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① 對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認定有哪些
對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認定為故意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注冊會計師法》
第三十九條 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
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故意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注冊會計師法》
第二十二條 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的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二)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三)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四)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五)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六)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七)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② 注冊會計師因執業不當行為而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 ).
按照抄應該承擔責任的內容不同,襲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可分為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三種責任可以同時追究,也可以單獨追究。
按照應該承擔責任的內容不同,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可以分為
按照應該承擔責任的內容不同,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可分為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三種責任可以同時追究,也可以單獨追究。
按照應該承擔責任的內容不同,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可為:
1:行政責任。
2:民事責任。
3: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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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的好處:
注意事項:
③ 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在承辦業務的過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條款,或者未能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或出於故意未按專業標准出具合格報告,致使審計報告使用者遭受損失,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注冊會計師或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照應該承擔責任的內容不同,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可分為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三種責任可以同時追究,也可以單獨追究。
(一)注冊會計師過錯歸責原則:
1.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沒有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與造成損害原因有關的人也應承擔民事責任。執行這一原則主要不是根據責任人的過錯,而是根據損害的客觀存在、行為人的活動以及行為人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險性質與所造成的損害後果的因果關系,而特別加重其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的特點是不管當事人是否存在過錯,只要其他侵權條件成立就必須承擔民事責任。
2.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在過錯責任原則下,無過錯即無責任,即使造成了事實上的侵權行為,只要當事人沒有過錯就不必承擔民事責任。過錯責任原則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一般的過錯責任原則,另一種是過錯推定原則。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舉證責任的不同:在一般的過錯原則下,舉證責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過錯推定原則下,舉證責任倒置給被告,若被告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被法律推定其有過錯。
補充:本回答引用網路http://ke..com/link?url=kORKk2U6VH75YJdyq2_S8G6dEU5UojhJTJdO3YaG4nf_
④ 注冊會計師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有哪些
注冊會計師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 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時,應當按照審計准則的要求審慎執業,保證執業質量,控制審計風險。否則,一旦出現審計失敗,就有可能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經營失敗:是指企業由於經濟或經營條件的變化,而無法滿足投資者的預期。經營失敗的極端情況是申請破產。
(二)審計失敗:是指注冊會計師由於沒有遵守審計准則的要求而發表了錯誤的審計意見。例如,注冊會計師可能指派了不合格的助理人員去執行審計任務,未能發現應當發現的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報。
(三)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中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注意: 第一,經營失敗不等於審計失敗,但在經營失敗的同時,很可能會追究注冊會計師是否存在審計失敗;
第二,審計失敗是注冊會計師沒有執行好審計准則造成的,只要存在審計失敗,就意味著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有過失,有過失就有責任,因此,在發生審計失敗的情況下,很可能審計風險就變為實際的損失,進而被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由於審計中的固有限制影響注冊會計師發現重大錯報的能力,注冊會計師不能對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絕對保證。特別是,如果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精心策劃和掩蓋舞弊行為,注冊會計師盡管完全按照審計准則執業,有時還是不能發現某些重大舞弊行為。
⑤ 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的定義怎麼來的
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在承辦業務的過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條款,或者未能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或出於故意未按專業標准出具合格報告,致使審計報告使用者遭受損失,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注冊會計師或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照應該承擔責任的內容不同,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可分為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三種責任可以同時追究,也可以單獨追究。
(一)注冊會計師過錯歸責原則
1.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沒有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與造成損害原因有關的人也應承擔民事責任。執行這一原則主要不是根據責任人的過錯,而是根據損害的客觀存在、行為人的活動以及行為人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險性質與所造成的損害後果的因果關系,而特別加重其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的特點是不管當事人是否存在過錯,只要其他侵權條件成立就必須承擔民事責任。
2.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在過錯責任原則下,無過錯即無責任,即使造成了事實上的侵權行為,只要當事人沒有過錯就不必承擔民事責任。過錯責任原則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一般的過錯責任原則,另一種是過錯推定原則。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舉證責任的不同:在一般的過錯原則下,舉證責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過錯推定原則下,舉證責任倒置給被告,若被告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被法律推定其有過錯。
(二)過錯推定原則適用於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責任的理由
1.有利於維護注冊會計師的生存空間。從我國《民 通則》的規定和現代侵權法的發展趨勢來看,無過錯責任僅在環境污染、高危作業、產品責任等少數幾個領域之中,而且背後通常有著強大的責任保險來做支撐,即透過保險制度將責任分散到大眾之中。盡管注冊會計師責任保險和執業風險基金在我國已經出現,但其發展時間較短、制度又未完善,如果貿然對注冊會計師適用無過錯責任,勢必將會導致該行業成為「高危行業」,大量的業界人才紛紛逃離,造成行業萎縮,而留下來的少量注冊會計師出於競爭減少和審計風險的考慮,自然會大幅提高審計費用,這樣將變相增加上市公司乃至整個社會的成本負擔,因此無過錯責任不可取。
2.對審計制度體現出真正的尊重。那種認為審計實際上提供了一種「保證」或者「保險」的觀點,實際上是對審計的本質缺乏了解。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是遵照審計准則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一般來說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保持了應有的職業謹慎,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能夠發現審計報表中存在的不實陳述,但只能是合理地保證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合法性、公允性。如果上市公司管理層故障隱瞞以及企業環境存在的不確定性,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仍然不足以提供絕對的保證,讓注冊會計師承擔無過錯責任有失公允。
3.尊重和維護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盡管注冊會計師對於委託人來講處於信息弱勢,但相對於證券市場上廣大的投資者,注冊會計師作為財務信息的直接審計者仍處於主導或者優勢地位。如果採取一般過錯的歸責原則,則必須證明注冊會計師存在過錯,而採用過錯推定原則,讓注冊會計師來承擔已履行舉證責任是比較合理的,這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⑥ 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問題
錯誤。
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建立在注冊會計師存在過失的基礎上。。
如果注冊會計師舉證自己不存在過失,完全按照審計准則要求執行審計業務,並且對發現的舞弊跡象作出反應。
那麼注冊會計師不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