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導游猝死
① 有哪些名人是猝死的
核心提示
深受全國廣大觀眾喜愛的著名演員傅彪,因患肝癌,經搶救回無效,於2005年8月30日9時35分在武警答總醫院辭世。
8月18日凌晨,著名喜劇小品演員高秀敏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突然辭世,給人們極大的震驚。專家表示,死因可能是心源性猝死(因心臟病發作而導致的突然死亡)。許多名人的猝死給世人帶來強烈的警示:為什麼好端端的一個人會突然「走了」,這不得不引起
世人的重視。從醫學角度講,不存在無緣無故的猝死。所謂「好端端一個人」,其實早有疾患在身,當誘發的條件成熟就會導致不可挽回的後果。
為了讓油城市民更加珍愛生命,關注健康,近日記者調查走訪了油城的幾家大醫院,了解了目前油城人的身體狀況咨詢了部分醫學專家,希望讀者能從中受到一定啟示。
② vitas猝死
近日,某導演發抄布微博稱俄羅斯高音歌王維塔斯猝死家中,該消息一經發布即被廣為轉發。而由維塔斯主演的音樂喜劇《一夜成名》片方做出了回應,製片人王磊直言「不明白」為什麼有這樣的假新聞,並透露當日下午還與維塔斯經紀人溝通下月初將來華為影片宣傳事宜,而正在忙於全球巡演的維塔斯怎麼可能猝死家中。對於為影片進行炒作的說法,片方也進行了否認,直言「這樣太缺德」。目前,維塔斯的經紀公司也發布了辟謠聲明。網上有關維塔斯去世的消息也已經被刪除。令人意外的是,有網友搜索到「確實有位叫做維塔斯(VITAS)的外國人逝世,不過是一名網球選手」。
哎呦,我們志同道合,vitas是我心中唯一的偶像,當我剛打出vitas,就有文章說vitas猝死了,都把我嚇哭了,借用小宋的一句話說,我這就是嗓子眼細,要粗就這心都蹦出來了。現在知道是假的了,心終於平靜了。vitas2月19日剛過完31歲生日,我們祝他生日快樂,祝他和他的家人(以及老布)身體健康。另外,我真心祝願造謠者造孽本早日猝死家中。
③ 遊客猝死,導游怎麼做
遊客在旅遊過程中猝死,應當區分事發場所。在休息、睡覺中發生的大多基於專自身特定條件,通常旅屬游經營者的責任會很微小或者沒有責任。如果是洗澡這樣帶有一定環境影響的活動還要看設備的安全狀況。但如何正確、合理處理此類案件也是旅行社面臨的一個難題,旅行社應加強行前詢問健康信息、履行安全警示告知義務並合理安排行程。
由於遊客在旅遊中長期在奔波、興奮狀態下,可能會誘發某些潛在疾病發作,因此旅遊合同簽訂前進行身體狀況詢問和告知非常重要,有利於意外發生後減輕旅遊經營者的責任。此外,一旦意外已經發生,旅遊經營者應當及時報案,固定現場狀況,為日後分析死因和經營者的安全防範措施准備證據。
◆◆法律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第十九條。
④ 旅遊登山過程中遊客突發心臟病猝死,導游應該怎麼做
作為導游,不能慌亂,要按照旅行社應急預案來操作:
(1)如果死者親屬不在身邊,專應立即通知其親屬。
(2)由參加屬搶救的醫師向死者親屬、領隊和好友詳細報告搶救的經過,寫出搶救工作報告、死亡診斷證明書,由主治醫師簽字後蓋章,復印後分別交給死者親屬、領隊和旅行社。
(3)有關死者的醫療、火化、屍體運送、交通等費用一律由死者親屬或該團隊支付。如死者生前已辦理人壽保險,應協助死者親屬辦理索賠事宜。
(4)死者遺物由其親屬或領隊、死者生前好友代表、全陪、接待社代表共同清點,列出清單,一式兩份,上述人員簽字後分別保存,遺物由死者親屬或領隊帶回。
⑤ 旅遊登山時遊客突發心臟病猝死,導游該怎麼做
導游員應立即向地接社和組團社報告,並按當地接待社領導的指導 ,配合版公安、民政等相關機關做權好具體的善後工作;如果死者是外國旅遊者的話,還要及時報告該國駐華使領館,並請求聯系死者家屬;同時,導游員要穩定其他旅遊者的情緒,繼續做好旅遊團隊接待工作。
⑥ 老頭在外國旅遊死亡
61歲老先生「法意12日游」途中猝死 上航旅遊人道主義補償3萬元 死者家屬無法接受
