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辦理領事認證的機構
Ⅰ 如何辦理領事認證
1、山東省內各公證處出具涉外公證文書後,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當事人持公回證書到山東省外辦答辦理認證手續亦可郵寄至省辦辦辦理認證手續。 2、省外辦接到涉外文書經審核無誤後 直接認證:韓國、南非、希臘、日本四國可直接辦理省外辦領事認證。辦理時間為三個工作日,辦好後由當事人自取亦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回郵地址寄回; 根據規定程序需辦理領事館認證者,結合領事館認證時間寄回。 代辦認證:省外辦受理需認證公證文書經審核無誤後,一個工作日送外交部領事司認證處,並由外交部領事司認證處統一向外國駐華使館申請辦理認證。具體認證時間以各駐華使館實際認證時間為准。 3、認證後的涉外文書由省外辦負責交還(寄送)當事人。 4、用於同韓國公民結婚的公證文書,其認證工作另有特殊要求。公證文書按規定程序經省外辦審核無誤後,當事人必須親自到省外辦進行面談,填寫外交部制定的《涉韓婚姻領事認證申請表》,由省外辦認證後,再由當事人持認證好的涉外文書到韓國駐青島總領事館辦理韓方領事認證。
Ⅱ 誰知道怎麼辦理各國領事館認證
領事認證:通過領事認證辦理各類認證文書有很多,內容包括了公司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身分證明等商業認證事務,也包括了投資、貸款、房地產、抵押、貿易經濟法律事務。通過辦理認證文件,客戶得以在各國從事各類商業活動、留學、定居、結婚、繼承遺產,商人得以在各地投資貿易,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各國地方的經濟發展和繁榮。辦理依據 按國際慣例,領事認證是外交、領事機關在涉外公證書、商業文書上證明公證機關、或商業文書出證機關的最後一個簽字和印章屬實。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商務文書能為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凡是對外使用的涉外公證書、商業文書一般都應辦理出證國領事認證和使用國的使、領館領事認證(雙認證);按有關協議規定,前往部分國家使用的涉外公證書、商業文書僅需辦理出證國的領事認證(單認證)。步驟/方法申請人可將需辦理認證的文件直接遞交律師事務所委託辦理;律師事務所先審查公證書及其它證書是否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公章、簽署人的簽名是否真實、所附的外語譯文有無錯漏、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各國認證機關的要求等;審核後直接在公證書上辦理領事認證、由被授權人簽署、蓋章,再由律師事務所送往各領事館加辦認證;辦理未在當地設立領事館國家的認證,由律師事務所統一寄往外交部領事司,由外交部領事司在辦理了領事認證手續後統一送往各國大使館申辦該館的領事認證手續。參考資料特別鳴謝香港雅富會計事務所整理編輯資料
Ⅲ 急!辦理領事認證一定需要公證處介紹函嗎
目前大多數外辦已經沒有這個要求了。有些外辦還需要。
Ⅳ 出國要認證的文件要去哪個部門辦理
國內各地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機構。
Ⅳ 認證是領事認證機構負責辦理是哪裡
認證是領事認證機構負責辦理,辦理領事認證的機構,包括外交部、外交部委託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和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
Ⅵ 要去辦領事認證,外事辦的認證已經做好了,要去領事館做認證,領事館可以進去辦材料么需要開什麼涵么
請在具體使領館網頁查詢辦事流程。通常不用單獨開函。
申辦領事認證須知,以下為參考。
根據國際慣例和中國領事實踐,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等能在另一國境內被相關部門承認並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印章和簽字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
一、領事認證業務范圍及要求
(一)按使領館領區辦理認證申請;
(二)文書真實合法,沒有違反中國法律或可能損害中國國家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
(三)逐項認真填寫公證認證申請表,並在相應位置簽名或捺指印。
(四)申請認證的文書在兩頁以上的,應裝訂成冊,不易被拆換。應採用火漆加封或加蓋騎縫章或加蓋鋼印等,以保證文書的完整性;
(五)由外國有關機關出具並准備在中國使用的文件須先經外方公證機關公證,並經外方外交部領事司或授權單位認證後,再到中國大使館辦理認證;
(六)辦理商業文書認證,需提交公司或單位負責人簽署的介紹信及申請人的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寫明需要認證的文件和認證目的;
(七)辦理個人出生、結婚、學歷、無犯罪記錄等類認證,需提交個人說明書,寫明需要認證的文件和認證目的。如系代辦,需提交代辦人有效護照資料頁復印件。
二、辦理領事認證基本流程示意
(一)提交材料:
1、填寫好的公證認證申請表;
