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的解釋
1. 今期出名天下知.請解釋一下。謝謝
嚴禁買碼
2. 知名度的解釋
知名度就是大家都知道,大眾化
3. 科學界最著名的幾大駁論,你能解釋嗎
(一)電車難題(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電車難題」是倫理學領域最為知名的思想實驗之一,其內容大致是:一個瘋子把五個無辜的人綁在電車軌道上。一輛失控的電車朝他們駛來,並且片刻後就要碾壓到他們。幸運的是,你可以拉一個拉桿,讓電車開到另一條軌道上。但是還有一個問題,那個瘋子在那另一條軌道上也綁了一個人。考慮以上狀況,你應該拉拉桿嗎?
解讀:
電車難題最早是由哲學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來批判倫理哲學中的主要理論,特別是功利主義。功利主義提出的觀點是,大部分道德決策都是根據「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則做出的。從一個功利主義者的觀點來看,明顯的選擇應該是拉拉桿,拯救五個人只殺死一個人。但是功利主義的批判者認為,一旦拉了拉桿,你就成為一個不道德行為的同謀——你要為另一條軌道上單獨的一個人的死負部分責任。然而,其他人認為,你身處這種狀況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為,你的不作為將會是同等的不道德。總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為,這就是重點所在。許多哲學家都用電車難題作為例子來表示現實生活中的狀況經常強迫一個人違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則,並且還存在著沒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況。
引用完畢。
Das曰:
人,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里的「行為」是什麼意思?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承認人具有自由意識——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礎。不承認自由意識存在,也就否認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個人殺人放火是由於童年的遭遇、社會的影響、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觀因素所決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決定性因素——我們就沒有權利依據任何法律對這個人進行懲罰。他殺人放火是由於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變的,懲罰這個人顯然是不合理的,懲罰他也於事無補、毫無用處。
人具有自由意識,可以做出自由選擇,並且他應當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礎。
那麼,我們現在可以解釋「行為」是什麼意思:行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個唯一的選擇。
今天早晨你可以選擇吃包子,也可以選擇吃油條。結果你吃了包子,這是你的行為、你選擇的結果。問題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條,這並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選擇什麼也不吃,選擇餓肚子減肥。作為一個理性人,你應當預見到餓肚子減肥可能造成身體傷害,你選擇了餓肚子減肥這種行為,就應當為這種行為負責。
行為並不是行動,你什麼也不幹也是一種選擇,因而也是一種行為。
我們將這個思想實驗稍作修改,就可以看到什麼也不幹確實是一種實實在在的行為:
加入電車的前方幫著5個人,你拉動一下拉桿就能使將電車駛向岔道——而岔道上什麼也沒有,不會造成任何危害。這時候你動不動拉桿呢?如果你不拉,你什麼也不幹,眼睜睜看著五個人被軋死,這顯然是不道德行為——你本來有選擇的餘地,軋死五個人並不是唯一可能的結果,你只要舉手之勞就能挽救五個人的生命,但是你選擇了什麼也不幹,你就應當為你的行為負責任,即使法律不去懲罰你,你的行為最起碼也是不道德的。
現在我們可以理清這個悖論的條理了:
一、對於這一事件,你只有兩種選擇的可能性:動拉桿或者不動拉桿。你必須在這兩種行為中選擇一個,你能夠預料到不同的行為會有不同的後果:
二、你選擇「不動拉桿」這種行為,會造成五個人死亡;你選擇「動拉桿」這種行為,會造成一個人死亡。
這個悖論的關鍵在於人們普遍認為這是在兩種不道德的行為中選擇其一,因而是個難題——這是真正的腦袋被驢踢了。Das說那麼多年那麼多大牌高手腦袋都被驢踢了一遍,你可能有點不大相信,可事實就是這樣。事實上當你必須二者之中選擇其一的時候,這兩種行為絕對不可能都是不道德的。
只有一種選擇的時候,就等於沒有選擇,沒有選擇就沒有行為,沒有行為就沒有責任——也就無所謂道德不道德。
