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型產業用地
㈠ 中辦&國辦:支持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 推進二三產業混合用地
觀點地產網訊:10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上述方案在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方面提出六點要求,包括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完善適應超大城市特點的勞動力流動制度;支持在資本市場建設上先行先試;加快完善技術成果轉化相關制度;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以及健全要素市場評價貢獻機制。
在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方面,方案表示,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委託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的前提下,推進二三產業混合用地。
此外,還支持盤活利用存量工業用地,探索解決規劃調整、土地供應、收益分配、歷史遺留用地問題。探索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市場化機制,完善閑置土地使用權收回機制。深化深汕特別合作區等區域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同時,在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上,方案指出,要支持依託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自然資源資產交易市場,完善一二級市場聯動的土地市場服務監管體系。試點實行土地二級市場預告登記轉讓制度。
在勞動力流動制度方面,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完善居住證制度,鼓勵根據實際擴大公共服務范圍、提高服務標准,穩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允許探索適應新技術、新業態、新產業、新模式發展需要的特殊工時管理制度。
在資本市場建設上,要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CDR)。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優化私募基金市場准入環境。探索優化創業投資企業市場准入和發展環境。依法依規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在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深圳下屬機構的基礎上成立金融科技創新平台。支持開展數字人民幣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推動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應用和國際合作。
㈡ 租房政策 用地變性 帶來哪些利益
您好,土地政策創新「農地入市」求發展
對於土地資源向來緊缺的深圳這樣的政策無疑是解決目前城市發展難題的又一政策性突破。據了解,此次出台的「1+6」主文件是《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化空間資源配置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及《深圳市完善產業用地供應機制拓展產業用地空間辦法(試行)》、創新性產業用房管理辦法、地價管理辦法、限制土地處理辦法、工業樓宇轉讓管理辦法、產業配套住房管理的指導意見等6個附屬文件中都旨在為深圳的發展空間資源尋求最大的改善。
據悉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介紹說,深圳目前新增可建設用地極為有限,到2020年,可供新增建設用地只有59平方公里,而且這些地塊零星、分散,重大項目、公共設施要落地就會碰到土地空間匱乏的制約,產業轉型、城市發展也受到土地空間的制約。「因此,深圳未來必須充分挖掘土地資源潛力,必須通過空間資源的再配置、再優化來達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城市質量提升的目的。」
國土部特批深圳農地的入市也正是希望能夠另深圳走出目前城市發展的瓶頸。這樣的一個平台讓「地主」和「資本家」直接對接也是整合城市資源的一種方式。
呼籲土地「變性」 房價下降或成現實
一面土地政策頻頻發力,一面房價不斷上漲,大家對於2013的深圳樓市的各種猜測也在不斷的升溫。對於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不僅僅是在解決深圳城市發展質量的提升,新的政策或將對深圳的房價帶來不小的影響。
資料顯示,2011年深圳全市土地總面積1991平方公里,建設用地917.77平方公里中,原農村集體用地為390平方公里,佔比高達42%。這一探索指明了集體用地的改革方向,對全國或有示範意義。意味著在廣大一線城市,房地產開發仍然大有作為。
然而地產不僅受益於土地制度紅利的釋放,也使其土地儲備的升值空間變大。面對土地政策的變化,知名地產專家尹香武則呼籲:允許工業用地變性為住宅用地。他表示,目前深圳工業用地多,如果允許土地變性,可彌補住宅用地不足,對樓市具有正面影響。
「如果新政策允許土地變性,那麼威力就大了,如果工業用地還是工業用地,影響就不大。」尹香武表示。
尹香武談到,目前深圳工廠空置率超過25%,去年深圳住宅供應量為3萬套,供應滿足不了需求,如果允許工業用地變性為住宅用地,一定程度上增加住宅供應量,將有利於房價穩定,對樓市具有正面影響。尹香武認為,工業用地相對於住宅用地,地價較為便宜,企業可以向政府補交差價,以此實現土地變性。
望採納
㈢ 深圳土地政策打出「組合拳」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崔寧寧 通訊員劉靜靜
25日是第29個全國土地日,深圳從23日起啟動「土地日」主題宣傳活動周活動,通過舉辦市民講壇、媒體開放日、送政策進園區等一系列主題活動,展示深圳在踐行生態保護、城市規劃建設、保障實體經濟發展等方面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據了解,今年以來,深圳在量質並舉保障產業空間、持續降低企業成本方面頻出「大招」,陸續出台了《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等政策,打出一套拓展產業發展空間的「組合拳」,以此加快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為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空間保障。
多項政策扶持實體經濟
