情感創傷引發———特別以童年期的精神創傷為多見。其治療方法,有格式塔療法、精神分析法、支持療法等。但所有療法都離不開家人、朋友、同事等人長期而耐心的配合。治療時尤應避免激惹病源。 多重人格 Multiple?Personality ?? ??多重人格(Multiple?Personality)一種心因性身人份的障礙,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礙。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三版中,把多重人格界定為「在個體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特的人格,每一個人格在一特定時間占統治地位。這些人格彼此之間是獨立的、自主的,並作為一個完整的自我而存在」。一般說來,在任何特定的時間階段,內陸諸意識層的只有一種身份,稱為主體人格。此時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體人格的方式活動,不顯出另一身份的痕跡。不定期一段時候,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後,可突然轉變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後繼人格的方式行事。這時,個體對過去的身份完全遺忘,彷彿從心理上另換了一個人。從一種人格到另一種人格的轉化通常是突然發生的,當後繼的人格開始「執政」時,原先的主體人格是意識不到的,並忘卻業已發生過的事情。 ??在精神分析學派看來,多重人格的實質是心理過程的分離,一部分行為和經驗被單獨保持,彼此之間沒有交流,後繼的人格通常能意識到主體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為客體(「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我」),當分離尚未全面時,主體人格還有可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他」、「她」或「它」。可是,當分離全面進行時,主體人格便會忘卻自己的身份,並由後繼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學家P。費登所說,在這種情況下,「主體的經驗類似紀覺,從中產生的『思想』被體驗為好像它是一種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覺』」。 ??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在其情感、態度、知覺和行為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不時甚至處於劇烈的對立面。在主體人格是積極的、友好的、順應社會的和有規可循的地方,後繼人格可能是消極的、攻擊的、逆社會的和雜亂無章的。J。G。沃特金斯和R。J。約翰遜的研究表明,如果個體在童年期年處的家庭環境是蠻橫的和忽視的,則兒童的需要就會常常遭受挫折,從而引發憤怒或不滿。如果這一環境對兒童的憤怒或不滿拒絕接受,或者說在兒童的憤怒或不滿出現時立即予以處罰,則兒童就會被迫壓抑真正的情感,僅僅展現社會認可的遵奉行為。於是,兒童處於矛盾或沖突之中:一方面為避免處罰而壓抑真正的情感,另一方面被壓抑的情感並未消失,而是想千方百計出來表現一番。在這種情況下,兒童只有通過創造想像中的游戲夥伴,即把自我中的有些部分體驗成客體(「他」、「她」或「它」),藉此與孤獨或寂寞作干斗爭。爾後,凡那些無法為父母或其他成人接受的行為,或者經常受到處罰的沖動,便函有可能被分離出來,壓抑入想像中的游戲夥伴之中:我是好人,他是環人。這里,「我」是主體人格,「他」是另一種人格或後繼人格。此時,主體人格尚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客體(即想像中游戲的夥伴)。 ??但是,當挫折繼續時,當憤怒或不滿因為不斷的拒絕或懲罰而變得日益增強時,這引憤怒或不滿就會越來越多地被壓抑入分離的人格部分。為了保持這些被壓抑的東西,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之間的「隔牆」就會加厚,並且就得不可滲透。慢慢地,主體便不再意識到它的存在。隨著年齡的增長,特別是在青春期,環境對個體的外部要求有可能變得更大。對個體來說,由這些外部要求引發的挫折和不滿也不可能變得更多。