在這個悖論中如果沒有拉桿,你無法改變電車的方向,你對軋死五個人的結果根本就無能為力,無論你干什麼事兒對這一結果都沒有影響,這時候無論你干什麼,都等於什麼也不幹——你唯一的選擇就是什麼也不幹,你就等於沒有選擇、沒有行為,因而這這一事件中你也談不上什麼道德不道德。
當你只有兩種選擇(或者100種選擇,道理是一樣的),你除此之外就沒有選擇。假如這兩種選擇都是不道德的,這就等於說無論你怎樣選擇都是不道德的,就等於說這種不道德竟然不是由於你的自由選擇造成的,而是外界強加給你的。這顯然是胡說八道。根據我們前面的論證:如果一種行為是不道德的,那必然是由於你自由選擇造成的。當你無可選擇的時候,那根本就無所謂道德不道德。
這一悖論的答案可以揭曉了:
一、你只有兩種選擇、兩種可能的行為:動拉桿或者不動拉桿,這必然造成兩種不同的結果:一個人死亡或者五個人死亡。這兩種行為不可能都是不道德的。
二、你拉動拉桿,造成一個人死亡的結果,你不應當為此承擔道義上的責任,因為這個人的死亡,不是你的行為造成的。外界條件決定必然會有人死亡,要麼一個、要麼五個,至少要死一個人——這是必然的結果,這是你無法阻止的結果。
三、你不拉動拉桿,造成五個人死亡,你應當為此承擔道德的譴責。死亡五個人,不是必然的結果,而是你的行為造成的。外界條件決定必然會有人死亡,要麼一個、要麼五個,死一個是必然的,死五個不是必然的,現在真的死了五個,那是你的行為造成的。
在這里,我們把六個人的生命當成同等價值的抽象個體,這樣做可能會有人提出反對意見: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唯一的、無價的、至高無上的,das沒有理由為了挽救那五個人的生命犧牲者一個人——das沒有剝奪這個人生命的權利,不管出於什麼高尚的理由。
Das這樣駁斥這種觀點:
你仍然將「不動拉桿」這種行為不當做一種行為看待,這是錯誤的。在前提條件下,這一個人與另外五個人一樣,面臨同樣的生命威脅。假如das沒有權力為了這五個人的生命犧牲這一個人,同樣,我也沒有權力為了這一個人的生命犧牲那五個人。即使這一個人生命的價值與那五個人是對等的,他們在我選擇時考慮的權重也應當相互抵消。既然每個人的生命價值都是至高無上的,那五個人的生命價值即使並不高於這一個人,至少也並不低於這一個人。既然沒有辦法比較每個人生命價值的大小,那麼我就不這樣考慮問題。這時候我將每一個單個的生命當做同等價值的抽象個體,並且認為5大於1,這就是唯一合理的選擇。
十個著名悖論的最終解答(二)空地上的奶牛(The Cow in the field)
引用:
認知論領域的一個最重要的思想實驗就是「空地上的奶牛」。它描述的是,一個農民擔心自己的獲獎的奶牛走丟了。這時送奶工到了農場,他告訴農民不要擔心,因為他看到那頭奶牛在附件的一塊空地上。雖然農民很相信送奶工,但他還是親自看了看,他看到了熟悉的黑白相間的形狀並感到很滿意。過了一會,送奶工到那塊空地上再次確認。那頭奶牛確實在那,但它躲在樹林里,而且空地上還有一大張黑白相間的紙纏在樹上,很明顯,農民把這張紙錯當成自己的奶牛了。問題是出現了,雖然奶牛一直都在空地上,但農民說自己知道奶牛在空地上時是否正確?
解讀:
空地上的奶牛最初是被Edmund Gettier用來批判主流上作為知識的定義的JTB(justified true belief)理論,即當人們相信一件事時,它就成為了知識;這件事在事實上是真的,並且人們有可以驗證的理由相信它。在這個實驗中,農民相信奶牛在空地上,且被送奶工的證詞和他自己對於空地上的黑白相間物的觀察所證實。而且經過送奶工後來的證實,這件事也是真實的。盡管如此,農民並沒有真正的知道奶牛在那兒,因為他認為奶牛在那兒的推導是建立在錯誤的前提上的。Gettier利用這個實驗和其他一些例子,解釋了將知識定義為JTB的理論需要修正。
引用完畢。
Das曰:
這其實就是蓋梯爾問題。蓋梯爾問題引起了長期大范圍的爭論,產生了無數個變種。蓋梯爾剛剛提出他的問題的時候,大家都認為這確實是一個問題,但是很容易解決——只要對JTB理論進行小的補充完善就會萬事大吉。但是隨著討論的深入,所有補充完善JTB理論的企圖都被進一步變種的蓋梯爾問題擊潰,以至於有人懷疑真正完善的JTB理論是不是真的存在。
以下das給出自己的答案。這答案足以迎頭痛擊一切現有的蓋梯爾問題的攻擊——我希望,不要被進一步變種的蓋梯爾問題擊垮。如果本論壇能夠提出一個擊垮das的蓋梯爾式的思想實驗的反例,das將無比欣慰。
柏拉圖認為知識是得到辯護和證明的真信念。這就是原始的JTB。
Das認為:
一、 知識是真的信念。
二、這信念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礎。(S具有充分的理性基礎是指:當且僅當P是人類公認的公理,Q是內部一致的有效的邏輯系統,以P為前提,通過Q,可以合理導出S。)
三、 知識的主體對其理性基礎有充分的了解。
四、 充分的程度與該知識的重要性相當。
十個著名悖論的最終解答(三)定時炸彈(The Ticking Time Bomb)
引用:
如果你關注近幾年的政治時事,或者看過動作電影,那麼你對於「定時炸彈」思想實驗肯定很熟悉。它要求你想像一個炸彈或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藏在你的城市中,並且爆炸的倒計時馬上就到零了。在羈押中有一個知情者,他知道炸彈的埋藏點。你是否會使用酷刑來獲取情報?
