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匯票如何轉讓
⑴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應該怎麼操作
1、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企業網銀,在企業網銀的電子票據業務中錄入票據背書的申請,在此處需要填寫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被背書人等方面的信息,並加蓋背書人的數字證書的電子簽名。
2、背書生效採用雙方操作時間優先的原則:電票背書申請發出後,背書雙方都可以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申請,被背書人也可進行簽收或者駁回申請操作此時,操作順序時間在前的操作生效,如果背書人先撤銷申請,則該申請被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回復操作,如被背書人先發起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按照被背書人的意願生效,背書人不能再進行撤銷申請。
⑵ 中國銀行企業網銀電子匯票轉讓如何操作
請您使用經辦人的U盾登錄企業網銀後,在匯票服務—電票背書—背書申請頁面,選擇需要背書轉讓的電票,在頁面下方填寫被背書人賬號、被背書人名稱、被背書人開戶行名稱、被背書人開戶行行號信息後,點擊提交,然後退出企業網銀,使用授權人的U盾登錄後,在匯票服務—電票授權頁面對提交的背書申請進行授權。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⑶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進行背書轉讓
銀行承兌匯票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如下圖)。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被背書人名稱。
2、背書人名稱。
3、背書人簽章。
4、背書日期。
(3)電子匯票如何轉讓擴展閱讀:
背書轉讓的法律效力:
(1)背書轉讓無須經票債務人同意。
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2)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
背書轉讓後,轉讓人並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轉變為票據義務人,並承擔但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3)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
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票據法設計了一系列特別的制度來保障票據受讓人的權利,首先,受讓人只需以背書連續的票據,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合法權利人身份,而無須提供其他證明。其次,受讓人可以對票據債務人主張前手對人抗辯的切斷,從而使其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受票據債務人與前手背書人之間抗辯事由的影響;再次,受讓人可以主張善意取得。
⑷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背書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版人的行為。權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背書人名稱; 二、被背書人名稱; 三、背書日期; 四、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⑸ 電子承兌匯票如何轉出
平安銀行電子承兌匯票出票流程如下:
1、選擇菜單:票據業務 > 電子票據 > 出票 > 清單編輯。本步驟用於出票人新增票據信息。單人操作即可。交易成功後,票據狀態為「出票待登記」。
2、選擇菜單:票據業務 > 電子票據> 出票 > 出票登記。本步驟用於出票人向人行進行出票信息登記,產生票號。需多人操作。交易成功後,票據狀態為「出票已登記」。
3、選擇菜單:票據業務 > 電子票據 > 出票 > 提示承兌。本步驟用於出票人向銀行提示承兌。單人操作即可。交易成功後,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待簽收」。
4、銀行承兌簽收回復後,選擇菜單:票據業務 > 電子票據 > 出票 > 提示收票。本步驟用於出票人可向收票人發出提示收票申請。需多人操作。交易成功後,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待簽收」。
應答時間:2020-12-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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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電子承兌怎麼背書轉讓
銀行匯票背書轉讓流程:
1、匯票正面填寫日期、收款單位名稱、金額;
2、背面寫開戶行名稱,蓋本公司財務章、法人章,並註明委託收款字樣,標明日期即可;
3、如果是委託銀行收款也要背書的,背書人就應填收款銀行的名稱,或在背書的地方寫上被背書公司的名字,然後在下面的方框里蓋上公司預留銀行的印鑒章即可。
背書轉讓概念
背書是轉讓匯票權利的一種法定手續,就是由匯票持有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讓人的名字,並把匯票交給受讓人的行為。
注意事項
(1)背書轉讓無須經票債務人同意。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2)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背書轉讓後,轉讓人並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轉變為票據義務人,並承擔但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3)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
(6)電子匯票如何轉讓擴展閱讀
背書轉讓的效力
1、權利轉移效力
一般轉讓背書以票據權利轉讓為目的,當背書行為有效成立以後,即發生票據權利轉移的效力,被背書人取得票據權利。
2、權利擔保效力
權利擔保效力,是指背書人對其所有後手均承擔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當其後手所持匯票不獲承兌或者不獲付款時,背書人應根據其要求予以償還。
3、權利證明效力
權利證明效力,是指持票人所持票據上的背書,只要具有形式上的連續性,法律就推定他為正當的票據權利人。
4、切斷抗辯的效力
被背書人經背書受讓匯票權利後,原則上不承受背書人在匯票權利上存在的瑕疵,這是由票據行為的獨立性所決定的。
參考資料
網路-一般轉讓背書
⑺ 電子承兌匯票怎樣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電
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
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2、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背書人名稱; 被背書人名稱; 背書日期; 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電子承兌匯票轉讓貼現流程
進入企業網銀,票據業務 ——電子商業匯票 ——機構名稱、賬號、待處理類型選擇待簽收票據——待簽收電子商業匯票——列印匯票——簽收 ——列印明細——簽收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一級授權
⑻ 商業電子承兌匯票如何接收和轉讓