於是,在「隔牆」的那一邊,被壓抑的東西就會越來越多,所佔「空間」就會越來越大,從而削弱了主體人格。由於那個被隱匿和分離的人格強烈要求表現自己,它就會周期性地接管主體人格,成為後繼人格。這種接管方式是以激烈的和交替的人格變化表現出來的,具有周期性的性質。當後繼人格在一特定時間接管主體人格時,它的攻擊和憎恨,以及其他主體人格無法接受的紊亂行為,會變得格外明顯。極端的表現是:如果這種後繼人格指向他人,便會導致殺人;如果指向主體人格,便會導致自殘或自殺。當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表現出這種三性的行為。 ??J.G.沃特金斯和R。J。約翰遜的研究還表明,人格分離如同其他心理過程一樣也是一個連續體。在連續體的一端,其分離或多或少具有正常的性質,沃特金斯把這種性質稱之為「自我狀態」,而另一位心理學家希爾加德則稱之為「隱蔽觀察者」。有些正常的個體為適應生活或作出必要的防禦,會出現人格分離現象,在同一機體內相繼表現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人格。正常分離與異常分離根本區別在於,正常分離的個體,其主體人格能夠始終意識到後繼人格的存在,他的「自我狀態」很清楚地由於特殊的原因而被迫將完整的人格分離成兩種或兩以上的人格,而且主體人格作為一個「隱蔽觀察者」密切注視著後繼人格的一言一行。至於這種分離是否必然會使後繼人格成為主體人格的對立面(例如,主體人格是和善和,後繼人格是易怒的),則因人而異因事而異。然而,嚴重分離的多重人格卻處於連續體的另一端。對這種人格障礙的患來說,主體人格意識不到後繼人格的存在,並忘卻業已發生過的事情。一般情況下,通過對多重人格患施以催眠干預,可使患者意識到後繼人格的存在,並讓主體人格與之進行交流,「聲長」它們不再是彼此獨立的人格,而是個體完整人格的組成部分,從而使多重人格患者將分離的人格得以重新組合。 ??由於多重人格是一種復雜的現象,又由於許多專業書籍把這種現象說成是「極其罕見」的,因此臨床工作者常把多重人格患者誤診為「反社會人格」、「精神分裂樣人格」,甚至根據患者在腦電圖記錄中表現出來的無規律現象,把他們誤診為「精神運動性癲癇」。事實上,當多重人格患者被確定時,他們通常已經有過誤診或誤治的長篇記錄。而且,雖然多重人格並不常見,但可以肯定他們不是「極其罕見」的。心理學家埃倫伯格曾於1970年公布過有關100多個多重人格患者的臨床表現和主訴。莫爾斯利於1953年報道了他在臨床上發現的一些現象,即在同一個體身上出現兩種或以上的人格,彼此之間不僅在知覺、動機、情感和待業方式等方面表現不同,而且對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MMPI)和羅夏墨跡測驗的反應也不同,甚至在腦電圖記錄上也表現出不同的形式。1974年,施賴伯也報道了同樣的結果,並認為臨床上發現的這些患者並不罕見。 ??早在19世紀,一些醫生如D。佩雷(1840)、普盧默(1859)、阿扎姆(1887)等人就已著文指出,大多數多重人格患者將持續多年方見好轉,而且非常難以治療。然而,近年來,作為人格障礙研究的一個成果,有關多重人格患者治療的若干原則已經問世: ??1.催眠分析要比經典的精神分析更具療效。 ??2.當治療者與多重人格患形成一種良好的移情關系,避免對患當中任何一個人抱以反感或惡意時,治療最具動力。 ??3.鼓勵各分離的人格之間的內部交流,因為這種內部交流有助於「拆除」置於主體人格和後繼人格之間的隔牆。 ??4.分離人格的產生有些是因為未能滿足正常的需要,對此應考慮需要的功能,不能輕率處置。 ??5.治療者的責任是幫助患者將後繼的人格返回到它們最初的目標上來,以便轉移後繼人格與主體人格的對立立場。 ??6.堅決不能操縱或離間主體人格和後繼人格,因為這種策略通常會導致治療的失敗。 ??7.後繼人格一旦形成,它就會強烈抵禦企圖消滅它的一切努力。因此,治療者不能去消除它,而應該注重它與主體人格的同一性,設法整合它們,使之像正常的情緒變化那樣操作。 ??8.通過宣洩,把主體人格「誘導回來」,讓其對原先無法接受的憤怒、不滿、沖動等承擔責任,並用更為建設性的辦法處理它們。由於誘導主體人格的過程也是發泄後繼人格的過程,因此置於兩者之間的隔牆便會自動解體,兩者的交流得以實現。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雖然人們對多重人格研究的興趣日益增強,但多重人格仍然是人格障礙中最難理解和應對的領域之一。
㈥ 多重人格的人會怎樣
多重人格的人本來是和我們普通人差不多的,比普通人智商高←都是看那兩本書自己得出的結論。還有,智商高的人好像都挺好看的,是因為被智慧的光芒籠罩了嗎=_=