解讀:
與電車難題類似,定時炸彈情景也是強迫一個人從兩個不道德行徑中選擇的倫理問題。它一般被用作對那些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使用酷刑的反駁。它也被用作在極端形勢下法律——就像美國的嚴禁虐囚的法律——可以被放在第二位的例子。歸功於像《24小時》的電視節目和各種政治辯論,定時炸彈情景已成為最常引用的思想實驗之一。今年早些時候,一份英國報紙提出了更為極端的看法。這份報紙提議說,如果那個恐怖分子對酷刑毫無反應,那麼當局者是否願意拷打他的妻子兒女來獲取情報。
引用完畢。
Das來講一個現實生活中的真實的故事:
一個朋友是相當一級的領導,一次他辦理一個綁架小女孩的案件,罪犯送來小女孩的手指勒索錢財——影視劇中常見的情節。不過下面的故事卻很不常見。罪犯約定了無論錢是不是到手都要撕票,罪犯A去取錢,如果罪犯A在22時不回來集合,其他罪犯就撕票潛逃。
朋友只好把A抓回來——讓他拿錢回去就等於害死了小女孩。問題是時間緊迫,A這小子是知道一點法律的,他認定說不說都是死刑,不如不說,說不定找不到證據,還能留條活路。所以審訊室里出現了奇怪的場景:審訊員手腳冰涼、頭頂冒汗,罪犯卻神態自若,從容以對,時不時地露出猙獰的奸笑。
時間在流逝,每一秒鍾都生死攸關。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朋友打法其他人離開,獨自負責審訊,並且聲明有其個人對結果負責。
朋友拎出一把菜刀,按住A的一個手指,微笑著說:「我只問你一遍:小女孩關在哪裡?」
A顯然對這種威脅不屑一顧:「我真的不知道你問什麼。」
咔嚓一聲,手起刀落,一根手指掉在地上。
在A的鬼嚎聲中,朋友按住他的另一根手指,仍然微笑著說:「我只問你一遍:小女孩關在哪裡?」
A這一次沒有回答。
咔嚓一聲,手起刀落,地上現在有了兩根手指。
沒有等到朋友按住他的第三根手指,A交代了小女孩關押的位置。
小女孩解救出來以後,朋友用一個塑料袋裝著菜刀和手指,到檢察院投案自首:「我刑訊逼供,我來投案自首。」
事情的發展更加富有戲劇性。朋友的行為顯然違法,顯然構成犯罪,但是檢察院就是不立案,說這行為有緊急避險的性質,最終定性還要研究,就是不給文字結論。公安局也不給他停職,說這是檢察院的事兒,檢察院沒有結論,我們不好說什麼。法院不聞不問,檢察院沒有起訴,我們根本不知道。就連無孔不入的律師也對這事兒隻字不提,甚至A自己都認為這是合理的,既然沒人提,他乾脆就不承認被人剁了手指,法庭上他說他因為幹了這事兒後悔,自己剁的。甚至恬不知恥地說是他主動交代小孩的關押地點,主動配合公安解救了小女孩,有重大立功表現,要求給條生路。
生路是沒有,A很快就斃了。朋友的行為成了我們酒後談論的英雄壯舉,朋友自己的話,是這個故事最好的注腳:「即使是法律,也不能蒙蔽我的良心。」
我們把「定時炸彈問題」做一些變形,讓我們的理性來為世界立法:
一、假設罪犯隱藏的不是一顆定時炸彈,而是一千顆原子彈,時間一到地球就玩完,只有剁他的手指頭才能阻止這一切,現在決定權交給你,你剁還是不剁?
