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與股本
A. 公司總股本本金和注冊資金有什麼關系
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回數額體現。注冊資金答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隨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注冊資金就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范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 總股本包括新股發行前的股份和新發行的股份的數量的總和.公司資產的總價值,包括股本金、長期債務及經營盈餘所形成的資產。 兩者無必然聯系
B. 注冊資本和總股本是什麼關系
注冊資本是公司發起人認繳的資金總額,這個資金在公司成立後是不可抽回版的,只可供公司使用。權
總股本指公司發行或後來增發的股票總數量。
總資產指公司所有資產總和。
注冊資本和後兩者沒什麼關系,一個很大的公司可能其注冊資本很少。
一個公司發行股票一般是評估其凈資產多少來確定發行股票數量和發行價的,所以總資產大的公司一般發行股票後總市值較大。
C. 實收資本、股本和注冊資金的關系
注冊資本是企業全體股東認繳出資額的總和。
實收資本、股本是會計的名詞,是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在收到股東的注冊資金後,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股本)
D. 注冊資本與股本有何區別
注冊資本與股本在所指對象和用途使用上不同。
1、所指對象不同
股本是經公司章程授權、代表公司所有權的全部股份,既包括普通股也包括優先股,為構成公司股東權益的兩個組成部分之一。股本的大小會隨著送股和配股而增加,但市價不會改變。
而注冊資本是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
2、用途使用不同
公司股本可以用來核定股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的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公司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作為股本,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的部分,作為股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
而注冊資本可以用於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發放人員工資、進貨、買辦公用品等等,這些行為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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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公司登記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司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
公司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公司設立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
E. 資本和股本分別是什麼
雖然名稱不同,但性質是一樣的,根據你所在公司所有制形式不同叫法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叫股本
其他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他形式的企業)都叫實收資本
F. 公司股本總額和注冊資本、投資總額有何區別
公司股本總額和注冊資本、投資總額區別:
一、內涵不同:
主冊資本,是回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答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
股本總額是股份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面值總額或股份金額總和。
投資總額的概念出現的歷史原因在於對外開放之初,所謂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實質還是項目公司意義上的企業,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市場主體,而是為了一個具體的建設項目而在有效期限內存在的企業。國家在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同時,就批准了該外商投資企業的規模,這個規模就是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
二、針對企業不同:
注冊資本時所有類型公司的通用概念。
股本總額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專屬概念。
投資總額是外商投資企業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內資企業中並不存在投資總額的概念。
三、組成不同。
注冊資本、股本總額可以由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投資總額實際上包括投資者繳付或認繳的注冊資本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借款。
G. 注冊資本和法定股本有什麼區別
注冊資本和股本從理論上應該相等,但實際上來說可能會有動態的不一致,注冊資專本是在工商部門登屬記的股本,實際的股本可能不是一下子募集完成,這時候可能注冊資本大於股本。在配股和有股票股利時,方案已經經過股東大會批准具有法律效率了,但工商登記的變更可能會滯後,這時候股本可能大於注冊資本。
先有注冊資本,後有股本。
注冊資本,是指公司在設立時由章程載明的、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資本。國家對各種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都規定了必須達到的最低限額。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則至少要達到這個數字。在會計核算上,股本=注冊資本。
H. 股本應等於公司的注冊資本嗎
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比較,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將上市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並專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來籌集屬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標。股票的面值與股份總數的乘積為股本,股本應等於公司的注冊資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的指標。為了直觀地反映這一指標,在會計核算上股份公司應設置"股本"科目。
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股本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與股本總額往往不一致,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溢價發行;小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折價發行;等於股本總額的,為面值發行。我國不允許公司折價發行股票。在採用溢價發行股票的情況下,公司應將相當於股票面值的部分記入"股本"科目,其餘部分在扣除發行手續費、傭金等發行費用後記入"資本公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