多重人格所擁有的那些性格很不同的的性格,也可以理解是自己想像出來的,但是所有的想像都不是憑空的,所以這些想像產生的的人格,也都是從他們所處的環境周圍的人物觀察所得,這需要他們有很強的觀察力,才得以豐富和充實他們所創造出的人物。而觀察力很強的人性格偏內向。
在創造出了不同的人格後,創造的這一人格擁有與原本很不一樣的價值觀,以及其他什麼觀~通過這個人格所觀察的到的世界,和對世界的理解都是另一番模樣,而普通人,活在一個世界,妄想世界不算~雖然對這個世界的理解會改變,但還是只是一個人的世界。多重人格像是同時擁有了多個世界,多個世界在一個人的腦海里呈現,雖然都不是那麼全面。
每個人感受世界的時間差不多,而多重人格把一人份的時間分成了多份,於是所得經驗也被分開,所以多重人格的人情緒沒有普通人那麼穩定,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經驗去學習,適應,人際,社會什麼的,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就會逃避,此時,叫出自己創造出的另一人格來面對,所以,有的人格只面對一種情況,在這一人格的"人生"中,都是遇到這種事,長此以往,這種人格會越來越會應對這種情況,而其他人格卻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種情況,所以常看到,一個多重,看起來很文靜,有時卻非常活躍,所以情緒也沒法穩定啦~
至於題主說的,人格AB使用左右手,智商不定,專長不同~左右手是因為畢竟人格算是參照來的,為了完善這一人格,所以在習慣方面也會有所調整,使用左右手不是天生,後天練習後都可以做到,假設原本人格設定人格B是左撇子,那麼人格B就會自然而然地用左手,用慣了,就是左撇子啦。
智商的話,主要是因為人的思維方式,本人格設定人格B是邏輯性人格,人格B在平時的思考,做事時多邏輯思考,再加上本人格設定的B喜歡數學,醫學什麼的,那麼這一人格在長期的接觸這些方面,所以會對這些方面很擅長,因為人家就喜歡這些方面,人對喜歡的事物會接受很快,長時間的學習積累,就會成為了這方面的磚家啦。
還有藝術方面的,其實每個人都有一定的藝術天分的,只是有的人表現得很明顯,再加上接觸的多。有的人不是那麼明顯再加上不重視這個,所以看起來沒什麼藝術細胞,再有,藝術這類也不是只看天分,也是需要大量的練習的。
長期多重人格的人如果經過合適的治療,人格能夠很好地融合的話,將會是一個很完美的人,因為能夠將各個人格的長處都結合了起來,當然人格的缺點也會有,但這時的已經融合的人格會很好地平衡這些問題。
總之,多重人格的人的大腦是比普通人活躍些的,一方面人家本來腦子就好使嘛╮(╯▽╰)╭,另一方面人家經歷的多,經驗豐富,因為對同一件事,有差別很大的理解與感受。
㈦ 怎麼才能做到多重人格
多重人格是一種病態的心理症狀,多見於癔症性精神障礙。不可能通過後天訓練去回「做答到」。通俗地說,所謂多重人格就是一個身體里好像有兩個獨立的靈魂,彼此互不幹系、甚至能互相對話,像科幻小說《化身博士》里的主人公便是因為服用某種葯以後有了兩種不同的人格:一個是善良的、一個是邪惡的。
許多人誤解了「多重人格」的概念,以為自己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的個性表現就是「雙重人格」或「多重人格」。實際上這只是人格的多面向,而非「多重」,因為人格不是一個機械的平面,而是有各種不同的面與稜角的。通過一定的後天環境操練,可以讓我們適應多種不同的人際環境。但是,這時的人格依然是完整的,我們也可以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不同場合是怎樣的表現,否則就是精神不正常的人了。
㈧ 關於多重人格:主人格與亞人格,主留亞消
首先你說的亞人格,我在這里稱為第二人格,如果主人格和亞人格得到溝通,恭喜你,你已經人格分裂,用道家理論來理解,就是你的副元神,已經可以主導你的軀體了,沒有靈魂的軀體是僵屍,但是有多個靈魂的軀體,那是主人格的惡夢。
第二人格的形成大多是一個自我長期心理暗示的過程,如果有一天你發現自己清醒的狀態下,控制不了軀體的運動,被另一主導了,你的第二人格才算是成型,但是有一個前提是,第二人格必須在主人格的主導之下。因為兩種人格如果存在分歧或者說是對主人格造成了傷害,或者說你根本不知道你的第二人格的存在那麼,就是人格分裂。
主人格和第二人格本可以是共生關系,就像是火影忍者中小櫻的第二人格一樣,也許在某一天或者某一個時刻他或者她會救你一命。你要是一定要試驗一下,讓第二人格主導軀體,那麼希望你創造一個同性的性格,否則你有變態的傾向。
切忌主人格一定要做到主導位置,如果你第二人格創造成功,主次已經不能分明的話,恭喜你離人格分裂不遠了。這是一個很危險的做法,人的心靈是十分強大的,強大的你無法理解。
