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證書
① 打架斗毆開公證書需要什麼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條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機構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打架斗毆是違法甚至犯罪行為,應該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法院依法處理,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你讓公證處給你證明什麼?證明打架斗毆真實合法嗎?公證處不做這種所謂的公證的。拿法律開玩笑,非要做法盲,後果很嚴重。
② 去公證處開公證書要些啥子材料
結婚嗎?
③ 開公證處需要什麼條件
目前,在我國設立公證機構比較難,一般為政府行為,具體條件和方法如下,供你參考。
(一)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司法部《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
(二)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8條第1項);
(2)有固定的場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8條第2項);
(3)有二名以上公證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8條第3項);
(4)有開展公證業務所必需的資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8條第4項)。
設立公證機構,應當符合經司法部核定的公證機構設置方案的要求(司法部《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第11條第2款)。
公證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在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公證員中推選產生,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核准,並逐級報省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10條)。
公證機構的開辦資金數額,由省司法行政機關確定(司法部《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第13條)。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1)設立公證機構的申請和組建報告;
(2)擬採用的公證機構名稱;
(3)擬任公證員名單、簡歷、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符合擔任公證員條件的證明材料;
(4)擬推選的公證機構負責人的情況說明;
(5)開辦資金證明;
(6)辦公場所證明。
政策咨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2、司法部《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
辦事時限
設立公證機構,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組建,逐級報省司法廳審批。
省司法廳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核,作出批准設立或者不予批准設立的決定。對准予設立的,頒發公證機構執業證書;對不準予設立的,應當在決定中告知不予批準的理由。批准設立公證機構的決定,應當報司法部備案。省司法行政機關對經批准設立的公證機構以及公證機構重要的變更事項,應當在作出批准決定後二十日內,在省級報刊上予以公告。
④ 辦理公證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1、辦公證應來提供證明:應源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若是單位辦公證應提供法人資格證書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和身份證。
3、代理人代辦公證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及委託人簽名的《授權委託書》。
4、還應按申辦的公證種類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例如,出生公證、親屬關系公證須提交(出生證)或單位出具的證明;
5、結婚公證須提交《結婚證》學歷公證須提交《畢業證書》。
6、另外,涉及財產的公證應提交有效的產權證(如《房地產權證》、《山林權證》、《車輛行駛證》、《股權證》、《儲蓄存摺》等。
(4)開公證書擴展閱讀:
公證效力
一切公證行為都產生證據上的效力。
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也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證。
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
法律對於不同的法律行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頭、書面及公證證明;
取決於該法律行為所產生(或變更、消滅)的法律關系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它對於第三者的作用。
⑤ 辦理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證需要身份證明、申請公證的文書、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代理申請的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根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5)開公證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第二十九條 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託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⑥ 開公證處需要一些什麼條件
其實是可以的抄。
首先,你要成立一個政黨。這個理論上是可以的。
然後,你要讓你的政黨成為在野黨。這個有難度。
再然後,你要讓你的黨說服民眾,修改憲法。只要上面搞定,這個對你來說,應該不難。
再然後,你就可以光明正大,敲鑼打鼓的開一家公證處了
⑦ 親屬關系公證書怎麼開
親屬關系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⑧ 辦理公證書都是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司法部《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條規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遺囑公證需給的材料:
1、繼承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委託他人申請的,應提交有效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明或委託公證書;
3、被繼承遺產的財產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
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件。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贈與人的《婚姻狀況證明》(①已婚,提供結婚證;②未婚,提供戶籍地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③離婚後未再婚,提供離婚證明、戶籍地婚姻登記處出具的自離婚之日至今「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④喪偶後未再婚,提供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戶籍地婚姻登記處出具的自配偶死亡之日至今「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提交《婚姻狀況證明》,是為了證明贈與人處分的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人是否有權獨立處分該財產。贈與人要如實按公證員要求提供。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配偶也要到場辦理公證。
4、贈與財產憑證原件。如:房產證、存摺、存單,銀行卡、基金股票賬戶證明、車輛登記證、行駛證等。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受贈書公證時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受贈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件。
2、受贈人的《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贈與公證書原件。
4、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應提供證明材料:
1、買賣雙方的身份證明(法人為營業執照、自然人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房屋買賣合同;
3、房屋所有權證明;
4、代理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或委託公證書;
5、賣方是夫妻的應提交《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
6、房屋所有人出賣與他人共有的房屋,必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有效書面意見;
7、出賣已出租的房屋,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許可權的,應提交有效書面意見;
8、凡出售享受國家或企業事業補貼的私有房屋,應提交經房管機關或原補貼單位批准證明;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協議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件。
2、協議人的《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協議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離婚證。
4、財產憑證原件。如:房產證、存摺、存單,銀行卡、基金股票賬戶證明、車輛登記證、行駛證等。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婚前財產公證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3、雙方進行公證的應提交財產約定協議書;
4、財產憑證;
5、辦理婚前財產約定公證,當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夫妻財產協議公證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協議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件。
2、協議人雙方的《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協議人雙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離婚證。
4、財產憑證原件。如:房產證、存摺、存單,銀行卡、基金股票賬戶證明、車輛登記證、行駛證等。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借款合同公證所需資料:
1、法人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件。
(4)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前來,代理人應提交經公證的授權書和身份證件。
2、自然人
(1)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件。
(2)《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委託書公證需要的基本材料:
1、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件。
2、委託人的《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4、委託書草稿及電子稿。
5、與委託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 私人開公證處需要哪些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八條設立公證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回
(一)有自己的名稱;
(二)答有固定的場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證員;
(四)有開展公證業務所必需的資金。
第九條設立公證機構,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批准後,頒發公證機構執業證書。
⑩ 如何辦理公證
以保定市滿城區為例,辦理公證當事人須向公證處提交申請材料,經公證處審核審批通過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公證書。
一、申請
(1)本人申請:提交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填寫公證申請表;
(2)代理申請:除提交本人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
(3)特殊規定:下列公證須本人親自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託、聲明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
二、受理
1、受理條件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事項之間有利害關系;
(2)申請人之間對申請的公證事項無爭議;
(3)符合公證業務范圍;
(4)屬於本公證處管轄范圍。
2、製作筆錄:公證員製作談話筆錄,當事人簽字確認。
3、要求迴避:當事人要求公證員迴避,經查屬於《公證法》規定應當回情形的公證機構應當改派其他公證員承辦。
4、收費:按冀價經費字【1999】第7號收取公證費用。
三、審查
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並通過詢問證人、當事人收集證據,現場勘驗,委託專業機構鑒定等方式核實。
四、審批
按規定需要審批的,由承辦公證員擬制公證書,連同被證明的文書,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及核實材料,公證審批意見報公證機構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公證員審批。
五、出證
符合規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在回執上簽收。
(10)開公證書擴展閱讀
《公證程序規則》中規定:
第二十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回執上簽收。
第二十一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告知其在辦理公證過程中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告知內容、告知方式和時間,應當記錄歸檔。
第二十二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按照規定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者補收手續。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收或者免收公證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