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證書
❶ 驗房時開發商需要提交哪些證書和資料
開發商必須提供哪些文件
在收房時,開發商需要提供如下所回示的三書一證一表:答shqianyy
1、收房時開發商需向業主出示《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上面必須有備案部門同意備案的簽署和公章,用以證明驗收合格。
2、收房時開發商需向業主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原件,如果開發商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負責維修房屋質量問題,那開發商就應當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寫出所委託的單位名稱,來保證住宅的質量標准。
3、收房時開發商需向業主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原件,《住宅使用說明書》里應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規格作出說明,並標出使用注意事項。
4、收房時開發商需向業主出示《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原件,此證書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站(質監站)經驗收合格後頒發的。
5、收房時開發商需向業主出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原件。
❷ 收房時都需要查看什麼證件
超詳細的收房流程及攻略!
一、注意及時接收入住通知書
1.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開發商約定的交房時限在通知書寄出30天內,所以購房者要安排好時間。
2. 接到入住通知書後,首先應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並根據開發商的答復決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約定的時間前往收房。
特別提示:
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錯過收樓日期麻煩多。
2. 收樓日期可提早不可推遲。若實際交樓日期超過了合同上約定的收樓日期,可考慮向開發商按合同索賠。
3. 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律師進行,也可及時與開發商聯系,商議另行約定時間,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4. 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收房手續,從法律角度來說,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二、確定房屋是否達到交付條件
1. 《竣工驗收備案表》 ――最重要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房環節中最應該注意的文件。該表是建設部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合驗後,在工程竣工15天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備案。
《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的項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所以《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是不能入住的,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
2. 《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范圍作出的承諾,必須作為購房合同的附件,與購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細審查其中的具體各款,特別注意保修期限。
3. 《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牆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說明和提出注意事項。
4. 《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
5. 《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6. 實測面積登記表
特別提示:
1. 只有具備上述文件,才說明房屋已經具體交付條件。所以收房時先要審查相關文件,確認房屋已經具備交付條件之後,才能進一步進行驗房、結算費用、交鑰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對這些文件給予重視,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2. 《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時不能只看開發商有沒有這張《備案表》,一定還要仔細察看各個分項有沒有都備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開發商做得再好,如果沒有此表就說明它根本不具備交房的標准,您有權拒絕收房。
3. 對於這些文件,一方面要驗收它有沒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驗收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 如果開發商拒絕出示這些證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購房合同第十一條,要求開發商簽收「關於出賣人拒絕出示《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責任確認函」。
5. 提醒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管線分布竣工圖,您可帶走,作為證據資料保存。
6. 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上述相關文件,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三、房屋檢驗
收房過程中必須要掌握一個原則:「先驗後收」。即購房者一定要先驗收房屋(包括驗收交房必須的文件),確認無誤後再簽署收房文件。
「先驗後收」不僅是符合商業慣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房屋的對價是房款,消費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比例的價款,就履行了合同的義務,開發商就應該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業主有權先驗收房屋:
1. 檢測房屋面積:
要求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根據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屬的專業測量單位對每一套房屋面積進行核定所得實測面積,核對其與銷售面積是否存在誤差,誤差率的范圍有多大;若實測面積誤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 檢驗房屋質量:
購房者進行房屋驗收時需仔細檢查商品房質量,主要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 房屋本身的質量
