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認證查詢
① 什麼是綠色食品綠色食品認證機構有哪些
根據農業部有關部門的定義,綠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商標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綠色食品並非指綠顏色的食品,而是對無污染食品的一種形象描述。綠色象徵生命和活力,而食品是維系人類生命的物質基礎。為了突出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並能給人們帶來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將其定名為「綠色食品」。
認證機構: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1990年開始籌劃並積極開展綠色食品方面的工作,1992年11月正式成立,是組織和指導全國綠色食品開發和管理工作的權威機構,也是綠色食品的認證機構,同時也是綠色食品標志商標的所有者。
全國各類綠色食品管理服務結構是我國綠色食品產業發展的組織依託,目前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全國構建了三個組織管理系統,並形成了高效的網路:一是在全國各地委託了分支管理機構,協助和配合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開展綠色食品宣傳、發動、指導、管理、服務工作;二是委託全國各地有省(自治區)級計量認證資格的環境檢測機構負責綠色食品產地環境監測與評價;三是委託區域性的食品質量監測機構負責綠色食品產品質量監測。綠色食品組織網路建設採取委託授權的方式,並使管理系統與監測系統分離,這樣不僅保證了綠色食品監督工作的公正性,而且也增加了整個綠色食品開發管理體系的科學性。
② 什麼是綠色食品認證報告
有機食品標志標識
有機食品標志採用人手和葉片為創意元素。我們可以感覺到兩種景象其一是一隻手向上持著一片綠葉,寓意人類對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兩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將綠葉擬人化為自然的手,寓意人類的生存離不開大自然的呵護,人與自然需要和諧美好的生存關系。有機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這種理念的實際應用。人類的食物從自然中獲取,人類的活動應尊重自然的規律,這樣才能創造一個良好的可持續的發展空間。
這個認證價格差的比較多。能差幾倍。從2萬---5萬不等。與企業的咨詢整改認證難易有關。
比如有機牛肉:涉及到活牛是有機的,牛吃的飼料是有機的,飼料用的土地,肥料是有機的,牛的宰殺過程是有機的,倉儲,運輸是有機的。銷售方式是有機的等連環過程。
綠色食品標志
綠色食品標志是由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正式注冊的質量證明標志。它由三部分構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徵自然生態;顏色為綠色,象徵著生命,農業、環保;圖形為正圓形,意為保護。AA級綠色食品標志與字體為綠色,底色為白色,A級綠色食品標志與字體為白色,底色為綠色。整個圖形描繪了一幅明媚陽光照耀下的和諧生機,告訴人們綠色食品是出自純凈、良好生態環境的安全、無污染食品,能給人們帶來蓬勃的生命力。
綠色食品標志的有效期
通過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可以使用統一格式的綠色食品標志,有效期為3年,時間從通過認證獲得證書當日算起,期滿後,生產企業必須重新提出認證申請,獲得通過才可以繼續使用該標志,同時更改標志上的編號。從重新申請到獲得認證為半年,這半年中,允許生產企業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如果重新申請沒能通過認證,企業必須立即停止使用標志。另外,在3年有效期內,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每年還要對產品按照綠色食品的環境、生產及質量標准進行檢查,如不符合規定,中心會取消該產品使用標志。
近幾年來,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每年都會查處幾十起違規使用或者假冒「綠色食品」標志的案例,還有少量企業因為沒能通過年檢而被取消了標志使用資格。
綠色食品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標准。
2.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
3.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准。
4.產品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准,符合綠色食品特定的包裝、裝潢和標簽規定。
可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由於綠色食品已經國家工商局批准注冊,按商標法有關規定,具備條件可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有以下五類。
一是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產品、罐頭食品、腌漬、干制水果及製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製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膠、加工過的堅果、菌類干製品、食物蛋白。
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葉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漿及非醫用營養食品、面色、糕點、代乳製品、方便食品、麵粉等五穀雜糧、面製品、膨化食品、豆製品、食用澱粉及其製品、飲用冰、冰製品、食鹽、醬油、醋、芥末、味精、沙司等調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劑等。
三是未加工的林業產品、未加工的穀物及農產品、花卉、園藝產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新鮮蔬菜、種籽、動物飼料等。
四是啤酒、不含酒精飲料、糖漿及其它供飲料用的制劑。
五是含酒精的飲料(除啤酒外)。
有幾種收費,其中一項是化驗費,是兩千每項,還有環境評估的費用,應該是一千四,最後報北京的時候每項是八千 。
無公害農產品標志
1、無公害農產品標志是由農業部和國家認監委聯合制定並發布,是加施於獲得全國統一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產品或產品包裝上的證明性標識。印製在包裝、標簽、廣告、說明書上的無公害農產品標志圖案,不能作為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
2、該標志的使用涉及政府對無公害農產品質量的保證和對生產者、經營者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維護,是國家有關部門對無公害農產品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求所有獲證產品以「無公害農產品」稱謂進入市場流通,均需在產品或產品包裝上加貼標志。
3、標志除採用多種傳統靜態防偽技術外,還具有防偽數碼查詢功能的動態防偽技術。因此,使用該標志是無公害農產品高度防偽的重要措施。
無公害農產品認證
申請無公害產品認證的單位或者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向認證機構提交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地址、電話號碼;
(二)產品品種、產地的區域范圍和生產規模;
(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計劃;
(四)產地環境說明;
(五)無公害農產品質量控制措施;
(六)有關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
(七)保證執行無公害農產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
(八)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
(九)生產過程記錄檔案;
(十)認證機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體化申報,園藝類10000元,糧油類12000元,畜牧類13000元。費用主要是檢測費和無公害標志費。
③ 怎麼申請綠色食品認證
1、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省(自治區)的通知。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和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色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
2、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准
(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
3、省綠色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後,進行登記、編號。省綠辦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認證申請材料的審核,並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抄送中心認證辦。
