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有什麼用
1. 不動產權證書是什麼意思
不動產權屬證書,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城市居民的「房產證」將陸續換發成「不動產證。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書關系】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2. 不動產權證書與房地產權證有區別嗎
您好
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於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
於此相比,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①封面:原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現在名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
產權證書。
②內頁:有防偽鐳射標簽,蓋章原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現為各登記機構公章。
③增加不動產登記號,是全國范圍內不動產唯一「身份證號碼」。
④附圖頁有金屬線,並且更全面。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並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予以5年過渡期。
望採納,謝謝
3. 不動產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有什麼區別
1、名稱不同
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最大的區別就是名稱不同,房產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內容不同
房產證和不動產證在內容上就有很大的區別:房產證包含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證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適用期限等內容。
3、發證機關不同
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的發證機關不同,房產證印章:發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不動產權證印章:不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如:「XX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4、費用不同
在辦理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時候,需要繳納的費用也是不一樣的,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次制證成本費。不動產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另外,購房時,也不必再多多部門來回跑,所有手續都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完成。
5、版本不同
很多購房者都不知道,不動產證是有兩個版本的,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房產證只有一版本。
4. 不動產權證書你有嗎,房產證沒用了
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內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容》。在不動產權證書裡面還有一個二維碼,市民通過手機掃描後即可了解相關信息,同時還有防偽功能。
2.監制機關不同
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
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4.頒證詞不同
房產證頒證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對所有權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房產,經審核屬實,特發此證。
不動產權證頒證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為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對不動產權利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不動產權利,經審查核實,准予登記,頒發此證。
5. 不動產權證書有什麼用處,不動產權證有什麼好處
不動產權屬證書,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6. 不動產權證書與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別:
1、證件名稱不同:
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
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監制機關不同:
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不動產權證書的監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
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
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6)不動產權證書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