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左轉讓右轉
A. 左轉讓直行,右轉讓左轉是什麼意思(學車初)
所謂左轉讓直行,就是說道路行駛的過程中,原則上向左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避讓。所謂右轉讓左轉,顧名思義就是說在道路行駛的過程中,原則上向右轉彎的要為向左轉彎的讓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有明確規定,機動車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沒有交警指揮的十字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時,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同為直行時,堅持讓「右」原則;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先行。
(1)汽車左轉讓右轉擴展閱讀
「左轉轉大彎」來源於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即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也就是說,第51條第三款給左轉彎車輛的中心點與路口中心點畫一條曲線。
「大彎」指沿著曲線外側過彎,「左轉彎轉大彎」,是說左轉彎時,盡量讓車輛右側貼近路口中心點曲線外側通過,以較大的轉向半徑過彎,這樣轉彎過後進入的是直行車道的最右側。
B. 右轉車輛為何要讓左轉
右轉彎的車不用等信號燈,隨時可以轉,相對方向左轉和右轉的車輛轉彎時要經過同一個路回口。而在我國車輛答靠右行駛,也就是說右轉轉彎角度小,左轉轉彎角度大。
為了保證路權相對公平,一般多數國家都會規定,右轉彎的車路權最低,不僅要讓相向左轉車,還要讓相交方向直行的車、行人總之,你都隨時可以轉了,那你必須讓其他所有人先行。在沒有紅綠燈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時候,相對方向左轉車輛和右轉車輛相遇時右轉車輛要讓左轉車輛。
(2)汽車左轉讓右轉擴展閱讀: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准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C. 左拐的車輛要讓著右拐的車輛么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也就是說相對方向在路口向同一路口轉彎的時候右轉讓左轉先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1、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3)汽車左轉讓右轉擴展閱讀
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
D. 汽車在路上行駛時,是左轉讓右轉或是右轉讓左轉
汽車在路上行駛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轉彎的機動車應當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准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E. 交通法規左轉彎要讓右轉嗎
不是的,右轉彎要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版52條第4項的規定:機動權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應遵守下列規定: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拓展資料:
區分「讓右原則」和「右轉讓左轉」
1、讓右原則——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讓右側車輛先行,兩輛車匯入一個車道里的時候,左側車輛要讓行右側車輛。
2、右轉讓左轉——相對方向行駛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是說在道路行駛的過程中,原則上向右轉彎的要為向左轉彎的讓路,否則如果因此發生交通事故,違反交通規則的一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F. 十字路口汽車行駛,是左轉讓右轉先行,還是右拐讓左轉先行
沒有紅綠燈的優先順序是,直行,左轉,右轉,轉彎讓直行,右轉讓左轉,雙方在沒有紅綠燈的交叉口會車需要讓行右方直行車輛
G. 「左轉讓直行,右轉讓左轉」是什麼意思
所謂左轉讓直行,就是說道路行駛的過程中,原則上向左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避讓內。所謂容右轉讓左轉,顧名思義就是說在道路行駛的過程中,原則上向右轉彎的要為向左轉彎的讓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有明確規定,機動車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沒有交警指揮的十字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時,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同為直行時,堅持讓「右」原則;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先行。
(7)汽車左轉讓右轉擴展閱讀
「左轉轉大彎」來源於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即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也就是說,第51條第三款給左轉彎車輛的中心點與路口中心點畫一條曲線。
「大彎」指沿著曲線外側過彎,「左轉彎轉大彎」,是說左轉彎時,盡量讓車輛右側貼近路口中心點曲線外側通過,以較大的轉向半徑過彎,這樣轉彎過後進入的是直行車道的最右側。
H. 行駛中右轉彎應該讓左轉彎還是左讓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項規定: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一種就是,右道車直行,本道車直行或者轉彎的。這種情況要讓右道車先行。
第二種則是,右道車轉彎,本道車也轉彎時,本道車必須讓右道車先行。還是以剛才提到的路口為例。如果甲駕駛員在中山街上自南向北行駛到路口後准備轉彎時(不論左轉或右轉),發現右側城北路上駛來的車輛也是打算轉彎的(不論左轉或右轉),那麼駕駛員也必須減速避讓。
第三種情況就是,右道車轉彎,本道車直行時,右道車則是需要讓本道車先行了。陳利鋒強調,這種情況是行車至路口時唯一的一種右側來車讓本道先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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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誤解
誤解一:開車有個右側通行原則:
右轉彎對其它車輛的影響不大,轉彎半徑小,從時間上算,右轉彎肯定也比左轉彎快,理應右轉先行啊。
因為左轉彎車輛在路口行駛的時間長於右轉彎的車輛,它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時間、它自己受其他車輛影響的時間都長於右轉彎的車輛,所以,右轉彎的車輛應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如果左轉彎車讓行的話,就會增加上述不利因素,不利於盡快清空路口車輛造成堵塞。
誤解二:任何情況都是右轉彎讓左轉彎:
在交叉路口,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警察指揮的情況下,我們應該首先觀察是否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如果有,那就應該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如果沒有,右轉彎的就應該讓左轉彎的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