(二)景觀綠化、小區配套、設施標准等配套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三)裝修質量
特別提示:
1. 一定要掌握「先驗後收」的原則。
2. 如果開發商拒絕先驗房後辦理其他交付手續,則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簽收「關於出賣人拒絕交驗房屋的責任確認函」後中止辦理手續。
3. 購房者應了解公攤面積及相關知識,防止開發商侵佔。
4. 若發現有質量問題,開發商應限期維修,購房者應要求開發商簽定書面函件,由此導致業主逾期入住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
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約定購房者已經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開發商就應該無條件交房,否則應視為開發商違約,如果開發商拒不交房,應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開發商無權以「未繳納相關費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絕交房。
6. 不要將樣板房標准作為現實標准,除非開發商將有關裝修標准按樣板間標准在合同中明確下來。
四、新房驗收的最終結果
1. 房屋檢驗沒有問題的: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驗房交接表》等相關文件。在這個記錄表上,應把檢驗情況逐一記錄,凡是無法確認的事項,則不記錄或寫上「暫不清楚」、「無法認定」等字樣。若發現問題,則如實記錄下來,並要求發展商限期處理。
2. 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並將意見填寫在《驗房交接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准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發展商。
3. 發現問題,買賣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屬可整修內容,應協商並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
4. 對發現的問題要詳細在驗樓表上予以註明,如果確實屬於不能收樓的,要詳細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並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特別提示:
1. 驗房後要堅持的原則:只要發現問題,不管大小,都要在相關文件或表格中記錄下來,而不管開發商陪同的收房人員如何花言巧語;如果樓盤根本就沒准備驗收登記表,則應自備紙筆,一一記錄。
2. 物業公司的行為代表不了開發商(除非有明確書面授權),因此不要就房屋質量的問題與物業公司簽署文件。
3、驗收房屋發現問題時,一定要開發商蓋章確認,約定處理方案。
4、如果開發商拒絕蓋章確認房屋存在的問題,一定要取得證據,證明不是買房人不按時收房,而是開發商擬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法定條件。
注意事項
以下問題,購房者在買房、收房過程中會經常遇到,特別經常遇到此類的咨詢問題,把關鍵注意事項列出,提醒消費者予以重視,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買房相關稅費
(一)商品房買賣應繳以下稅費:
1、契稅
2、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
3、買賣合同印花稅
4、公共維修基金
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6、房屋所有權印花貼稅
7、權證工本費
(二)稅費問題
特別提示: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稅
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
繳納時間:契稅只能在過戶時交納
特別提示:除稅務機關,任何單位無權代收。
實施: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稅,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2. 公共維修基金
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稅率:房屋成交價 的2%。
特別提示:任何開發商、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該基金應該交給小區辦。如果您將大修基金交給開發商,您很可能無法要回。
3、面積測繪費
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託,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故此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
4、物業費
一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保證金
特別提示:普通小區交一年以下物業費並不違規。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項目和標准及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布。
5. 產權代辦費
業主完全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該筆費用。
二、面積問題
面積問題是消費者最為關心的內容之一,購房人買房時尤其是買期房時,一定要考慮到合同面積與實際面積可能出現誤差這樣的問題,並在簽訂合同時以附加條款加以防範。
(一) 存在的問題:
1. 商品房合同面積與實測面積存在誤差,這一直是個焦點問題。
消費者常常因面積問題出現糾紛而處於被動局面,建議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中對相關可能出現的問題詳細進行約定,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2. 開發商有時能利用公攤、面積測量侵佔購房者的合法利益,還不易被發現。
正確測算房屋面積,是專業人員的工作,一般購房者根本無法完成。其次,面積測量的人工操作特點,正常誤差都難以避免,一些開發商在使之產生人為偏差侵佔購房者一、兩米面積輕而易舉。再有,由於消費者相關知識掌握不夠,使得購房過程中信息不對稱,開發商很容易偷梁換柱,把非公攤的面積加入公攤之中。
(二)如何解決面積誤差?
面積誤差:根據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因設計變更造成的實測房屋套內面積或建築面積(含公攤面積)與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房款;(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要求退房。開發商應在買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退還已交房款,並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購房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購房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開發商返還購房者,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買受人。
特別提示:
1. 想測出您買的商品房的真實面積,首先購房者索要出建築的竣工圖紙,請專家根據圖紙進行計算。