即使完全從維護這個罪犯權利的角度考慮問題,完全不管全人類的生死,你不剁,他別說手指頭,連小命也要嗚呼,你剁了,他無非少幾個手指頭,小命至少保得住,你憑什麼不剁?為什麼不剁?
二、假設罪犯隱藏的不是一顆定時炸彈,而是一千顆原子彈,時間一到地球就玩完,全人類都玩完,只有這個罪犯有特異功能能夠倖免遇難。只有剁他的手指頭才能阻止這一切,現在決定權交給你,你剁還是不剁?
你不剁,你就成了他的同謀,das肯定剁了你沒商量。
三、假設罪犯隱藏的不是一顆定時炸彈,而是一千顆原子彈,時間一到地球就玩完,全人類都玩完,只有這個罪犯和其他20名地球人有特異功能能夠倖免遇難。只有剁他的手指頭才能阻止這一切,現在決定權交給你,你剁還是不剁?
這與(二)沒有任何本質區別。
四、假設罪犯隱藏的不是一顆定時炸彈,而是一百顆原子彈,時間一到地球就玩完一半,人類玩完一半,這個罪犯能夠倖免遇難。只有剁他的手指頭才能阻止這一切,現在決定權交給你,你剁還是不剁?
這與(二、三)沒有任何本質區別。
五、假設罪犯隱藏的就是一顆定時炸彈,時間一到半個城市的人就玩完,只有剁他的手指頭才能阻止這一切,現在決定權交給你,你剁還是不剁?
這與(二、三、四)沒有任何本質區別。
最後一個假設,其實就是「定時炸彈問題」。
我們不反對羅爾斯,也很欣賞程序正義。我們自願遵守法律程序,我們對正當的程序表示真心的尊重,但是,指導我們行動的,永遠是心靈深處的道德法則!當程序正義或者其他任何正義與我們心靈深處的道德法則發生沖突時,我們毫不猶豫地捍衛道德的尊嚴;同時,一個理性的人不應當傷害程序的正義,我的朋友和蘇格拉底一起做出了表率:我不逃避、不隱瞞、不後悔、不改變,我自願接受程序的處罰。我用行動維護道德的尊嚴,同時甘願用一個人的苦難維護程序的尊嚴。
十個著名悖論的最終解答(四)愛因斯坦的光線(Einstein』s Light Beam)
引用:
愛因斯坦著名的狹義相對論是受啟於他16歲做的思想實驗。在他的自傳中,愛因斯坦回憶道他當時幻想在宇宙中追尋一道光線。他推理說,如果他能夠以光速在光線旁邊運動,那麼他應該能夠看到光線成為「在空間上不斷振盪但停滯不前的電磁場」。對於愛因斯坦,這個思想實驗證明了對於這個虛擬的觀察者,所有的物理定律應該和一個相對於地球靜止的觀察者觀察到的一樣。
解讀:
事實上,沒人確切知道這意味著什麼。科學家一直都在爭論一個如此簡單的思想實驗是如此幫助愛因斯坦完成到狹義相對論這如此巨大的飛躍的。在當時,這個實驗中的想法與現在已被拋棄的「以太」理論相違背。但他經過了好多年才證明了自己是正確的。
引用完畢。
Das曰:
愛因斯坦的夢想具有象徵性的意義。他不可能以光速去旅行,因為那需要無窮大的能量——宇宙中根本沒有這么多的能量。
假如愛因斯坦以光速旅行,他會看到什麼呢?
他什麼都看不見。因為這時候根本就沒有時間——時間不再流動。他的手錶、電子鍾、機械中一起停止運轉,不是因為出了故障,而是時間在這里靜止了。愛因斯坦的一根頭發變得比泰山重得多,我懷疑他的體力能否承受任何一根頭發。不過也不用過於擔心,一根頭發想壓死愛因斯坦也做不到——壓死他需要時間,但是這里沒有時間。我們站在地球上看著愛因斯坦以光速旅行一年,但是愛因斯坦卻沒有經歷這一年,開始和結束都在同一時刻,這中間時間絲毫沒有流動,絲毫沒有變化;這中間沒有發生任何事,沒有任何運動和變化,他當然也不曾在這期間「看見」任何東西。
十個著名悖論的最終解答(五)特修斯之船(The Ship of Theseus)
引用:
最為古老的思想實驗之一。最早出自普魯塔克的記載。它描述的是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幾百年的船,歸功於不間斷的維修和替換部件。只要一塊木板腐爛了,它就會被替換掉,以此類推,直到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開始的那些了。問題是,最終產生的這艘船是否還是原來的那艘特修斯之船,還是一艘完全不同的船?如果不是原來的船,那麼在什麼時候它不再是原來的船了?哲學家Thomas Hobbes後來對此進來了延伸,如果用特修斯之船上取下來的老部件來重新建造一艘新的船,那麼兩艘船中哪艘才是真正的特修斯之船?