申請綠色食品認證的費用,不同地區有不同情況,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3)綠色食品認證查詢擴展閱讀:
申請綠色食品認證的現場檢查:
檢查員根據《綠色食品檢查員工作手冊》(試行)和《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調查技術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逐項進行檢驗。
各檢查員分別填寫現場檢查表和意見。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竣工後5個工作日內將現場檢查評價報告、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相關調查資料報送省綠化廳。
④ 綠色食品認證程序,和所需要的費用!大概是多少
一、區級負責材料初審工作,認證過程全部由省綠辦及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負責,認證程序如下:1. 認證申請 2. 受理及文審 3. 現場檢查、產品抽樣 4. 環境監測5. 產品檢測 6. 認證審核 7. 認證評審 8. 頒證 二、需要的費用:1、認證費:同一企業申報的同類別的第三個產品開始為系列產品,以下同。非系列產品每個產品8000元;系列初級產品每個產品1000元;系列加工產品每個產品2000元或3000元;2、標志使用費 每年大概1000元左右;3、環境檢測費用 大概1000-3000元左右,按規模不同費用也不同;4、產品檢測費用 大概2000-3000元左右; 如果是國家扶貧地區的企業或國家扶貧企業可有些優惠,其他企業則應准備上述費用了;總費用預計要15000-20000元。綠色食品認證程序,和所需要的費用!大概是多少
⑤ 綠色食品認證的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主要為產品抽樣
3.1省綠辦應在《文審意見通知單》中明確現場檢查計劃,並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後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
3.2檢查員根據《綠色食品 檢查員工作手冊》(試行)和《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中規定的有關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有關調查資料。
3.3現場檢查合格,可以安排產品抽樣。凡申請人提供了近一年內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並經檢查員確認,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檢測項目和質量要求的,免產品抽樣檢測。
3.4 現場檢查合格,需要抽樣檢測的產品安排產品抽樣:
3.4.1當時可以抽到適抽產品的,檢查員依據《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技術規范》進行產品抽樣,並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同時將抽樣單抄送中心認證處。特殊產品(如動物性產品等)另行規定。
3.4.2當時無適抽產品的,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同時將抽樣計劃抄送中心認證處。
3.4.3申請人將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和檢測費寄送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
3.5 現場檢查不合格,不安排產品抽樣。
⑥ 綠色食品認證的認證申請
(1)認證申請。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產品執行標准,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質量管理手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
(2)受理及文審。省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後,進行登記、編號,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並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要求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後10個工作日提交補充材料。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執行下一程序。
(3)現場檢查、產品抽樣。省綠辦應在《文審意見通知單》中明確現場檢查計劃,並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後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根據《綠色食品檢查員工作手冊》(試行)和《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中規定的有關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有關調查資料。現場檢查合格,可以安排產品抽樣。凡申請人提供了近一年內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並經檢查員確認,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檢測項目和質量要求的,免產品抽樣檢測。現場檢查合格,需要抽樣檢測的產品安排產品抽樣。
(4)環境監測。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由檢查員在現場檢查時同步完成。經調查確認,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規定的免測條件,免做環境監測。根據《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經調查確認,有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省綠辦自收到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監測,同時將通知單抄送中心認證處。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後,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監測情況表》,直接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5)產品檢測。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6)認證審核。省綠辦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後,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並將認證申請材料、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等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環境監測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後,進行登記、編號,在確認收到最後一份材料後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審核結論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審核結論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申請人需在2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並抄送省綠辦。審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
(7)認證評審。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並做出認證終審結論。認證終審結論分為兩種情況:認證合格或認證不合格。結論為「認證合格」,執行下一程序。結論為「認證不合格」,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在做出終審結論2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論通知單》發送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8)頒證。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訂《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心主任簽發證書。
⑦ 有機食品認證和綠色食品認證的區別是什麼
綠色食品是我國農業部門推廣的認證食品,分為A級和AA級兩種。有機食品是指以有機方式生產加工的、符合有關標准並通過專門認證機構認證的農副產品及其加工品
⑧ 怎樣辦理綠色食品認證
綠色食品證書注銷的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其所在地省綠辦提交證書注銷申請。