2. 簽定合同時應該細化條款,應該約定實際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如規定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
(三)關於分攤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原則:
1、商品房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多次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分別計算分攤系數。各套商品房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各次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3、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不應入的公用建築空間:
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4、對於半地下室,不論採光井的結構如何,都不計入建築面積。
特別提示:
1. 簽訂合同時應明確約定公攤的具體項目。
2. 售房單位在預售商品房前,應向商品房預售管理部門提交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測量報告。預售商品房設計方案變更涉及預售房屋面積的,應重新提交面積測量報告。
售房單位在銷(預)售商品房時,在銷(預)售合同(含補充協議)中應明確商品房銷售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及公用建築部位。
3. 其他購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經營性用房,需要進行分攤的,應在銷(預)售合同中寫明房屋名稱、需分攤的總建築面積。
三、審查銷售廣告
(一)出現問題
「我們的小區綠化率達到……,我們小區配有小學、幼兒園、會所……」
購房者常常會被上面的優美辭藻所迷惑,但到實際收房時才發現與現實相去甚遠,現實當中虛假宣傳、改變小區規劃也是一些開發商慣用的一手;另外,裝修標准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開發商承諾。收房中其中一個重點就是要開發商如何兌現曾經的承諾。
(二)解決辦法
1. 要注意平時的證據收集。
如買房時的樓書、廣告一定保存好,有條件購房時拍下售樓處沙盤,收房時應該對照小區平面圖看環境。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此類的廣告可以作為要約,在法庭上作為證據出示,要求開發商兌現承諾。
2. 要隨時主張自己的權利。
一旦發現小區有規劃被變更的跡象,購房者一定要盡快跟相關部門和開發商交涉,以免形成事實,出現「贏了官司卻無法執行」的局面。
四、法定退房條件:
在房屋驗收過程中,業主如果發現購買的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退房的法定條件,綜合起來包括以下幾種:
1. 購房合同無效:
實踐中,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①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②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
2. 套型誤差導致退房:
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3. 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
4. 變更規劃、設計導致退房:
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
5. 質量不合格導致退房:
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並依照有關規定經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核驗確實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特別提示:
1. 由於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而根本無法驗收,未取得「三書一證一表」的樓房,買家可以不收樓。
2. 出現上述法定退房條件時,購房人在以上情況之一出現時選擇退房,相關違約賠償責任由發展商承擔,如果開發商不同意退房,購房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 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但是房屋確實出現了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商進行維修,因此造成損失的由開發商賠償。
五、特別建議:
可以考慮集體收房。買房過程中,常常會涉及到很多專業問題,只靠消費者個人的力量有時很難解決問題,在此,特別建議您可以考慮集體收房,人多力量大,結合專家的力量解決遇到的所有難題!
收房需要帶的工具:
1)1隻塑料洗臉盆--用於驗收下水管道
2)1隻小榔頭--用於驗收房子牆體與地面是否空鼓
3)1隻塞尺--用於測裂縫的寬度
4)1隻5米捲尺--用於測量房子的凈高
5)1隻萬用表---用於測試各個強電插座及弱電類是否暢通
6)1隻計算器---用於計算數據
7)1隻水筆--用於簽字
8)1把掃帚--用於打掃室內衛生
9)1隻小凳子和一些報紙、塑料帶,包裝繩--用於時間長,可休息一下及預先封閉下水管道。
正常驗收房子時間一般是持續2-3個鍾頭,建議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最佳收房流程:
核驗業主材料
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由開發商加以說明
交納剩餘房款
業主領取鑰匙並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
業主做綜合驗收
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
開發商與業主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根據協議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議
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
對發現的問題要在驗樓單上予以註明,如果確實屬於不能收樓的,要詳細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並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提示】: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驗房、填寫驗收記錄和做房屋交接:
驗完樓後,業主應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住戶驗房交接表》,同時將水表、電表底數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驗房交接表》中);符合政府規定和合同約定的,通過驗收;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並將意見填寫在《樓宇驗收記錄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准備有關表格,業主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開發商。根據業主意見,合同雙方協商解決辦法,如屬可整修內容,應協商並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超過天)。不能整改的,應給予經濟補償;問題嚴重,對房屋使用功能影響重大的,可依法追究開發商相應責任,甚至退房。