61歲的梅先生參加上海航空國際旅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航旅遊」)的法國、義大利12日團隊游,旅遊中遭遇旅遊景點減少等情況,旅遊還未結束,梅先生又心肌梗塞死亡。事發後,「上航旅遊」承認了旅遊景點減少等情況,並願就此賠償;但就梅先生意外死亡一事,其家屬對「上航旅遊」給3萬元慰問金不滿意。
本報記者 羅水元
61歲老人出境游心肌梗塞猝死
今年7月2日,梅先生參加由「上航旅遊」公司組織的法國、義大利12日團隊游。該團共由15人組成,旅遊途中發生諸多不如意事情。
梅先生女兒說,7月5日,旅行社團員搭乘TGV火車前往阿維尼翁,在當地換了新地接導游、義大利司機和大巴。當天原計劃於13:00集中上車去觀賞熏衣草花田,導游在車上講大約30至40分鍾的車程,結果在阿維尼翁到馬賽的區間來來回回轉了四五個小時仍舊沒有找到熏衣草花田,所有遊客也已筋疲力盡,時間也晚了,結果直接把團員拉到馬賽進駐賓館,大約已經19:00。
第二天,即7月6日,該團到法國尼斯,約好16:00在酒店大堂集合然後去參觀觀景台,導游當時說觀景台距離酒店只有500米,在未經過團員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取消了往返景點用車,實際上,團員往返路程至少在3公里。團員中有四名七八十歲的遊客、三名未成年少年,都只得在烈日下行走,由於疲勞,她父親沒有登上觀景台,其他所有遊客也因體力不支只登到平台,就未繼續攀登。回到賓館時,已經過了19:30。
7月7日13:00,該團驅車前往米蘭,中途在高速休息區吃午餐,15:00時左右休息時,她父親也隨大家去了洗手間。重新上車後,導游坐在第一排,她父親坐在第三排。車開到米蘭市區米蘭大教堂景點門口時,司機說這里不能停車,又轉了20分鍾才在一古堡門前路邊停下來讓大家下車。
就在這時,同行團員叫她父親下車,沒有反應,一看,她父親嘴巴張開,嘴唇發紫,表情異常,導游隨即叫救護車救援,5分鍾後救護車抵達,將她父親抬下大巴在救護車內施救,幾分鍾後,又來一輛救護車並伴有2名醫生,此時警方也到達現場。40分鍾搶救後,醫方宣布搶救無效,宣布死亡,初步分析為心肌梗塞猝死,死亡時間約1小時前。
猝死遊客家屬對善後處理不滿意
「我們對旅行社隨意取消景點、取消往返景點用車等行為表示不滿,對司機和地陪的不熟悉路況表示質疑,由於他們不熟悉路況,在米蘭市區多轉了20分鍾,使我父親錯過了突發心肌梗塞後的最佳搶救時間。」梅女士說。
梅女士告訴記者,事發後,全家萬分震驚,心急如焚。前往「上航旅遊」時,對方有關負責人表示會全權負責家屬在義大利料理後事的司機車輛和翻譯人員的配備,但是之後卻在Email回信中說自己沒有境外辦事機構,只能協助聯系義大利旅行社,找一個聯系人(不是公司職員),不能派出公司代表幫助家屬赴米蘭解決事情。
「我們向其它旅行社了解到的情況卻是,在遇到相似情況下,都會委派代表全權帶領家屬奔赴出事地點,全程處理完事情。」梅女士說,事發後,她們連訂酒店訂機票等事情都是自己完成。
而到了義大利後,「上航旅遊」方面給她們聯系的司機兼聯系人報價350歐元/天,專職聯系人100歐元/天,並需先付現金但無發票,即使是到機場接機,也要200歐元。而她們自己後來了解到的情況卻是,米蘭政府規定計程車接機費用為100歐,而華人司機一般為60歐左右,由於米蘭市中心有許多限行措施,停車也不方便,打車反而會比較方便。「旅行社到底是在雪中送炭還是雪上加霜,我倒有點搞不清了。」
回國後,梅女士要求「上航旅遊」出示司機和地陪的資質,對方有關負責人稱在義大利導游不需要資質,「我們查閱義大利法律,導游是需要通過考試並持證上崗的,但他們只給我看了司機和地陪的在職證明。」之後,她提出想看「上航旅遊」與義大利地接社的發包合同、「上航旅遊」帶團領隊是否持國際導游證等要求,均未能如願。
梅女士還指出,在父親參加的涉外旅遊中,雖然家人在父親猝死後支付了高昂的旅費和處理費用,但因旅行社代買的保險中沒有突發意外疾病險,理賠中並沒有獲賠多少。
「上航旅遊」願意給慰問金3萬元
