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風險
『壹』 接手轉讓店鋪時需要注意哪方面的風險
一、轉手者是房東還是租賃者?
如果是房東出租場地,那麼,要請房東拿出有效的產權證,根據產權證,對房屋的建築面積、結構等情況進行檢查,避免張冠李戴,以假亂真。如果是租賃者轉讓餐飲,必須請房東出面共同商議,分清楚哪些東西是房東的,哪些東西是租賃者的,三方當面清點,出具文字憑據,簽字畫押,方可深談。
二、這個場地能開辦餐飲嗎?
不要單方面只信聽轉讓者的話,有條件的話,應該到房產、消防、公安、環保、街道等部門了解一番。比如:這個場地開辦餐飲是否擾民,附近居民同意嗎?是否符合消防部門的相關規定,有消防手續嗎?千萬不要被轉讓者的大話所感動。尤其是這個房屋近期有否動遷計劃?如果有,就不要再浪費精力談下去了,除了你自己,沒有人願意為你的幾十萬元裝修費買單。餐飲周邊的老百姓對餐飲經營是什麼態度至關重要。一方面,周邊百姓是未來的消費准顧客,忽視不得;另一方面,百姓現在的環保意識、維權意識非常強。百姓不滿意,上訪、訴訟、上門爭辯、媒體曝光,都有可能出現。
三、「轉讓店」在行政部門有歷史遺留問題嗎?
要親自到自來水公司、電業局、環保局、煤氣公司、供熱公司等單位了解水費、電費、環保費、煤氣費、供熱費的繳納情況,如果未交清,請轉手者將剩餘部分繳納完畢,並將交費發票出示,看清確認後復印留存,妥善保管。停水停電停氣,無論停哪一樣,都無法營業。
四、「轉讓店」有違法違紀記錄嗎?
親自到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了解工商管理費、應繳納稅款是否繳納完畢,有否罰款,如果有的話,請轉讓方到相關部門繳納完畢,並將相關票據復印留存,妥善保管。工商管理費、應繳稅款屬國家強制徵收的項目,如未交齊,有可能面臨營業執照作廢、停辦營業執照、罰款等相應處罰。
五、與前員工有經濟糾紛嗎?
要將以往與餐飲有關的單位、人員聯繫到,通報餐飲租售情況,盡可能查清餐飲的工資、貸款、擔保、抵押、應付賬款和經濟糾紛情況,分清責任,避免在以後的經營中發生糾紛。因為在轉讓酒店時,很多員工跟著一起「轉讓」。所以一定要分清賬。不要僅僅憑房主或轉讓人的一面之詞作結論,如果他們之間相互配合打馬虎眼,糊弄門外漢綽綽有餘。
六、確定合同的法律主體及合同類別。
即:合同是和房東簽約還是和轉讓人簽約;合同類別是承包合同還是租賃合同。這是非常重要的兩個選擇,選擇不同,後果截然不同。從分清責任的角度說,我主張合同的法律主體應選擇房東,合同的類別是租賃合同。有些餐飲經理往往嫌辦理開業手續麻煩,浪費時間,增大開業經費,在簽訂轉讓合同的時候,能湊合就湊合,延續使用原來的營業執照,以承包形式接手餐飲。孰不知,一念之差,可能帶來後患無窮。
七、簽訂合同,務必請權利人到場,與權利人簽訂相關合同,其他任何人代簽均屬無效。
餐飲經營火爆之後,因房東反悔發生經濟糾紛的事情數不勝數,最為常見的是從合同里尋找破綻。如果權利人老謀深算,在簽訂合同時即留下伏筆,那以後的經營就危機重重了。餐飲的房東最見不得別人借用他的房子賺錢,看見別人的生意好,就認為是自己的房子的功勞,與別人的經營無關,恨不得把所有的利潤裝進自己的腰包。等到挖空心思把餐飲收歸自己經營後,才發現餐飲經營這件事遠不如當土財主那樣愜意。美國的麥當勞,在事業發展之初,也經歷了一番與房主無休止的較量,傷了不少元氣,後來,痛定思痛,成立了專門的房產經營部門,只買不租,減少了許多是非,逐漸發展到今日的漢堡巨無霸。
八、要確保所簽訂的合同完整有效。
簽合同時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找幾本關於《合同法》內容的書籍了解清楚。在這些地方多花一點錢,以後的經營就少了許多麻煩。
九、支付轉讓費,應在合同簽訂完畢、所有鑰匙交接清楚之後進行。
轉讓費支付宜晚不宜早,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以免後悔。錢在自己手裡,主動權就在自己這里,這間房子不滿意,還可以到別處看看。千萬不要被個別房主的花言巧語所迷惑,畢竟,他是出租餐飲的直接受益人。
十、接手當日,馬上換鎖。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餐飲的鑰匙,經手的人很多。餐飲鑰匙是餐飲的第一道門崗,為保險起見,換鎖是第一要務。要不然,一夜之後,店內空空如也。這樣的事情,在餐飲頂兌時並不少見。
以上十條,接手轉讓店鋪的商家一定要謹記了,開店找店址是第一步,千萬不要讓自家的心血錢被人掏走啊!
『貳』 轉讓公司有什麼風險需要注意什麼
公司轉讓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1、檢查公司是否存在債務公司轉讓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轉讓方而是承接方,承接方在收購一個公司的時候一定要先考慮該公司的賬目問題,找有資質的代理記賬公司專員,仔細檢查公司賬目,看看轉讓的公司是否有潛在的債務。2、檢查公司以前經營狀況轉讓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經營,在經營過程中是否有違法犯罪的活動,在工商局檔案中是否有不良記錄。3、年檢是否每年都按時參加年檢是國家工商機關檢查企業是否合法經營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須要檢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須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的,如果沒有按時參加,那麼企業會被記錄在案,企業信譽下降,同時還會受到處罰規定。第四查看公司審計報告公司是否是墊資注冊公司,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否出資到位,是否有抽逃資金的現象,公司賬目是否合法等等,這都是必須的,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條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