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轉讓
如果有自己開發的軟體,可以登錄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上進行注冊登記,按照網站上的要求和流程填寫相關表格提交,自己進行登記,費用較低,幾百塊錢吧。
也可以委託當地的代理機構進行代理。
『貳』 軟體著作權轉讓是怎樣的
軟體著作權轉讓,軟體著作權是專利權中的一種,專利並不局限於某一個行業,也不局限於某一個領域。
而一般情況下,專利權是可以轉讓的,當然,軟體著作權也是可以轉讓的。
那麼軟體著作權轉讓是怎樣的?軟體著作權轉讓1、申請人可以自己辦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2、申請人應當將所提交的申請文件留存一份,便於在補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內容的一致。
3、辦理軟體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可到登記大廳現場辦理,也可使用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郵寄到中國軟體著作權登記部。
4、申請表應當在線列印,請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請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申請表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
5、申請人或代理人信息欄內的詳細地址,請務必填寫准確的實際聯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郵寄證書或其它書面郵件。
6、著作權人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的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並需加蓋單位公章;7、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並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
8、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應提交護照復印件,及護照復印件的中文譯本,並需翻譯者簽章。
『叄』 軟體版權轉讓的誤區有哪些
在我國版權的概念實際上就是著作權,所以版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但是也有很多不清楚如何進行軟體版權轉讓的朋友存在,這篇文章就是告訴大家在軟體版權轉讓當中有哪些誤區是我們需要避免的,以免喪失轉讓良機。軟體版權轉讓誤區之一:軟體轉讓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否則無效現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轉讓版權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故有觀點認為,軟體轉讓如果不簽訂書面合同,則一律無效。筆者首先強調的是:不反對在軟體版權轉讓時,強調簽訂書面合同的必要性。因為軟體版權的轉讓合同較一般的轉讓合同更加復雜,理由是:一、簽訂書面合同能夠以書面的形式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防止不必要的紛爭產生;二、軟體轉讓合同涉及轉讓的標的(是部分轉讓還是全部轉讓該軟體)、轉讓的期限(短期還是永久轉讓該軟體)、轉讓的價格及價金的支付(是一次性支付還是分期支付全部價款)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如果不用書面方式一般不容易明確,而且不利於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但是應當明確,是否採用書面合同來實現軟體版權的轉讓,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疇,完全屬於私權。要求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規定,是基於防止爭議和解決糾紛的需要,並且有利於軟體轉讓合同的履行而進行的倡導性規定。至於當事人是否採用書面形式,與是否違約、是否履行合同一樣均系其自由處分其權利的范圍,由其自行承擔責任,國家不宜過多干涉合同的訂立。實踐中,軟體轉讓方式以書面占絕大多數,但也有不少口頭形式的軟體轉讓合同形式,且其中不少已經實際履行,故沒有必要強迫當事人在軟體轉讓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更沒有必要在當事人沒有採用書面形式發生糾紛訴諸法院時,一律認定其無效。誤區之二:軟體轉讓必須實行登記,否則無效舊《條例》第二十七條明文規定,凡已經辦理登記的軟體,在軟體權利發生轉讓活動時,受讓方應當在轉讓合同正式簽訂後3個月內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備案,否則不能對抗第三者的侵權活動。該條頒布實施時曾經在實踐中引起爭議:一種觀點認為,軟體轉讓合同如果在3個月內不予備案,則轉讓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已經實際履行的也不影響合同的無效;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軟體轉讓合同雖然沒有備案,但是在軟體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轉讓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不過不能對抗第三人。
『肆』 軟體著作權轉讓應如何轉
軟體著作權轉讓應如何轉?軟體著作權轉讓應如何轉1.申請人可以自己辦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登記。2.申請人應當將所提交的申請文件留存一份,便於在補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內容的一致。3.辦理軟體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可到登記大廳現場辦理,也可使用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郵寄到中國軟體著作權登記部。4.申請表應當在線列印,請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請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申請表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5.申請人或代理人信息欄內的詳細地址,請務必填寫准確的實際聯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郵寄證書或其它書面郵件。6.著作權人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的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並需加蓋單位公章;7.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並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下載《非職務開發證明》《非職務開發保證書》)。8.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應提交護照復印件,及護照復印件的中文譯本,並需翻譯者簽章。
