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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發票認證期限

發布時間: 2021-02-11 19:19:12

A. 增值稅發票認證期的期限是多少天

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稅發票認證期限延長至180天。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長至180天。1,認證期限延長至半年 由於原有的抵扣期限偏短,給企業造成了一些負擔。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具體的措施,對稅收征管工作進行了實質性的、傾向於納稅人的改進。 比如對於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文件提醒,上述規定要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對納稅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原來規定執行,還是遵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7號)第一條規定來執行,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天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舉例說明,一般納稅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在2010年3月31日前認證入賬(2010年是閏年),並在認證的當月申報抵扣才有效。如果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以在2010年6月30日前認證並入賬,並在認證的當月抵扣進項,在7月15日征期結束前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體現出來。 對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後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需要特別關注的是,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假定180天剛好落在2010年7月10日,而6月征期截止日為7月15日,那麼此票的抵扣期限為7月15日,而不是7月征期截止日8月15日。如果剛好落在7月18日,那麼抵扣期限為7月征期截止日即8月15日。 2,超期限不得抵扣進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將無法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能計算進項稅額抵扣。國稅發[2003]17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並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再次強調了超過期限未認證抵扣的憑證不能作為進項稅款抵扣的政策,要求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這與認證當月抵扣是一個意思。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第三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海關繳款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此政策看做是對原有條款的保留,而且對於超過認證期限的進項憑證,納稅人也不能返還銷貨方作廢重開,只能作為財務上的記賬憑證了,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該同購入的貨物價款一並計入貨物成本,在結轉收入時同比結轉銷售成本並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3,丟失抵扣憑證按原規定執行 國稅函[2009]617號文件第四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規定期限內,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及相關規定辦理。如果一般納稅人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海關繳款書,應在規定期限內,憑報關地海關出具的相關已完稅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抵扣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核,並將納稅人提供的海關繳款書電子數據納入稽核系統進行比對。稽核比對無誤後,方可允許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B. 一般納稅人的進項發票認證期限是多久

一般納稅人的進項認證期限規定:
2017年7月1日以前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為出票日起180天內認證;
7月1日以後的,認證期限為出票日起360天內認證.

C. 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抵扣的有效期為多少天

增值稅發票抵扣期限延至180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在發票開具日期起180天之內認證,可以抵扣進項稅,當期夠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7號)規定: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並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註:如果企業清算、注銷,要將沒有抵扣完的留抵額做進項稅額轉出。

(3)進項稅發票認證期限擴展閱讀

增值稅抵扣需要注意:

1、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專用發票只是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之一,也是進項稅額抵扣的形式條件之一,但是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屬於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情形也不能進項稅額抵扣;

如企業租用一輛大客車專用於職工上下班班車,租車費用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屬於用於集體福利購進應稅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自行購買用於辦公場所的裝修材料,即使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因屬於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購進貨物,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2、只有專用發票才能抵扣進項稅額

營改增後,增值稅抵扣憑證不僅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還包括:1.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2.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3.農產品收購發票;4.農產品銷售發票;5.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外貿企業);6.稅收繳款憑證。

3、跨年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認證抵扣

根據相關規定,本年取得的進項發票不是必須在本年度內認定抵扣,而是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認證抵扣就可以。此期限可以跨年。

4、過了180天未抵扣進項稅額,就不能再抵扣了

因客觀原因導致增值稅抵扣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的,詳細說明原因,經審批後仍可抵扣。客觀原因包括: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增值稅扣抵憑證未按期抵扣。

5、不知稅控機以及技術服務費可以全額抵扣

納稅人安裝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專用設備包括:金稅盤(稅控盤)和報稅盤。已繳納的技術服務費也可以全額抵減。

6、辦公用品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辦公用品比較特殊,雖然不是直接去生產產品的,但是辦公使用屬於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所需,所以可以理解為間接的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所以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不用轉出。

7、損失報廢的進項稅額都需要轉出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進項稅額需轉出。但是,如果是自然災害、市場原因造成貨物報廢處理的損失,進項稅額無需轉出。

8、免稅項目的進項稅額無需轉出

企業如果同時有增值稅免稅項目和應稅項目,需分別核算進項稅額,用於免稅項目的進項稅額需轉出。也可先按照比例抵扣進項稅額,年底再清算調整。

9、視同銷售的進項稅額需要轉出

視同銷售項目,除不得抵扣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等)外,如將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用於投資,進項稅額可照常抵扣!

