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
A. 2019年會計從業資格證還需要繼續教育嘛
需要,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擴展閱讀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等相關專業知識。
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框架,定期發布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專業科目指南,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進行指導。
B. 2018會計從業資格證還需要繼續教育嗎
需要的。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三十七條,本規定所稱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包括:
1、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解析:持有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高級會計師證書的人員,全部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2、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解析:在會計從業考試取消之前已經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並且現在還在從業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參加繼續教育。所以對於會計證取消還用不用繼續教育的疑問已經有了明確答案——必須繼續教育!
3、其他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解析:所有從業跟會計相關的工作人員,無論是否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者從業證書,或者沒有會計相關證書,只要從事著跟會計相關的工作,都必須參加繼續教育!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擴展閱讀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作為特殊從業人員,既要有良好的業務素質,也要有較強的政策觀念和職業道德水平。繼續教育是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優化知識結構、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增強創新創業能力的有效途徑。
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財政部進一步轉變職能、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大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清理力度,施行20餘年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即將取消,以不斷降低人才負擔和制度成本。
《繼續教育規定》規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採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針對不同的繼續教育形式,明確相應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准。同時,強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要參加經過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繼續教育機構組織開展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否則不予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C. 會計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怎麼進行
首先登錄地方的會計繼續教育網站,進入會計網上繼續教育頁面,輸入你的會計從業資格證號,和身份證號,之後就會出現你繼續教育的課程,你直接聽就行,因為 大連這繼續教育是免費的,所以就不用去交費,等二十四小時的課程聽完並通過習題測試後,你拿著你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到會計人員服務中心或者是代理辦業務的地方財政局貼上磁條就行,你最好打電話咨詢下當地的會計服務中心,因為每個地方都會有不同的差異的。希望能幫助到您!
D. 會計從業資格證沒有繼續教育怎麼辦
會計從業人員應該每年及時按要求參加會計繼續教育,如確有特殊原因沒有參加學習,可在下一年度補學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內容。您的會計證沒有作廢,請在今年繼續教育時補學以前年度的學習內容。
可以轉。
從省以外地區調入某市的持證人員應在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上傳電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內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申請調入時,應持調轉手續、准確填寫的《大連市會計從業資格調入登記表》,攜帶相關證件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入。
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辦理調入手續時,應核對持證人員的相關材料和全國調轉平台上的電子信息,確認無誤後及時將其導入我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拒絕調入,同時註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絕調入決定的,應當場告知持證人員;不能當場告知的,應在10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內以適當方式通知持證人員。大連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對拒絕調入人員信息在全國調轉平台上作退回處理並註明退回原因。
(一)不符合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規定的。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所列信息與全國調轉平台上管理系統電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調出之日起超過90日的。
(四)持證人員證書檔案號(身份證號)與調入地已有持證人員證書檔案號(身份證號)重復的。
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發現持證人員信息在財政部調轉平台、財政專網查詢系統、調出地調轉記錄中不存在的,可認定其所持證書為虛假證書,應予以當場沒收其證書並開具相應憑證。
(4)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擴展閱讀:
從省以外地區調入我市的持證人員應在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上傳電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內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申請調入時,應持調轉手續、准確填寫的《大連市會計從業資格調入登記表》,攜帶相關證件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入。
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辦理調入手續時,應核對持證人員的相關材料和全國調轉平台上的電子信息,確認無誤後及時將其導入我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拒絕調入,同時註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絕調入決定的,應當場告知持證人員;不能當場告知的,應在10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內以適當方式通知持證人員。大連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對拒絕調入人員信息在全國調轉平台上作退回處理並註明退回原因。
(一)不符合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規定的。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所列信息與全國調轉平台上管理系統電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調出之日起超過90日的。
(四)持證人員證書檔案號(身份證號)與調入地已有持證人員證書檔案號(身份證號)重復的。
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發現持證人員信息在財政部調轉平台、財政專網查詢系統、調出地調轉記錄中不存在的,可認定其所持證書為虛假證書,應予以當場沒收其證書並開具相應憑證。
《會計從業資格證》年檢,主要審核和檢查持證人員的下列情況:
1、完成規定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的情況;
2、工作單位、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變更情況;
3、《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登記情況;
4、持證人員遵守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依法履行會計職責情況;
5、財政部門的其他規定。 持證人員在規定的年檢時間內(按"證書號碼"尾號相應月份)到各區縣財政局、市財政局會計人員服務中心進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證)的年檢。
年檢期間,下列人員提供有效證明可以不參加年檢,但最多隻免檢一次。
1、出國進修會計專業人員;
2、住院(六個月以上)的病人;
3、休產假人員;
4、應征入伍後非從事會計工作人員;
5、其他特殊情況。
會計證年檢時,原則上要求出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手冊、會計電算化合格證。要求會計證年檢時必須出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登記情況、會計電算化合格登記情況,否則不予年檢會計證。
E. 會計從業資格證在哪裡繼續教育
現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已經取消了,改為由企業自己判斷,然後從事會計工作的人應具備相應的資格能力。
但會計繼續教育還是要執行的,具體可登錄當地的財政局,一般在每年3~6月份會有相應的通知出來,根據那上面操作,現在實行網路教育,修滿相應的學習,就可以進行考試(先模擬考試,然後進入正式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後,自己列印合格通知書備存。
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F.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怎麼進行
是在網上進行學習,繼續教育有3家網校合作的,需要注冊賬號,繳費,看視頻,視頻會自動暫停,或者跳出來題,需要動下滑鼠才會繼續播放, 看滿24個小時就算完成了。
會計從業人員應該每年及時按要求參加會計繼續教育,如確有特殊原因沒有參加學習,可在下一年度補學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內容。您的會計證沒有作廢,請在今年繼續教育時補學以前年度的學習內容。
連續三年沒有參加繼續教育或未完成規定學時的,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自行失效,按新修訂的《會計法》規定,需要5年後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6)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擴展閱讀
《會計從業資格證》年檢,主要審核和檢查持證人員的下列情況:
1、完成規定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的情況;
2、工作單位、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變更情況;
3、《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登記情況;
4、持證人員遵守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依法履行會計職責情況;
5、財政部門的其他規定。 持證人員在規定的年檢時間內(按"證書號碼"尾號相應月份)到各區縣財政局、市財政局會計人員服務中心進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證)的年檢。
G. 會計從業資格證取消後,還需要進行繼續教育嗎
會計從業證取消了,不需要換從業證,但還需要繼續教育。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徵求意見稿) 中以下規定: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所稱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包括:
(一)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持有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高級會計師證書的人員,全部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三)其他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一號)》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於2017年11月4日通過,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會計從業考試退出了會計歷史舞台。以下為《會計法》內容:
將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修改為:「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專業能力、遵守職業道德」。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帳,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7)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擴展閱讀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考試: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均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