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認證機構
Ⅰ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單位是什麼
北京市科委
Ⅱ 高新企業認證是怎麼認證的
一、企業進行自我評價
企業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之前應認真閱讀相關文件和認定標准,應對照《認定辦法》進行客觀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則可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進行企業注冊登記。
二、網上進行注冊登記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並通過網路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核對企業注冊信息,在網路系統上確認激活後,企業可以開展後續申報工作。
三、企業提交材料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附件2),通過網路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並向認定機構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列印並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3.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4.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5.經具有資質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7.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准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申報表必須有主管稅局加蓋業務專用章。
四、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收到企業完整的申請材料後,組織專家審查,專家組長匯總各位專家分數,按分數平均值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進行網路評審。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認定報備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於每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准,核發證書編號,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企業名單,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認定機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備企業可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並提出處理建議。
如果企業沒有經驗或沒有專人整理資料,可尋求第三方中介公司代理申報,可節約很多時間。
Ⅲ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認定機構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一)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協調、解決認定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三)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工作;
(四)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出現重大問題的地區,提出整改意見。
第七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其主要職責為:
(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組織實施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檢查;
(三)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專家資格的備案管理;
(四)建立並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根據本辦法開展下列工作: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二)接受企業提出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
(三)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並處理有關舉報;
(四)選擇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專家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Ⅳ 高新企業認證申請流程是什麼
高新企業認證申請流程如下:一、企業根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初步判斷是否達到認定條件的要求。
二、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並通過網路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核對企業注冊信息,在網路系統上確認激活後,企業可以開展後續申報工作。
三、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通過網路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並向認定機構提交書面材料:
1、認定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簡稱認定機構。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
2、書面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列印並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准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對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五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總體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6)經具有資質並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註: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後,從專家庫中抽取至少5名評審專家(其中技術專家不少於60%,並至少有1名財務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審查。
五、認定機構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於每年11月底。
六、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對報備企業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提出處理建議。
進行高新企業認證可以選擇微略知識,微略知識常年從事高企認定項目申報,為高新產業中的科技型企業提供技術服務與咨詢、科技信息咨詢、科技創新服務、科技交流活動策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訓與輔導、知識產權體系建設、研發投入財務體系建設等各類咨詢服務。
Ⅳ 高新企業認定的認定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根據本辦法開展下列工作: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二)接受企業提出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
(三)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並處理有關舉報;
(四)選擇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專家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Ⅵ 認證機構可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嗎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相關法律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十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 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三)合規性審查
認定機構應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庫;依據企業的申請材料,抽取專家庫內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提出認定意見。
(四)認定、公示與備案
認定機構對企業進行認定。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並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第十二條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須提交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復審時應重點審查第十條(四)款,對符合條件的,按照第十一條(四)款進行公示與備案。
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後,企業再次提出認定申請的,按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發生重大變化(如並購、重組、轉業等)的,應在十五日內向認定管理機構報告;變化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自當年起終止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需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按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的,由認定機構確認並經公示、備案後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
Ⅶ 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的發證部門是哪裡
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的發證部門是科技局,財政局,地稅,國稅局。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1、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2、協調、解決認定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3、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工作;
4、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出現重大問題的地區,提出整改意見。
(7)高新企業認證機構擴展閱讀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的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先從網上申報,然後從網上列印一式五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的公章)。
3、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司的公章)。
4、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二個專項審計報告(研發費、上年度的技術性收入)。
Ⅷ 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的代理公司,哪些好呀
基本上就是核心知識產權和財務轉化率。
Ⅸ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構
為了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08年4月份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就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管理機構及認定條件程序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明確。
一、管理機構及職責明確:辦法明確規定,由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組成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並執行相關職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在科技部。並分別明確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根據本辦法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管理工作。
管理機構的設置和職責的明確進一步加強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二、認定條件強調獨立知識產權
為了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鼓勵企業自主創新,與原認定辦法(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 國科發火字[2000]324號)(以下稱「原辦法」)相比,新辦法強調企業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對於獲得核心技術知識產權的方式,辦法規定,可以通過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這是認定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硬條件。
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修改為八個
四、細化了研發費用的比例並規定在我國境內研發費用的最低比例
五、加強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後續管理:新辦法規定,「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六、嚴格了認定的程序 明確了提交資料:新辦法規定,程序分四步,首先企業進行自我評價並提出申請;其次,企業提供相關材料: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③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④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⑤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⑥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再次,合規性審查;最後,認定、公示與備案。
對高新企業的認定有了嚴格的統一的程序和步驟。申請企業提供的材料有了明確的統一的法律規定。申請高新企業必須提供獨立知識產權或新產品或新技術的相關證明材料。對研發費用和三年財務報表,必須由中介機構提供相關報告。最後要進行公示與備案。這顯示了高新技術企業申請和認定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針對以上的調整,雖然政策出台已接近三年之餘,但是真正能正確解讀政策的只是少部分;如果企業基本符合,有自己申報能力的,可以自己申報,如果模糊的一定要慎重,找中介機構來評分,和指導;因為企業不是一年沒有通過的失敗,而是影響企業整個經營,今天我們企業報上去了,很多企業的宣傳冊上就多了一句,我們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是沒有通過,怎麼去面對客戶啊?第二:審計的費用花了,是沒有發免回的;第三:企業只能在第二年最重新申報;我公司當時就找北京天拓力行顧問咨詢有限公司申報的,他們的專業能力和服務態度都不錯。
Ⅹ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哪些部門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主管部門: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其他相關部門:環保、質量/安監、版審計等部門權。
每個部門所審查的要點不同,如:科技部門會對企業技術領域是否屬於管理辦法或工作指引中的領域、專利權屬及專利時效確認、主要產品(服務)收入占高新收入比例是否超過50%、申報前後各期數據對比及與高新年報數據對比、申報材料各項指標核對;
財政部門每年定期對承擔高企審計的事務所進行底稿等風險檢查,並抽選部分企業進行延伸檢查、會計師事務所行業協會自律檢查。
不同申請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會安排相關專家進行評分,並且每個領域的通過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