采訪中,記者看到梅女士提供的一份《上海市旅遊質量監督所旅遊投訴調解書》上,「上航旅遊」對梅先生所在團其他成員所投訴的減少景點、取消車輛等事情作出了「基本認可」的表述。「上航旅遊」有關方面負責人吳先生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給予認同,並表示願意就這些投訴情況給予3500元的補償。
吳先生說,在梅先生意外猝死後,公司高度重視,安排了專人負責善後事宜,包括幫助梅先生家人加急辦理護照與簽證、為其家人前往義大利事先在義大利預訂酒店、機票等事情,之所以沒有在上海派人隨梅先生家人一同前往義大利,是因為當時沒有通義大利語的工作人員,但公司與義大利地接社那邊聯系好相關人員了。
聽到這些說法,梅女士又說,「上航旅遊」並沒有幫助自己加急辦理簽證,最終還是按正常程序辦的,機票也是他們自己買的。
吳先生同時告訴記者,義大利導游需要資質,與公司合作的義大利導游有資質,公司與義大利地接社也有合作合同,如果梅女士走法律程序,公司能夠提供出來。目前,公司願意從人道主義出發,給予梅先生家人3萬元慰問金。對此,梅女士明確表示不滿意。
就梅女士所指旅行社代買保險沒有突發意外疾病險一事,吳先生解釋,公司在與遊客簽定旅遊合同時,已盡到自己義務購買旅行社責任險,並提醒遊客購買旅遊意外險。記者在雙方所簽合同「協議條款」中,看到了這樣一條:「因我社購買的保險為旅行社責任險,故我社建議您再另外購買旅遊意外險。」
》律師說法
可進一步調查發病誘因以確定責任
上海申駿律師事務所趙星海律師認為,如果梅先生意外猝死僅是自身疾病導致死亡的,可以進一步審查自身疾病發生的誘因,如果誘因中旅行社存在違約行為的,旅行社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僅是自身疾病導致死亡的,並且自身疾病發生的誘因中也不存在旅行社過錯的,但在搶救過程中旅行社存在過錯的,亦應承當相應的責任。
上海市金石律師事務所汪旻銘律師認為,根據《旅行社辦理旅遊意外保險暫行規定》,旅行社組織團隊旅遊,必須為旅遊者辦理旅遊意外保險(含急性病死亡)。雖然這一規定已失效,但由此可知,「上航旅遊」作為專業機構應當知道包含急性病死亡險的旅遊意外保險與不包含急性病死亡險的旅遊意外保險之間的區別,其應當有義務向團員釋明,由團員選擇購買。現由於其未作說明,致使梅先生因未購買急性病死亡險而無法得到保險賠付,「上航旅遊」存在過錯,應對梅家屬的保險損失予以賠償。
⑦ 老人旅遊途中舊疾復發猝死 旅行社該不該擔責
旅行社責任險實行全國統保,涵蓋類責任。
新責任險規定,除了旅行社責任引發的事故,旅行社必須賠償外,旅行社還有許多附加責任都可以獲得賠償。
根據新規定,統保後的旅行責任險的保障有所提高。據悉,每人賠償限額從此前的最低9萬元提高到最低20萬元、最高80萬元。且醫療費用保障額度與其相同,精神賠償也被正式納入保險范圍,最高限額為2萬元。
過去近10年間,我國旅行社責任險一直是按照國家旅遊局2001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來執行,旅行社在出團之前必須購買旅行社責任險。
旅行社責任險是旅行社為自己投保,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均為旅行社,一旦因旅行社的責任造成遊客遭受人身和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代表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如果非旅行社責任,旅行社責任險將對遊客不具備任何保障作用。