解讀:
對於哲學家,特修斯之船被用來研究身份的本質。特別是討論一個物體是否僅僅等於其組成部件之和。一個更現代的例子就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樂隊,直到某一階段樂隊成員中沒有任何一個原始成員。這個問題可以應用於各個領域。對於企業,在不斷並購和更換東家後仍然保持原來的名字。對於人體,人體不間斷的進行著新陳代謝和自我修復。這個實驗的核心思想在於強迫人們去反思身份僅僅局限在實際物體和現象中這一常識。
引用完畢。
Das曰:
現在要探討「同一性」問題。
量子力學里頭有一個「全同原理」,說的是同類的粒子之間本質上是不可區分的。兩個氫原子之間沒有性質的區別。你用這個氫原子代替水分子中的那個氫原子,這個水分子的性質沒有任何改變。
那麼,問題就來了:我們的身體都是由基本粒子構成的,而且從我們誕生那一天起,一刻不停地進行著新陳代謝,新陳代謝的速度遠比我們一般人想像的快的多。科學家用『示蹤元素』參與新陳代謝的實驗證明,新陳代謝速度比科學家以前想像的速度也要快的多。今天組成你身體的元素,與昨天有很大不同,與幾年以前幾乎完全不同。但是我們仍然認為你還是你,現在的你和幾年前的你是同一個人,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全同原理」存在,組成你的身體的元素雖然被替換了一遍,但是同類粒子之間是完全一樣的,沒有性質的區別。用這個氫原子代替你身體里的那個氫原子,你身體的性質不發生任何改變。
當然,現在你比幾年前長大了一些或者變老了一些,這是由於你身體的結構發生了一點細微的變化——組成你身體的元素之間的相互關系發生了一點改變,而不是由於替換了元素的關系。
我們認定同一性——認定一個事物是它本身的依據不是組成這一事物的元素,而是這一事物的內部結構——元素之間的關系,以及這一事物的時空連續性。
僅僅結構相同,並不表明他們就是同一事物,還必須同時具備時空連續性才行。
我們可以按照一張圖紙建造兩座大樓,我們假設建築工人都是絕頂高手,兩個大樓的任何一個分子、原子都完全一樣,這兩座大樓具有一模一樣的結構,但他們顯然是兩個事物。兩座大樓同時處於空間的不同位置,它們當然不可能是一個東西。我從來沒有見過你的身體同時在兩個地方,即使幾十年來我一刻不停地盯著你看,也是如此。如果我在兩個地方見過你——一次在家裡、一次在學校,那肯定不是同時,一定是不同的時間。而且我可以肯定:你一定有一個從家裡到學校的連續的運動過程,雖然你在不同的時間,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但是任何一個特定的時刻,你肯定在一個唯一的地方。
同樣道理,僅僅具有時空連續性,結構完全不同也不成:
我們把一輛汽車砸碎了煉成鐵塊,用這鐵塊製成一座金屬雕像,雖然它具有時空的連續性,但是它的結構徹底改變了,我們不能說雕像就是原來的汽車。它們不具有同一性。
好了,現在我沒有足夠的知識了,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特修斯之船」
特修斯之船不斷更換部件,最後所有的部件都換了一遍。在整個過程中,它顯然具有時空連續性,就好像你的身體不斷進行新陳代謝,但絲毫不影響其時空連續性;更換的船板和以前的船板有點區別,但差別不大,功能完全一樣,和整個船的復雜性比起來,這點差別可以忽略不計,整個船的結構基本沒有改變,即使有一些改變,也像你比幾年前變老了一點一樣,這點差別完全不影響同一性。因此特修斯之船還是特修斯之船,你就是把船板更換一千遍,它還是它自己——這根本不影響同一性。
