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醫學證書
1. 自考醫學可以么
自考是沒有專業限制的,只要符合學歷條件就能報考。一般報考本科就要在申報畢業的時候去的專科畢業證。報考專科一般沒有具體要求。
(1)自考醫學證書擴展閱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學考試、自考,它有大自考(社會型考生)和小自考(應用型考生)兩種類別。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創立,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考生主要有兩種學習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舉辦的助學點學習或進入本校進行全日制學習(學生採用這種學習方式稱為應用型考生),二是在社會舉辦的助學單位學習或自學(用這種學習方式的學生稱為社會型考生)。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社會型考生佔75%,應用型考生佔25%。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對象、考試時間及學制不同,自考是「寬進嚴出」。考生參加國家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單科考試,合格一門,發一門的合格證書,所有科目合格後,方可申請畢業(申請本科畢業的學生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自考是一種過程,一種經歷,只有親身體驗過,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於自主學習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終勝出者(畢業)。
學生在經過系統的學習後,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學位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並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2. 自學可以考取醫師資格證嗎
親,你看看報考條件哦
報考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3. 如何自考執業醫師資格證
執業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統一發放的,是我國從業醫師必須擁有的證書,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證書)。具備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的人員,通過每年一次定期舉行的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獲取。該證書也是判定醫師是否具有從醫資質的最重要標准,沒有獲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所謂「醫師」屬於「非法行醫」行為。
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特別說明:
1.成教學歷是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醫學成人學歷教育不作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依據。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葯衛生類專科學校醫學類專業學生,畢業後取得的醫學學歷可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2.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截止至考試當年8月31日。考生報名後未按期完成試用的,取消報名資格。
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當年有效。再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需重新在試用機構試用並提供考核合格證明。
3.臨床專業是否可以報考中西醫結合醫師?
臨床類別醫師,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或參加過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葯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參加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資格考試。
4.口腔技術專業是否可以報考口腔醫師?
不可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規定,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5. 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是否可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根據規定下列條件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允許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一)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入學的;
(二)戶籍和畢業學校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
報考時間
執業醫師考試報名時間及方式如下:
網上報名時間:每年2-3月左右。具體時間屆時由國家考試中心公布。
現場報名時間:每年3-4月份,具體時間由當地衛生局公布。
2015年醫師考試報名時間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3月10日9時—3月20日24時,具體事宜可咨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
(2)現場報名時間: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具體以考點通知為准。
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時間一般在6-7月份,醫師資格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一般在9-10月份。
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時間:
一、2015年醫師實踐技能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時間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二、2015年醫師醫學綜合筆試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執業醫師為9月12、13日;助理醫師為9月12日;
時間
執業醫師科目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第十四條 醫師經注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注銷注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八條 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消失的,申請重新執業,應當由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機構考核合格,並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注冊。
第十九條 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注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經常監督檢查,凡發現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及時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准予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並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4. 自考醫學能考醫師證嗎
不可以!自考成教的學歷都不可以考醫師,需要一個
統招
全日制的學歷,這個統招的學歷也有渠道可以獲得,有興趣的話,可以追問!
5. 自考的醫學學歷可以考醫師資格證嗎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特別說明:
1.成教學歷是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醫學成人學歷教育不作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依據。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除外。
2.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截止至考試當年8月31日。考生報名後未按期完成試用的,取消報名資格。
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當年有效。再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需重新在試用機構試用並提供考核合格證明。
3.臨床專業是否可以報考中西醫結合醫師?
臨床類別醫師,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或參加過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葯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參加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資格考試。
4.口腔技術專業是否可以報考口腔醫師?
不可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規定,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5.
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是否可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根據規定下列條件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允許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一)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入學的;
(二)戶籍和畢業學校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
6. 我不是醫學專業能自學考醫學證書嗎
答:自學不能考醫學證書。因為醫學證書考試報名條件有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註: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請參閱《關於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如果沒有學歷可以找教育機構辦一個。
7. 自考學醫醫院認可嗎
自考學醫是認可的。因為自考屬於國家層面的考試,頒發的學歷證書是正規可查的學歷。
醫院對學校所學時所取得的學歷不是太注重,醫院在招聘的時候,主要是看是不是已經取得了注冊醫師資格,如果是的話,則可以被應聘,如果不是,進入後還需要進行培訓,而且也沒有行醫資格,是不能被指派醫護工作的。
自考有大自考和小自考兩種類別。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創立,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
考生主要有兩種學習方式:
1、在高等院校舉辦的助學點學習或進入本校進行全日制學習。
2、在社會舉辦的助學單位學習或自學。
(7)自考醫學證書擴展閱讀:
自學考試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性質,以及它在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發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通知,國發[1988]15號,第三十二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後,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准執行。獲得自考本科學歷根據國家教育部1988年15號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相同的法律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8. 自考醫學能拿的到醫師證嗎
自考醫學不能拿的到醫師證。
自考畢業後拿到的是畢業文憑,而回醫師證屬於資格證書答,需要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
醫師證:醫師證全稱是執業醫師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我國從業醫師必須擁有的證書,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綠色封面的證書)。
具備報考執業醫師證考試的人員,通過每年一次定期舉行的執業醫師證考試獲取。該證書也是判定醫師是否具有從醫資質的最重要標准,沒有獲得執業醫師證的所謂「醫師」屬於「非法行醫」行為。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
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9. 自考醫學類文憑國家承認嗎
自考,當然承認了,不管什麼專業的
只要取得的證書編號能在全國高等教育網上查到就是國家承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