2、省綠辦核實情況、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連同企業申請材料及綠色食品證書報送中心標志管理處。
3、中心標志管理處收到申請後予以審核,提出辦理意見,並報送中心主任審批。
4、標志管理處根據中心主任審批意見,辦理證書注銷批復,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及所在地省綠辦。
5、中心對注銷證書予以公告。
綠色食品產自優良生態環境、按照綠色食品標准生產、實行全程質量控制並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安全、優質食用農產品及相關產品。
它是在無污染的條件下種植、養殖,施有機肥料,不用高毒性、高殘留農葯,在標准環境、生產技術、衛生標准下加工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並使用專門標識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的統稱。
(8)綠色食品認證查詢擴展閱讀
1、綠色食品遵循可持續發展和有機農業原則,在空氣、土壤和水源均無污染的生態環境之中,應用無公害生產的操作規程,產出和加工出的安全優質、富於營養,並經綠色食品發展機構認證。
2、綠色食品綠色食品在中國是對具有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的總稱並經國家有關的專門機構認定,准許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無公害、安全、優質、營養型的食品。
⑨ 申請綠色食品認證需要些什麼材料
1、《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及《調查表》;
2、資質證明材料;
3、質量控制規范;
4、生產技術規程;
5、基地圖、加工廠平面圖、基地清單、農戶清單等;
6、與產品生產有關的合同、協議,購銷發票,生產、加工記錄;
7、含有綠色食品標志的包裝標簽或設計樣張(非預包裝食品不必提供)。
(9)綠色食品認證查詢擴展閱讀
《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未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綠色食品標志。
禁止將綠色食品標志用於非許可產品及其經營性活動。
第二十二條 在證書有效期內,標志使用人的單位名稱、產品名稱、產品商標等發生變化的,應當經省級工作機構審核後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綠色食品標志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轄區內綠色食品產地環境、產品質量、包裝標識、標志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⑩ 綠色食品認證去哪辦
1. 認證申請
1.1 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網址: www. greenfood.org.cn)下載。
1.2 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准
(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
2. 受理及文審
2.1 省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後,進行登記、編號, 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並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
2.2 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要求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後10個工作日提交補充材料。
2.3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2.4 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執行第3條。
3. 現場檢查、產品抽樣
3.1省綠辦應在《文審意見通知單》中明確現場檢查計劃,並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後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
3.2檢查員根據《綠色食品 檢查員工作手冊》(試行)和《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中規定的有關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有關調查資料。
3.3現場檢查合格,可以安排產品抽樣。凡申請人提供了近一年內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並經檢查員確認,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檢測項目和質量要求的,免產品抽樣檢測。
3.4 現場檢查合格,需要抽樣檢測的產品安排產品抽樣:
3.4.1當時可以抽到適抽產品的,檢查員依據《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技術規范》進行產品抽樣,並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同時將抽樣單抄送中心認證處。特殊產品(如動物性產品等)另行規定。
3.4.2當時無適抽產品的,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同時將抽樣計劃抄送中心認證處。
3.4.3申請人將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和檢測費寄送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
3.5現場檢查不合格,不安排產品抽樣。
4. 環境監測
4.1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由檢查員在現場檢查時同步完成。
4.2經調查確認,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規定的免測條件,免做環境監測。
4.3 根據《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經調查確認,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省綠辦自收到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監測,同時將通知單抄送中心認證處。
4.4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後,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監測情況表》,直接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5. 產品檢測
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6. 認證審核
6.1省綠辦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後,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並將認證申請材料、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等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
6.2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環境監測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後,進行登記、編號,在確認收到最後一份材料後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
6.3 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
6.4 審核結論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
6.5審核結論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申請人需在2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並抄送省綠辦。
6.6審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
7. 認證評審
7.1 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並做出認證終審結論。
7.2 認證終審結論分為兩種情況:
(1)認證合格
(2)認證不合格
7.3 結論為「認證合格」,執行第 8條。
7.4 結論為「認證不合格」,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在做出終審結論 2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論通知單》發送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8. 頒證
8.1 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簽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