你用換下來的船板和部件再組裝一艘船,結構一樣不一樣我不管,它和特修斯之船沒有時空連續,因而那是另外一艘船。你叫它什麼都行,它不是特修斯之船
4. 求十個出名歷史古典文獻名詞解釋,例如《四書五經》、《四庫全書》、《永樂大典》
1.十通:是指我國古代十部聞名的政書,包括:唐代杜佑根據劉秩所編《通典》,宋代鄭樵編纂的《通志》,元代馬端臨的《文獻通考》,清朝的《續通典》、《續通志》、《續文獻通考》、《皇朝(清)通典》、《皇朝(清)通志》、《皇朝(清)文獻通考》和清末劉錦藻所編《皇朝(清)續文獻通考》。「十通」使我國幾千年的古代典章制度有了系統完整的記載。
2.四分法指關於典籍文獻的四部分類法。起源於魏晉之際,初步成熟於東晉時期。唐初修《隋書?經籍志》,繼承前代,正式確立經、史、子、集名稱,概括各類書籍性質內容。
3.元朝馬端臨積二十餘年功力著成《文獻通考》,為一部著名的典章制度通史。與杜佑《通典》、鄭樵《通志》並稱為「三通」。
4.《通志》,宋鄭樵撰。本書是仿《史記》的體例,收羅上起傳說中的三皇、下迄隋唐之史料而編成的一部通史著作。高宗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成書。全書200卷,附考證3卷,內容極廣,包括了本紀、年譜、世家、列傳、載記和二十略。其中紀傳終於隋,禮樂刑政諸略止於唐,藝文、校讎二略止於北宋。此書發凡起例,貫穿各史書志,包舉歷代典章制度、學術源流,提供了有關古代社會和自然的各種知識,在史學上頗有貢獻。其最大價值在於「二十略」,除禮、職官、選舉、刑法、食貨五略多據前人典章加以論述外,餘下十五略多為闡述個人見解,而且氏族、六書、七音、都邑、昆蟲草木等五略為舊史所無,藝文、校讎、圖譜、金石等略亦頗有可取之處,有較高的文化史、學術史價值。有商務印書館1935年影印本,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重印本。
5.《古今圖書集成》 清陳夢雷原編,蔣廷錫奉敕校補,是我國現存規模最大、內容最豐富、體例最完善、用途最廣的一部類書。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編成。全書10000卷,分為歷象、方輿、明倫、博物、理學、經濟等六匯編。匯編之下又分32典,典下分部,共6117部,每部設有「匯考」、「總論」、「圖表」、「列傳」、「藝文」、「選句」、「紀事」、「雜錄」、「外編」等項,無者缺之。它集古代圖書之大成,搜羅古代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文學、藝術、哲學、宗教、歷史、地理,以及天文、氣象、地質、礦產、農業、牧業、漁業、手工業、工程技術、數學等各方面的資料,其中保存明代文史資料特多,西學傳入也多有反映。此書不僅收羅豐富,而且分類細密,體例完善,檢索甚為方便.
6."十三經註疏正義「 宋佚名編,清阮元撰校勘記,嘉慶二十年(1815年)南昌府學刊本,中華書局1982年據原世界書局縮印本影印出版。十三經為儒家的經典著作,歷代註疏本甚多,且單獨成書。南宋紹興間始有合刊本,共416卷。包括:《發表於 2009-08-24 02:36:44 引用 1 樓 周易正義》、《尚書正義》、《毛詩正義》、《周禮註疏》、《儀禮註疏》、《禮記正義》、《春秋左傳正義》、《春秋公羊傳註疏》、《春秋穀梁傳註疏》、《論語註疏》、《孝經註疏》、《爾雅註疏》、《孟子註疏》。 ... 周易正義》、《尚書正義》、《毛詩正義》、《周禮註疏》、《儀禮註疏》、《禮記正義》、《春秋左傳正義》、《春秋公羊傳註疏》、《春秋穀梁傳註疏》、《論語註疏》、《孝經註疏》、《爾雅註疏》、《孟子註疏》。
7.