1 承辦電子匯票業務,需要企業在已接入ECDS的銀行開戶開通網銀功能,並向銀行申請在網銀中開通電子票據功能模塊,開通後即可開展電票業務。 2 開通登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一份完整的匯票包括出票人、收款人、票據金額、承兌信息及能否轉讓的基本信息。打開一份電子承兌匯票,查看票據正面右上角的票據狀態。 3 企業客戶主要使用的電票系統功能包括票據簽發(出票信息登記、承兌業務、提示收票及收票)、背書轉讓、貼現業務及提示付款這四項。票據簽發(1)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人操作)經辦:電子票據→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信息登記→經辦→新增→填寫票據相關信息→確定→提交(2)核:電子票據→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信息登記→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信息錄入准確)→確定(3)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後,電子票據→出票信息登記→出票信息登記→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面信息→票據狀態為「出票已登記」 4 提示承兌申請(出票人操作)(1)經辦:電子票據→承兌業務→提示承兌申請→經辦→選取賬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錄入→確定→提交(2)審核:電子票據→承兌業務→提示承兌申請→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確定(3)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後,電子票據→承兌業務→提示承兌申請→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面信息→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待簽收」 5 提示收票申請(出票人操作)(1)經辦: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申請→經辦→選取賬號→查詢→選取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錄入→確定→提交(2)審核: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申請→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取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確定(3)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後,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申請→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取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待簽收」 6 提示收票簽收(收款人操作,且僅限於收款人)(1)經辦: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簽收→經辦→選取賬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面信息→錄入→下拉菜單選取簽收(確認票據無誤)→確定→提交(2)審核: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簽收→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並同意經辦意見)→確定(3)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後,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簽收→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面信息→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已簽收」 7 背書轉讓(1)背書轉讓申請(持票人操作)經辦: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申請→經辦→選取賬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錄入→填寫背書轉讓信息→確定→提交審核: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申請→審核→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且信息錄入正確)→確定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後,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申請→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票據狀態為「背書待簽收」 (審核和查看功能,參照出票信息登記操作)填寫時必須正確錄入被背書人賬號信息等,並確認轉讓標記為可再轉讓。(2)背書轉讓簽收(被背書人操作)經辦: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簽收→經辦→選取帳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申請方發送信息→支付信用查詢→錄入→下拉菜單選取簽收(確認票據無誤)→確認→提交審核: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簽收→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申請方發送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並同意經辦意見)→確定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後,電子票據→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簽收→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票據狀態為「背書已簽收」 (審核和查看功能,參照出票信息登記操作)簽收之前,確認票面要素時,不可忘記確認票據正面與背面的背書轉讓標記,同時在申請方發送信息中確認票據轉讓標識為可再轉讓。 8 貼現(1)申請貼現(買斷式)申請(持票人操作)經辦:電子票據→貼現業務→貼現申請→經辦→選取帳號→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錄入→填寫貼現信息→提交審核:電子票據→貼現業務→貼現申請→審核→按筆審核→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查看經辦信息→審核→勾選同意(確認票據無誤且錄入信息准確)→確定在經辦、審核都成功操作後,電子票據→貼現業務→貼現申請→查詢→按筆查詢→查詢→選中對應票據→查看票面信息→票據狀態為「買斷式貼現待簽收」。
⑼ 電子承兌怎麼背書轉讓給下一家公司
1、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企業網銀回,在企業網銀的答電子票據業務中錄入票據背書的申請,在此處需要填寫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被背書人等方面的信息,並加蓋背書人的數字證書的電子簽名。
2、背書生效採用雙方操作時間優先的原則:電票背書申請發出後,背書雙方都可以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申請,被背書人也可進行簽收或者駁回申請操作此時,操作順序時間在前的操作生效,如果背書人先撤銷申請,則該申請被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回復操作,如被背書人先發起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按照被背書人的意願生效,背書人不能再進行撤銷申請。
相關知識:
1、電子銀行承兌的背書是通過電子化的方式進行流轉,背書流轉必須是建立在真實、合法的交易、債權債務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的基礎上,背書行為才能合法。
2、電票的普及使得開通電子銀行承兌業務的企業越來越多,電票的計算機錄入代替傳統手工書寫,大大提高了電票背書的效率。另外操作過程中,背書人保證確實要發出背書申請,不然對方先行回復對己方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