根據該規定,遊客在旅遊行程中將有許多種因素不能獲得賠償,比如,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種損失或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由於旅遊者個人過錯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而且旅遊者不參加雙方約定的活動而自行活動的時間內,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這也就是說,旅行社責任險只對旅行社引起的傷亡或遊客損失事件做出賠償,而對旅行社自身原因之外的事故,旅行社責任險不具備任何作用。
因旅行社導致遊客財產損失將獲賠
新責任險規定,除了旅行社責任引發的事故,旅行社必須賠償外,旅行社還有許多附加責任都可以獲得賠償,比如以往不可抗力下旅行社不用承擔責任,但新的規定要求,在發生自然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非旅行社原因引發的事故災難,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救助而產生的交通費、食宿費、通訊費和必要物品購置費等可在保險期內向保險公司索賠。
新責任險還規定,只要在旅行社組織的旅遊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旅行社可通過旅行社責任保險得到賠償,如果旅行社不是最終責任承擔者,則旅行社需協助保險公司向有關責任方進行追償。
,因旅行社原因導致的遊客財產損失也將獲賠,包括遊客的行李、衣物、數碼相機、筆記本電腦、手錶、手機等。但金銀、首飾、珠寶、信用卡、技術資料及其他不易鑒定價值財產的丟失和損壞,保險人則不負責賠償。此外,法院認定的精神賠償費用也被納入保險范圍,最高限額為2萬元。
根據新規定,統保後的旅行責任險的保障有所提高。據悉,每人賠償限額提高到最低20萬元,且醫療費用保障額度與其相同。財產損失、有責延誤、精神賠償均單獨設限額,最低分別為1萬元、5000元和1萬元。法律費用和施救費用為每次事故限額的30%,也為單獨限額。
同時,統保產品的理賠較以往也更便捷,1000元(境外500美元)的損失,旅行社導游和領隊在現場就可按相關規定直接賠付,回來憑醫療單證和賠償協議領取賠款。
旅遊責任險涵蓋的11類責任
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飛機航班延誤等意外事故責任、旅行社的疏忽及過失責任、隨團工作人員的疏忽及過失責任、旅行社或酒店等服務輔助場所的公共責任、事故發生後的境內外轉院費用。
⑧ 誰能說個導游的案例再分析一下!
1、導游員小王接待的某旅行團原計劃於12月23日16:00由H市飛抵S市。23日晚餐後,小王突然接到內勤通知,該團因故必須乘23日8:00的航班提前離開,該團即將抵達機時,團員懷特夫人神色慌張地告訴小王,她將一條鑽石項鏈放在枕頭下面,因離店時匆忙,忘記取出,要求立即返回飯店。 A、小王接到內勤通知後,應該做哪些工作? B、得知懷特夫人遺忘物品後,小王應如何妥善處理? 1、分析:WHO----由於接到內勤通知和遊客直接向導游員反映情況,因此小王應當是H市陪。 WHEN---送站前一天晚上,送站途中,時間較緊張。 HOW-----日程變更(提前送站),送站服務,物品遺失。 作答:A、接到變更通知後,小王應該: 1,通知領隊和全陪,協商取消次日原定游覽行程. 2,向遊客說明情況,求得諒解,提醒遊客做好離境准備, 3,報告旅行社,適當給予補償. 4,提醒全陪通知下一站. 5,核實變更航班時刻, 6,通知飯店提前結帳,出早餐 7,通知次日預定用餐單位,取消原定午餐. 8,通知行李員.改變出行李時間. B、處理懷特夫人遺失項鏈得到問題,小王應該: 1.安定懷特夫人情緒,確證物品遺失細節,說明由於時間緊急,無法返回飯店. 2,通知領隊和全陪,進行協商, 3,報告旅行社和飯店,派人查找. 4,找到後如果時間足夠,請其派人迅速送至機場. 5,找到後如果時間不夠,請全陪留下下一站的聯系方法,送往下一站. 6,如果找不到,請旅行社開具證明,到當地公安機關開具遺失證明,送往下一站. 7,全團繼續前往機場乘機. 8,尋找及送還遺失物品的費用由懷特夫人自理. 