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稅人員實名認證
㈠ 辦稅人員實名認證後沒有綁定企業有什麼影響嗎
沒有綁定就沒法辦稅。
如果綁定的辦稅員與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且原稅務登記中的「辦稅員」未進行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辦理實名認證時,系統自動變更辦稅員信息,由於實名辦稅人員綁定納稅人而引起的自動更新,視為納稅人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如果綁定的辦稅員與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且原稅務登記中的「辦稅員」已進行實名認證的,系統不自動變更稅務登記信息,只將新增的該實名認證辦稅員添加到實名信息資料庫中。
購票人員不屬於稅務登記信息,納稅人維護購票員信息是通過「發票票種核定」或「發票票種核定調整」辦理的。納稅人需要綁定的購票員應當是事先通過「發票票種核定」或「發票票種核定調整」維護過的的購票員。
㈡ 電子稅務實名認證,我司只有一個辦稅員,只認證辦稅員可以嗎如果不
可以。電子稅務實名認證,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和購票員都需要實名認證。財務負責人可以同時兼任辦稅員和購票員。
㈢ 辦稅人員實名認證是不是全國聯網能查詢的
答:目前為止還不是全國能查。只能在本省市內查詢到。
以後的趨勢是全國信息共享。
㈣ 為什麼要推行稅務實名認證,實名辦稅後這些事要注意啦
推行實名辦稅既是提升納稅服務質效的要求,更是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避免納稅人被不法分子冒充進行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的有效手段。
同時,對於已進行實名身份信息採集的納稅人,到稅務局辦理業務時不需要再提供身份證件復印件,稅務登記證件原件、復印件,小夥伴們的辦稅負擔得到了進一步減輕。
注意:
為便於納稅人盡快適應實名辦稅,在實名辦稅過渡期間(2017年12月31日以前),對於尚未進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辦理已列入實名辦稅范圍的同類涉稅業務,允許有兩次辦理的機會。辦理期間只是提醒納稅人盡快進行實名驗證,不會阻斷納稅人辦理。
(4)辦稅人員實名認證擴展閱讀
根據《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關於推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公告》(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3號)第二條的規定:辦稅人員包括辦理涉稅事項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
果綁定的辦稅員與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且原稅務登記中的「辦稅員」未進行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辦理實名認證時,系統自動變更辦稅員信息,由於實名辦稅人員綁定納稅人而引起的自動更新,視為納稅人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如果綁定的辦稅員與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且原稅務登記中的「辦稅員」已進行實名認證的,系統不自動變更稅務登記信息,只將新增的該實名認證辦稅員添加到實名信息資料庫中。
購票人員不屬於稅務登記信息,納稅人維護購票員信息是通過「發票票種核定」或「發票票種核定調整」辦理的。納稅人需要綁定的購票員應當是事先通過「發票票種核定」或「發票票種核定調整」維護過的的購票員。
㈤ 稅收實名制辦稅人員要提供哪些信息如何辦理
1稅收實名制管理
稅收實名制管理,是指稅務機關通過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進行採集、核驗和維護,在明確辦稅人員身份及辦稅授權關系的前提下為納稅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2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辦稅人員
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辦稅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
3稅務機關應對辦稅人員採集的信息
稅務機關在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過程中,應對辦稅人員進行採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手機號碼、人像信息等信息。
身份證件是指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等身份證件的原件。
4辦稅人員辦理身份信息採集途徑
辦稅人員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身份信息採集:
(一)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etax-gd.gov.cn)辦理;
(二)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理。
5辦稅人員須提供的資料
辦稅人員在主管國稅機關採集身份信息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二)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授權的其他人員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託書原件;
(三)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稅務代理合同(協議)原件。
6注意事項
1、辦稅人員到國稅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攜帶身份證件。
2、納稅人辦理發票種類核定與調整、發票領用、發票代開等發票業務時,還須採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身份信息。
3、過渡期(2016年12月31日前)內,納稅人仍可辦理涉稅事項。過渡期結束後,納稅人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辦理身份信息的採集後,才能辦理涉稅事項。
4、國稅機關在採集、核實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時,辦稅人員應提供有效證件和真實身份信息,並予以配合。
5、辦稅人員發生變化或辦稅人員的手機號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授權或代理行為到期或終止的,納稅人應及時辦理辦稅人員維護。
㈥ 電子稅務實名認證,只有一個辦稅員,只認證辦稅員可以嗎
可以。電子來稅務實名認源證,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和購票員都需要實名認證。財務負責人可以同時兼任辦稅員和購票員。
㈦ 辦稅人員實名認證後沒有綁定企業有什麼影響嗎
有影響的 。
沒有綁定就沒法辦稅。
如果綁定的辦稅員與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且原稅務登記中的「辦稅員」未進行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辦理實名認證時,系統自動變更辦稅員信息,由於實名辦稅人員綁定納稅人而引起的自動更新,視為納稅人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只將新增的該實名認證辦稅員添加到實名信息資料庫中。購票人員不屬於稅務登記信息,納稅人維護購票員信息是通過「發票票種核定」或「發票票種核定調整」辦理的。納稅人需要綁定的購票員應當是事先通過「發票票種核定」或「發票票種核定調整」維護過的的購票員。
(7)辦稅人員實名認證擴展閱讀:
管理規定
1、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對同一納稅人的稅務登記應當採用同一代碼,信息共享,一般情況下從事工商行業者稅務登記由國稅辦理,從事其它行業的稅務登記由地稅辦理。
2、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持有關證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驗證或者換證手續。
3、 納稅人應當將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產、經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4、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
5、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6、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7、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
㈧ 稅務實名認證怎麼弄呢
第一步:打開瀏覽器,搜索「重慶國稅」官網,進入主界面後,選擇「重慶國稅電子稅務局」進入:注意:穩定支持IE8或者IE9瀏覽器,其他瀏覽器或無法正常顯示,影響使用。
第二步:個人注冊。注意:
1、*號為必填項,其中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與稅務登記證法人必須一致;
2、一個手機號碼只能注冊一個用戶名。注冊成功後,用戶名或手機號碼都可以登錄;
3、銀行卡功能:只是利用銀聯進行注冊申請人的銀行卡號與手機號碼的信息比對,僅用於身份驗證,不做其他用途。
第三步:法定代表人綁定企業。
1、法定代表人以個人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
2、按照【國稅業務辦理】-【用戶管理】—【綁定企業】的路徑進入綁定企業操作模塊。
3、點擊「新增」按鈕,根據提示填寫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點擊「確定」後綁定成功。提示綁定成功後,法定代表人就可切換到企業身份辦理企業的相關涉稅事項。
綁定企業不成功的原因可能是:你錄入的信息或當前登錄用戶信息與金三期稅務登記裡面的信息不一致,請到辦稅服務廳變更稅務登記即可,如果法定代表人擁有多家企業,重復上述新增步驟即可。
法定代表人以企業的身份登錄後,可點擊「辦稅人員管理」菜單裡面添加財務負責人和辦稅員。其他辦稅人員注冊後,需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業主,或經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業主,授權的財務負責人以單位身份添加,並且自己確認,才能綁定企業,並以單位身份辦理涉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