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轉讓合法嗎
㈠ 農民私下買賣土地是否違法
1、國家保護合法的土地流轉行為,轉讓或者買賣土地承包經營權也是流轉的形式之一,但要依法轉讓。農村土地私下轉讓,簽訂的買賣協議合同沒有法律效力。
2、買房(承包方)買來土地用於非農用途(修路)承擔的違法情節重。
3、土地流轉後,是否回收具體還需依據法院的判決。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後,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三十三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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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人的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土地承包人的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㈡ 農村土地可以轉讓給別人嗎
不可以,都是集體土地,沒法轉讓
可以承包出去
㈢ 農村集體土地轉讓合法嗎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內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容設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只有一種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對於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情形。這種情形是指鄉鎮企業破產、兼並,企業的資產(包括廠房等)發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築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於非農業建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依據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㈣ 農村土地可以轉讓嗎
依據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是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㈤ 農村私人轉讓土地合法嗎
不合法,農村土地要看什麼土地,比如宅基地,只有建房使用權,回沒有出售權,糧田答只能用來種糧權,不得建房,和非種糧使用,更不得毀壞,比如燒磚,挖魚塘,搞養殖,都是不允許的!轉讓更沒有權利!甚至拋謊都不允許!
㈥ 農民私下買賣土地合法嗎
農村土地私下買賣協議無效,房屋買賣協議有效。
法律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非經依法徵收徵用不得轉讓,因此土地私下買賣協議無效;農村的房屋可以買賣,但是只能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人,且出賣人將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體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是真實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於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使用,農民之間相互轉讓不違反法律規定。
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由農民個人享有,農民買賣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轉移,此時,宅基地的轉讓是有效的,只是農民轉讓、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之後不能再另外申請宅基地。
㈦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怎樣才合法
你好不知是那種性質的土地:
一、宅基地使用權只可在本村無宅基地家庭之間轉專讓,才是合屬法
二、一般耕地的承包使用權,就隨意多了,只要簽好轉讓合同就可以
三、家庭聯產承包耕地 的使用權轉讓,必須經過村委會建立檔案,不然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是我說的第三種,你可要謹慎了,轉讓和流轉是不一樣的。轉讓時要將你的確權書(耕地承包使用權證)名字改為對家,你就永遠放棄了這塊地的使用權。如果是流轉,就只需要在村委會簽署一份流轉使用協議就可以了。不用改土地使用證的名字。您謹慎些吧。希望幫到您
㈧ 農村土地有償轉讓協議是否合法
一、無論是城區的還是農村的,在我國,土地不存在私自買賣的可能。否則就是非法的。二、通常說的農村的土地買賣,其本質,還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的轉讓,買賣是減法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範本,供參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一、轉讓標的物: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XXXX的承包地(面積: 四址界限: )的承包經營權轉讓與乙方從事生產經營。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後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後的期限順延。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人民幣。包括甲方承包經營該地塊時對該地塊的改良投入資金。四、轉讓金的給付方式及給付時間: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給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於乙方。六、用途:乙方轉讓土地後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七、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發包方及村民小組處備案登記,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八、特別約定:本合同生效後,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徵用、徵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九、違約責任: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十一、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發包方及村民小組登記備案後生效。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壹份,村民小組壹分。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甲方住址: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乙方住址:發包方代表(簽章)年 月 日
㈨ 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經營權轉讓合法嗎
連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第2款規定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當前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主要有七種: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抵押、入股和繼承。
1、轉包:轉包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把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轉交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農戶耕種和經營。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作為出租人,將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並收取租金的行為。
3、互換:互換是指承包人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交換。互換從表面上看是地塊的交換,但從性質上看,是由交換承包土地引起的權利義務本身的交換。
4、轉讓: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
5、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問題是在起草《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時爭論較為激烈的問題。最終通過的法律只允許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市場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6、入股:《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入股流轉方式是指該法第42條規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願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
㈩ 農村集體土地轉讓合法嗎麻煩告訴我
國家規定,城市居民不能購買宅基地,這是違法的,同時也不可能過戶。如果是購買集體建設用地也要有轉為國有地後才能過戶;如果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之間互相轉讓宅基地,一般只要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即可以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