2、本人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代理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和當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認證的文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注意事項:
1、申辦認證一般須四個工作日。因補充證明材料、核實情況、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2、用於結婚登記的婚姻狀況公證自公證之日超過3個月不予認證,當事人需重新辦理公證認證;用於來華收養的婚姻狀況、健康、財產、收入和無犯罪記錄公證書自公證之日起至申請收養之日止(不含我國收養中心審理時間),超過6個月的不予認證。
(三)繳費取證
當事人可憑取證單按取證日期到我館繳納費用並領取認證書。
三、注意事項
對於中國國內出具的證書或商業證明(如駕駛證、出生證明、畢業證等),當事人須將文書在國內辦理公證認證後再送往住在國使用(按程序辦理外交部領事司或被授權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及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當事人不便回國的,可以委託他人(國內親友、律師等)代理有關手續。
Ⅶ 領事認證申辦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申請人相關文書已經所在國外交部或有權辦理領事認證的機構認證;
二、文回書真答實、合法,沒有可能損害中國國家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
三、申請認證的文書在兩頁以上的,應採用火漆加封、加蓋騎縫章或鋼印等不易被拆換的方式進行裝訂。
四、根據國內有關部門規定,用於到中國內地辦理結婚登記的無配偶證明,自出證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因此,上述證明自出證之日起超過6個月的,當事人需重新辦理。
五、用於來華收養的婚姻狀況、健康和無犯罪記錄公證書自公證之日起超過6個月的不予認證。
六、駐外使領館對於申辦認證的文件,領事官員將進行審核。如發現問題,包括當地的公證或認證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規范,含不合法內容,文件有塗改、拆換等情形的,認證申請將不被受理。
七、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與認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八、經領事認證的文書內容被更改、替換的,領事認證無效。
九、經駐外使領館認證過的文書,不得更改或替換。因申請人自行更改或替換文件引起的問題及法律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Ⅷ 公證處能代辦領事認證嗎
代辦領事認證:當您拿著國內公證機構出具的涉外公證書直接到國外使用時,當地的有關部門會因不能確認您所持公證書的真偽而不予接受,這將給您在國外的工作和生活帶來極大不便。為了使當地有關部門能夠接受您所提供的公證文書,您就需要按目的國的要求,辦理領事認證(單認證、雙認證)。我們則為您提供此類代辦認證服務。
* 國內文書的領事認證(包括涉外公證書的領事認證)
(1)負責機構:外交部和地方外辦;
(2)流程:本處辦理的公證書 → 繳交相關費用(包括認證費、
代辦費,詳見表格) →認證完畢後通知當事人領取
(3)費用繳交:您前往公證處領取公證書時才繳交代辦領事認證服務費,不在線上收取。
* 在辦證過程中,經常會有用戶咨詢什麼是「單認證」和「雙認證」。
1、單認證。所謂國內領事認證中的「單認證」,是指我國內出具的涉外公證書或商業文書擬送往國外使用前, 辦理好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後,文書使用國告知,無需辦理該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文書使用國即可接受該文書。
2、雙認證。「雙認證」是指我國涉外公證或商業文書在送國外使用前,辦好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後,還需按文書使用國要求辦理該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方可被文書使用國接受。
註:不同的公證處情況不同,不是所有的公證處都會代辦領事認證,具體以咨詢相關公證處公證員的答復為准。
Ⅸ 為什麼要辦理領事認證跟使館認證的區別是什麼
領事認證、使館認證、領事加簽、使館加簽說的是一回事,只是習慣性叫法不一樣。
有些國家在中國只有使館沒有領事館,有些國家使館和領事館都有,辦理出來的認證是一樣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再問我,希望能幫到你。
Ⅹ 領事認證的幾個常見問題
領事認證就是指一國外交抄、領事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公證文書或其他證明文書上,確認公證機構、相應機關或者認證機關的最後一個簽字(簽章)或印章屬實的活動。
如在美國獲取的出生證,結婚證,護照,聲明書等,用於中國,則需要辦理中國駐美國領事認證。
領事認證辦理有三個步驟,先公證後認證
先由該國公證人進行文件屬實性公證
其次把公證好的文件送往該國外交部認證
最後送往中國駐該國使館認證
辦理時間需要3-1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