蜀本:宋代四川地區所刻的書,世稱「蜀本」。蜀本特點是:字體多似顏體,字畫肥勁樸厚,結構架勢雄渾壯麗,版式疏朗悅目。版心大都是白口,左右雙欄,沒有耳子。版心下端多有刊工姓名。紙張雪白,校勘精當,可與浙本相媲美。宋葉夢得《石林燕語》評宋刻本書:「天下印書,以杭州為上,蜀本次之,福建最下」。由於在宋末元軍進攻四川時大肆焚毀搶掠,因而蜀本流傳至今,比浙本、建本要少得多了。蜀本中又可分為成都本、眉山本。
8.四書五經是四書和五經的合稱,是中國儒家的經典書籍。四書又稱為四子書,是指《論語》、《孟子》、《大學》和《中庸》。五經是《詩經》(《詩》)、《尚書》(《書》)、《禮記》(《禮》)、《周易》(《易》)和《春秋》等五本儒家經典的合稱,是「六經」、「七經」、「九經」、「十二經」、「十三經」的一部分。
9.四庫全書》是乾隆皇帝親自組織的中國歷史上一部規模最大的叢書。1773年5月1日,清朝開設《四庫全書》編纂館。 由總纂官紀昀(曉嵐)窮畢生精力,率三百六十位一流學士成書於公元1782年3月12日,該書包括經、史、子、集四部,3461種書目,79039卷,總字數將近10億,可謂超級文化大典。《四庫全書》為後代學者研究中國古代文化提供了較完善的文獻資料。
10.永樂大典 《永樂大典》,編撰於明永樂年間,歷時六年(1403—1408年)編修完成,初名《文獻大成》,是中國最大的一部類書。全書22937卷,11095冊,約3.7億字,它保存了14世紀以前中國歷史地理、文學藝術、哲學宗教和其他網路文獻,匯集了古今圖書七八千種,是一部集大成的曠世大典,與法國狄德羅編纂的網路全書和英國的《大英網路全書》相比,都要早300多年。《永樂大典》屢遭浩劫,正本不知去向,副本今存不到800卷,約為原書的4%,《大英網路全書》稱之為「世界有史以來最大的網路全書」。
5. 著名的著怎樣么解釋
著
①zhù ㄓㄨˋ
顯明,顯出:~名。~稱。顯~。昭~。卓~。
寫文章,寫書:~述。編~。~書立說。
寫作出來的書或文章:名~。巨~。遺~。譯~。~作。
古同「貯」,居積。
②zhuó
出自陸游《卜運算元·詠梅》: 已是黃昏獨自愁,更~風和雨。
這里的「著」讀zhuó,它是「著」的本字。意思是「附著」「附加」。
③zhe
助詞。表示動作、狀態的持續。同「著」。例:捻著拳便打。----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
詳細字義編輯
著 zhù
〈形〉
(1)(形聲。從艸,者聲。「艸」長在地面上,表示顯露。本義:明顯,顯著;突出) 同本義
著,明也。——《小爾雅》
名著而男女有別。——《禮記·大傳》
著不息者,天也。——《禮記·樂記》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縣幟甚高著。——《韓非子·外儲說右上》
王氏門強,汝兄弟尚幼,不欲使此聲著。——《世說新語·讎隙》
此臣素著狂直於也。——《漢書·朱雲傳》
著 zhe
1. 助詞,表示動作正在進行或狀態的持續:走~。開~會。
2. 助詞,表示程度深:好~呢!
3. 助詞,表示祈使:你聽~!
4. 助詞,用在某些動詞後,使變成介詞:順~。照~辦。
詞性變化編輯
著zhù
〈動〉
(1) 顯現;顯揚。
掩其不善,而著其善。——《禮記·大學》
誠則形,形則著。——《禮記·中庸》
而日月之名久著於天地。——《韓非子·功名》
病鄭也。著鄭伯之罪也。——《穀梁傳·僖公六年》
信義著於四海。——《三國志·諸葛亮傳》
以著其潔。——唐·柳宗元《柳河東集》
凡公(袁可立)精神著於為司李、御史時。——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
鈴閣宣勞,海上著安攘之績。——明《袁可立晉秩兵部右侍郎誥》
最著者二。——清·侯方域《壯悔堂文集》
(2) 又
華林部獨著。
(3) 又如:頗著成效;著白(明白);著相(佛教語。有意識地表現出來的形象狀態)。
(4) 寫作;撰述,用文字顯明地表述。
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白居易《與元九書》
仆誠已著此書。——漢·司馬遷《報任安書》
著《靈憲》。——《後漢書·張衡傳》
著書之日。——唐· 柳宗元《柳河東集》
攜所著書。——清·梁啟超《譚嗣同傳》
著之於所進呈書之中。——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5) 又如:著作郎(主管天下文章、著作的官吏);著作人(古人稱為著作者。指書籍的作者);編著(參考利用已有的資料寫成書)。
(6) 畫圖
