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市轉讓
『壹』 接手轉讓的門面注意什麼
接手別人轉讓的店鋪要注意以下情況:
1、年限:
所接手店面有效使用年限(合同文本上是否真實體現、有效)。
2、地段:
是否與你做從事的商品或商業行為相適應。
3、費用:
店租、轉讓費及押金是否合理。
4、接洽方:
與租用者交接洽談的人或單位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是租用者所接店面的合法擁有人(原店家或二房東都無所謂,重要的是一定要具備合法身份及所簽合同協議都要真實有效)。
(1)門市轉讓擴展閱讀: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後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 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貳』 門面轉讓是什麼意思
門面轉讓,是指以正當的方法,通過合法途徑,將門面出租或出售給別人。以個人,團隊的形式來獲取經濟利益的方式。
1、從法律上看,轉讓是指所有權轉讓,而轉租是是使用權轉租。
2、你說的看到廣告,說是轉讓,其實一般並不是商鋪的所有權人,大多還是承租人,不過,鋪面裝修、內部設備可能是承租人的。
3、接手這樣的事,要區分慎重,弄清楚產權人是誰,產權人是否同意,看清楚承租合同中是否允許轉租,承租期限是多長,商鋪中哪些屬於產權人,哪些屬於承租人。
當然,如果是轉讓的本來就是產權人,事情就比較簡單,重要的是辦理產權證過戶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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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轉讓法律說明
一:在租售方未允許的情況下,租方不能私自將房屋使用性質改變,或改變房屋結構。
二:在簽訂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租方必須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三:續租 租賃期滿,租售方如有意續租,則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 書面申請。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租售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未定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租售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租售方書面通知,在限 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租售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五: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租售方、租方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租售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台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叄』 門面轉讓和出租有什麼區別
出租是只是抄繳納商議好的房租襲,沒有其他費用,可能會有押金,一般是一個月或者一個季度。轉讓是因為上家經營者裝修了地面或者吊頂等不能帶走的裝修且這個裝修還是完好的,或者說不能帶走的設備可以繼續使用轉讓給了下家,另外就是自己經營期間店鋪被炒作起來,人氣很旺,所以向下家收取一定的費用,這個費用可以在轉讓給下家的時候轉嫁給下家。
轉讓費一般房主也就是產權所有人不會在合同里規定是合理的,所以想收回轉讓來的房子一點脾氣沒有,盡量轉讓之前要見真正的房東並約定好經營期限,就轉讓過一個店鋪,因為附近拆遷轉讓費砸在手裡,所以遇到很低的轉讓費盡量多往附近的商鋪打聽是不是有什麼特殊情況,如街道拓寬,改建,拆遷,房租到期,水電壓力不穩定,治安問題等等。
『肆』 店面的轉租和轉讓有什麼區別呢
商鋪轉讓;就是承租人在合同期間內將所租的房子,店面轉租給他人的意思。一般情況下,原租人可以向轉租人收取一定的轉租費。轉租人在付給原租人轉租費後,如果原租人以年付的方式向房東預先交納房租,轉租人必須再向原租人支付房東與原租人在合同內的出租費。
商鋪轉租;轉租時必須要事先了解以下情況:房子或店面的租用有效期,原租人的水電、雜費是否已經結清,房子或店面的結構和裝修是否被原租人改變過,原屬房東的物品是否齊全,同時轉租人還必須要求原租人引見房東,轉租人必須先確認房東的身份是否屬實,並和房東確認以上要以上要注意的事項。具體你要是還不明白,你可以追問鋪專家來給你講講
『伍』 門面房轉讓
可以轉讓呀,不過有些店鋪涉及到原房東不讓轉讓的問題,如果你都沒有跟房東這內些問題,你就直接自己容先在門口貼貼轉讓,自己發發信息啥的,或者找鋪專家這些平台都是可以的,總之,不想做了就早點轉出去,拖著也是消耗你的房租
『陸』 店面轉讓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首先簽定轉讓協議(合同)。
2、稅務登記證(到國稅、地稅辦理變更手續)
3、營業執照(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
4、營業所需的其它證件(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
5、房屋租賃協議(約甲方、房東共同簽訂)。
6、盤完庫以後,你給甲方出具一個收據。然後你付款,付完款以後讓甲方給你一個收據。
7、授予甲方特許經營的一些合同,如與繼承,就約上甲方與供貨商協商,與供方商簽定合同。
(6)門市轉讓擴展閱讀:
合同簽訂:
門面轉讓合同指甲乙兩方在門面在轉讓時簽訂的門面歸屬權的協議。一般這份合同會劃分好雙方權責問題。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范圍內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
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後,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特別注意: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並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柒』 商鋪轉讓什麼意思
目前商鋪轉讓有兩種理解:一是轉讓所有權,即產權人把商鋪賣給你;二是轉讓使用權或租賃權,即不改變房屋所有人,只是把房屋轉讓給你使用。你所說的應當是第二種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一般轉讓方會在轉讓租賃權的同時要求轉讓貨物,這一點你們雙方可以協商。但必須注意的是:如轉讓方是房屋所有人,那你應該要求對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並與對方訂立書面的租賃合同;如果轉讓方不是房屋所有人,那你應當要求對方出示房屋所有人與其訂立的租賃合同,在合同中應有同意轉讓方轉租的條款,同時要求由房屋所有人出具同意轉租的書面聲明。這樣才能保證你的權益。
『捌』 門面轉讓是什麼意思
門面轉讓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正在經營的門面不想做了,想找個人來接手.但你不是門面的產權擁有者所以這次經營權的轉手就是門面轉讓了.
店面轉讓,一般收轉讓費的都是人流比較旺的一點.這個轉讓費就是說現店主轉讓一個讓你賺錢的店面.有些門面市口很好,容易做出生意,價格自然要加碼;還有的門面上生意做虧了,原來的店家想從你那兒撈回一點損失,轉讓費就是一個借口。
『玖』 店面轉讓的步驟有哪些,店面轉讓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店面轉讓的步驟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
1、確定轉讓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產權所有者,如果店面經營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面的產權證明、營業執照等其他相關證件是否齊全,並初步咨詢轉讓價格及房屋的租金情況。
2、若有意接手,雙方可洽談房屋租金及店面經營設備、裝修等轉讓項目的具體價格。若談定則可預付一定數量的定金,以保證優先接手店面的權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條,收條要寫清時間、金額、定金的用途等具體內容。
3、雙方簽訂《店面轉讓協議》及《房屋租賃合同》,從而約定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
4、合同簽署完畢,按合同約定方式結付轉讓費用。
5、轉讓方有義務協助接手方進行過戶變更手續,因此,接手方要及時憑簽訂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以確定經營的合法性。
特別注意: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並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9)門市轉讓擴展閱讀
門面租售相關法律說明
一:在租售方未允許的情況下,租方不能私自將房屋使用性質改變,或改變房屋結構。
二:在簽訂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租方必須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三:續租 租賃期滿,租售方如有意續租,則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 書面申請。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租售方有權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