❸ 收房需帶什麼證件
交房要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主要需要帶四個證件:身份證及復印件、房產證、購房合同、婚姻證明。還需要攜帶照片(1寸或2寸)、買房發票收據、貸款合同及首套房證明。建議全部准備好,以備不時之需。
(3)收房證書擴展閱讀:
一、交房流程:
1、請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
2、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查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即兩書一表)原件。
3、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驗房,並填寫《房屋驗收情況表》。
4、如發現問題,開發商要對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進行整改,直到業主滿意為止。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由開發商承擔,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開發商要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簽署《商品房實測面積結算補充協議》。
6、開發商向業主交付房門鑰匙。
7、辦理完上述手續後,開具《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單》。執此單在物業公司進行業主登記。
二、注意事項:
1.地面是否平整
地面平整度往往是容易被忽視的地方,別小看平整度的問題,同一個房間可能會有3厘米的高低差,如果是自己找平,得花費多少水泥、砂石,還要浪費房屋高度,真是虧大了。
2.地漏排水是否通暢
建房的時候,許多水泥塊、砂石容易掉入地漏排水管,造成嚴重的堵塞情況,等入住後發現就麻煩了。我們只需要用隨身帶的小水桶,倒入一桶水看水流速度就能判斷是否存在堵塞。一般處理堵塞問題需要從樓下鄰居家打開排水管的檢修口清理泥沙,如果樓下鄰居已經裝修好,將下水管徹底包死,那麼協調起來就很困難了,就算補償樓下重新封閉下水管的費用,鄰居也未必肯干。
3.衛生間下水管是否安裝防火圈
這種防火圈其實大家都沒聽過,但是作用可不小。防火圈是安裝在下水管頂部的,萬一樓下的鄰居家發生火災,火有可能會順著下水管往上蔓延,這時候防火圈受熱會自動膨脹將下水管擠壓斷裂,徹底封死火勢蔓延的通道。這種防火圈,關鍵時刻能發揮關鍵作用,一定不要忽視哦。
4.做好防水實驗
一般開發商會做一次防水,我們要做的是檢驗開放商防水的質量。有經驗的人會將衛生間的下水管堵住,然後放一定高度的水,封閉3天以上,通過水位是否下降來檢驗防水的質量。
5.門窗是否正常使用
一般開發商安裝的鋁合金窗戶質量較差,而且存在不少問題,一定要仔細查看。主要檢查窗戶的密閉性,密封條是重點。還有窗戶能否正常開合。
6.新房面積與合同是否一致
一般請了裝修公司進行設計,設計師會上門量房,這時候正好檢查房屋的實際面積與開發商承諾的得房率是否一致,一般在3%以內屬於正常,如果超出3%范圍,可以向開發商提出補償。
網路-交房
❹ 新房交房必須開發商提供哪些證件
1、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報告及備案證明;
(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三)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積測量證明文件;(四)房地產開發合同約定的商品住宅性能認定文件;
(五)物業管理企業查驗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證明材料;
(六)買受人共有的非經營性配套公共建築和公共設施清單;
(七)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商品房進行交付驗收;經驗收符合要求的,應當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署房屋驗收交付單。房屋驗收交付單的簽署,視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制度從制度上明確了交房條件:
(一)開發商要完成工程竣工質量驗收,並在市建委有關部門備案。
(二)是必須取得規劃管理驗收證明。
(三)是必需具備物業管理所需的配套網點、辦公用房、停車場(庫)、自行車棚(房)等移交證明。開發商只有具備這三項條件,同時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才會取得《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才可以向用戶「交鑰匙」。
(4)收房證書擴展閱讀:
《消防法》規定: 建築工程竣工時,經消防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築工程竣工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消防驗收申請,設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還應當同時提交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並組織消防驗收。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得交工,建築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
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❺ 收房需要帶什麼證件
收房需要帶的證件有:身份證,結婚證,收房通知書,購房合同,購房收據
❻ 業主收房要查看哪些證件 證件不全切勿輕易收房
1、接到收房通知
通常,購房者會通過以下三種途徑收到通知:yuqiancyh
(1)賣方以掛號信的形式進行書面通知:按照之前留下的聯系地址,購房者會收到其寄來的掛號信,掛號信內一般包括收房通知書、當日收房流程圖、收費通知單等文件,購房者應仔細查看收房通知書內容,准備好相應的材料,牢記收房時間,按時去收房。
(2)售樓人員電話口頭通知:在沒收到書面通知之前,如果購房者著急了解情況,可以直接打電話向售樓員咨詢情況,如詢問收房時間、面積是否有變、需要交納的費用等。
(3)開發商在報紙或網路上發布收房信息。
有些開發商會提前將收房信息刊登在當地報紙或房產類]網站上。因此,在臨近收房期間,購房者應該多注意當地報紙新聞或房產網路上的信息。
2、准備收房所需的材料
在收房通知單上註明的時間內(通常是30天左右),帶齊收房當天所需的文件資料,包括收房通知書、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已交房款收據等單據、購房合同等,到開發商指定地點(一般是樓盤現場)辦理收房入住手續。
3、審核開發商提供的材料
購房者在接到收房通知後,應該審查賣方的交房手續是否完善。此時,應當詳細察看「兩書、一表」中的內容和驗收部門的蓋章,如有異議應該馬上詢問。
4、簽收交接單
一旦簽了入住交接單或類似文件,就視為對房屋質量的認可。
收房前千萬記住要求開發商出示「兩書一表」,確定該房屋已驗收合格,並且與購房合同一致。只有證件齊全了,才能簽署入住單。在驗收過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有關部門出具的關於永久水電、消防、電梯使用等單項驗收合格證書後,確保項目具備居住條件,也可自願收房。
❼ 收房需要哪些證件
帶齊抄身份證件、相關資料、費用以及驗房工具等。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此三項必須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並由開發商加以說明。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業主領取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收房完成。