『伍』 軟體著作權可以轉讓嗎
一、軟體著作權可以轉讓嗎
著作權屬於知識產權的一種,針對其中的財產性權利法律是允許進行轉讓的,但其中的人身性專利,則一般是不能進行轉讓的。
二、怎麼轉讓軟體著作權
1、申請人可以自己辦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2、申請人應當將所提交的申請文件留存一份,便於在補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內容的一致。
3、辦理軟體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可到登記大廳現場辦理,也可使用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郵寄到中國軟體著作權登記部。
4、申請表應當在線列印,請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請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申請表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
5、申請人或代理人信息欄內的詳細地址,請務必填寫准確的實際聯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郵寄證書或其它書面郵件。
6、著作權人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的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並需加蓋單位公章;
7、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並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下載《非職務開發證明》《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8、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應提交護照復印件,及護照復印件的中文譯本,並需翻譯者簽章。
三、軟體著作權轉讓必須登記嗎
軟體轉讓合同「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體登記機構登記(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軟體著作權登記管理工作,國家版權局認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軟體登記機構。經國家版權局批准,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可以在地方設立軟體登記辦事機 構),強調的是自願登記原則。
該規定的合理性表現在:
1、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體現了國家對私權的尊重;另外從實際情況看,國家進行了幾次的機構改革,原來的軟體轉讓合同登記管理機構已幾經轉換;
2、減輕了政府相關部門的負擔,符合入世後政府職能轉變的大的趨勢;
3、避免了司法部門在審理案件時因為軟體轉讓合同是否生效而產生的分歧,有利於法制的統一。
『陸』 app軟體可以轉讓嗎
智能手機下載軟體,可通過多種方式實現。一是直接用手機的瀏覽器,登錄專手機品牌的屬官方網站下載,也可以輸入網址,進入指定的網站下載。二是可以用USB線,將手機連接電腦,通過電腦上網下載手機軟體。 下載手機軟體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一、千萬要注意某些病毒軟體。一旦安裝了此類軟體,您可能無法通過正常途徑將其刪除,或許它可以在無形中扣取您的手機話費。建議安裝手機殺毒軟體,比如360,手機管家等。二、您必須按您的手機型號或操作系統,對號入座地下載適合您的手機軟體。現在很多手機網站都會自動識別您的手機型號,也有部分網站需要您手動設置機型。三、某些軟體屬於收費軟體,需要付費使用(或某些功能需付費),下載時會有提示。來源或某些功能需付費)
『柒』 軟體著作權可以轉讓給別人嗎轉讓的時候需要辦理些什麼手續
軟體著作權可以轉讓給別人,需要到國家版權局辦理轉讓手續,需要提供轉讓申請書,身份證明,轉讓合同,繳納關系費用
『捌』 軟體轉讓是否需要登記
軟體轉讓是否需要登記?當軟體著作申請下來後,很多想到通過轉讓的方式來體現它的價值,但是對於軟體條例並不熟悉,本文為您詳細介紹軟體轉讓的法律常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軟體轉讓是否需要登記舊《條例》第二十七條明文規定,凡已經辦理登記的軟體,在軟體權利發生轉讓活動時,受讓方應當在轉讓合同正式簽訂後3個月內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備案,否則不能對抗第三者的侵權活動。該條頒布實施時曾經在實踐中引起爭議:一種觀點認為,軟體轉讓合同如果在3個月內不予備案,則轉讓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已經實際履行的也不影響合同的無效;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軟體轉讓合同雖然沒有備案,但是在軟體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轉讓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不過不能對抗第三人。現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對此的規定是,軟體轉讓合同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體登記機構登記(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軟體著作權登記管理工作,國家版權局認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軟體登記機構。經國家版權局批准,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可以在地方設立軟體登記辦事機構),強調的是自願登記原則。該規定的合理性表現在:一、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體現了國家對私權的尊重;另外從實際情況看,國家進行了幾次的機構改革,原來的軟體轉讓合同登記管理機構已幾經轉換;二、減輕了政府相關部門的負擔,符合入世後政府職能轉變的大的趨勢;三、避免了司法部門在審理案件時因為軟體轉讓合同是否生效而產生的分歧,有利於法制的統一。
『玖』 軟體銷售和軟體開發和軟體轉讓的關系
逐條復回答:
1.懸賞分太少,這制個不回答了。
2.使用權屬於著作權中的一個細分權利;
3.營改增地區應該交增值稅;
4.兩個獨立的權利。軟體自創作時作者自動享有著作權,而專利權需要單獨向專利部門申請;
5.著作權是作者創作時自動享有的,軟體一般不說所有權(難道所有權是指把軟體下載(拷貝)到自己電腦的佔有?),通常說版權所有者;
6.兩個權利均可單獨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