最後說一句!你說的那些創造出來的人格,不是生命,只是一種一種在你精神世界裡存在的方式,只是一種方式,他們沒有小時的記憶,他們有的只是形成之後的記憶,你覺的他們是生命么,如果認為是,還要在創造的話,不覺的殘忍么,不完整的靈魂,須知: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你的靈魂在不斷的分裂,這對你會有影響,誰知道死後的世界,靈魂的重要性呢。
善待自己吧!
每天早上,中午,晚上讀一遍老子五千言,也許有一天你會明白的
㈨ 多重人格是怎樣造成的
在精神分析學派看來,多重人格的實質是心理過程的分離,一部分行為和經驗被單獨保持,彼此之間沒有交流,後繼的人格通常能意識到主體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為客體(「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我」),當分離尚未全面時,主體人格還有可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他」「她」或「它」。可是,當分離全面進行時,主體人格便會忘卻自己的身份,並由後繼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學家P。費登所說,在這種情況下,「主體的經驗類似紀覺,從中產生的『思想』被體驗為好像它是一種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覺』」。 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在其情感、態度、知覺和行為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不時甚至處於劇烈的對立面。在主體人格是積極的、友好的、順應社會的和有規可循的地方,後繼人格可能是消極的、攻擊的、逆社會的和雜亂無章的。J.G.沃特金斯和R.J.約翰遜的研究表明,如果個體在童年期年處的家庭環境是蠻橫的和忽視的,則兒童的需要就會常常遭受挫折,從而引發憤怒或不滿。如果這一環境對兒童的憤怒或不滿拒絕接受,或者說在兒童的憤怒或不滿出現時立即予以處罰,則兒童就會被迫壓抑真正的情感,僅僅展現社會認可的遵奉行為。於是,兒童處於矛盾或沖突之中:一方面為避免處罰而壓抑真正的情感,另一方面被壓抑的情感並未消失,而是想千方百計出來表現一番。在這種情況下,兒童只有通過創造想像中的游戲夥伴,即把自我中的有些部分體驗成客體(「他」、「她」或「它」),藉此與孤獨或寂寞作干斗爭。爾後,凡那些無法為父母或其他成人接受的行為,或者經常受到處罰的沖動,便函有可能被分離出來,壓抑入想像中的游戲夥伴之中:我是好人,他是環人。這里,「我」是主體人格,「他」是另一種人格或後繼人格。此時,主體人格尚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客體(即想像中游戲的夥伴)。 但是,當挫折繼續時,當憤怒或不滿因為不斷的拒絕或懲罰而變得日益增強時,這引憤怒或不滿就會越來越多地被壓抑入分離的人格部分。為了保持這些被壓抑的東西,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之間的「隔牆」就會加厚,並且就得不可滲透。慢慢地,主體便不再意識到它的存在。隨著年齡的增長,特別是在青春期,環境對個體的外部要求有可能變得更大。對個體來說,由這些外部要求引發的挫折和不滿也不可能變得更多。於是,在「隔牆」的那一邊,被壓抑的東西就會越來越多,所佔「空間」就會越來越大,從而削弱了主體人格。由於那個被隱匿和分離的人格強烈要求表現自己,它就會周期性地接管主體人格,成為後繼人格。這種接管方式是以激烈的和交替的人格變化表現出來的,具有周期性的性質。當後繼人格在一特定時間接管主體人格時,它的攻擊和憎恨,以及其他主體人格無法接受的紊亂行為,會變得格外明顯。極端的表現是:如果這種後繼人格指向他人,便會導致殺人;如果指向主體人格,便會導致自殘或自殺。當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表現出這種三性的行為。
㈩ 多重人格是怎麼產生的怎麼判斷是否存在多重人格
