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承兌匯票背書轉讓
A. 電子承兌怎麼背書轉讓
銀行匯票背書轉讓流程:
1、匯票正面填寫日期、收款單位名稱、金額;
2、背面寫開戶行名稱,蓋本公司財務章、法人章,並註明委託收款字樣,標明日期即可;
3、如果是委託銀行收款也要背書的,背書人就應填收款銀行的名稱,或在背書的地方寫上被背書公司的名字,然後在下面的方框里蓋上公司預留銀行的印鑒章即可。
背書轉讓概念
背書是轉讓匯票權利的一種法定手續,就是由匯票持有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讓人的名字,並把匯票交給受讓人的行為。
注意事項
(1)背書轉讓無須經票債務人同意。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2)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背書轉讓後,轉讓人並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轉變為票據義務人,並承擔但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3)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
(1)電子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擴展閱讀
背書轉讓的效力
1、權利轉移效力
一般轉讓背書以票據權利轉讓為目的,當背書行為有效成立以後,即發生票據權利轉移的效力,被背書人取得票據權利。
2、權利擔保效力
權利擔保效力,是指背書人對其所有後手均承擔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當其後手所持匯票不獲承兌或者不獲付款時,背書人應根據其要求予以償還。
3、權利證明效力
權利證明效力,是指持票人所持票據上的背書,只要具有形式上的連續性,法律就推定他為正當的票據權利人。
4、切斷抗辯的效力
被背書人經背書受讓匯票權利後,原則上不承受背書人在匯票權利上存在的瑕疵,這是由票據行為的獨立性所決定的。
參考資料
網路-一般轉讓背書
B. 電子承兌匯票如何背書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背書人名稱; 二、被背書人名稱; 三、背書日期; 四、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C. 電子承兌匯票怎樣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電
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
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2、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背書人名稱; 被背書人名稱; 背書日期; 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電子承兌匯票轉讓貼現流程
進入企業網銀,票據業務 ——電子商業匯票 ——機構名稱、賬號、待處理類型選擇待簽收票據——待簽收電子商業匯票——列印匯票——簽收 ——列印明細——簽收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一級授權
D. 電子承兌背書轉讓步驟
1、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企業網銀,在企業網回銀的電子票據業務中錄入票據背答書的申請,在此處需要填寫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被背書人等方面的信息,並加蓋背書人的數字證書的電子簽名。
2、背書生效採用雙方操作時間優先的原則:電票背書申請發出後,背書雙方都可以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申請,被背書人也可進行簽收或者駁回申請操作此時,操作順序時間在前的操作生效,如果背書人先撤銷申請,則該申請被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回復操作,如被背書人先發起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按照被背書人的意願生效,背書人不能再進行撤銷申請。
相關知識:
1、電子銀行承兌的背書是通過電子化的方式進行流轉,背書流轉必須是建立在真實、合法的交易、債權債務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的基礎上,背書行為才能合法。
2、電票的普及使得開通電子銀行承兌業務的企業越來越多,電票的計算機錄入代替傳統手工書寫,大大提高了電票背書的效率。另外操作過程中,背書人保證確實要發出背書申請,不然對方先行回復對己方很不利。
E.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怎麼背書給別人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為了更好的完善這個票據系統,然後電子票的背書轉讓,沒有現在紙質的票那麼寬松。規定比較嚴格。具體你自己到金融一網咨詢吧。這個是新型的票據類型。慢慢會普及的。最好自己了解清楚。
F.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應該怎麼操作
1、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企業網銀,在企業網銀的電子票據業務中錄入票據背書的申請,在此處需要填寫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被背書人等方面的信息,並加蓋背書人的數字證書的電子簽名。
2、背書生效採用雙方操作時間優先的原則:電票背書申請發出後,背書雙方都可以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申請,被背書人也可進行簽收或者駁回申請操作此時,操作順序時間在前的操作生效,如果背書人先撤銷申請,則該申請被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回復操作,如被背書人先發起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按照被背書人的意願生效,背書人不能再進行撤銷申請。
G.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背書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版人的行為。權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背書人名稱; 二、被背書人名稱; 三、背書日期; 四、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H.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進行背書轉讓
銀行承兌匯票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如下圖)。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被背書人名稱。
2、背書人名稱。
3、背書人簽章。
4、背書日期。
(8)電子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擴展閱讀:
背書轉讓的法律效力:
(1)背書轉讓無須經票債務人同意。
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2)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
背書轉讓後,轉讓人並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轉變為票據義務人,並承擔但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3)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
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票據法設計了一系列特別的制度來保障票據受讓人的權利,首先,受讓人只需以背書連續的票據,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合法權利人身份,而無須提供其他證明。其次,受讓人可以對票據債務人主張前手對人抗辯的切斷,從而使其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受票據債務人與前手背書人之間抗辯事由的影響;再次,受讓人可以主張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