雖然深圳的土地資源有限,但產業的拓展空間卻是無限的,關鍵是要看如何創新,如何做好存量土地開發這篇大文章。今年以來,深圳加大了對存量產業用地的挖掘力量,通過產業空間再造、產能再擴大、實體經濟再發展的一系列舉措,用心用情優化對企業的服務,實實在在惠及企業的發展。今年以來,先後出台了《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關於規范已出讓未建用地土地用途變更和容積率調整的處置辦法》和《深圳扶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產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管理規定》等。
以《深圳市扶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產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的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為例,深圳市將盡可能把所有存量產業用地納入「提容增效」范圍,初步測算,符合該政策規定的產業用地約88平方公里,如全部按此政策實施,可在不新增1平方米建設用地情況下,增加1.6億平方米產業空間。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措施進一步推進了土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地促進了產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通過在已出讓產業用地上挖潛,增加產業空間、擴大產能,從而達到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現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目標。
另外,《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和《關於規范已出讓未建用地土地用途變更和容積率調整的處置辦法》兩個政策也同樣做出相應的規定,為扶持實體經濟、實現產業空間再造提供了切實可行的辦法,從而實現了深圳產業空間由「不足」向「無限」的轉變。
除此之外,接下來深圳還將繼續大力推進土地整備,完善利益統籌模式,以大片區產業用地整備為核心,運用多元手段清理出平方公里級產業用地,確保重大產業項目和民生工程落地;通過持續優化城市更新,加快重點城市更新單元實施,推動出台城中村總體規劃和工業區轉型升級工作方案,持續完善城市功能、優化空間結構;通過強力實施查違攻堅,持續保持查違高壓態勢,全面實施查違三年攻堅行動,推動全部違建安全納管,重點推進產業類和公配類歷史違建處理,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治理水平。
不遺餘力優化營商環境
擁有優質的營商環境,是衡量一個城市國際化水平的重要依據,當前深圳一項重要的任務就是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攻堅突破,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優化產業空間資源配置、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打造「美麗中國」典範城市、提升城市國際化品質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措施。
例如,在優化產業空間資源配置方面,今年以來出台的三個產業用地政策,有力幫助企業解決產業發展空間難題,市場主體充分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的紅利。以《管理規定》為例,該政策結合「強區放權」的改革趨勢,大力精簡程序、優化流程,審批時間由原來的6-12個月壓縮為2-3個月,得到企業的普遍好評。有企業認為,深圳在土地資源緊張的情況下,仍能通過存量挖潛,滿足企業發展空間需求,充分體現了深圳一流的營商環境。
此外,為優化不動產登記,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近期也出台了一系列方便企業的政策。例如,自4月23日起,深圳市取消企業之間存量非住宅房源核驗環節和買賣合同辦理網簽環節,不動產登記辦理環節調整為「申請」和「發證」兩個環節;企業之間存量非住宅轉移登記壓縮至1個工作日辦結;企業之間存量非住宅買賣雙方可直接到各轄區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申請辦理非住宅轉移登記,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還增設「企業轉移登記專窗」,為企業提供不需排隊,免費列印、復印,預約上門等綠色通道服務,最大限度為企業提供便利。同時,自4月25日起,企業之間存量非住宅不動產轉移登記進一步壓縮為「即來即辦」,所涉全部稅費申請登記時一並申報繳納,實現繳稅、登記一站式服務。
㈣ 深圳土地性質m0,m1,m2,m3,m4是什麼意思
1、m0
新型產業用地。
2、M1
一類工業用地亦稱普通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環境基本無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3、M2
二類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一定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4、M3
三類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嚴重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4)深圳新型產業用地擴展閱讀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用地管理介紹: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七條 區塊線一級線內規劃工業用地應予以嚴格保護,原則上不得建設商品住宅和大型商業服務業設施,除因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和交通基礎設施(含軌道車輛段、停車場上蓋開發)、綠地等公共利益需要,原則上不得調整為其他非工業用途。
在公共配套條件支撐的情況下,位於已建成或近期規劃建設的軌道站點500米范圍內的工業用地,可建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但用地面積原則上不超過該區塊總面積的10%。在區塊線內安排上述用地功能,需同時滿足相關環境保護要求,並按程序調整城市規劃。
區塊線內已規劃為其他用途(包括居住、商業、道路、配套設施等)的用地,可按照已批準的城市規劃予以實施。本辦法施行前已列入城市更新計劃的項目,可按照批準的更新方向予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