多重人格(Multiple Personality )是一種心因性身人份的障礙,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礙。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三版中,把多重人格界定為「在個體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特的人格,每一個人格在一特定時間占統治地位。這些人格彼此之間是獨立的、自主的,並作為一個完整的自我而存在」。一般說來,在任何特定的時間階段,內陸諸意識層的只有一種身份,稱為主體人格。此時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體人格的方式活動,不顯出另一身份的痕跡。不定期一段時候,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後,可突然轉變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後繼人格的方式行事。這時,個體對過去的身份完全遺忘,彷彿從心理上另換了一個人。從一種人格到另一種人格的轉化通常是突然發生的,當後繼的人格開始「執政」時,原先的主體人格是意識不到的,並忘卻業已發生過的事情。 【產生原因】 在精神分析學派看來,多重人格的實質是心理過程的分離,一部分行為和經驗被單獨保持,彼此之間沒有交流,後繼的人格通常能意識到主體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為客體(「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我」),當分離尚未全面時,主體人格還有可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他」、「她」或「它」。可是,當分離全面進行時,主體人格便會忘卻自己的身份,並由後繼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學家P。費登所說,在這種情況下,「主體的經驗類似紀覺,從中產生的『思想』被體驗為好像它是一種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覺』」。 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在其情感、態度、知覺和行為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不時甚至處於劇烈的對立面。在主體人格是積極的、友好的、順應社會的和有規可循的地方,後繼人格可能是消極的、攻擊的、逆社會的和雜亂無章的。J。G。沃特金斯和R。J。約翰遜的研究表明,如果個體在童年期年處的家庭環境是蠻橫的和忽視的,則兒童的需要就會常常遭受挫折,從而引發憤怒或不滿。如果這一環境對兒童的憤怒或不滿拒絕接受,或者說在兒童的憤怒或不滿出現時立即予以處罰,則兒童就會被迫壓抑真正的情感,僅僅展現社會認可的遵奉行為。於是,兒童處於矛盾或沖突之中:一方面為避免處罰而壓抑真正的情感,另一方面被壓抑的情感並未消失,而是想千方百計出來表現一番。在這種情況下,兒童只有通過創造想像中的游戲夥伴,即把自我中的有些部分體驗成客體(「他」、「她」或「它」),藉此與孤獨或寂寞作干斗爭。爾後,凡那些無法為父母或其他成人接受的行為,或者經常受到處罰的沖動,便函有可能被分離出來,壓抑入想像中的游戲夥伴之中:我是好人,他是環人。這里,「我」是主體人格,「他」是另一種人格或後繼人格。此時,主體人格尚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客體(即想像中游戲的夥伴)。 但是,當挫折繼續時,當憤怒或不滿因為不斷的拒絕或懲罰而變得日益增強時,這引憤怒或不滿就會越來越多地被壓抑入分離的人格部分。為了保持這些被壓抑的東西,後繼人格和主體人格之間的「隔牆」就會加厚,並且就得不可滲透。慢慢地,主體便不再意識到它的存在。隨著年齡的增長,特別是在青春期,環境對個體的外部要求有可能變得更大。對個體來說,由這些外部要求引發的挫折和不滿也不可能變得更多。於是,在「隔牆」的那一邊,被壓抑的東西就會越來越多,所佔「空間」就會越來越大,從而削弱了主體人格。由於那個被隱匿和分離的人格強烈要求表現自己,它就會周期性地接管主體人格,成為後繼人格。這種接管方式是以激烈的和交替的人格變化表現出來的,具有周期性的性質。當後繼人格在一特定時間接管主體人格時,它的攻擊和憎恨,以及其他主體人格無法接受的紊亂行為,會變得格外明顯。極端的表現是:如果這種後繼人格指向他人,便會導致殺人;如果指向主體人格,便會導致自殘或自殺。當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表現出這種三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