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發票丟
㈠ 已經認證的發票丟失了怎麼處理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作記賬憑證,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開票方需要復印發票復印件,並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4、丟失記賬聯的處理:一般來說,如果發票開出後尚未寄出,可(開票單位)將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則從金稅卡中重新列印一次,作為記賬憑證。無需稅局和收票單位作任何處理。
5、丟失全聯次處理:一般是結合3和4的處理方式合並進行處理。
拓展資料:
一、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怎麼處理:
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發票聯,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於發票丟失當日在市州級以上黨政報刊雜志上刊登遺失聲明,並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已登報聲明作廢的證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聯入賬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的,必須要取得開票方註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並加蓋公章的存根聯復印件,與發票丟失登報聲明一並作為原始憑證。納稅人丟失普通發票全部聯次的,按丟失空白普通發票處理。
登報申明,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明確,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即:發生發票被盜、丟失情形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於發現被盜、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在轄區內地級市報刊上登報聲明作廢。
㈡ 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了如何認證
答復部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回通知 》(國稅發答[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規定: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㈢ 已認證的發票抵扣聯丟失怎麼辦
新的《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2007年1月執行)第28條: 第二十八條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版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權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㈣ 沒有認證的進項發票丟失了怎麼辦
進項發票丟失的話,拿銷貨方的復印件和已稅證明能夠抵扣。
首先版請在一般納稅人丟權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
然後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㈤ 已認證過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了怎麼辦
找供貨商索取那張發票存根聯(或者記賬聯)的復印件,附上認證通過的證明,代替發票聯記賬備查。
㈥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後丟失了,如何處理
若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首先第一步,登報掛失,發票丟失了,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但遺失聲明不必統一在《中國稅務報》刊登,可以是其他報紙。
然後第二步根據以下不同情形做處理:
1、丟失抵扣聯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2、丟失發票聯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發票聯和抵扣聯都丟失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6)認證發票丟擴展閱讀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規定:「為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九項規定,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因此發票丟失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具體處罰金額還需結合本省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作出。
㈦ 已認證完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抵扣聯丟失怎麼辦
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區分兩種:
一、空白發票:需要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接內受處理。容
二、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抵扣聯:銷貨方到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丟失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持證明單及記帳聯復印件進行認證抵扣。
三、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四、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㈧ 抵扣聯已認證,發票聯丟失了怎麼辦
發票因丟失,再重新開具發票: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情況下:
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
處理流程:
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首先要到辦稅廳領取並填寫《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並且要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申請主管稅務局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已報稅證明單》。
《丟失專用已報稅證明單》申請開具流程:
(一)申請。納稅人攜帶上述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申報徵收崗申請開具丟失專用已抄報稅證明單。
(二)受理審核。辦稅服務廳申報徵收崗受理審核納稅人提交的資料。符合條件的,當場受理辦理。納稅人提交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三)開具。納稅人提供資料符合條件的,辦稅服務廳申報徵收崗即時開具丟失專用已抄報稅證明單。
(8)認證發票丟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開票時,發票的抬頭要與企業名稱的全稱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後,增值稅發票必須有稅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2、報銷要及時,發票時間盡量不要跨年,否則不能稅前扣除。
3、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參考資料:網路-增值稅專用發票
㈨ 丟失已開出且已認證的發票如何處理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出超過三個月的,則不可以通過認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9)認證發票丟擴展閱讀:
發票因丟失,再重新開具發票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
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
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後,可作為增值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3、一般納稅人丟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4、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到主管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5、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
㈩ 已認證發票丟失怎麼辦
一般納稅來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源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