10、進價高於銷售的價格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不能抵扣及轉出的情形,進價高於銷售價格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但是銷售貨物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

11、對既有增值稅應稅業務,又有非增值稅應稅業務,無需按比例抵扣

對既有增值稅應稅業務,又有非增值稅應稅業務,要合理劃分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准確計算當期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營改增」納稅人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免徵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當期全部營業額)。

12、營改增後應稅服務與貨物勞務進項不能混著抵扣

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沒要求應稅服務與貨物勞務分開各算各的抵扣,但在財稅(2013)106號中有一項特殊規定: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兼有應稅服務的,截止到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不得從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13、企業在稅務稽查中被查補的稅款和滯納金不能抵頂企業現有的留抵稅額

D. 一般納稅人的進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是多久

根據國家稅務來總局公告自2017年第11號: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4)進項稅發票認證期限擴展閱讀

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項目使用的一種特殊發票,它不僅是一般的商事憑證,而且還是計算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

開票時,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抬頭要與企業名稱的全稱一致。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要將名稱,稅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填寫完整。而且,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將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E. 2017年增值稅發票認證期的期限是多少天

1、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為360天。

2、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為180天。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十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 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規定的180日內執行。

(5)進項稅發票認證期限擴展閱讀:

根據規定,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需要認證。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設備,根據政策可以全額抵減應納稅額,因此也不需要進行認證。

同時,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用於免稅事項、簡易徵收事項和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事項的進項,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具體有關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可參考財稅〔2016〕36 號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條。因此,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經認證後作進項稅額轉出操作。

F. 增值稅發票認證期限

增值稅的
納稅期限
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
稅務機關
根據納稅人
應納稅額
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
按次納稅

G.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1、增值稅專用發 票抵扣有效期是180天。
2、增值稅專用發 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 票。

H. 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抵扣認證時間是多少天

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8)進項稅發票認證期限擴展閱讀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商事憑證,由於實行憑發票購進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因此也是完稅憑證,起到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的作用。

—種貨物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之間的各個環節可以用增值稅專發票連接起來,依據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每個環節征稅,每個環節扣稅,讓稅款從上一個經營環節傳遞到下一個經營環節,一直到把商品或勞務供應給最終消費者,這樣,各環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應納稅額之和,就是該商品或勞務的整體稅負。因此,體現了增值稅普遍徵收和公平稅負的特徵。

從發票開具資格來說,主要分為稅務代開和自行開票兩種。

I. 增值稅發票認證期限以及抵扣期限

認證期限-------從開票日期起180天內
抵扣期限-------認證當月必須抵扣,如:7月認證的,在7月的申報時必須進行抵扣,7月申報期 是8月1------15日。

J. 發票認證後,進項稅抵扣期限

進項稅認證是有期限的,從發票開出之日起180日之內必須到稅局認證。且必須當月入賬計入進項稅。

但進項稅抵扣是沒有期限的,也就是說如果形成進項留抵的話,可以無限期地留抵,直到抵扣完畢。

「營改增」試點的一般納稅人兼營免徵增值稅項目(或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且進項稅額無法准確劃分時,就要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計算公式為: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免徵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當期全部營業額)。

增值稅通常按月繳納,「當期」即為「當月」。企業各月經營情況不同,比例數據各異。從這個角度看,比例計演算法也不是盡善盡美。也正因為如此,就給企業留下了增值稅籌劃空。

(10)進項稅發票認證期限擴展閱讀: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簡單來說,發票就是發生的成本、費用或收入的原始憑證。對於公司來講,發票主要是公司做賬的依據,同時也是繳稅的費用憑證;而對於員工來講,發票主要是用來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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