導游實務案例2 2、某旅行社導游員小李接待一批來自美國舊金山得到旅行團,該團原計劃於9月27日飛抵D市,26日晚餐後回到房間不久,領隊陪著一位女士找到小李說::「瑪麗小姐剛剛接到家裡的電話,她的母親病故了,需要立即趕回舊金山處理喪事.。」瑪麗小姐非常悲痛,請求小李幫助,小李應該如何妥善處理? 導游實務案例3 3、一個23人的新加坡旅行團在X市由地陪王小姐負責接待。午後參觀某寺後,王向大家介紹本地一家新開業的珍珠館,她說:「店主是我好友,證價廉物美。」在珍珠館,一位姓朱的女士對標價4000元的珍珠項鏈發生興趣,王立即主動介紹識別真假珍珠的方法,並為其討價還價,最終以900元成交。16:00,旅行團游覽某景點,因景點即將關門,大家匆匆攝影留紀念後即離去,在返回飯店途中,數名男士提出去書店購買中國地圖,幾位女士則希望購買中國烹飪書籍。王小姐表示可以安排,次日出發前,朱女士手持昨天所購買項鏈,要求王小姐幫其退換,說:「一位內行人認定它為殘次品》」王表示不能退換,上午參觀結束後,她又帶全團去一家定點工藝品商店,許多人不感興趣,只在車內坐著。王小姐懇求說:「大家幫幫忙,不買東西沒有關系,進店逛一圈也可以。」於是,一些旅客者才極不情願地下車進店。13:30,赴機場途中,數名旅遊者又提起購書一事,王小姐說:「沒時間了。」一周後,旅行社接到新加坡組團社發來的傳真,聲明該社今後若有團隊赴N市,不能由王小姐帶團。 試問:王小姐在接待該團過程中,做錯了哪些事?為什麼? 、分析:WHO--- 題干中已經說明,王小姐是N市地陪 WHEN----沒有發生涉及時間上的變化,因此無須考慮時間問題. HOW---遊客的購物要求,違背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作答:1,錯誤---帶旅遊者到非定點購物商店購物; 正確處理----導游員帶團購物必須前往定點購物商店. 2,錯誤----介紹商品不實事求是; 正確處理----導遊人員不能欺騙遊客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遊客消費, 3,錯誤----拒絕幫助遊客退換商品; 正確處理--遊客要求退換不滿意商品,導游員應當滿足,尤其是在做了承諾的情況下, 5,錯誤---多次強制安排購物,影響了正常的額游覽活動; 正確處理----導遊人員不能脅迫遊客消費或經營者串通脅迫遊客消費。
⑨ 71歲老人跟團游中猝死。旅行社是否完全沒責任
首先,我們要知道,老人在跟團旅遊中猝死,旅行社是有相關責任的,旅遊社既然能夠收取老人的錢,帶老人出去旅遊,那麼就有相關的責任來負責老人旅遊途中的安全問題。無論是旅遊前的檢查還是旅遊中的身體狀況,都是要有嚴格的專人看護的,
而且就算是老人自然死亡的話,那麼旅行社也是有相關責任的,因為在旅行前,旅行社並沒有盡到檢查老人身體狀況的義務,也是自己公司的一個疏忽,老人在途中死亡,旅行社也是要擔一點的責任的,就算是為自己公司疏忽,所犯下的錯誤做出的彌補。
⑩ 陳佑銘的猝死事件
一代乒乓球名將、前國抄家隊選手陳佑銘,一周前從湖南跟團首次來港旅遊,以了心願,卻踏上死亡之旅。
陳佑銘5月21日首次和妻子參加4日3夜旅行團來港旅遊,據悉「來香港看看」是他晚年心願,他參加的是一個廉價旅行團,香港接待旅行社是永盛旅遊。陳佑銘抵港翌日(22日)中午約12時,無牌女導游安排他和團友到紅磡半島廣場的JW Jewellery Outlet Limited珠寶店購物。曾明輝稱,綜合錄像片段及店員所說,當日陳佑銘和約20名團友入店參觀一會後,獨自走到店門外看報紙。半小時後,導游叫陳佑銘返回店內,他進店一會後再離開商店時與導游發生爭執,其後領隊加入勸喻無效,更演變成三方口角,陳佑銘疑因氣憤暈倒,店員即召救護車將他送院,之後證實死亡。
一名女無牌導游把他帶到珠寶店購物期間,陳佑銘因拒絕購物而與導游爭執,及後被導游出言指罵並企圖阻止他離開店鋪,致陳佑銘氣憤心臟病發,送院時證實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