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期限
Ⅰ 什麼叫認證決定日期
可以參考CNAS-CC01中的【9.5 認證決定】,簡單點說就是機構收到審核組長、審核員的審核記錄、審核發現後,綜合評定,認證機構會決定要不要頒發給組織體系證書,此時機構會有一個認證決定的文件,一般由認證機構的負責人簽署,簽署會有個日期,那麼這個日期就是認證決定日期。
注意,認證決定日期不是體系認證證書上的頒發日期。
Ⅱ 進項發票超出認證期限該怎麼解決
超出認證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自行負擔,不能抵扣,計入成本費用。第二種是符合稅局規定的情況,可以申請逾期扣稅憑證抵扣。
根據《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海關繳款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為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7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未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認證或者稽核比對(以下簡稱逾期)抵扣問題公告如下:
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於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後,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於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仍應按照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所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二、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二)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三)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路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四)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五)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辦理逾期抵扣手續。
Ⅲ 目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是多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擴展材料:
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是發貨票中的一種,專用發票是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項目使用的一種特殊發票,它不僅是一般的商事憑證,而且還是計算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
開票時,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抬頭要與企業名稱的全稱一致。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要將名稱,稅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填寫完整。而且,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將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參考材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網路-專用發票
Ⅳ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1、增值稅專用發 票抵扣有效期是180天。
2、增值稅專用發 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 票。
Ⅳ 2017年增值稅發票認證期的期限是多少天
1、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為360天。
2、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為180天。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十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 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規定的180日內執行。
(5)認證期限擴展閱讀:
根據規定,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需要認證。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設備,根據政策可以全額抵減應納稅額,因此也不需要進行認證。
同時,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用於免稅事項、簡易徵收事項和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事項的進項,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具體有關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可參考財稅〔2016〕36 號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條。因此,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經認證後作進項稅額轉出操作。
Ⅵ 3c認證有效期是幾年
認證證書有效期為5年。
認證機構應當根據其對獲證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的跟蹤檢查的情況,在認證證書上註明年度檢查有效狀態的查詢網址和電話。
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使用的,認證委託人應當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前90天內申請辦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證機構應當注銷認證證書,並對外公布: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認證委託人未申請延續使用的;獲證產品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型號已列入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產的產品目錄的。
(6)認證期限擴展閱讀:
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人員出具虛假或者不實結論,編造虛假或者不實文件、記錄的,予以撤銷執業資格;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中國認證認可協會認證人員注冊機構不再受理其注冊申請。
記錄的保存期限應不小於兩次檢查之間的時間間隔,即至少24個月,以確保本次檢查完之後產生的所有記錄,在下次檢查時都能查到。
企業申請,申請書含申請人、製造商、生產廠和產品的有關信息。每種型號的商品應單獨申請。同一型號,不同生產廠家的商品也應單獨申請。
Ⅶ 進項發票認證期限的問題
進項發票90天的認證期限。
稅務機關規定90天的期限是所收到的發票上開出的日期計起不拿去稅務認證而不能抵扣,現在在6月已拿去認證,,沒有超過90天,沒有違反規定。
當某個月銷項稅大於進項稅時,留抵科目就可以用來抵扣,如果一直都是進項稅大於銷項稅,那留抵數一直在的。
增值稅中列計進項稅額的發票叫做進項發票,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增值稅進項發票的認證在稅務機關的認證系統進行,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以後,就可以到稅務機關大廳進行增值稅發票的認證,認證的目的是確認增值稅發票的真假,只有通過認證的發票才能抵扣。
(7)認證期限擴展閱讀:
進項稅額的注意事項:
1、抵扣進項稅額的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應的使用范圍,專用發票的開具是否符合要求。
2、票面的邏輯關系是否正確,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經過認證,認證或是否及時申報。
3、有無將從購買方取得的平銷返利轉做賬外小金庫,不沖減進項稅額,或將取得的實物返利以接受捐贈的名義入賬,不沖減進項稅額,有無將從購買方取得的平銷返利不沖減進項稅額而錯轉銷項稅額。
4、有無發生非正常損失的外購貨物、在產品、產成品以正常損失報批,不結轉進項稅額轉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進項發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進項稅額
Ⅷ 增值稅發票認證期限以及抵扣期限
認證期限-------從開票日期起180天內
抵扣期限-------認證當月必須抵扣,如:7月認證的,在7月的申報時必須進行抵扣,7月申報期 是8月1------15日。
Ⅸ 發票認證期限為360天是從什麼時間開始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十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9)認證期限擴展閱讀
發票認證的時限
(一)採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託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二)採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三)採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四)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託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五)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六)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七)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八)在貨物送出時確定已交現金或已有發票為證的相關手續。
Ⅹ 一般納稅人的進項發票認證期限是多久
一般納稅人的進項認證期限規定:
2017年7月1日以前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為出票日起180天內認證;
7月1日以後的,認證期限為出票日起360天內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