堯、 舜所以昌, 桀、 紂所以亡,皆著於堂。——《淮南子》
(7) 明了
彼知丘之著於己也。——《莊子》
(8) 登記,記載。
荊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論游戶自實》
(9) 又如:著令(書面寫定的規章制度);著名(寫上名字或名稱);著籍(記姓名於宮門的門籍;記名於某學者門下為弟子;登記在戶籍上)。
(10) 標出
書其賈數而著其物,若今時題署物。——《周禮》
(11) 建立;引申為成就。
故先王著其教焉。——《禮記》
(12) 又如:著庸(立功);著稱(命名。給予名稱)。
著 zhù
〈名〉
(1) 作品。如:名著(有價值的出名著作);原著(著作的原本)論著(帶有研究性的著作);新著。
(2)土著。指定居不遷的人。
流民占著者五萬余口。——《後漢書》
(3) 另見:zhāo;zháo;zhe;zhuó。
6. 知名的引證解釋
1. 謂正確認識事物的名稱。
《荀子·正名》:「名聞而實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麗也;用、麗俱得,謂之知名。」 楊倞註:「淺與深俱不失其所,則為知名。」
2. 告知姓名。
《禮記·曲禮上》:「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鄭玄註:「有媒往來,傳昏姻之言,乃相知姓名。」 孔穎達疏:「故《昏禮》有六禮,二曰問名。」
3. 謂聞知其名聲或名字。
①宋 梅堯臣《雜詩絕句》之七:「岸傍草樹密,往往不知名。」
② 陳毅《中嶽廟》詩:「巍巍中嶽廟,少小即知名。」
4. 聲名為世所知。猶出名。
①《史記·淮陰侯列傳》:「及項梁渡淮,信仗劍從之,居戲下,無所知名。」
②唐 杜甫《相從歌贈嚴二別駕》:「梓中豪俊大者誰,本州從事知名久。」
③明 趙振元《為袁氏祭袁石寓(袁可立子)憲副》:「落韻飛英,天驚雨逗。揮紇濡發,鶴唳風生。瀚海知名,詞壇聽玉。」
⑤ 魯迅《漢文學史綱要》第八篇:「漢既平七國, 乘由是知名;景帝詔拜弘農都尉。」
⑥《明史·暴昭傳》:「﹝ 暴昭 ﹞耿介有峻節,布衣麻履,以清儉知名。」
7. 形容非常有名,出名的成語
有很多,舉幾個例子:赫赫有名,舉世聞名,名揚四海,家喻戶曉,大名鼎鼎,馳名中外,聞名遐邇,名不虛傳,如雷貫耳,婦孺皆知,等等。
8. 形容很出名的四字詞語有哪些
這個太多了,下面列幾個常用的:
家喻戶曉
婦孺皆知
威名遠播
久仰大名
顯山露水版權
知名當世
名勝古跡
名流巨子
舉世聞名
蜚聲海外
如雷貫耳
耳熟能詳
大筆如椽
大名鼎鼎
聞名遐邇
一鳴驚人
舉世矚目
金榜題名
名揚四海
……
……
9. 自知知名是什麼意思
基本解釋
自知:自己了解自己;明:看清事物的能力。指了解自己的情況,對自己有正確的估計。
詳細解釋
1. 【解釋】:自知:自己了解自己;明:看清事物的能力。指了解自己的情況,對自己有正確的估計。
2. 【出自】:《老子》第三十三章:「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
3. 【示例】:一個嚴於解剖自己的人,往往是有~的。
10. 出名的詳細解釋
1. 有名聲;名字為大家所熟知。
《清平山堂話本·柳耆卿詩酒玩江樓記》:「﹝ 柳耆卿 ﹞在京師與三個出名上行首打暖,一個喚做 陳師 ,一個喚做 趙香 ,一個喚做 徐冬 。」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審虛實》:「傳奇無實,大半皆寓言耳。欲勸人為孝,則舉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紀,則不必盡有其事,凡屬孝親所應有者,悉取而加之。」
張長 《潑水節·象腳鼓歌》:「聽啊,八十歲的老爺爺,出名的老歌手,放開喉嚨唱起來了。」
2. 猶具名。
卷十七:「 聞俊卿 自把生員出名去遞投訴,就求保候父親。」
清 蔣良騏 《東華錄》卷十五:「此外 順城門 斜街 並各處房屋,總令心腹出名置買, 何楷 代為收租。」
李劼人 《死水微瀾》第五部分十:「我立刻出名,投憑親族,把你攆出祠堂。」
趙樹理 《三里灣》六:「我想咱們村裡,除了前兩個月姐姐出名在縣人民法院告過 張永清 一狀以外,別人再沒有告過狀的。」
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百零六回:等到老弟到省時,多帶幾部自己出名的書去,送上司,送同寅,那時候誰敢不佩服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